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看着大马族一百多人都安排完了,却还有十几个人什么都没选,只是待在那里。
这些人男女都有,而被他们围在中间的正是马巫。
吴跃呵呵一笑,询问:“你们几位是什么意思,找不到合适的活?”
有个年轻女人面色不善:“你要把我们大马族分开。”
吴跃好笑:“对啊,不然呢?既然加入利牙部落就要融入,我按照大家的能力分配工作有什么问题,难道要不管不顾地把你们大马族男女老少全都分去狩猎吗?”
那女人说不过他,闭上嘴冷哼了一声。
见这几人不说话,吴跃又是一笑:“各位,都说了利牙部落不养闲人,您几位既然不愿意干活那就离开吧。”
那些人却还是站着不动,一副杠到底的样子。他们刚才已经看见吴跃是怎么对马鬃的了,确定了这神使是个软柿子。
吴跃在心里叹气,抬头看魈。
大马族的这些人一直在跟好脾气的神使交流,却似乎忘了首领的脾气并不怎么好。
接收到吴跃求助信号的魈出来了,抽出唐刀步步逼近,心情不好的他身上的杀意和戾气越发浓烈,那个刚才说话的年轻女人猛然回忆起曾见过的他砍杀鬣狗的样子,脚一软跌坐在地。
倒也不是所有人都那么害怕,尽管没有武器,但还是有几个忠心的男人立刻挡在了马巫前面:“你要干什么!?不许伤害大巫!”
魈听都听不懂,自然不理睬,只是一步步向前,逼得人家护着马巫连连后退。
“神使,吴跃神使!我们干活!”最终马巫还是妥协了,表示他们愿意干活。
吴跃有些遗憾,其实他更想就这么把人赶出去的,不过人家既然服软了那也就算了吧。
马巫身边的男人全部被他分去了做砖头,这些人跟马巫混在一起那就都是危险分子,如果派去狩猎队的话难保不会在狩猎时搞小动作。
就比如说那种马匹讨厌的药粉吧,他可不想魈变成马雪。
那几个女人他则是分到了采集队,让她们每天出门也能少受马巫影响些。
至于马巫嘛,他倒是真没想好该怎么分配,怕他搞破坏,好在这老头自己也不想干活,说是可以帮大家治病治伤。
已经见识过他疗伤手法的吴跃颇为嫌弃,不过却也同意了,反正也就是个名头,真遇到严重的伤反正他手里有现代药物。
分派完了活后已经很晚了,安排下明天狩猎一队出门狩猎后,他让大家都各自回去休息。他来到家门口的河边洗漱了一下,又把戒指也清洗干净后才打着哈欠回屋睡觉。
小狐狸又不知跑哪去了,但屋子里却并多了一人,是来给他当保镖的魈,此刻那人已经躺在炕上了。
“洗脸洗脚刷牙了吗?”屋子昏暗看不清,吴跃便直接问。别的还好说,不洗脚可不行,原始人不穿鞋子的,他可不想垫着的皮毛上蹭满泥土。
魈一把把他拉上炕亲了几口,问:“你说呢?”
吴跃舔了舔唇,尝起来没啥味道,应该是洗漱了。他满意了,回亲几口后钻进人家热乎乎的怀抱里抱着睡了。
今天真是累死个人。
第42章
这一夜多了人肉靠垫和人肉暖炉的吴跃睡得很沉很香,一觉醒来更是神清气爽,浑身的疲惫都不翼而飞。
魈却睡得并不太好,虽说这样抱着吴跃纯睡觉的情况以前也不是没有过,但那时候他和吴跃之间的关系还很单纯,抱着他时只为取暖,压根没有什么奇怪的想法。
可如今两人关系不同了,他搂着人家的时候心里那叫一个心猿意马,热血沸腾,一直睁着眼睛熬到后半夜才勉强入睡。
好在正年轻,他的身体素来又不错,熬上半个晚上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今天由他带队狩猎,起床洗漱了,交代吴跃尽量小心后他便领队出发。如今有了马匹,他们也可以去远一点的地方狩猎,还可以多打些猎物,反正用马驮回来也不费力。
鹰新得的弓箭发挥了挺大的作用,虽然不能直接杀死皮糙肉厚的大型猎物,但他准头好,远远地挑着眼睛脖子肚皮这类柔软的部位来上一箭,先射伤猎物再追击就会轻松许多。
这一天往常不起眼的小伙儿大放异彩,在新老族人面前很是风光了一把。
尤其大马族人,他们本就已经眼馋魈手里那种锋利的武器,只是无奈看都看不出来是什么材质,而且整个部落也就那么几把,想必非常珍贵,就是想凑上去看看摸摸都不可能。
而鹰手里的东西很明显只是用木头、绳子、羽毛之类常见物品做的,虽然杀伤力一般但用起来也是很威风的样子,鹰又不像魈首领那样吓人,看着挺好说话。
于是狩猎队中午休息时就有大马族凑到鹰面前,连比带划表示想试试这武器。
鹰大大方方借了出去,甚至主动指导他们怎么使用。别看他表现得很大方,其实心里都快滴血了,毕竟这可是神使亲手制作的,他能不心疼吗?
