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冷眼看向床上打鼾的男人,忍着体内不断叫嚣的邪恶因子——杀了他,直接杀了他就了结了。
可手心还缠着厚厚的纱布,鼻尖似乎仍旧萦绕着一股淡淡的药香。
内心异样的感觉,让他暂且压住了沸腾的憎意。
上午在大片的阴影下,他向宋沅说出自己心底最压抑的想法。
他自嘲地笑笑,只等着宋沅露出惊恐又嫌恶的神色,证明宋沅和其他人都一样,把他视为怪物。
可宋沅没有。
发丝微微凌乱的少年一把抓住他的手腕,将他的手举起来。
洁白的纱布已经有些脏污,但从其厚度和形状,仍能看出包扎者的用心。
宋沅的眼神清澈又坚定,像一潭泉水,将沈利的残忍照映得一览无余。
他的语气激动又焦急:
“你去杀了他,可你也毁了你自己。”
沈利从回忆中剥离出来,宋沅为什么突然变了一个人,他不想去探究。
他打开铁门,看到的是日落西山。
他迎着夕阳,携带那份文件走出了大杂院。
蒋素英回来了,手中拿了一包烧饼和一份凉菜,除此之外再无其他。
宋沅放下医书,赶去迎接。
小小的中药铺里,母子二人围坐在小木桌前,一人坐了一个折叠凳,开始吃晚饭。
朱霜霜已经下班回家了,临走前还掏出香水喷了喷,应该是要去约会,自我陶醉地如一阵风一般冲了出去,只留一股呛鼻的香味。
宋沅从她口中,了解了故事始末。
“医死人”实在是一件莫须有的事。
当时一个老年患者得了癌症,辗转各大医院都看不好,老人家想活,一家儿女哭着跪着求蒋素英帮帮他们,哪怕是吊口气,也要撑到八十大寿。
他们日日求夜夜求,蒋素英被逼无奈,才拿出大把药材,甚至不惜针灸,保住了老爷子的最后一口气。
八十大寿一过,他就死了,据说走前没有痛苦,因化疗而掉光了的头发又长回来几根。
一开始蒋素英是被人称颂的。
可后来,一位所谓的中医学家,硬是说蒋素英是害人性命。
他称老爷子本来能活到八十五岁,五年寿命被蒋素英下猛药,给搞没了。
因为他跟老爷子的大儿子是连襟,老爷子一家竟都信了他的话。
一时间,平安镇的人对蒋素英口诛笔伐。
她本就是个守活寡的女人,丈夫犯了罪——虽然在入狱前就离了婚,但在众人心中,她就是个诈骗犯的妻子。
世道对女人何其严苛。
更何况蒋素英多年来强势惯了,学不来笑脸逢迎那一套,跟很多人不对付。
事发之后,竟没有一个人站出来为她说话。
中药铺从此一蹶不振,以前门庭若市,现在却无人问津。
而这次蒋素英采购回来,几乎一无所获。
资金本就有限,中草药对成色的要求又高,平安镇荒僻交通不便,采购很困难。
宋沅边吃烧饼边安慰道:“妈,别担心,一定会有办法的。”
他想到那个中年男人,知道他来这里绝对有难言之隐,他来过第一次,就一定会有第二次。
到时候要是能搞到黄芪就好了。
蒋素英叹口气,给儿子夹了块黄瓜:“房租已经拖欠了两个月了,妈怎么也不能挪用你的学费,实在不行,去找你舅借一借……”
她口中的“舅舅”,是自己的亲弟弟蒋素阳。
可宋沅却知道,这个所谓的舅是个十成十的白眼狼。
当年蒋家明明能供得起两个人上学,蒋素阳硬是独霸了姐姐的学杂费,导致蒋素英只能半工半读,勉强读完了初中。
要不是有幸拜在一位女士门下,学得医术,现在真不知该怎么立足。
蒋家二老自称拿蒋素阳没办法,但谁都知道,他们就是明晃晃地偏心小儿子。
蒋素阳拿蒋素英的学费没干别的,就天天泡在游戏机前和滑冰场里,最后还混了个中专毕业,现在居然也成了个人模人样的初中教师。
上辈子蒋素英病重,宋沅去求蒋素阳,后者只扔了二十块钱给他,让他赶紧滚。
这样的舅,宋沅宁愿没有!
