此时无声胜有声是最好的,徐秀没有回话,只感受着他温暖的双手带给自己的安心。从手一直到心,再到全身,整个人都在他的温暖下变得暖和了起来。
有点不习惯的道:“谢了。”
食指碰了碰自己的嘴唇,再放在了徐秀的嘴唇上轻轻点了点。笑得很开朗,让徐秀都受他的影响,笑了起来。听他道:“这是我应该做的。”
一句应该,道尽了满腔的爱意,这么明显的情意撞击在了徐秀的心田。使得他为这案子操碎了的心得到了片刻的安宁。
扭动了一□子,徐秀使得自己坐的更舒服,才半眯着眼睛道:“你是个会照顾人的。”
带着年少之人的得意劲,一枝梅纠正他道:“我只会对你这样,可惜你要抓我。”
这话题不好再这么继续下去,徐秀强迫自己走出那个温柔美好的情绪当中,借着喝水的空隙道:“今日来,所为何事?”
一枝梅愣了愣,看着自己双手有些遗憾,才道:“刘家人的情况我去了解清楚了。”
原来靠着他的易容本事,很是轻而易举的就将那些孩子们给搞定了,小孩子自然藏不住秘密,几番功夫,来龙去脉也就清楚了差不多,再在房梁上偷听些话儿,什么都明白了。
听了他不带一丝感情的客观叙述,徐秀出气的没有情绪上的波动,就连刘家人的悲惨境地一时也抛向了脑后,只因他从一枝梅的眼神中,读出了一丝暴戾。
徐秀认真的道:“你不能杀人。”
用力的眨了眨眼睛,一枝梅笑道:“才不会,我不会杀人的。”
徐秀不会看错,他一瞬间只觉的一枝梅变得很是危险,或许是内心觉得现在的一直没很不错,但沾染上了人命的人无论如何他也无法接受。他就如同出淤泥的荷花那般的洁净,所做的事是他的侠盗,虽与世俗规则不容,但抛开立场,徐秀也是很喜欢他的做法。可一旦手里有了人命,这本质,就变了。
平缓的语气,却铿锵有力,徐秀道:“一定不要。杀人者人恒杀之。”
似乎感觉到他的在乎,一枝梅心头的戾气消散了不少,握住他的手吐了吐舌头道:“你是在关心我吗?”
徐秀反手一压,盖住了他的手否定道:“不过是动了恻隐之心,恻隐之心,人皆有之。”
一枝梅才不管你是不是有其他心思,还是什么恻隐之心,他只是觉得你是在关心我,这就足够,双手张开移向两旁,徐秀见他如此,条件反射的闭上了眼睛,只道该来的总归要来,当他出现在这里的时候,被亲就已经几成定局。
预料中的亲吻没有落下,得来的却是一个暖暖的怀抱,徐秀的耳边传来了他好听的声音,“我想和你在一起。”
原本打算睁开的双眼听得这句话,只好紧紧的闭上,若有了四目相对这事情就不好办,他才不想与他对视过后的尴尬。这就是告白了,徐秀给了自己这个答案,然而心头的答案却还难以得出。
照理应该冷言冷语的好好打发他走开,而多次的接触,多次令人面红耳赤的亲密互动,始终让他难以真正的抉择,人非草木孰能无情,他也不是铁石心肠之人啊。之前不也有了一瞬间想要尝试着喜欢他的冲动吗?
心思流转迟迟不能开口。抱住他的一枝梅好像有了一些不安,身子微颤,显示着他的击掌,拥抱的双臂缓缓紧固了起来,带了一点鼻音的话语有点委屈的意味,直冲徐秀的心肺。
“给我个依靠,给我个想念,给我个寂寞愁闷之时聊以期盼的对象,峻嶒,与我在一起,山盟海誓。”
徐秀轻轻一笑,明亮的双眸直视着他,再无有半点躲避,笑道:“我还是会抓捕你归案,严惩不贷。”
一字一句犹如锋利的剑刃刺向的了他的心,正当一枝梅绝望的难以为继之时,徐秀又一次的话语却把它拯救出了深渊。
学着一枝梅的样子,眨眼道:“不过是把你抓回家而已。”
现代人有一点好处,那就是尝试一段感情的时候,往往容易下决心。徐秀心道,尝试一种不一样的感情,似乎也无多大关系,记得谁说的,长得好看的小男生,谁都会喜欢的。
最为重要的,小嘴儿很甜……
这不就来了吗?
