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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眼(卿淅)


坡地没有好下脚的地方,又湿又滑,还积着不少固体废物。叶筝拿出上课学回来的基本功,按方法调稳了重心。他跨出一条腿,握住栏杆的手随之松开,草青味扑面而来,他逐步蹲下|身,趋身凑前,朝着帽子的方向往前挪。
换成晴朗的白天,叶筝一定可以在一分钟内把这顶帽子捡回来,遗憾是天气时间都不对,他只能这样一步一磨地前进,并且时刻注意脚下,以防踩在碎石玻璃上。眼见胜利在望,帽子就在面前,叶筝敛着气,抬手去抓。
在他捡到帽子的一瞬间,老板一声声喊着他,让他赶快上来,天又开始下雨了。
叶筝从地上起来,鞋底软浮,仿佛踩在了什么质地柔滑的东西上面,没等他站直身,离心感蹿升而至,照在地面的白灯剧烈一晃——
“小心!”大叔趴在围栏上,手机射|出的闪光灯跟着抖了下。
音节一出,叶筝看清了地上的东西,是一团泡满了泥浆的塑料袋,它的颜色和斜坡接近,所以下来的时候没能注意到。
几秒钟的急坠,叶筝整个人擦着斜坡滑了下去。背上刮来一阵难言的痛,时而刺利时而滞钝,沙粒磨进了运动衫里,仿佛是火舌卷过的薄刃,在脊骨上割出一道热辣的疼。
坡身下方有一条窄凹的排水沟,叶筝蹬在石砖上,惊魂未定地坐在地上缓神。回看上去,那盏白灯还在乱动着,老板应该是绕下来找他了。
说实话,这地方没多高,而且有缓冲余地,只是来得太快太突然而已。对比起一年前,他直直从升降台上摔下来,这回顶多算是滑了个滑梯,还能站起来走回去。
老板走大路下来,他拄着拐杖一跛一翘地朝叶筝挥手:“你没事吧?”
“没事。”
叶筝扫了扫屁股上的灰,将帽子递给老板。
“你……”老板低头接过,神情一下苍老了十几岁,他笑了,笑容里尽是辛酸,“你傻啊!要是摔坏了怎么办?”
“这不是没摔坏吗?”叶筝理了理上衣,雨水从他眉边淌下来,一路滚进浅色的领口。
他右手握成拳,紧紧抓着手机,全身力气都聚在了那一处,老板问他疼吗,他说不疼。
又走了一段路,老板把针织帽上粘着的草屑一一拔掉,他撚住一根略长的野草,半截黄半截绿的,“你是那个明星吗?好像……是姓叶的?”
叶筝吃惊地转头,“老板你怎么知道的?”
“听别人说的,我就上网搜了一下。没想到真是你。”老板笑笑。
回到闲庭,叶筝在门外的伞筒里拿了把折叠伞给老板,老板还有话想对他说,但被叶筝打断了,“您回去吧,我没事的。”
老板在他脸上看到了一种似曾相识的东西,想不起来是什么,他撑开手里的伞,蓝色的伞面开在了夏夜,几近语无伦次地说:“别逞强,要不去医院检查一下吧,有些伤病耽误不得啊……”
“老板您放心!我真没事。”
手机有节奏地震动起来,叶筝接过电话,“喂”字只吐了一半,那边却抢在他之前开口。
“你不在家?”
“在外面扔垃圾呢。”
叶筝冲老板笑笑,用口型说,你回去吧,我也回去了。
“路上碰到杂货店的老板了,和他聊了几句,我这就回来……”
这时候,身后大门咔地被人拉开,叶筝心中亮起红灯,暗骂自己草率了,搞了个腹背受敌的局面,这大概也是一种心有灵犀吧,他想,否则黎风闲怎么会在这个时候开门?