宋沅比母亲早一步回到大杂院。
蒋素英嘱咐了宋沅几句,便去小卖部打电话了,应该还是去求蒋素阳。
宋沅想劝她这样没用,但又于心不忍。
终归是要自己真切体会过,才知道哪些人不可信。
蒋素英到现在都还以为宋敬国出狱后,他们一家三口就能在一起好好过日子。
她还在苦等一个将来最大的加害者。
宋沅知道,母亲虽然表面上强硬,内心却总是期盼有个人能让她依靠。
可惜那群人,没一个好东西。
大门亮了灯,宋沅刚踏进院子,还没到自家门口,就被人一把抓住领子,直接提了起来。
沈存目呲欲裂,瞪着双猩红的眼,脖子上青筋暴起,原本贼眉鼠眼的面容此刻扭曲在一起,无比骇人。
他一把将宋沅甩到地上,恶狠狠地张口便骂:“你他妈狗娘养的啊?让你看条狗,你给老子看哪去了!啊?问你话呢!狗杂碎!”
听见动静,大杂院的人迅速聚集在一起,把他们团团围住,看乐子一般,纷纷窃窃私语起来。
“哎呦这是宋沅吧,今天我跟他打个招呼,这老爹蹲大牢的就是不一样,还骂我呐——”
“就是就是,真是了不得了这崽子,存啊,我看他就直奔你那屋去了,指不定是把沈利带哪去了呢……”
沈存听了这话,大声骂道:“寡妇家的儿子找我们家沈利,该不会是想给自己找个小爹吧!”
众人听了这话,都哄笑起来。
“那以后,我就是你爷了是不是?来叫爷爷啊!”
宋沅忍无可忍,站起来直冲向沈存,一头撞在他的肚子上,沈存没想到一向懦弱的宋沅竟然有那么大力气,一时没招架住,被撞得向后趔趄了几步。
“诶唷——”众人倒吸一口凉气。
沈存在众目睽睽之下丢了面子,嚷嚷一声就挥拳直冲宋沅脑门。
宋沅躲无可躲,干脆闭上眼睛。
意想之中的疼痛感并没有降临,反而听到周围人的惊呼。
宋沅睁开眼睛,看到了沈利。
他还是穿着那身旧衣服,微微喘着气,生生攥住了沈存的胳膊,没等沈存再次用力,“咔嘣”一声,就将那条胳膊拧得脱力。
沈利的手心伤口开裂,纱布里隐隐渗出血来,下一秒,就将沈存猛地丢到了地上。
之前还耀武扬威的沈存,此时只能狼狈地破口大骂,疼得在黄泥地上蜷缩成一团,满身泥土,肮脏不堪。
沈利表情淡漠,环视四周。
围观群众极有默契地后退一步,似乎唯恐被这“疯子”伤到。
他看向宋沅短裤下擦破皮的膝盖,眉头微微拧起,问:“疼吗?”
宋沅摇摇头,他只感觉有些晕眩。
大佬不愧是大佬,连武力值都这么max的吗……
望着仿佛天神降临的沈利,宋沅在内心默默感慨。
“怎么了?沅沅?”
蒋素英看到门口围了一群人,隐约能看见宋沅被包围在里面,地上还有呲牙咧嘴的沈存。
她预感出了事,连忙跑过来。
看到宋沅的伤口,更是心疼不已。
“我没事,妈。”
宋沅安抚地摸了摸母亲的手,又看向身旁沉默的沈利,说:“是沈利救了我。”
蒋素英每天早出晚归,不知道宋沅从几天前开始,就担任“看狗”的职责。
她和街坊邻居谈不来,对沈利,她也只知道他和自家叔叔不和,仅此而已。
她虽然为着房租的事,不好得罪沈存,可沈存要是伤害了宋沅,就等于触碰到了她的底线。
因此她先是对沈利道了句谢,又上前一步,对倒在地上没人扶的沈存说:“你对一个小孩子动什么手?宋沅要是有什么得罪你的地方,你尽管来找我说。”
“呸!你个臭寡妇!老子把房子租给你真是倒了八辈子血霉!你带着你那儿子和沈利这个狗崽子勾结!你们——”
沈存根本不理会蒋素英的好声好气,张口就是骂。
歹毒粗鄙的话语却被适时止住了。
“沈存。”
沈利走过来,步伐又稳又轻,叫了他一声。
地上不断挣扎的男人突然停止了对宋沅母子的辱骂,因为下一秒,他的惨叫声直冲天际。
“啊啊啊啊啊啊——”
沈利的脚碾过沈存的手指,一点一点加大力度,院子里只有沈存的尖叫,和他的骨骼不断破裂的“咯吱咯吱”声。
蒋素英被眼前的景象吓得后退几步。
所有人都吓得不敢吱声了。
只有宋沅走上前去,扯了扯沈利的衣角。
他真怕沈利会控制不住杀了沈存。
那样沈利的一辈子就真的毁了,大佬的才能无处施展,他恐怕只能牢底坐穿。
一阵凉风吹过,拂乱了沈利的头发,遮住他情绪不明的双眸。
沈利没转过头,把手里一直拿着的文件扔到地上,加大了挤压沈存的手的力度。
就算是不懂医学的人也知道,沈存的左手恐怕是要废了。
“叔叔,你是说你不想把房子租给宋沅家了?”