只是吴跃昨天交代过他让他从狩猎队里寻找一些准头好的人,想着以后组建个弓箭小队,到时候让他当队长。
当队长啊!这对于平日在狩猎队并不受重视的年轻人来说实在是个很大的诱惑。
而且还不止如此,神使说如果能找到竹子或者铁矿,或者其他什么坚硬又尖利的东西作为箭头的话弓箭的威力也会大大提升,到时候他甚至能一个人猎一头角牛!
今天只是射伤猎物都被夸奖了,想想自己如果拖着一头角牛回部落……
沉浸在幻想中的鹰挠头,嘿嘿傻笑。
就在魈带着人狩猎的时候吴跃也没闲着,红薯藤又长了不少,他便又扦插了一些,他种植的这些植物里红薯是唯一扦插就能繁殖的植物,他必须多种些。
扦插完后照例巡视了一圈,浇浇水捉捉虫,顺便又研究了一下那些来自宿迁大学的花种。
碗莲和百合已经确定了身份,碗莲是菜莲,百合看叶子也能确定是百合,但看着似乎不是切花百合,而是以前院长妈妈在小菜地里种过的,可以食用球根的蔬菜百合。
这对吴跃来说是好事,比起芬芳美丽的花朵,部落里当然更需要蔬菜。
另外两种之前看不出品种的花经过一段时间的生长如今也被吴跃认出来了,一种是凤仙花,也叫指甲花,花朵艳丽,很容易生长,以前孤儿院里的女孩子会摘它的花瓣染指甲。
这东西虽不能吃,但似乎有点药用,就算不能做药也可以当装饰,吴跃也就凭它生长了。
至于另一种,乍一看叶子有点像菊花又有点像艾草,吴跃看着眼熟却不能分辨,便摘了一片叶子揉了揉闻味,然后直冲鼻腔的熟悉又讨厌的味道让他立刻皱起了眉。
是茼蒿啊,从不挑食的他从来吃不下的蔬菜,没有之一。
万万没想到老子都来到外星了还不放过我!吴跃心里涌上了点黑暗,几乎想要把这些茼蒿拔了去喂鸡。
不过只是想想而已,这个世界还没有驯化蔬菜,吃野菜得看运气,他怎么舍得拔掉这些经过几千年种植驯化的现代社会产物。
他不吃也可以给别人也吃嘛。
这下所有的植物都搞清楚了,吴跃心情颇好,掰了几片发黄的菜叶子丢进鸡圈。这些原鸡被他喂惯了,立刻扑上来啄食。
这些天他让部落里的小孩帮他捉虫挖蚯蚓来喂这三只鸡,伙食好再加上不运动,这会看着鸡都肥了不少,看得吴跃连吞了两口口水。
不过此时不能下手,他还指望人家鸡生蛋蛋生鸡,子子孙孙无穷尽也呢。
干完了自己的活,他便四处转了转,着重看了一下大马族的那些人有没有不服管,会不会闹事。
好在一切都还算正常,部落里的活计也没什么难的,比比划划,连蒙带猜也能渐渐上手。
“神使,神使你来!”一路带笑走到部落中央,正准备去看看陶花,一个女声却把他叫住了。
是草,这个姑娘曾经搞出来过毛线,他印象太深刻了。
草一把拉住他,神神秘秘地往河边走,压低了声音:“神使,你之前说过的东西,我们好像弄出来了!”
之前和草说过的东西?吴跃眼睛一亮,是麻吗!?
