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爸忘了,之前帕公被刺杀,我替他挡了一枪。现在我受了重伤,他当然不会忘了派人来慰问。”
“那是当然,帕公来探望你,我们薄家可是蓬荜生辉。”薄隆昌回过神来,点了点头,仿佛很是欣慰,可我瞧他那佛珠却拨得快了不少,“明叔,你现在就派人去收拾收拾,腾几间屋子出来。”
无怪薄隆昌会感到紧张,帕公就是那位鼎鼎大名,拥有昭功级爵的帕察拉公爵,已经退役了的陆军元帅,当今婆罗西亚枢密院的成员,国王近臣,权势比薄隆昌这位华裔拿督可要大上不少。
这一咂摸,我下意识朝二姨太和薄秀臣还有薄四爷看去,有帕公做靠山,薄翊川就算没有想要退役,回薄家和薄秀臣争夺继承人的意思,哪怕他重伤在身,他们恐怕也感到如临大敌了吧?
我心里正幸灾乐祸,却见薄翊川朝我看来:“我被你弄脏的裤子,你还没洗。”
“......”
屋子里瞬间鸦雀无声。
我瞠目结舌,着实想不到薄翊川这么稳重的人会在饭桌上语出惊人,正埋头喝汤的薄四爷呛得一阵猛咳,二姨太和薄三姑也睁圆了眼,连缇亚都停下了夹菜的手疑惑地睨着我。
见薄隆昌沉了脸色朝我看来,我心想这他妈不是坏我事坑我吗,连忙摆手:“不,不不是你们想的那样,我和大少清清白白,是今天下午我不小心把泥甩到大少身上去了,当时乔少和三少都在场。”
“咳咳,我就说呢。”薄四爷抵着唇,笑道,“吓我一跳。阿川也真是......”
“一条裤子而已,阿川,算了,”薄隆昌脸色由阴转晴,显然为自己误会了长子感到有些好笑,“来,尝尝这道海外天,知道你要回来,我特意聘了鼎盛隆的师傅到家里来掌勺,你小时候不是最喜欢我和你阿妈带你去那儿吃吗?”
薄翊川抬起眼皮,似笑非笑,满眼讥诮:“多谢阿爸。”
我这才发现,这满桌子的菜,他竟是一筷没动。
仔细扫了一下菜色,我便明白了缘由。
薄翊川不爱吃缅芫荽,可这满桌说是为他回来而准备的菜肴里,每道都放了缅芫荽。
这个家里,早就习惯了没有他的存在,也无人记得他的口味。除了,一个压根就算不得他家人的我。
“那条裤子,我明天要穿。”我正出神,又听见薄翊川说。
“每个苑不是都有专门的洗衣房,好几台洗衣机呢,大哥为什么非要他来洗啊?”薄秀臣边吃菜边饶有兴味地看我。
“那条裤子要手洗。谁弄脏的,就让谁洗。”薄翊川眼皮都没抬。
“什么时候有这种奇怪的规矩啊?”薄秀臣笑出了声,往薄隆昌的方向看,“阿爸,有这规矩吗?”
“我回来,刚定的。”薄翊川淡声说,“东苑的规矩。”
我舔了舔牙,怪不得呢,我说薄翊川怎么像吃错药似的偏要为难我,原来是拿我圈地盘立威,难道他真有回归薄家的心思不成?
薄隆昌的笑容僵了僵,饮下一口凉茶,才看向我:“去吧,今晚赶紧洗干净,别耽误了大少见客。”
洗裤子?只是洗裤子就好了。
我招惹了薄隆昌,让薄翊川想起了他阿妈,正在气头上,我今晚跟着他回东苑,那不是撞枪口吗?
第14章 无心撩火
可我哪有拒绝的份?没法,我只得换回衣服,站在一旁等到家宴结束,众人散了场,推着薄翊川回东苑。
从屋子里出来,头顶月圆星稀,竟然没下雨,是个难得的晴夜。
身后中厅传来打牌九的欢笑声,乍一听倒真像其乐融融的一大家子人,我听得心烦,推着薄翊川走快了些,进到花园里,终于是清净了。
可这一清净下来,单独面对薄翊川,又是大好月色,我不禁有点心乱,低头看着他的后脑勺,克制了半天,还是没忍住开口和他搭话:“大少,刚才我见你都吃什么东西,你饿不饿啊?”