一切尽在不言中。
☆、第54章 三世冤很踌躇
带着依稀温存的浓浓情意,一枝梅很是不舍的离开了。
屋外寒风阵阵,有情人的内心却如八月骄阳那般的火热,烈火腾腾。回头望了一下屋内,一枝梅紧握着双手,暗道:峻嶒,我定不负你。
顺说徐秀同一枝梅的感情事,花去了些许笔墨,然而感情事物说是人世间最为复杂难以揣摩的东西也是不为过。自然也令人说不清,道不明。将来如何,未来怎样,谁也说不准确,也只好留作将来,且行且珍惜了。
躺在床上,徐秀的脸上带有笑意,嘴角的弧度似是表明了此人的心情。可是美好的东西需要面对的可能就是残酷的现实,大明理学流行于世,虽男风小唱深得那些个文人骚客们的喜爱,倒还是上不得台面,见不得公婆的局面。
思及现实,徐秀无奈的深呼了一口气,将被子蒙在头上。似是这样,就能带来些许的安全感。这时候南风刮的很厉害,同性之间的爱情蔚然成风,这些人也不会藏着掖着,绝大多数人都会得意洋洋的现给别人看,以期得来他人羡慕的目光。只道这是个情意绵绵的佳话。
大明也就落了一个男风“尽显”的名头,五千年男风,在此达到顶峰。
而倾心之人也会接连不断的写那个款款情话,寄托相思的情份,收到的人也会自豪的同他人分享。好比徐秀身边就有了那个现成的例子,道万镗兄写给陶骥的情话,就被陶二一点不漏的全部倒了出来。自他去了关中,万镗不好寻他,只好三日一封,五日一信的送去心意。
“春风几度吹愁人,思盼美玉泪沾襟。”、“不见天人路遥两千里,只待默默无言暗呼名。”凡此种种,酸的徐秀牙齿都怕要倒了几颗,比之可爱兄赠送的永春老醋的劲头还要大。
于是乎,听陆兄所说,万镗老兄貌似都已经瘦了一大圈,真可谓为伊消得人憔悴,真可谓为卿痴狂的痴人。
若是先前,也就罢了。算上上辈子,数十年不曾萌动的心意看这些东西,也不过是会写些调侃的话已做谈资,并没有这方面的需求。不料自己这边出现了一个一枝梅,如此几次三番的表情,令人面红耳赤的轻薄,再读这种书信,心头的滋味也就有了大大的不同。
徐秀望着上方的木梁,暗道:没有吃过猪肉,也见过这猪跑啊。
书信往来,这是时代的特色,依靠极为发达的道路交通,书信的便捷程度大大超乎了后人的想象,如今的文人不仅仅用它来同远方的亲人友人表达想念之情,更用它来行那个“文以载道”的事业。
文人的事情一旦上升到了道这么一个层次,那就变得不得了了,非常人可以捉摸。用信来辩论,用信来传道,用信来传播自身的学说,以及各种见闻的分享,若徐秀无有记错,那个大名鼎鼎的《金、瓶梅》最终得到奇书之名的地位,全靠了袁宏道在同董其昌的书信中将她一通夸赞。
如此种种,皆是用处。好比徐秀与吴中大贤,祝枝山唐伯虎的论曲书信被祝枝山整理出版,这都是很是寻常的事情,若徐秀当时生气他不经自己同意就出版而怪罪过去,那才叫不懂得入乡随俗的道理。这文人巴不得你能够给他出咱俩的书信呢,那可都是学问,那可都是好东西,是以明人好名,如是也。
这也算是一个途径,那就更不用说那些八卦是如何的传的出来了,好多文人们写的寓居某地杂记,时人笔记,就是那些甚莫谈狐说怪,调侃古今的话本,若真以为他们自个儿蒙头写作得来,可就是大错而特错了。若能仔细翻翻这些同时代人出的笔记之类的书本就会发现一个奇怪的事情,这从东南到陕北,大漠到岭南的人,怎么写出来的好多故事都是那般的雷同?
书信,由是。
是以徐秀虽然自身的阅历不是很足,这辈子或许好一点,当了官,这家长里短的,官场学问或多或少也接触了一些,但上辈子过的那般的独,只在图书馆里安家落户,这看书的,只能长了知识,长不得阅历。但他晓得的东西却也是不少,书信圈,就和后世各种社区的圈子差不太多,若能入了,那这个圈子火起来的任何话题与事情,也就能够晓得了。
这一,自然是文翰社,另一个,拜陆深的功劳,入了吴中文人圈,前者还好,后者可就厉害的多,接触到的东西五花八门,什么祝枝山什么时候又穿了一回女人的衣服上台表演,或许他知道的比老祝自己都还要清楚的多。若这些书信能够流传下来,后人有吃饱了没事干的学者来一个统计祝枝山一辈子穿过多少回女人衣服的论文,您也不要吃惊呐。
那么徐秀担忧的问题就来了,男风固然情意绵绵令人羡慕,可此间浑人朝三暮四、无情寡义、唯钱是好、持色诱人、贪爱美色,都是那个比比皆是啊,歪风邪气搞得只能来一句,贵圈真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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