沈利冷哼一声,笑得天真又残忍:
“那你现在也不用费这个心了,因为沈家的房子已经跟你无关。”
他一脚踢向沈存的腰腹,正如沈存无数次对他做的那样。
那是一个人最柔软的地方,剧痛袭来,沈存只顾呻.吟叫唤,没力气反驳。
沈利回过身,对宋沅,也是对所有人说:“沈家的房契是属于我的,沈存公然霸占的是我的财产,如果他再出现在这个院子里,我会追究到底。”
随后又压低声线,用只有他和宋沅两个人能听到的声音:“我不会把自己毁了的。”
宋沅愣愣地点点头。
十几天后。
一大早,宋沅就收拾了背筐,准备出门。
他事先向蒋素英打过了招呼,称自己是要出门逛逛。
宋沅以前毫无活力,只想在家里瘫着,蒋素英考虑到儿子需要锻炼身体,每每催他出去,换来的却只有他不耐烦地翻个身继续看漫画。
现在他主动要出门,蒋素英高兴还来不及。
沈存不知被丢在哪个医院里自生自灭去了,沈利向蒋素英说明了情况。
沈存一直虐打他,是宋沅帮他包扎止血,又在暴风雨前接纳他在家暂住一晚,如果不是宋沅,他不一定还活着。
他非常感激宋沅,现在也拿回了自己的房契,因此可以不再收蒋素英的房租。
沈利这番话说得冠冕堂皇,还特意帮宋沅隐去了他“看狗”的细节,宋沅有些心虚。
不过还是佩服大佬的适当删减能力。
宋沅一身利落的长衣长裤,主要是为了防止蚊虫叮咬,他又背了个军绿色的斜肩包,里面装了馒头和水。
刚一出门,就被叫住了。
“去哪儿?”
早晨八点刺眼的阳光下,一个高挑的少年斜倚在门框上,强光照在他的眼睫上,下意识微微垂眸,整个人近乎有些透明。
沈利其实已经在这里等了两个小时。
他觉得自己大概是真的疯了,竟然对宋沅的出现翘首以盼。
他特意洗了头发,换了能找出来的最好的一套衣服,还特意选了右边门来倚,这样右侧脸的疤痕就能稍微遮住一些。
沈利自己也搞不清自己为什么要大费周章地这样。
只为了在宋沅出现时,冷冰冰地打个招呼?
他内心暗笑自己的神经质,又怕宋沅不想搭理他。
但要是宋沅真的对他视而不见,那他一定会控制不住内心的汹涌,指不定做出什么疯狂的事。
所幸的是,宋沅朝他招了招手,扬起一个灿烂的微笑,在湛蓝的天空下显得朝气又活泼。
“我要上山,你去吗?”
沈利的心仿佛被什么东西给击中了,似有柔软的嫩芽在萌生,他不可置信,宋沅居然在邀请他。
但面上还是镇定自若。
他假装思考了几秒,一脸淡然地回答:“可以。”
“不过我得拿点东西。”
说完,转身进屋。
宋沅其实是觉得一个人走路太无聊。
他这半个月以来,每晚都提着药箱来给沈利换药,还得重新包扎,来来回回的折腾得很累。
可沈利连一句“辛苦了”都没跟他说过!
宋沅心里有点不平衡。
现在抓住机会,他要反过来折腾一下沈利!
反正沈利体质极强异于常人,大大小小的伤都已经恢复得差不多了。
再说了,跟大佬多多熟悉,总归没有坏处不是?
