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暗之中沉默许久,奚斐然低声道:“哥,你是舍不得我吧。”
滕时没说话,只当自己睡着了,却只听背后忽的作响,然后一双手环住了他的腰。
“我也舍不得你。”奚斐然紧贴着他的背上,低沉的嗓音带着浓重的留恋,宽阔的手臂将他整个人都圈在了怀里,在他的颈窝处蹭了蹭。
滕时的身子一僵,觉得不妥想要挣开,却闻到了奚斐然身上淡淡的清香味。
从小到大,除了母亲房间里的茉莉香,这是他第二喜欢的味道。
背后的男人,是自己从一只手就能拎起来的小不点养大的。
自己容忍过他年少时的任性,容忍过他青春期的叛逆,难道还容忍不了他一个拥抱吗?
仿佛又回到了很多年前,奚斐然半夜做噩梦哭醒,滕时于是抱着他睡一整晚的场景,不过这次,人物调换了位置。
等奚斐然长大成人,不知道还会不会有这样一起相拥而眠的机会了。
滕时轻轻地叹了口气,闭上了眼睛。
第二天一大早,滕时是被一股浓郁的小米粥香气唤醒的,睁开眼发现奚斐然已经不在床上了。
他穿上衣服走出去,只见老李一家三口都在忙活着做早饭,见到他立刻恭敬地问好,跟昨天接一碗热水都要收十块钱的情景简直天壤之别。
“起来了?”奚斐然正帮忙把小米粥端上桌子,对滕时一笑,“洗洗就过来吧,怕别人熬的粥软硬不合你胃口,这小米粥我亲手熬的。”
在别人家里还要亲手熬粥,滕时哭笑不得的同时,心里又像是被轻柔地拂过似的。
他收拾完了坐下来,只见桌上除了小米粥还有肉包子和各种叫不出名字的主食和凉菜,几乎到了村中满汉全席的程度。
“两位贵客,昨天你们是不是要打听那个照片里的小男孩的事情?”瘸腿小李一边给奚斐然乘粥一边殷切地问,“其实啊,你们说的那个人,我们村里人都认识。”
奚斐然和滕时对视一眼。
奚斐然把粥递给滕时,对小李道:“麻烦您知道多少就告诉我们多少,您放心,报酬少不了。”
“哎呦不敢当不敢当,”小李的笑容一下就灿烂了,“不过您也确实是运气好,这村里没有人比我们李家更了解他们家了,因为我们和这家是邻居,他就住我们隔壁,你们看,顺着窗户往那看,那间废房子就是他们以前住的地方。不过最了解他们家的还是我爸,爸,你跟贵客说说。”
七十多岁的老李头发不剩几根,牙齿也掉了不少,思维却还很清晰:“我其实对他爸比较熟悉,那家伙姓滕,叫滕坤,跟我差不多同岁。”
从老李的有点漏风的叙述中,奚斐然和滕时大概知道了滕仲云的父亲,也就是滕坤大概的身份。
据说滕坤第一次出现在落雨村的时候,是一个夏天。
他不是一个人来的,和他一起的还有一队同样强壮的男人,一共七个,他们开着皮卡,一个个肌肉分明身材健壮,一到村子里就立刻租下了一间空置的大院子,整个队伍一起搬了进去。
他们平时不怎么和村里人交流,白天里就在院子里喝酒吃肉打牌,村里的人离好远都能听到他们大笑划拳的声音。
他们好像没有什么纪律,却被某种更深的东西捆绑在一起,相互称兄弟,关系非常紧密。
有时候,院子里也会传来一些奇怪的声音,像是金属碰撞在一起的咔咔声,有小孩好奇扒墙头去看,发现是他们在屋子里打架。
那其实不是打架,而是演练。
双方各持短刃,七人轮流对战。
后来又有人送饭的时候偶然看见,这些人在院子里摆满了各种枪支弹药。
“起初我们以为他们是部队的军人,”老李眯着浑浊的眼睛回忆着,“他们会经常做各种训练,还会每天清晨绕着村子跑步锻炼身体,但是又感觉不像,哪有军队纪律这么散漫的。”
奚斐然看了滕时一眼,后者道:“所以,是雇佣兵?”
