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沈雁行洛书发觉之时,为时已晚,这场大战险成定局。“姜明成”捏碎了那两颗心脏,就着他那沾了满手的血液,飞快地在地面上绘出天寅归墟阵的阵术符文。
“两位神明大人,我成不成功不就在于你们吗?只要你们心怀悲悯苍生之心,就会成为我背刺你们的利器。”
沈雁行将秋风隽握在手中,脚踩在用血液绘制的符文边缘,说:“你以为你这样就能成功了吗?未免也太过异想天开了。”他同洛书一起召出咒术光圈,将血色符文笼罩其中,防止阵术效应扩散开来。
“宝贝儿,这边交给你,那条臭虫交给我。”
洛书以洛神笔为引,源源不断地向咒术光圈输送法力,将天寅归墟阵的阵术效应扼制在光圈内。沈雁行以秋风隽的剑气为形,将其由短剑变作长剑。变了形态的秋风隽,剑身流光溢彩,因剧烈颤动而发出铮鸣声。
沈雁行手执秋风隽,向着“姜明成”的方向刺去。“姜明成”侧身躲开这致命一刺,翻掌向沈雁行袭去。沈雁行弯腰躲掉这裹挟黑气的一掌,“姜明成”趁机足尖点地腾空而起。沈雁行足下生风,飞身而起追了上去。
沈雁行执手挽了个剑花,秋风隽幻化出无数道有形剑意,尽数向着“姜明成”袭去。“姜明成”双手结印召出飓风,近处的洋槐拔地而起,飓风裹挟着根部全是泥土的洋槐树,向着沈雁行身处的位置进发。
“躲在暗处苟活这么多年,你们还是这般无用。就这点雕虫小技,也妄想着能来打赢我?”
对付他这点小伎俩,沈雁行可谓是游刃有余。他歪头一笑,秋风隽的剑气直接将这洋槐树劈了个粉碎,飓风也被强劲的剑气逼退,随即消失的无影无踪。
“姜明成”施术召出大量黑雾,将沈雁行笼罩其中,“你可是战神大人,我的确对付不了你。”他低头看向洛书,“但我能对付无暇他顾的审神者大人。”
“姜明成”趁着沈雁行被黑雾遮挡住了视野,飞身而下,向着洛书袭去。洛书需得全神贯注地为咒术光圈加持法力,无暇抽出精力来回击“姜明成”的突袭。
挣脱黑雾包围的沈雁行见状,以最快的速度赶到洛书身边,生生替洛书受了这夺命一掌。
【作者有话说】
总算是回家了,然后我在一边撸猫,一边码字哈哈哈哈(蓝胖子的手感真的不错)
这章不太好写,所以写得有点久,昨天就没更
“雁行!!”
“姜明成”这一掌是奔着洛书命去的,使了十成十的劲儿,灌注了十成十的法力。沈雁行硬生生挨下这一掌时,他觉得自己的五脏六腑都要错位了。掌力的余波,直接把他扣在了洛书身上 。
他整颗头都耷拉在洛书肩上,说话带着起伏不平的气声:“没事宝贝儿,这点小伤不算什么。你专心消除阵法,其余的交给我。”
那一掌造成的可算不得小伤,沈雁行整个人挂洛书身上,虚弱得险些站不稳。他那张本就苍白的脸,变得愈发惨白。唇瓣上唯一的血色,还是挂在嘴角的一抹血迹。他调整着自己的内息,缓慢地喘着粗气,胸口因着喘气的动作,被牵扯起阵阵疼痛。若非是他有真气护体,“姜明成”这一掌的威力,可以直接把他拍个稀碎。
“你有没有事,我看得出来。坐旁边去调整一下,我能同时应付两边。”洛书侧头看他,眼中染上了几分焦急的神色。
沈雁行用脸在洛书脸上蹭了两下,心情甚是愉悦地笑了笑,说:“宝贝儿,我真没事。这副身子骨本就跟个美人灯似的,略微受点小伤都像病入膏肓。我可有这世间最强大的元神,他奈何不了我。你只顾着这边就行,他交给我来对付。让你一个人应付两边,我会心疼的。”
罪魁祸首“姜明成”,还不忘在一旁挪谕:“两位大人如此深厚的感情,可真是羡煞旁人。”
洛书背上不再有沈雁行的重量,他把秋风隽当作拐杖撑在地上,扶着自己的胸口,略微佝偻着身子,“废话少说,要打就跟我打,离他远点。”
“姜明成”又一记掌风向着洛书袭去,沈雁行以迅雷不及掩耳之速剑挑其右臂。“姜明成”为了规避右臂被挑断的风险,只好收起掌风侧身闪躲。沈雁行左手掐起剑诀,秋风隽化出数道有形剑意,纷纷向着“姜明成”遁逃的方向追去。
“出手伤人前,也不先看看是谁罩的!”沈雁行足尖点地,飞身而上,整个人都被月白色荣光笼罩其中。
他在燃烧自己的元神之力!