很快,沈利出来了。
他背了个柳条筐,筐里筐外都沾得很黑,像是曾经装过煤的。
再看沈利的裤脚,确实也比刚才多沾染了几块黑色。
原来大佬也会打肿脸来充胖子,宋沅暗笑。
沈利刚才找遍了整个屋子,都没翻出一个包或者筐。
唯一的书包破破烂烂的,拿出去只会惹人嘲笑。
最后,他把目光投向角落装煤的筐。
有点脏,但已经是最好的选择了。
他又找了几个打火石和两只饼,用布包起来,扔进筐子。
沈利内心忐忑,表面却如常,快步走到宋沅面前。
“出发吧。”他尽量让自己的声音听不出雀跃。
“好嘞。”宋沅却大大方方地伸了个懒腰,开心地笑起来。
“寻找黄芪小队正式成立!队长宋沅,队员沈利,勇往直前!出发!”
顺着平安镇的大路一直向南走,就能到达一处荒山。
绿叶葱葱茏茏,覆盖整座山头,正是夏日避暑纳凉的好地方。
可惜九十年代的平安镇还是人均穷鬼,只知道早晚操劳,没有闲空去周边郊游。
一连走了两个小时,大概上午十点钟,宋沅和沈利终于来到了山脚下。
宋沅体虚,一路上汗流不止,再加上一直对着沈利叽叽喳喳个不停,此时已是气喘吁吁,一张白嫩的小脸像只熟透的红苹果。
再看沈利,走这么长时间的路,硬是连呼吸都没乱。
大佬的耐力也不一般。
宋沅暗自腹诽了一下上天的不公,伸出手抬至额前,作望远镜状,看到不远处有条汩汩小溪,欣喜道:“太好了!我们去凉快一下!”
沈利点点头,不着痕迹地把已经拧开的水壶盖又拧了回去。
溪流潺潺,宋沅捧起一把水,直接扑到脸上,清凉感瞬间蔓延全身,原先的燥意都降下去不少。
一旁的沈利默不作声,良久才问了句:“饿了吗?”
宋沅摇摇头:“不饿。”
他又抬头向上望,苦着一张脸无奈道:“我们还得继续上山,好累啊。”
“我背你。”沈利毫不犹豫。
宋沅吓了一跳,连睫毛上沾的水珠都掉落下来,他忙摆手:“不用不用不用。”
开玩笑吗?他哪敢让大佬背他?
宋沅已经脑补出将来自己有事求大佬,西装革履的大佬坐在价值999999美元的真皮沙发上,不屑地勾勾手指,让宋沅给自己当大马骑才答应的场景。
毕竟自己“虎落平阳被犬欺”,居然背宋沅这小喽啰上过山!
宋沅连忙在地上捡了一根树枝,当做自己的登山杖,故作坚强笑道:“我现在精力可旺盛了,简直健步如飞,快走吧!”
沈利不声不响,跟在了他身后。
黄芪性喜阴凉,宋沅也无法确定这山上究竟有没有,只能尽量往山背走。
他几乎翻遍了每处草丛,不是找到莫名其妙的计生用品,就是只找出几个狗尾巴草。
根本就连黄芪的影子都没有。
一直到晌午已过,望着层层树木上隐隐透出的阳光,宋沅伸了个懒腰,肚子却发出不合时宜的叫声。
沈利的眼神恰到好处地避过去。
宋沅有些羞赧,装作若无其事地坐到树下,抬手招呼沈利:“快来吃点东西吧。”
沈利一直在帮宋沅找黄芪,经过宋沅详细的描述,他对黄芪的模样有了个大概的了解,可他也一无所获。
只好坐到了宋沅旁边。
宋沅从包里掏出馒头来,又将一包榨菜撕开,把馒头分成两半,在中间夹上榨菜,这就是他自制的中国汉堡。
他正要将夹满榨菜的馒头送入口中,看到一旁的沈利,不知是不是错觉,总感觉他像只眼巴巴望着主人的大狗。
尤其是沈利的一双黑白分明的眼睛,眼尾微微下垂,总让人感觉湿漉漉的。
呸!大佬才不是狗呢!
宋沅赶紧将脑子里乱七八糟的想法摇出去,咽了口口水,想了想,还是把馒头先递给了沈利。
“你吃吧。”
在1997年,松软的白面馒头也不是人人都能吃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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