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事已成定局,晚辈也就此告辞了。”怀抱着怀中的画,江云对着一动不动僵在桌前的八字胡恭敬地施了礼,拄着拐杖,转身头也不回地离去。
这些年为了佛珠行走江湖,他也没少做缺德的事,可是今天却是第一次如此庆幸,自己不是完全手无缚鸡之力。或许他是有些小聪明,但是对于怀中的这幅画而言,从第一眼开始,他便感受到了自己空前强烈的占有欲。
这幅画,是他的……是他的……
……
画摊边,两撇八字胡的摊主怪异地站着一动不动,一旁的行人经过,只是莫名其妙地看了他一眼便收回了目光。他们可都是早听说了这个才来没两天怪脾气一大堆的中年人,不想惹事生非,根本不想多于理睬。
画摊的对面,楼上的一户打开的窗前,静静地站着一个人,一个玄黑锦衣的男人,伟岸挺拔的身躯极富一种肉眼不可见的神秘力量。
他的面容似乎惊如天神,可是当有人想要细看时,却只能看到水雾一般的朦胧,且带着一股都来不及窒息的恐怖之气,除了危险,还是危险。
然而,当那些人木讷地转回头时,却又想不起前一刻看到了什么。
“……水……月……”低沉惑人的沉吟,男子的目光一直淡淡地落在那个被定住身的可怜摊主身上,幽深璀璨的墨色眸子有什么在暗自流转,“李靖。”
他低低地吐出这个名字,安静的房间内,没有除他以外多余的人,却自会有一个人一如既往的明白他的想法,遵从他的命令。
“是,亚父。”毫无起伏的声音响起,片刻后,属于另一个人的气息彻底消失在屋内。
他知道男人想要那幅画,《水月》。至于为什么,李靖从不过问,也没有资格过问。
作者有话要说:修。
☆、第十四回
江云做梦都不会想到,前脚刚打劫了别人,后脚自己就被打劫了。
真是因果循环,报应不爽!
恨恨地咬牙想,江云拄着拐杖,忍着骨痛去追那个拐进巷道的瘦弱人影。腿伤虽不似之前那般痛得令人难以忍受,可是毕竟还未好全,想要大幅度奔跑起来根本不可能。
可是,那个黑影抢走的正是他前一刻才得到的无名画卷!他费了那么大的功夫才得到的!连下三滥的小法术都对凡人施了,违了戒律,结果到头来却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可恶!
当他跟在那个身影后,拄着拐杖跛着脚不要命地狂追时,双目从最初瞪着那人痛深恶绝的眸光,渐渐转为了深深的惊讶,脚下也是个趔趄,差点摔了一跤——
他看到了什么?刚刚看到了什么?!他居然看到那个瘦得比他还竹竿的人影,一下将自己的画卷叼在了嘴里,两只手猛地着地狂跑了起来,四肢矫健得跟只凶狠的黑豹一样!
心底震惊不已,江云喘息不停地扶住一边的墙,脚骨头痛不说,他真觉得自己刚才见到鬼了,怎么可能会有人是这么跑路的!!
擦擦额角落下的汗水,他摸了摸自己的额头,没发烧啊!
哪知道,正当他疑惑不决,累得半死时,居然瞧见那个早已消失的夺画人影,突然从墙角伸出了个黑乎乎的脑袋来,嘴里还叼着那无名画卷,两只黑漆漆的眼珠子呆滞的看着他,一眼瞧去,便觉得那是个年龄不大的孩子,可是那眼神,着实叫人看着渗得慌,带着一种隐晦的凶残。
恍如一只猛兽一样,用看着猎物的眼光看着他,江云甚至觉得被他叼在嘴中的画卷就是自己的骨头,他的后背不由窜上一股凉气,头皮一阵发麻。
片刻,当江云从那怪异的眼神中回过神来,猛地反应过来被叼在那黑脑袋嘴中的是自己的画卷,顿时,一口气差点没缓上来,心中更是一声惨叫——
小混蛋!口水啊口水!就算装裱过,可是口水若是浸了进去,画就全毁了!!
一把挽起袖子,江云怒火冲天,一副苦大仇深的模样又追了上去!