“饿。”他答。
“那要不要叫兰姆姨去东苑给你弄点吃的呀?”我说着就想起兰姆姨做的椰子糕的味道,忍不住咽了下口水。如果能借薄翊川的口,让她做点椰糖碗仔糕给我吃,那真是再好不过。
“不要。”
啊?我一愣,心里一阵失落。
“我想出去吃。”
“出去?这么晚?”我看了看表,已经十点了。
“唐人街有夜市。”薄翊川侧过头,“我想吃万和胜。”
万和胜是整个翡兰最正宗的娘惹菜,也是唐人街我最爱的一家馆,当年央求薄翊川带我去吃过。我险些被自己的口水呛到,没忍住,脱口而出:“那大少,能不能带我一起去啊?我也.....没吃东西。”
把薄翊川推出蓝园大门,坐上了他的路易十五世越野车,我还有点不可置信,薄翊川居然会答应带我一个刚进到东苑,跟他还不算熟的“家仆”去唐人街吃夜宵。我往头侧的车窗瞥了眼,玻璃反光映出坐在我身旁的薄翊川,他也正朝着另一边车窗的方向看,不同的只是他在看窗外的风景,而我则在偷看他。
“川哥,这么晚去万和胜啊?”前边的司机扭过头笑着问。他明显不是薄家的家仆,而是个军人,是婆罗本地人,皮肤黝黑,浓眉大眼,剃着板寸,肩背肌肉结实有型,看着最多二十五六。
“恩,麻烦你跑一趟。”
“哪的话,不管在军区里还是军区外,您都是我的长官,您随便指挥。”司机朝薄翊川敬了个军礼,挠了挠头,露出两颗小虎牙,目光挪到我身上,“这位是?”
“我是大少苑里的仆人。”我友善地朝他笑,“您怎么称呼?”
“叫我叻沙就行,就是可以吃的那个Laksa。”他比划了一下。
“Laksa,我爱食!”我被他逗乐,这名字好记又有趣。
“是吧,我也爱吃!据说就是因为我爸妈都爱吃,才在卖Laksa的店里相遇,后来才会恋爱结婚,生下了我,所以就给我取了这个名,”叻沙回身开车,不时回头跟我搭话,一脸兴奋,“你知道吗,就是唐人街那家居家味,你去过没有?”
“去过去过,当然去过。”我连连点头,口水直冒,“那家的芋头角也顶好吃,还有那个......”
“爱玉冰。”我和叻沙几乎异口同声。
他大笑起来:“不然等下我们去那家吃吧,我请你们啊?”
“大少?”我回眸看薄翊川,才发现他正盯着我,脸色不大好看,上车前还是多云,这会已经多云转阴了。我不知道是哪句话惹他不快,只见他目光又移到叻沙身上,眼神黑沉沉的。
“我想吃万和胜。如果你们想吃Laksa,可以自己去。”
“可以吗?”我下意识地问,马上又反应过来,薄翊川现在这个状况根本不能离人,我这个家仆要是甩下他去跟别人吃东西就太失职了,但收回话已经来不及,眼见薄翊川的脸色又阴了一分,压根不答我话,冷眼看向窗外,我恨不得打自己的嘴巴。
一嘴馋就忘形,多少年了,还是改不了这贪嘴的臭毛病。
大概是发觉气氛不对,叻沙也不说话了,隔了好一会才说:“嘿嘿,其实我感觉挺饱的,川哥,还是你们去吃吧,我等着就行。”
薄翊川没答话,仍然沉着脸看窗外,我这家仆自然也不好多嘴,心里却有点纳闷,以前薄翊川哪会为了一顿饭的事跟人置气啊?
转念一想,难道是因为这人受了伤,身上心里都不爽利,所以脾气也变大了?这倒也是,换了哪个原本健康的人坐在轮椅上,连洗澡穿衣都能依赖别人,怕是都难以保持平常心,何且还是他这样一个军功赫赫的少校,自尊心一定相当受挫。这么想着,我的心里顿时泛起一股强烈的怜意,只恨不得等会食饭能抱着喂他才好。
到唐人街的牌坊前停了车,一抬头瞧见“PETALING STREET茨厰街”那久违的蓝底金字招牌,我不禁笑了。
上一次和薄翊川来这里,已经是十多年前的事了。真是想不到,这辈子我竟然还会有机会和他一块来这里吃东西。
叻沙开了车门,说自己想在门口抽根烟,就不进去了。我推着薄翊川走进牌坊,不知是不是这里华人黑帮刚掐过架的缘故,这个本该很热闹的点,街上有些冷静,有几家店面招牌还给砸了,东倒西歪破烂不堪,其中有一家卖甜水的还是我顶喜欢的那家,老板我也熟,要不是薄翊川在,我肯定就上去帮忙修了。我假装好奇地左顾右盼:“啧啧,这里出了什么事啊?怎么乱七八糟的,人还这么少?”
