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三愿摸摸下巴:“怎么附身?”
[请宿主用右手食指触碰式神眉心。]
梁三愿绕开对着他呲牙咧嘴的小白龙,控制着力度,轻轻碰了一下一目连的眉心。哪怕知道一目连的强大,但是面对这样生动精致的小体格,他不由得就放轻了了动作。
在梁三愿收回手指后,一目连凭空飞到梁三愿眼前,同样深处右手,食指指尖触摸他的眉心。
梁三愿眉心处感觉一凉,面前的大妖怪连同他的同伴就已经失去了踪影。
相对的,他的脑海前所未有的清醒明朗,且神志清晰,精力充沛。
看来这是式神附身带来的好处之一。
[同理,宿主外出帮助他人时,式神附身操作如上。]
他的任务之一好像就是帮助别人?可是式神附身又是怎么回事?
这么想着,梁三愿也问出口了。然而系统保持缄默,不再多言。
对着这样一个没有实体的非人类,梁三愿也没有办法,看得出系统的抵触,他也就不再多言。
思来想去,他决定先试一目连的技能有多厉害。
就像是一个刚拿到新玩具的孩子,对新鲜事物充满着好奇与探索。
梁三愿从床边的小柜子里翻出两把小刀,这是他之前休息时买来削水果的,系统商城出品,小巧锋利,削铁如泥,一银币一对儿。
拿出用过的那把刀,梁三愿试探地将它划向手心,力道不重,他没有任何感觉。他慢慢地加大了力气,刀刃在掌心形成了压痕,没有形成哪怕微小的伤口。
有意思。
梁三愿得了乐趣,这次直接用锋利的刀尖对着手心猛扎了下去,发出了令人牙酸的咯吱声,定眼望去,是刀刃卷了。
传说中的金刚不坏之身或者是金钟罩铁布衫?
亲自实验了一目连的保命技能,梁三愿彻底松了一口气。
梁三愿清醒时正值下午,一通忙碌到现在,天色渐黑,虽有式神保护,但在不清楚状况的情况下出去终究麻烦,只得暂做歇息,明日再出去探索。
洗漱更衣,梁三愿吹灭桌子上的烛火,将自己缩进了柔软的被子里。
然而在床上躺了三天,梁三愿一时怎么也睡不着,眼睛睁开又闭上,根本没有什么睡意。
网瘾少年梁三愿,缺了手机,难以入眠。
左右翻滚好几圈后,梁三愿睁开双眼,盯着陌生的黑洞洞的房间转啊转,最后将目光定格在房间唯一的光源——窗户上。
客栈原身应该比较高档,窗棂图案美观,雕刻精美。为了保暖防风,内层糊了一层纸,但从良好的透光性来讲,纸的质量相当不错。
欣赏完唯一能看清的窗户,梁三愿再次陷入无所事事。
这个时间,他应该刚吃完饭在玩手机,手机啊......
等等。
梁三愿翻出了系统商城。此时商城的亮度也人性化的降低了,突然出现在黑暗中也没有刺伤他的眼睛。
梁三愿在住的版块划了几页,果然看到了手机,他的目光随之看向价格,10金。
梁三愿不可置信:“凭什么这么贵?!”
[因为商品不属于这个世界,且科技高出这个世界好几个等级。]
好吧。
梁三愿泄气。
更何况如果要玩手机,不仅是要买一个手机的问题,还需要购买电量和网络。这些东西商城里确实有,可价格高得令人咋舌。
翻出余额,梁三愿一遍遍告诉自己要暂时死了这条心。
不过既然他已经打开了商城,实在无事可做,就开始快速浏览商品,遇见喜欢又暂时买不起的,全部点了收藏。
梁三愿:终于感受到了女孩子为什么喜欢逛街和淘宝。
有事情可做,时间就过得飞快,不知不觉间,梁三愿睡着了。
商城页面自动关闭。
*
除了昏迷的那三日,这是梁三愿睡得最好且自然醒得最早的一次。
鸟鸣鸡叫狗吠,还不时参杂着商贩的吆喝声与马车行驶时轱辘转动的声音,对于来到一个陌生的世界,他终于有了真实感。
入乡随俗,昨日晚上,头发已经被系统幻化为及腰长发。
梁三愿一开始还颇为不习惯。
先简单地用皮筋绑住头发,他顺利刷牙洗脸。
不得不说系统商城里的东西就是全面,梁三愿从商城购买到了束发教程,但也花了一柱香时间才弄好了最简单的一种:将一部分长发绑在头顶作为顶髻,其他头发自然垂在身后。
梳好后,他对着镜子左右仔细看了看。
梁三愿长得不差,桃花眼清澈明亮,嘴角含笑,右脸上单独的一个小酒窝若隐若现。一张娃娃脸,刚成年的他看上去不过十六七岁,换成长发也并不违和,加上一身系统出品的白色长袍,看上去像是一位养尊处优却又随和可亲的小少爷。