沈雁行捏了个手诀,刹那间,中央公园被他的真元之力笼罩。在月白色光辉的照耀下,整个公园的黑暗都无处遁形。秋风隽瞬间化为虚影,与沈雁行人剑合一,铸成这世间无人能与之匹敌的元神之剑。
天寅归墟阵与其他阵法不同,需要阵主与其同在。人在阵在,人亡阵亡。沈雁行是想速战速决!
化作元神之剑的沈雁行,冲破“姜明成”设下的煞气之盾,指间点在他的眉心。元神之剑是这世间最强劲的利器,可破万物。在沈雁行指尖接触“姜明成”眉心的瞬间,他的皮肤出现不同程度的皲裂,刺眼的白光自缝隙中而出。不过眨眼间的功夫,“姜明成”直接炸成了齑粉。
就像按下了照明灯开关似的,阵术中心没了那诡异绿光,萦绕在绿光周边的瘴气也是荡然无存。
沈雁行看着收起洛神笔的洛书,扯着嘴角笑了笑,将秋风隽收回左臂之内。他猛烈地咳嗽了几声,终是压制不住喉间的铁锈味,大量鲜血自喉间喷射而出。他强打着精神想要抬起眼皮,却只是徒劳。燃烧元神之力,暂时耗尽了他的真气。尚在空中未曾落地的沈雁行,紧闭着双眼垂直下落。
“雁行!”洛书飞身上前,接住疾速下坠的沈雁行。在洛书接住沈雁行之时,这人已经冻成了根人形冰棍。
沈雁行先天不足,自降世之时,便身带寒毒。平时他有真气护体,能将这寒毒压制住,并不会造成太大问题,顶多比寻常人怕冷些。当他失去了自身真气的庇护,寒毒即可就会发作。一旦寒毒发作,他的周身筋脉都会冻结,整个人都会变成个冰雕人,无法自行疗愈。
沈雁行这生来自带的寒毒无药可救,洛书身负的红莲业火,是这世间唯一能缓解此寒毒的术法。
洛书施术将中央公园恢复原貌,并洗去了在场众人这段时间的记忆。他抱着又冰又僵硬的沈雁行,以最快的速度赶回他们的家。
洛书将红莲业火转化为真元之气,自沈雁行胸膛处缓缓注入他的体内。红莲业火疗愈的效果斐然,冰棍人身上很快就有了温度,皮肤也不再冰冷僵硬,而是温热柔软的。寒毒发作缓解过来的沈雁行,微抬起眼皮,有些吃力地张合着双唇,声音微弱地辨不清咬字。
洛书加大了输入真元之气的力度,沈雁行虽是没能睁开双眼,说话的声音却是清晰很多。洛书听见这人张合着双唇,气息不稳,有些软软糯糯地喊了声:“书哥哥……”
沈雁行这软糯的声音,与洛书记忆里的那个小孩重合在了一起。他的瞳孔骤然放大,颅内像要炸了一般疼痛。前尘往事的部分记忆,发了疯似的一股脑地涌入他的脑海。
在洛书失去意识瘫软在地那一刻,他又看到了那个脸上打了马赛克的小孩儿。
时值盛夏,四处皆是蝉鸣。
阿雁穿着身素白长袍,赤着双脚丫,在院子里追闯了祸的白泽小兽。正当他扑身上前,抓住准备飞上树杈的白泽时,竹门被人轻手推开,发出沉缓的“吱呀”声。
白泽小兽趁阿雁注意力因来人分散时,它“咻”地一下窜了出去,跑得没了踪影。白泽小兽怎及得上洛书重要,阿雁提起衣摆,飞快地跑到洛书跟前,一把将其抱住。
这时的阿雁要比洛书矮上半个头,他仰头看着洛书,音色还似稚童那般青涩软糯:“书哥哥,你来得正好。过几日就是凡人的乞巧节了,我正想请你去他们的闹市逛逛。”
洛书很是宠溺地抚摸着阿雁的头顶,轻笑一声,说:“那真是不赶巧了,过几日我恰好有要事要去趟南方,就不能陪阿雁过节了。”
阿雁泄气似地低垂着头,轻手拉着洛书的衣袖,嘟囔着嘴:“就不能晚些时日再去吗,我想要书哥哥陪我过乞巧节。”
洛书假意寻思了片刻,微皱着眉头,看上去有些许为难:“哥哥也很想陪着阿雁,可是那边的事急需我去处理。”
阿雁瘪着他那殷红小嘴,眼泪啪嗒啪嗒地往下掉,像受了天大委屈似的看着洛书,哽咽道:“去年乞巧节,你也是这般推脱我。哥哥是不是不喜欢阿雁,所以才不愿陪我过节。”
洛书看着双眼闪着泪花的阿雁,愧疚上了心头,他用衣袖拭去阿雁脸上的泪水,跟哄孩子似的亲吻他的额头,“怎么会呢,哥哥最喜欢阿雁了。阿雁想要去闹市逛的话,哥哥陪你去就是了。”
这话阿雁爱听,他瞬间就把眼泪憋了回去,并吧唧一口亲在洛书脸上,脸贴着脸同洛书讲话:“阿雁也最喜欢书哥哥!”