“对,就是那种收钱办事的兵,可能以前是正经军队里的,觉得军队赚的少或者纪律森严,又或者犯了事,就出来单干了。”老李说,“这是我们村里人后来才打听出来的。”
滕时点点头,对奚斐然说:“对上了,我去查过滕坤的档案,他原来在部队里,后来因为多次斗殴而被开除,应该是在那之后,他就加入了雇佣兵团。”
奚斐然心道,打架斗殴,滕家暴力的血统还真是一脉相承,幸好没传到滕时这。
老李说:“他们来我们这,应该是有任务,把这里当个临时歇脚点,我们这里靠近边境,又是附近唯一一个村子,想想也正常。”
这帮人一直在村子里住了两周,忽然有一天早上起来,村里人发现他们全都消失了,东西全都带走,车也开走了。
村里人都以为他们是离开了,没想到一周之后七个人又回来了。
这一次他们身上都或多或少带了点伤,脸上的表情倒是都不错,像是办成了什么事。
七个人在村子里修养了一周,然后就又走了。
“后来我们在新闻上看见,F国某个军火商的仓库被炸了,当时我们村没有人联想到他们,但是后来……”老李喝了口水。
“后来他们几乎每年都要来一次我们村,每次都是住上一两周,然后离开一两周,再回来休息一阵,又离开。而每次他们离开之后,新闻上都会有事件发生。”
“不过我们也不关心,他们做他们的,我们活我们的,互不干涉。”
奚斐然心下了然,必然是这个雇佣兵团每年都会接边境这边的业务,或许就是以边境业务为生的。
这样的情况一直持续了七年。
七年的时间,雇佣兵已经和村里人熟悉了,也不像从前那样七个人只互相交流、不和村里人说话了。
有的时候,他们也会溜达出来,在村子里或者山里到处走走坐坐。
老李就是这个时候第一次和滕坤说上话的,那天他从山上回来,就看到滕坤坐在小河边的岸上,一个人静静地看着远处的高山和小河出神。
老李那时候年轻,又是个闲不住的性格,忍不住上前搭话,问他在干什么。
“我在看山河绿树,真美。”滕坤对他说,眼底全是感叹,“以前我当兵的时候被分配到沙漠那边,一年四季都只能盯着黄沙,人都盯得麻木了。”
“美吗?我从小生活在这,都看习惯了。”老李一点都不觉得这破山坡水有什么好看的,倒是觉得他更有意思,“你们这次呆几天?”
“十三天。”滕坤目不转睛地盯着山水美景,“不过我正在想,今年我们就是最后一次任务了,要不在那以后把老婆孩子都接到这边来。”
“你还有老婆孩子呢!”老李惊讶,“在哪呢?”
“北方呢。”
“哟,那可远,”老李啧啧,继而又笑着揶揄他,“我还以为你们七人小团体要在一起一辈子呢。”
滕坤拔下身边一颗蒲公英,笑着吹散了:“我们确实关系非常好,不是家人胜似家人,如果不是他们,我现在可能早就活不下去了。就算是以后不干了,我们也还是兄弟。”
老李不懂得他说的那些兄弟情,于是挑自己懂的说:“哎,你孩子多大?你到时候想住哪?我家旁边就是空地,你可以在那建,给村主任送两条烟,没啥办不了的。”
村民们都已经熟悉了雇佣兵团消失几天又回来的常态,所以这一次他们又忽然消失的时候,没有人太在意。
大家都以为会像往常一样,过几天他们就会又出现,但是没想到这次,事情出乎意料。
雇佣兵团离开的第二周,依旧没有回来的意思。
第三周,依旧杳无音信。
直到第四周,就当所有人都猜测这次雇佣兵团是不是做完任务直接就走了的时候,那天傍晚,有人回来了。
天色渐暗,人影都被拉得老长,太阳马上就要落山了,村里的张姐刚才地里忙完准备回家,忽然感觉背后有人重重拍了一下她肩膀。
她回头,只看到一个血人站在她背后看着他。
那人浑身破烂不堪,全身几乎完全被血糊满,双眼怒目圆睁瞳孔涣散,嘴里不停地嘟囔着什么“杀光”,仿佛一个怪物。
张姐吓得惨叫一声差点没晕过去,连滚带爬地回去叫人,而她身后的血人也终于精疲力尽,晕倒在了路上。
村里人全都被惊动了,大家把人救回来洗干净,发现是滕坤。
这一次,七个人里,只有他一个人回来了。
滕坤,也就是滕仲云的爸爸,当时还是个三十岁出头的小伙子,身强体壮。
和他的六个雇佣兵兄弟一起潜入边境深山接活,明明是最平常不过的事情,而且持续了好几年,但是这一次,回来的却只有他一个人。
“回来的时候他浑身是血,一拍张姐肩膀差点没把人吓死,”老李浑浊的双眼在回忆过往的时候微微眯起来,“当时整个村的人都被惊动了,大家七手八脚把他送到村医家,把身上的血水都弄干净了,才发现……”
老李的表情变得有些不自然,张了张嘴却没有发出声音。
“发现什么?”奚斐然急着问。
“发现他的小腿上有很大一个伤口,”老李深深呼出一口气,用手比划了一下,“用刀割的,除此之外没有致命伤,只是人瘦了一大圈。”
滕时和奚斐然疑惑地对视一眼。
“精神也受到了严重刺激,整个人浑浑噩噩的。”
滕时:“那后来呢?”