除了嫌弃自己不够威猛冷峻外,梁三愿对这副打扮还算满意。
把自己收拾得利索了,梁三愿下了楼,推门而出。
那100金实在不够花,早餐没有必要继续在系统商店里购买,同时也可以出去打探一下这边的物价。
梁三愿决定品尝一下当地特色。
系统自动补足了世界。梁三愿的客栈原先是一位老板的,这位老板为了回家孝敬老母,就将这家店铺专卖了。客栈现在归在梁三愿的名下,一切相关的房契画押等手续都被补足,在本土的人们看来,就是客栈换了个新老板。
早早开门做生意的小贩们看到了闭门好几日的客栈里走出来了一位俊俏的小郎君,年纪看来不大,大概是新掌柜的儿子。
梁三愿平时不看古装剧,也不爱研究历史,他对古代知之甚少。因此开门看到与现代高楼大厦完全不同的建筑、鲜活热闹的各色人群、从来没有见过的商品物件......一切一切,都让他新奇兴奋。
好在表情管理没有白学,从表面上看,梁三愿十分的沉稳优雅。
空气中飘散着食物的香气,清晨仍存有着凉意,梁三愿转了转,最后选择了一家馄饨店。
这种只卖早点的小生意不值当租一间铺子,也就撑个摊,摆上几张桌椅板凳。
梁三愿先在远处观察了一下这家馄饨摊子。
摊主是一位稍上年纪的男人,但下馄饨捞馄饨的动作都很利索。旁边一位与他年纪相仿的妇人在坐着包馄饨,拿起一张皮,舀馅儿,再轻轻一捏,一个馄饨就做好了,完成一个只需一眨眼的功夫。另有一位十二三岁的小姑娘,主要工作是收钱,当客人吃完离开后,则会飞快地收拾干净桌子上的碗筷,接着抹布一擦,桌面立刻恢复干净整洁。
去这个摊位吃东西的人不少,一家子看上去十分忙碌紧张。
早上的人们是匆忙的,来这种小摊子上吃饭的基本家境都不怎么好的,赶着吃完早饭去开工。一碗热乎乎的馄饨下肚,仿佛身体里也充满了力量。
梁三愿不急,他在街上四处走走看看,等到馄饨摊上的人少了,才走上前去。
“劳烦拿一碗馄饨。”
最忙的一阵已经过去,不久就可以收摊了。小蝶趴在外侧的桌子上,看娘亲包馄饨。她娘这手艺有几十年了,观看都是一种享受。正当她看得入神的时候,前方突然响起一个好听的声音,她顺势抬起头。
小蝶呆了一下。她没念过书,没什么文化,只能觉得面前这位小哥哥长得真好看,眉毛好看,眼睛好看,鼻子好看,嘴也好看,总之就是比她见过所有的人加起来还好看!
可能是她发呆的时间太久,小哥哥担忧地看着她,柔声问道:“小丫头?你怎么了?”
“没什么没什么。”小蝶瞬间红了脸,慌忙地摆手,转过头对着摊主大喊:“爹!加一碗馄饨!”
说罢,她就将头深深地埋了下去,没有再抬起来的意思。
梁三愿摸摸鼻子。得,是他突然出声把人家小姑娘吓着了?
尴尬地咳了一声,梁三愿找了张没人的桌子,默默坐下了。
名侦探小凤凰
王富贵和媳妇卖了三十年的馄饨,别的不说,就馄饨而言,他就能毫不心虚地挺起胸膛,说他家馄饨就是这片儿最好吃的的馄饨。
这里哪家没有吃过他家的馄饨?就连他们城今年中了探花的李家小公子小时候也吃过他们家的馄饨哩!
三十年,足以让一件事从陌生到熟练,乃至极致。
王富贵家的馄饨店在这一片是独一家的,有过不长眼的家伙妄想在附近再开一家抢他的生意,最后哪个不是悻悻败落,从此再也没有人试图做过这样的事。
凭着卖馄饨的积累,王富贵甚至在城里买了一个小房子,虽一家六七口人住起来十分拥挤,但也是让他得意的一件事。
由此,勉强称为手艺人的王富贵自认为什么大风大浪他没见过,心态特别沉稳。
哪知今天,就遇到了让他难以置信的事情。
王富贵的眼睛一错不错地盯着锅中的馄饨。生馄饨遇热水,不多久就浮起翻滚,火候时机非常重要,时间短夹生,时间长面皮会脓掉,味道会大打折扣。
一锅又一锅,王富贵眼疾手快,动作麻利。
“爹!加一碗馄饨!”
小女儿突然的高声喊叫让他的手一抖,险些打乱自己的节奏。
出锅时分神瞪了这臭丫头一眼,王富贵抄起三碗馄饨,送给新坐下的几位客人。
送到最后一个人,王富贵抬头看了这位客人一眼。
乖乖!这是哪家的小公子?怎么生得比李探花还好看?这小公子不在酒楼里吟诗作对,来他这找乐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