“福佬帮和客家帮争地盘,闹出了人命。”
“哦。”我看了他后脑勺一眼,刚回来就消息这么灵通?以往这唐人街上黑帮掐架没个几天不能消停,这次这么快就散了,该不会他代表军方插手了吧?我琢磨着,忽然嗅到一股又酸又辣的香气,一瞥,原来是路过了那家卖叻沙的“居家味”。我咽了口唾沫,正犹豫着想和他开口进去打包一份,顺便给叻沙也捎一份,就听到他声音:“就这家。”
“啊?”
“我突然想吃这家了。”他沉声重复了一遍。
我大喜过望,立刻推着他进去,要了个雅间。掀了珠帘进去,里边还算宽敞。我抖开餐巾给薄翊川系上,又拿了桌上备好的湿毛巾为他擦手。大抵是因我表现得十分周到,薄翊川的脸色肉眼可见的缓和了不少,眯眼盯着我:“这些伺候人的把戏,都是你在夜总会学的?”
什么把戏,我哪学过这个啊,可不是想宠着你吗?我抿着唇,点点头,给他仔仔细细的擦了每根手指,那三颗痣,连虎口和掌心也没略过。他食指和虎口上覆着很有存在感的硬茧,都是握枪握刀练出来的,和我一样。
要是用他的手做手活,感觉一定很爽。
“你一个在夜总会当少爷的,这手,怎么也这么糙啊?”
我正趁这机会占他便宜,浮想联翩的,冷不丁听见他幽幽问。我吓了一跳,连忙松开了他的手:“我这不刚去夜总会,学了点东西,就被三少带回薄家了嘛,我家是农民,以前在家里我都是要下地干农活的,手当然糙了。不过糙归糙,我伺候人,应该还算妥帖吧,大少?”
说着,我抬眼看他,但他垂下眼皮,没接话,只拿起了桌上的菜单翻看起来,这时服务生走进来:“二位要吃点什么?”
“两份叻沙堂食,一份打包。”我跟他异口同声。
我愣了一下,他顿了顿,又说:“还要两份爱玉冰。”
爱玉冰?他什么时候也吃这种甜水了?以前不是不爱吃的?这次回来又是椰糕又是甜水的,好奇怪啊。奇怪归奇怪,但薄翊川能和我一起吃我喜欢的甜水,我还是很乐意的。于是,我又要了两份芋头角。
“哎,老板,酒拿几瓶!”忽然有几个人叫叫嚷嚷进来,讲的是闽南语,我朝他们看了一眼,都穿的花衬衫,身上有鱼龙纹身,皮肤黑黄,颧骨很高,典型的潮汕人长相——一看就知是福佬帮的人。
虽然知道整个婆罗洲没人敢惹薄家少爷的麻烦,我还是装作担心的问:“大少,好像是福佬帮欸,我们要不要换地方?”
“不用。”薄翊川喝了口茶,眼皮都没抬。
等菜上来,我早已饿得前胸贴后背,坐下来就是一通风卷残云,两三下就把叻沙炫干净,把爱玉冰一口吸溜喝见了底,正嘎吱嘎吱大嚼着冰块,一抬头,就发现薄翊川正盯着我看。我险些呛到,舔了舔嘴角的椰汁:“不好意思啊,我实在太饿了,都没顾上您。”
他挪开目光,舀了勺叻沙,咽下去,喉结滚动。
和从前一样,我俩还是对比鲜明,我食饭急,他则每口都嚼得仔细,悄无声息,部队生活从未令他放弃过良好的教养,但他以前教过我的饭桌礼仪,我却早在十年摸爬滚打的雇佣兵生涯里扔了个干净。
我暗暗自嘲,拿起芋头角三下五除二吃掉,正放肆舔手指上的油渣,他忽然开了口:“我阿爸不是那么好相与的人。你要是想攀他那根高枝,最好趁早收了心思。”
我手一僵,不禁扬起眉梢看他。我说呢,他怎么会带我一个家仆出来吃东西,原来是想敲打我啊?不想看我这夜总会出身的家仆勾搭上薄隆昌,成为和我阿爸一样碍他眼的男妾和如我当年一样在他看来无耻至极的存在是吗?可惜了,这仇我一定要报。
但薄翊川现在显然比以前说话更有分量,以他的脾性,我要是跟他明着唱反调,就是给自己找麻烦。想着,我冲他睁大眼,故作惊讶:“听大少的意思,老爷.....会,会喜欢男人?我真没想到这个,大少说笑了,就是给我一百个熊心豹子胆,我也绝不敢去勾搭老爷啊。”
“是吗?”他声音微沉,“可你那几句《帝女花》,我听着,不大像一个农民家的儿子能唱出来的。”
我神经一跳,连忙解释:“我之前说了,那是和我阿婆学的,她以前学过粤戏。大少在南洋长大恐怕不知道,中国的旧时代,哪有出身好的小姐去学戏的?都是穷苦人家的女儿才去当戏子。”
“我不管你是跟谁学会唱戏的,你要是敢动那种心思,”他放下勺子,漆黑双眸看过来,开刃的军刀一样,“我不会放任你胡来。”
我心一沉。
在回到薄家前,我不是没想过,要动薄隆昌可能会遇到的阻碍,但我没想到,薄翊川会这么快成为我复仇之路上的第一尊拦路虎。
要知十年前他带我离开薄家前,薄隆昌病得下不了床,他这做长子的也没守在病床前尽什么孝道,走得那样匆忙,全然不在乎他阿爸死活似的,这次回来,薄隆昌连他的口味都不记得,可即便这父子俩感情淡成了这样,他也不许薄隆昌再动娶男妾的心思。我暗叹了口气,他是铁了心要捍卫他阿妈在天之灵的体面。
然而,就算我一万个不想在临死前再跟朝思暮想的心上人为敌,惹他厌憎,但他要是铁了心阻拦我,我也别无选择。
但万一被他赶出薄家去就完了,明着硬碰硬不行,那就避其锋芒。横竖薄隆昌已经对我生了兴趣,以他那个性格,儿子想拦,拦得住吗?