老李半仰起头,又陷入了回忆。
在县城医院里修养了一个月,滕坤才可以下地走路。
身体虽然算是恢复了,但是精神却一直不太好,像是受了刺激,一直神经兮兮的,任何人要接近他,他都露出非常大的敌意,好像别人要害他似的,在医院里也惹了不少的麻烦。
好在他的智力还在,自己付了医药费后,又重新回到了村子里,之前雇佣兵们住的那个小院子。
“他把自己关了起来,一连好几个月,”老李回忆着当时的情景,“大家都知道他们兄弟七个关系好得非比寻常,估计是出了非常凶险的事情,才只回来了他一个,他肯定受了不小的刺激,大家都很同情他,时不时给他送点菜什么的。”
“不过无论大家怎么打听,也没有打听出来发生了什么,滕坤的脑袋时好时坏,有的时候还会发疯,在院子里砸东西骂人,哪怕清醒的时候也讳莫如深,不出门也不和别人说话。他那六个兄弟就像人间蒸发了一样,再也没有出现过。”
奚斐然:“也没有他们的亲人来找过?”
老李摇头:“没有,估计他们出任务的地点都是瞒着家里人的。”
奚斐然点头。
“时间长了,村里人对他的同情就消磨没了,也不给他送东西了。说不出来为什么,大家都觉得他有点奇怪,隐隐有点怕他,要不是他还交得起房租,都差点要赶他走了。”
“我那时游手好闲,没个正经营生,但是做饭还可以,村里的招待所或者村办公室隔三差五有客人就会请我去当厨师做饭,滕坤不知道从哪听说了,有一天我路过他那的时候,他忽然开门露出个脑袋跟我搭话,让我以后每天做好饭了给他带一份,他给我钱。我想想也没什么不行,就答应了,之后每天都带着保温盒去给他送饭。”
“一来二去,几个月下来,我们就熟了。”老李喝了口水,看了滕时一眼。
滕时知道接下来才是正题。
从那一刻起,老李成为了唯一和滕坤有接触的人。
“说了这么半天肯定累了,”滕时从口袋里摸出一沓钞票,放在了老李面前的桌上,“请您晚上喝酒。”
老李浑浊又精明的眼底一闪而过一抹喜色,连连推拒:“哎呀您是贵客使不得使不得!”
一旁的儿子和儿媳也一个劲儿的说不用,但是眼睛都移不开了。
“收着就行了。”奚斐然在一旁开口,“继续吧。”
明明是这间屋子里年龄最小的人,但是奚斐然的举手投足间却有种震慑人心的气场,让人几乎能感觉到一种压迫感,忍不住按照他说的做。
老李赶紧点头,让儿子和儿媳把钱收了。
滕时不由得微微侧目看向奚斐然,自己也不记得怎么着重培养过奚斐然这方面气质,怎么就长出了这种强者风范,天生的?