他来了兴趣,跟着姑娘一路小跑,从独木桥上穿过河流,进了林子。
跟着草又走了大概一百多米,地方到了,面前时一条很浅的小溪,浅浅的水里泡着各种植物。
“按照您的吩咐,我们就是把各种植物采集了泡在这里的,因为烂的很慢,所以隔几天才来看一次,大部分植物都被泡烂了,但今天我发现了这个。”草蹲下,翻开石头和腐烂的其他植物,拿出了一些还沾着腐烂枝叶的纤维。
她把纤维涮洗了一下,递给吴跃,眼睛亮亮的:“神使,这个是您说的麻吗?”
吴跃并没有见过麻纤维,也不能确定,但还是对草予以肯定:“我不确定,但这东西既然泡不烂,就算做不了衣服也肯定对我们有用处!”
吴跃低头把那几根纤维翻来覆去地研究了一下,摸上去软中带着点粗糙,手感倒是挺像麻绳的。每一条都可以被搓开成很细的小条,很柔韧,就算最细的小条也需要点力气才能扯断。
虽没见过麻纤维,但吴跃越看越觉得应该就是。
就算不是,这玩意应该也能做衣服。
他对草道:“草,你们干得太好了!这东西很可能就是麻,但是对于做衣服的事我也不知道确切的步骤,还需要大家的帮助。”
草立刻凑上来:“神使您需要什么帮助请尽管说,我们一定会做到的!”
吴跃想了想,笑着扬了扬手中一小把的纤维:“那就先多弄一点这种植物吧,这么一点可做不出什么。”
“好,我们把那些草都割了来!”草一点头,开开心心地去了。
“别全部割掉,我们还得留下种子以后用!”她跑得很快,吴跃只能冲着她的背影喊了一句,看她回身答应了这才放下心。
他可不希望部落周边的麻都绝种。
捏着那些麻纤维他回到部落中间,思考着怎么把这玩意弄成线,再弄成布。
纤维已经是很细的细丝,但太细太短了,需要先纺成较粗长的线,再用织布机像做藤编一样经纬相交,这样才能形成布。
草会用动物毛搓成线,可用手搓实在太费工夫了,还得用纺车之类的工具。
纺车……吴跃记得影视作品里的这玩意儿一般有一个显眼的木轮子,用手摇驱动,纺出来的线都会绕在轮子上。
具体的他并不清楚,因此决定先做,边做边推测。掏出工具,找来材料,一忙起来时间便过的飞快,等到他大致摸索出纺车的工作原理时才发现魈已经站在他面前了,一抬头,太阳快落山了。
“这是什么?”魈见人终于看见他,便指了指他手里用榫卯结构和树脂拼合的轮子。
“纺车,可以把这东西纺成线再织成布做衣服的东西。”吴跃活动了一下僵硬的脖子,把半成品收进了空间,又把麻纤维递给魈看。
之前也和魈提过用棉麻毛做衣服的事,因此魈并没有多吃惊,看了几眼便递还给他。
“这东西还可以做绳子,很牢固的,到时候可以给马匹上缰绳和马鞍,会更好骑。”见他不感冒,忙活了一天的吴跃有点不爽,继续介绍道。
“嗯。”魈摸了摸他的脸,大拇指从嘴唇上掠过,“我知道,你做出来的东西都是最好的。”
唇上的酥麻似乎蔓延到了四肢,吴跃脸一红,闭嘴了。
之后的几天吴跃一直忙着做纺车和织布机,他自己很多原理弄不明白,便找上了几个精于制作的人一起研究,虽然是原始人,但人多果然力量大,一顿折腾下来,他们总算是做出了简单的纺车和织布机。
小溪里也泡上了大量的麻,据云所说,这东西树林里和山上、草原上都有很多,而且生命力旺盛,割完了茎叶也不会死,会从根部发新的芽长成新的植株。
吴跃对此当然很高兴,以后部落里需要大量的麻绳麻衣,不缺原料自然是最好的了。
距离植株腐烂,得到麻纤维还有几天,于是吴跃这几天基本都忙着改进着织布机,陶花伤口渐好,现在偶尔也能慢慢走出帐篷在部落里逛一逛。
新加入的人里她是学语言最努力,也最快最好的,现在已经能和利牙部落的人简单沟通。她一心想融入部落,因此对人和气温柔,不像其他大马族说话费劲又爱答不理,大家也都很喜欢她。