“小混蛋,你给我站住!”他很少骂人,但是骂人的时候,一定是他怒不可遏的时候。
然而,墙角紧紧注视他的黑脑袋,一见他有所行动,立刻掉转身形,四肢伸展,拔腿就跑。
江云只觉得血气上涌,恨不得一拐杖抡过去,狠狠教训那黑脑袋一番。
如此,两人你追我赶,一会儿停停顿顿,一会儿威逼利诱,待黑脑袋消失无踪时,江云差点没虚脱而死。
“……呼……呼……小……小混蛋……”脱力地一下坐倒地上,江云只感觉胃里翻江倒海,脑子嗡嗡作响,好像千军万马奔腾一般,弄得他眼前天旋地转的。
多久没有这么玩命的跑过了?简直快去了他半条命!胸腔里的心脏不停的猛烈跳动,叫嚣着,好似在控诉自己的不自量力。
可是,当江云想起方才追逐的情形时,他的脸色不由阵青阵白。
那个小混蛋居然在耍他!
每次只要他慢下步伐,或者因脚伤摔在地上,那个小混蛋都会停下狂奔的四肢,转头注视着他,好似在催促着他快些起来追赶一样。发现这一现象后,江云也有威逼利诱过,甚至装死将黑脑袋骗到了身前,结果他刚一把抓住了黑脑袋的手臂,还没来得及高兴就被猛地挠了一爪子,脖子上赫然出现四道血痕。
之后,无论江云再怎么装死,黑脑袋都是远远的看着他,带着一副警惕之极的野兽模样,看得江云牙痒痒,磨牙磨得跟推磨似的!
然后,就变成了现在这个样子——
那黑脑袋叼着画卷在一户人家的后院墙角下扒了两下,就从一个大洞钻到了另一边,消失在了江云眼前……
可恶!
不甘心地猛捶了围墙两下,心中怒气翻腾。
他拄着拐杖站起来,围着这后院向前走去,结果一从巷子里走出来,看清眼前的地方,江云顿时心凉如水。
这地方不是其他,他早上就来转悠过——
县衙府。
小混蛋!什么狗洞不好钻,居然钻县衙府的狗洞!不想活了!
铁青着一张脸,江云拄着拐杖一步步走回黑脑袋消失的后院。
脚边是不大不小的狗洞,他的身子消瘦,想要钻过去易如反掌。
可是……
为什么是狗洞……
头痛的扶住额头,江云真觉得自己这一天是倒霉透顶了!
先是那个顽固不化的画摊老板,再是这个抢了画逗着他玩儿的小混蛋,现在又是狗洞……
他上辈子到底造了什么孽……
深深吸进一口气,江云忽而闭了闭双目。
也罢,除开无名画卷不说,他正好趁此机会打探善见城圣王所在,说不定还能混进县牢找到师父他们!
大丈夫能屈能伸,区区狗洞何足挂齿?!
“不管了,钻就钻吧!”泄气一般地低声喃喃,江云一咬牙,蹲下’身子将拐杖一下塞过狗洞,身子猛地匍匐地面,跟条小白蛇似的快速蠕动了过去。
两脚重新站立,浑身抖如筛糠,两只手不停地挥舞掉周身的灰尘,脸色依旧铁青着。
心里却是情不自禁地在想,等逮到了小混蛋,一定叫他屁股开花!
捡起地上的拐杖,江云深呼吸几下,望了望四周,正打算前行,却又忽而顿住了脚步,想了想,他将手中的拐杖藏进了狗洞旁的草堆中。
他这是偷偷进的县衙府,若是带着拐杖行走,怕是不便。虽是腿伤未好,可施凡毕竟是神医,骨头痛是痛,但若是离了拐杖走两步也不是难事。
一边跛着脚前行,江云一边打量着四周。
院落有些荒凉,杂草浓密,可是从不远处传来的食物气味可以断定,这个地方应该是县衙厨房的后院,也难怪会了无人际。
瞟了眼钻进来的地方,江云忽而恍然大悟,难怪会有狗洞,这里定是养的县衙老爷从西域带来的那条凶悍的雪白獒犬!
思及此处,他不由打了一个冷战——
那畜生之所以被打入了冷宫,便是因为当初猖狂地咬残了好几个县衙做工的下人。别家养狗为防贼,那畜生倒好,专咬自家人。
当时,县衙老爷本想宰了那畜生的,以免再祸害他人,无奈那畜生实在太过凶狠,安亭里几乎无人不被它那双狗眼震慑住,连常年手染红血的屠夫也不敢近它的身。因此,县衙老爷只得将它拴在厨房后背的荒院中,等它老死过去。
这院子本就荒凉,自拴了那畜生后,也就愈发的了无人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