七月初七,乞巧佳节。
穿着新衣的少女们会在这天走出闺房,在庭院向织女星乞求智巧。乞巧的方式大多是姑娘们穿针引线验巧,做些小物品赛巧,摆上些瓜果乞巧,蒸巧馍馍、烙巧果子、生巧芽,以及用面塑、剪纸、彩绣做成的装饰品。
乞巧节这晚的闹市,灯火通明,热闹非凡。寻常时候不大出门的哥儿姐儿们,都纷纷上街来,希望能借此觅得佳偶。商贩们,还会在这天弄些新鲜玩意,供大家取乐。河边聚集着卖花灯的小贩,还有三三俩俩卖糖人的。
阿雁着一身大红锦袍,牵着洛书的手在巷子里穿梭。他那顺直柔软的长发,也用根红色发带系了起来。
路过河边时,热情的小贩叫住了他们:“这位郎君,来做个千丝结吗?做个千丝结送与这位小娘子,寓意二位感情天长地久。”
洛书以袖掩面,轻笑一声,向小贩解释道:“这误会可大了,他不是什么小娘子,而是在下家中的幺子,同我是兄弟。”
小贩看着面前这个粉雕玉琢的小美人,摸着头尴尬地笑了笑,拿了个平安结递给阿雁,说:“实在不好意思,是我眼拙。我见二位如此亲密,这位大朗君生得丰神俊朗,小郎君又生得这般貌美,就误以为二位是一对良配。这个平安结赠予小郎君,就当是为我的冒昧赔罪。”
阿雁并未去接那平安结,而是笑着问道:“千丝结是什么?”
小贩:“千丝结就是取有情人的青丝,裹入这红绳之中,将其编成他们喜欢的花结。寓意情到白头,天长地久。”
“情到白头,天长地久。这寓意甚好,你也给我做个。”阿雁取了根摊上的红绳,绕在指间把玩。
小贩笑着接过阿雁递来的红绳,说:“小郎君可是有属意的姑娘了?”
阿雁牵过洛书的手,抬起来亮给小贩看:“没有姑娘,只有哥哥。这位郎君给行个方便,就用我和哥哥的头发做。”
这能有钱赚的活儿,小贩自是会行这方便。他向洛书与阿雁要来两缕长发,将其裹入拆开的红绳之中,编了个紫薇样式的花结。
得了个寓意非同寻常的花结,阿雁心情大好。他牵着洛书的手,穿梭在拥挤的人群中,走到桥头,在花灯小贩的摊前停下。
花灯小贩热情招呼着:“小郎君,可要来个花灯?相思寄与花灯之上, 心仪的姑娘就会来到你的身旁。”
阿雁向小贩买了俩花灯,写上小贩口中的相思之语,一同放入河中。风过带起阵阵涟漪,花灯随之飘向远处。
时光静好,与君语;细水流年,与君同;繁华落尽,与君老。
平生一顾,至此终年,邂逅相遇,适我愿兮,与君一握手,衣袖三年香。
【作者有话说】
插播一段重要的回忆片段(那什么,这孩子打下就茶,他好多时候都是演的哈哈哈哈哈哈)
第0024章
这世间的神明分为两种,一种为天地灵脉所孕育出的天神,一种为凡人修练飞升而成的后神。
天地灵脉孕育一位天神,需得天时地利人和,数量尤为稀少。自世间有了神明,统共也就出了三位天神。魔神珈蓝,审神者洛书,以及现世不久尚无神位的阿雁。
洛书降世时,手执一笔一卷,即为洛神笔与万神卷。洛书手执万神卷,掌管世间所有后神。凡人是否能够飞升成神,皆要经由洛书判定。将其姓名同生辰八字写于万神卷上,此人即可飞升成神。
洛书可封神,亦可降神。降神又称为堕仙,需得将其名字从万神卷上抹去,褫夺其神号,废黜其神位,剔除其神骨。降神这事极少出现,除非是犯了罪不可赦之事,名字在万神卷上显了红,或是有万民请愿将其堕仙。
洛书此去南方,便是为了降神。