老板还站在原处,叶筝抿起唇,赶在门开之前转过身,将后背对向老板。
“诶?你怎么出来了?”叶筝装出欣快的语气,在黎风闲看不见的角度,神色不动地往身后做了个手势。
可老板压根没看见,在黎风闲的注视中,他终究是说出了那句让叶筝最为苦闷的话。
“叶、叶先生,你、你背上好多血啊——”
“老板你看错了!我没事。”叶筝微扯着嘴角,稳稳按住黎风闲的肩头,几乎是将他推了进屋。
“老板你看错了!我没事。”叶筝微扯着嘴角,稳稳按住黎风闲的肩头,几乎是将他推了进屋。

第39章 继续
头顶的感应灯亮了又灭,叶筝停在门前,背部滑着湿痒的血,他缩回手,重新抹去衣服上的污泥,“外面路太黑了,不小心摔了下。”
拧出几滴浊水后,叶筝扯了扯衣摆,想将贴在背上的触感稍稍拉开。
比起其他不适,叶筝只觉得痒,大概还有些可以忽略不计的麻木感,他手上没来得及发力,腕骨就先被人抓住了。
“转过去。”黎风闲按着叶筝转身,迫使他背对自己,感应灯再次亮起,将他腰背上的伤照得清清楚楚。
米白色的上衣被泥沙磨得脏乱不堪,部分碎砾草叶刺进了皮肤,有好几处伤口正在淌血。衣服完全粘在了叶筝身上,尖草勾进肉里,如果用手去拽,必定会把血口撕得更大。
“去医院。”黎风闲放开他,右手越过叶筝去开门。
“我不去医院……”
叶筝回头,用手背顶在门板上,上头筋脉凸起。
他们很少这样近距离、面对面地站着,眼里借来的光匆匆亮了一下,大门开合间掀进的气流重重压过叶筝的鼻息,带着点泥青味,堵在他的咽管。
“我不去医院。”他将眼睛移向了别处,头发散乱地垂下来,口吻听不出有什么异样,“都是皮外伤,抹点药就好了。”
不知道叶筝为什么会对医院有那么大的抵触,和文艺汇演那次一样,宁可到酒店休息,也不去医院做检查,黎风闲问他,“不怕细菌感染?”
“不会。”叶筝回答,“没那么严重。”
叶筝是铁了心不去医院,黎风闲自知说不动他,干脆放下无意义的相峙,退开几步,指着后方的沙发,“趴上去,先处理一下伤口。”
窗面上的影子略略一滞,叶筝看了看那张沙发,头脑好一顿发沉,恍惚之余,他第一个想法是,他要在黎风闲面前脱衣服了。
当叶筝听见那剪刀咔嚓活动的声音时,耳尖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烧着了,亦深亦浅的响动拉长了这份煎熬。
客厅里没其他声音,墙外的雷鸣轻得可怜,好似能被这剪子一刀剪断。
半张脸埋进了靠枕,叶筝闭起眼,属于金属的寒气冰刃一样悬在他背上,只要轻轻一碰,他就绷紧了脖子,想要回头去看。
“别动。”
黎风闲戴着手套,将叶筝的衣服自下向上剪成了两半,这样既能减轻撕裂伤口的风险,又方便检查伤势。
拨开布料,眼前一片狼籍——
腰椎周围是重灾区,捂得血糊糊的,创口里夹着细沙和草碎,磨破了一大块皮肤。
掰开两支生理盐水,黎风闲一手挤着瓶身冲洗伤口,一手覆在叶筝后颈的棘突上,防止他乱动,“先洗一洗,可能会有点冷。”
“嗯。”
湿凉的液体全数倾倒在后背上,叶筝抖了下,忍住没挣扎,只是抓紧了垫在身下的黑色毛巾。
水迹沿着脊柱流泻开来,一部分盈在了腰间的凹陷处,叶筝屏住呼吸,感觉整个人被冷水浇了个透,腿间也打湿了,裤子紧贴在上,强烈的羞耻感让他渗出了一层薄汗。
“冷吗?”黎风闲问他,“你在发抖。”
叶筝内心异常复杂,他总不能打开天窗说亮话,大声告诉黎风闲,我这不是冷,我这是……裤子下面出了点状况……
他闷了一下,枕着手臂,自欺欺人地说:“还行……吧。不是很冷。”
接下来的半分钟,叶筝没感受到任何动作,莫名被晾了一会儿,他支起身,很快,肩膀就被黎风闲按了回去。
“现在给你擦干净,太疼的话就自己喊停。”
黎风闲拆开一块纱布,从蝴蝶骨开始,一下一下拭着上面多余的水分,把泥污血渍全部擦干。
“我不怕疼……”叶筝偏过头,黎风闲挡住了一部分黯黄的灯光,他盯着地上的影子,喃喃自语道,“真的不怕。”
“为什么?”这句话黎风闲听他说过很多次,像习惯性挂在嘴边。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
为了印证这句话的真实性,叶筝一路没喊过疼,连动都不带动的。等所有伤口止住了血,黎风闲放下镊子,将叶筝的手从毛巾上扯了下去。
“打算忍到什么时候?”黎风闲换了根棉签,挤上药膏,轻柔地涂在伤口四周,“你不说我就这样继续了。”
清凉的膏体融化在背上,接着迂回向下,若有似无地划过腰椎,叶筝小声抽了抽气,脱力的手指再一次抓上那块毛巾。
“要继续吗?”黎风闲停下来问。
“……停,停一会儿。”趁着换气的空当,叶筝把脸闷在靠枕里,五指重复着蜷缩张开的运动,声线不太稳,“就一会儿。”
“已经晚了。”黎风闲说。
他又挤了点药抹在创口外围,由于没有共感能力,黎风闲只能依靠叶筝飘浮不定的小动作来猜他是疼了还是痒了,再顺着反应更变力道。如此几次,黎风闲总算是摸准了叶筝的界线——
这人不怕疼,但是怕痒,特别怕,以及他……后腰位置很敏感。
担心伤口会渗血,黎风闲只能这样轻轻地擦几下,可是叶筝受不住这种刺激,一碰就想躲,无奈之下,他只得腾出一只手按住叶筝的腰,问他几句话,分散一下注意力,“在哪里摔的?”