啧,不错。滕时觉得自己竟然有点坐享其成,捡漏的感觉。
老李不再打马虎眼,又继续说了下去。
“滕坤的脑子其实也在一点点变好,他已经不像最开始那样神经兮兮的,恨不得风一吹都觉得是有人在害他。几个月的时间过去,他那种神经的想法虽然还在,但是被他深深藏了起来,不那么明显了,他从一开始只从门口接饭,到后来让我直接送进屋,再到后来,他甚至会和我聊两句,让我坐一会儿。”
“我能感觉到他已经恢复过来了,我们两个人之间的话也越来越多,结果有一天,他让我晚上带点酒来,他想喝酒。”老李吞咽了一下,“我带了酒过去,这次他留我一起喝酒,没想到他的酒量一点都不好,在他的醉话里,我终于知道了他们兄弟六个人死亡的可怕真相。”
滕时微微坐直了。
奚斐然:“别卖关子。”
“是,是。”老李头本想再要点钱,看到奚斐然的眼神,忽的心里就打了个怵,他深呼吸一口,回忆起了那个让他记了一辈子的夜晚。
四十多年前。
月明星稀,冷清的院子里久违的响起了喝酒划拳的声音,伴随着男人满是醉意的大笑。
“你输了!喝酒喝酒!”老李喝得红光满面,大笑着拍桌,指着对面的人,“喝!”
对面的滕坤眼神已经涣散了,无奈地笑着摇头,一仰头将杯中酒一饮而尽,然后整个人啪一下趴在了桌上,艰难地摆手:“不行了,真的不行了……”
“这就不行了,老哥你这酒量不行啊,”老李跌跌撞撞地扑过去搂住他肩膀,笑得醉醺醺,“按来说你们当兵的不是都挺能喝的吗,我记得你们七个当初在小院子不是天天喝……”
老李的话忽然顿住了,意识到自己说错了话,他吓出一身冷汗,偷偷看向滕坤。
滕坤趴在桌上,整个人烂醉如泥,眼皮都睁不开了,混混沌沌地傻笑:“能喝的是老三老五和老七,我不行的。”
他主动提到了自己的兄弟们!
老李的心跳忽然加快,他意识到这是自己能知道当时那六个人发生了什么的好机会,滕仲云醉得神智不清,随便套话,而且八成醒来之后什么都记不得。
“坤啊,当初到底发生了什么?”老李的好奇心旺盛到了极点,凑到滕坤耳边小声问,“你们那六个人怎么了,为什么没回来?”
趴在桌上的滕坤的身子忽的痉挛了一下,即便是在酒精的作用下,那种刻骨铭心的刺激依旧让他产生了反应。
“都死了。”他含混地说,“全都死了。”
老李心里咯噔一下,虽然预料到,但是听到他亲口说,他还是手心出汗:“怎么死的?”
滕仲云被酒精冲的通红的眼睛微微睁着,喃喃道:“我们执行任务……途中遇到伏击。”
在滕坤磕磕绊绊的醉话中,老李听明白了,他们一行人在遭到攻击之后,躲到了一处山洞里,那处山洞非常隐蔽且极深,怕被敌人追过来,七个人一路走到了洞穴最深处,本想着躲过搜查,却不成想天上忽然开始下大雨。
他们在洞里根本不知道外面发生了什么,等到察觉过来的时候,洞里的水已经漫了上来,他们进来的路已经被水淹没了。
几个人所在的山洞尽头的空间不过二十几平米,脚下的水一直往上升,好在这块空地是个斜面,几个人簇拥着站到了最高处,不至于被直接淹死。
“怎么办?”老五问。
老大说:“没事,等雨停,水就排出去了。”
可是天不如人愿,这场雨足足下了三天,等到第三天的时候,水已经又上涨了不少,七个人只剩下是十平米的空间,而且身上带的食物也都吃完了。
“等水排出去至少要十几天。”最懂地的老三分析,“咱们不能再等了,要不然得被饿死或者氧气耗尽憋死。”
山谷深处,信号根本发不出去,几个人商量之下,决定让水性最好的试着从来时的路潜水出去叫人。
但他们当时走到最深处足足花了一个小时,一个人潜水怎么可能潜那么久,就算是中途有空腔可以出来换气,但也不确定隔多远才有一个,稍有不慎就有可能憋死,或者走错路再也回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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