见吴跃这些天都忙着鼓捣织布机,她得知原委后便也帮忙出了些主意,倒是让吴跃受到启发,把织布机改造得更实用了。
之后又过了数日,小溪里浸泡着的麻大多腐烂得只剩下纤维,可以加工了。
简单的纺车和织布机工作效率不算太高,但好在部落也就三百多人,就算人手一身需求也并不太大,吴跃也就让大家慢慢加工织布。
同时他也研究出了麻绳的做法,把麻纤维搓成细绳,再用多股细绳搓成较粗的绳子,虽然没有现代的化纤绳子牢固耐用,但也算是不错了。
有了麻绳,他自然就做出了缰绳,用一小把豆子贿赂了一匹马后他给人家套上,试着骑了骑。
没有马鞍的马背很滑,尤其马匹跑动起来时,背部活动的肌肉总是让吴跃坐不稳,吓得他赶紧叫停下马,打死不敢再骑。
对他这种菜鸡而言,还是得先做个马鞍才行。
缰绳倒是渐渐在部落里普及了起来,毕竟这东西确实方便,只用一手持缰便能轻松掌控马匹,另一只手可以腾出来拿武器或是吃东西喝水。
纺车和织布机的成功让吴跃在机械制造上信心大增,又花了两天研究出马鞍,这回好了,偶尔他也敢骑着最温顺的马匹出部落遛遛了。
当然,有前车之鉴的他还是一直提防着马巫那老东西的,好在他有交流药丸作为金手指,每次骑马前都和马匹沟通一下,确定自己身上没有它们讨厌的味道,也确定它们身体状态都正常才敢骑上去。
不过这老家伙这些日子倒是挺安分的,基本上一直老老实实待在帐篷里,顶多会在吴跃制作东西的时候出来远远地看上几眼。
老家伙不搞事当然好,吴跃便也没理睬他,该干什么就干什么。
比如今天,该给陶花拆线了。
他毕竟毫无任何医学经验,一时间还真是无从下手,好在有动手能力较强的霞在。
吴跃空间里有那么一小盒修指甲套装,此时拿来用正好,霞先是用指甲刀剪断缝合的线,而后用眉夹当镊子取出线头。
距离缝合已经过了多日,伤口愈合的同时,线也多少黏连生长在了伤口上,取下来时拉扯着皮肉,难免疼痛。
陶花疼得眼圈都红了,却全然不是在大马族时柔弱靠在马天怀里的模样,反而一脸坚毅,死死咬着牙不肯发声。
吴跃看得心中恻隐,可这线不取又不行,异物长在皮肤里终归不是好事,万一感染发炎什么的就太危险了。
好在当初也没缝几针,总算是被手脚麻利的霞迅速拆完了。
扯开的伤口又开始渗血,霞给她清理了一下,又敷上了治疗外伤的草药。
“谢谢大巫,谢谢神使。”这句话陶花是用这边的语言说的,原始人的词汇量本就不高,她现在基本的对话已经完全没问题了。
吴跃带着点心虚摸了摸鼻子,其实他也有心想学学这边的话来着,当然不是为了沟通,是想着以后如果去别的部落交易或者寻找一些物资的时候不太扎眼。
利牙部落把他奉为神使是因为他对利牙部落有益,但如果到了别的部落,不管是随意沟通还是随身空间他都不能再随意展示,匹夫无罪怀璧其罪,这些力量太神奇,难免会招人嫉恨。
若只是嫉恨都还好,怕就怕人家想抢夺他的力量,抢夺不成就把他抓去当人体翻译机和人体仓库。
就算他不愿意,但生长在现代社会的他从小到大可没吃过什么皮肉苦,人家稍微揍他几顿他肯定就乖乖就范了……
在利牙部落当神使挺舒服的,他可不想到另一个部落去当奴隶。
暗暗下了要好好学习的决心,他当天晚上便和狩猎回来的魈说了这事,要求人家严格教导他本地语言。
听说了他的担心,魈目光暗了暗:“我会保护你。”
吴跃白他一眼:“别扯了,如果我一辈子老老实实待在利牙部落里,建上城墙,配上铁制武器那还好说。但我要是出门,顶多也就带三五个人吧,你就算能以一敌十难道还能以一敌百?到时候人家一群人围殴我们三五个,那可真是死得连渣都不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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