“外面斜坡……”
掌心干燥地贴在下背,叶筝绞紧指节,尾音收在了喉口,压出一点变调,后背像一把满涨的弓,微微向上拱着,企图逃脱这股热意。
“为什么要去斜坡?”
音节一落,叶筝难受地撑起上半身,剪开的上衣从肩头滑落,搭挂在手肘处,露出一截淡红的皮肤。他抬手扣住黎风闲的胳膊,眼角直发颤,几滴不成串的汗珠流到了颊边,喘着气说,“够了……”
叶筝拿掉他手里的棉签,脸色一层层地变白,阴影在他胸腔上起伏展动,“我自己来就好。”
黎风闲盖好药膏,起身的时候看他外侧脚踝红了一块,摸着有点肿,“扭到脚了吗?”
“有一点,应该不是严重。”叶筝披上那块黑色大毛巾,把腿从黎风闲手里抽了进来,他捏了捏脚踝,还好伤在了左脚,要是碰到右脚里的钢钉,应该够他喝上一壶大的了。
在黎风闲收拾药箱的过程中,叶筝卷起毛巾把自己卷成了一个大粽子,看见垃圾篓里的血团,他抱着杯子,慢吞吞喝了一口水,“我下次会注意的……”
“注意什么?”黎风闲问。
“……注意安全。”
“要扶你上楼吗?”黎风闲站起来,将空调温度调高了点。
“不用了,我今晚就睡这里吧,不然上下楼会很麻烦。”
“好。”
黎风闲一走,叶筝就扯过毛巾趴在了沙发上,蒙住大半张脸,他是困得精神失常了,但有些地方又清醒得不像话,他摸了把自己的脸,毫无疑问,烫的,下颌角的汗却是冷的,像在热茶里敲进几颗碎冰,摩擦碰撞后化在了一起,根本闪避不及。

休息几天,伤口也愈合得差不多了。
叶筝脱下衣服,站到镜子面前,窗帘没拉拢,斜射进来的落日刚好照在他身上。痂痕浸没在余晖里,渲成一大片蜜色。他侧着身,弄了点药膏在手指上,对着镜子小心翼翼地涂药。
在这之前,叶筝一直没有发现药膏膏体是透明状的——
黎风闲连续帮他上了一周的药。每天都会按时带着药膏过来,挤到棉签上,一点一点地帮他抹上去。他根本不需要自己动手,连药膏的塑料盖都没拧开过。一切都是黎风闲在帮他处理。
人的记忆也许真的很奇妙,最深刻的事,往往用不着刻意去回顾,只需要通过一道声音、一种气味、一类质地,剩下的五感就会自动加载出那一刻的感知。
就像他现在,手上拈着药膏,触及到后肩上的痂块时,身体会自动浮现出昨日的情景。
他趴在沙发上,右手垂在身侧逗猫,午后熔金刺目的阳光从窗户里透进来,一点温暖、一点柔软,空气里好安静,微尘在光柱中如同静止了一般。
这样的姿势实际上并不怎么舒服,趴久了半边身子会发麻,但一想到黎风闲在替他擦药洗伤口,他就无暇在意这些东西了。
痛、麻、痒,一切都变得可以忍受。他甚至会很糟糕地想,再慢一点吧,时间。痛也没关系。可以的。都可以的。
所以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呢?自己总是忍不住去想黎风闲,在心里想、在脑子里想。是从知道他把高烧昏迷的自己送到酒店后开始?还是再往前一点?在练功房给他维生素的时候开始?或者是在闲庭见他的第一面?毕竟长了那样的一张脸,实在是很难让人不注意。
等他反应过来,心已经变得轻飘飘。其实要他这样,在另一个男人面前脱光衣服,是有些难为情的,但很神奇地,在这种超越私人距离的一瞬间,他下意识想要躲,竟然又舍不得用尽全力去躲。