这位即将堕仙的神明,凡人时期倒是个传奇人物。他原是大峪国的战神将军,是开国功勋之臣。骁勇善战,浴血沙场,平定一切战乱。他戎马一生,战功赫赫,为国为民无野心。
无论你如何忠君为国,也难逃君臣猜忌,怕你功高盖主。他终其一生为国民而战,在战场之上叱咤风云,却因奸臣佞言惨死刑场。为荣耀而生,也因荣耀而死。
战神将军陨落那天,万民同悲,众生祈愿,为其降下福祉。一代枭雄,飞升成神。成也萧何,败也萧何。他因众生祈愿成神,亦因众生祈愿降神。
战神将军一生杀人无数,死于他刀下的亡魂数以计万。他踩在众生血肉之上,得了这一身荣耀,他踩在自己血肉之上,得了这飞升福祉。是众生血肉成就了他,他要为其赎罪。自他飞升那刻起,便降下了三千杀障。他终其一生,都难逃一个“杀”字。
三千杀障一出,边域硝烟四起。国泰民安不复还,四处皆是水深火热,民不聊生。众生可请愿降下福祉,亦可请愿降神堕仙。
降神容易,根除三千杀障却很难。了结这场祸乱后,洛书还要恢复大峪疆土受损的灵脉。他这一去,便是半年。
阿雁降世不过二十载,心智尚幼,神根不稳,易生变故。出于他身份的特殊性,一众魔族都在暗处盯着他,等待着适合的时机将其扼杀在幼神时期。这人天性纯良,怀有一颗悲悯苍生之心,又是孩子心性喜于玩乐。洛书担心自己不在的这段时间,阿雁会跑出去昆仑,遇到伪装成可怜人的魔族,将他托付给水神江岁照看。还特意对江岁叮嘱道,不能让阿雁离昆仑太远。
江岁这人虽办事靠谱,却是个不着四六的人。自己不务正业便算了,还隔三差五的带着阿雁去戏楼听小曲儿,到秦楼楚馆喝花酒。好好一乖巧懂事的小孩,就被他给养成了个恣意随性的风流人。
洛书办完事回来之时,阿雁正独自在戏楼里听小曲儿。江岁要先阿雁一步知晓洛书回来的消息,他抱以寻人开心的想法跑来告知阿雁。
“阿雁,你哥哥这次外出,带了个美娇娘回来,你就快要有小嫂嫂了。”
阿雁正捧着盏热茶散热气儿, 听了江岁这一通话,他一个愣神茶杯没端稳,热茶直接洒出来浇了他一身。这店小二刚端来的热茶,可烫人着呢,阿雁手都被烫红了一大片。
江岁没想到能整出来这么一出,赶紧上前擦掉阿雁身上的茶水,用术法为他疗愈烫伤,“不就新添了个小嫂嫂吗,你怎的这般激动?”
阿雁端着洒得只剩茶渣的杯盏,急切问道:“他成亲了?”
江岁轻摇折扇,端得好一副风流才子的模样,“成亲啊,这倒还没有。我途径玉虚洞时,见他抱了个姑娘进去。我就搁那远远的瞧着,都能看出这小娘子是何等的倾国倾城。他此番带位美娇娘回来,自是会寻个良辰节日成亲的。洛书活了这千儿八百年的,是该有个伴儿了。”
这话阿雁可不爱听了,扔下茶杯和江岁就跑了。他一路连跑带飞的赶到玉虚洞时,洛书正搁丹房里炼药。他向玉虚洞当差的小狐狸,问来了洛书所在的位置。这孩子火急火燎地跑进丹房时,被门槛拌了一下,险些摔了个狗啃泥。好在洛书反应迅速,把他抱了个满怀。
阿雁就着这抱满怀的姿势,瘫软在洛书怀里哭:“书哥哥,阿岁哥哥说你要娶媳妇儿了。书哥哥不可以娶媳妇儿,你说过会永远陪着阿雁的。”
洛书哪能见得阿雁哭的样子啊,赶忙安抚道:“阿雁不哭,哥哥不会成亲的,哥哥会一直陪着阿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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