我心想着,十分乖巧地拎起玻璃壶,给薄翊川倒了杯椰子水:“请大少放心,我来薄家,就是想本本分分的干活挣钱,回去供弟弟妹妹上学,不敢想别的。”
他垂眸看着椰子水,手却没动:“留在东苑,你一样可以赚到钱。”
我一愣,忙不迭答:“那可太好了,我巴不得能伺候大少呢。”
“你最好说的是真的。”他冷声。
“真的,真的不能再真了。”我看着他的眼睛笑了笑,却他那双深邃的黑眸晃了神,放下玻璃壶时一不小心碰掉了调料碟,忙弯身下去捡,可这桌子太小,我俩距离太近,我一抬头,嘴就擦着了他的膝盖,隔着薄薄一层的西裤面料,我的唇被他高热紧致的皮肤烫到的瞬间,薄翊川的腿猛地一缩。我惊得磕着了脑袋,慌忙直起身来,见他嘴唇抿紧,蹙眉盯着我,眼神幽暗,我心里咯噔一下——坏了。
薄翊川不会以为我在故意勾引他吧?勾搭爹不成,就来勾搭儿子,他万一真这么想,我这新来的家仆在他眼里得有多下三滥啊?
“大少,我刚才不是故意的啊,你别误会。”我揉着后脑勺向他解释,薄翊川垂下眼皮,可眉头仍然紧蹙,整个人都似乎有些僵硬,沉默了片刻才冷冷说:“推我回去。”
第15章 惊心夜
“哦。”我知道大概率是惹他生厌了,有点懊恼,站起身来,才感到小腹有些坠胀,隐隐作痛,“我去上个厕所,等等我啊大少。”
憋尿于现在的我而言是要命的,我疾步冲进洗手间,关上门,解了裤子,尿哗啦啦的下来,带着些许血丝。我看着淡红的尿液,不由苦笑了下。多半是因为吃了辣和冰的。
医生说我必须得忌口,但我实在懒得遵守,毕竟我这个人自制力一向很差,而且忌口又能多活多久呢?一个月,还是两个月?人生在世不如及时行乐,还不如趁着最后的宝贵时光多吃点自己喜欢吃的。
艰难尿完,我忍着小腹的绞痛系上裤子,撑着洗手台深呼吸,看向镜子。如果没有这张假脸遮盖,我此刻一定面无血色,看起来很吓人。豆大的汗液顺着鬓角渗下来,我浑身发抖,急促喘息着,正当这时,洗手间突然陷入一片漆黑,门外一声巨响,紧接着劈里啪啦的,像是碗碟碎了一地,有人发出尖叫。
我一惊,忍疼立刻推门出去,只见餐厅里也是一片昏暗,借着街道上的光,我看见刚才的雅间门外仰面倒着一个人,胸口有大片的鱼龙纹身,周围地上全是碎掉的碗碟。
相似小说推荐
-
蓄谋已久(终晚夏) [近代现代] 《蓄谋已久》作者:终晚夏【完结】晋江VIP2025-11-07完结总书评数:3330 当前被收藏数:1997 营养液数...
-
阡陌之环(初禾/初禾二) 重案队最帅最有偶像包袱的副队长岳迁,侦破一起凶案后回家倒头就睡,一觉醒来,目之所及不是自己的精装大平层,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