或许就是这份矛盾、这份私心,在一个能听到两个人的呼吸的空间里,叶筝清晰感觉到了自己的心跳,以及藏在心跳里面的期待和愉悦。
他还是那样趴着,以舒适的、迷醉的,做梦一样的姿态,将树叶的沙响、鱼塘的水流、小猫暖绒的腹部,都铸刻成最美妙的二次进化,从而横贯进他的心底。
承认喜欢一个人没什么大不了的,不会掉头发、不会少块肉。叶筝自诩已经不是高中时候那个纵马横刀的莽夫,他现在端得住情感,稳得了欲|望,纵然不是天生的,至少它会随着年月成长,吸取时光里的教训,不再像小时候那样顽劣,只懂得一味向前,遇到不喜欢的就推开,遇到喜欢的,想方设法也要拿到手。
不是每一种喜欢都要昭告天下。
爱情不同糖果,哪怕外壳很梦幻,拆开之后未必是甜的,唯一共通点在于撕了包装以后就不能退货,苦的酸的,要么扔掉,要么忍着。
可能是过了那个想要撼天动地的年龄,觉得这样朦朦胧胧也挺不错的,不是非要拨云见日,争个什么名分,一个人之所以美好,是因为他保存了足够多的想象空间。
而黎风闲就是这样一个存在,让他满怀憧憬。
如果没有高中那次失败的表白,他也许可以更大胆些、更抱有希望些。
可世界上最遗憾的难题便是没有如果。
“叶筝,你是同性恋?”
“你跟男人睡过没有?男的cao你是不是很爽?”
“你该不会有艾滋吧,我听说同性恋很多都有诶……”
“叶筝,你真恶心。”
“同性恋真恶心。”
说这些话的那个人已经面目模糊得记不起来,只是他的声音、声音组成的字句,依然会在午夜梦回时,化身怪物一样侵袭叶筝。
暮色将尽,镜面上的红光暗了下去,叶筝换上睡衣,将药膏放回盒子里,连同他的心意一起,都放回了一个名为“不可得”的盒子里。
晚饭过后,叶筝给院子里的花浇水。
黎风闲今天有事要忙,天微亮就出门了,见有车灯转进来,叶筝以为是他回来了。喷壶还没放下,车停在了闲庭门口,里面下来一男一女。
看着两道人影渐近,叶筝擦了擦手,将喷壶扔回篮子里,“费导?你们怎么来了?”
“明益难得有空,就想带他过来看看。”费怡穿了身宝蓝色的纱丽服,露出一截腰身,长裙及地,她提着裙摆上楼,仍然没有表情,“顺便对两场戏。”她说。
“好。”叶筝替他们开门。
顾明益掐着一根烟走在后面,嘴角绷得有点紧,他抬了抬脸,对叶筝勉力展出一个笑,“这么晚才过来,没打扰到你吧?”
“没有没有,先进屋吧。”
顾明益:“麻烦你。”
“不麻烦。”叶筝猜他是累了,顾明益手上这部电影还没杀青,一空下来就被费怡抓来闲庭对戏,想来是把个人的休息时间都腾出来了。
身处同一个圈子里,叶筝深知影帝这个名衔并没有给顾明益带来什么光环,该打工打工,该听领导的话就得乖乖听着,那些动不动就怼天怼地怼剧组,将资本得罪了个透的大影帝,大概率只活在外行人的脑补世界里,除非影帝本帝不想吃这碗饭了,打算提前退休,最后波澜壮阔地浪一把,否则没人愿意自毁前途。
归根到底,顾明益也和他一样,进了组就得听导演的安排。
三人一起进屋,刚脱鞋子,小猫就从桌子底下钻了出来,趾高气扬地走到叶筝身边,对着他喵喵几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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