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闻竹意外地眨了眨眼睛,先请他进屋,才道:“真是麻烦你了,小沈同学可能没和你讲清楚,我来伦敦不是旅游……”
他话没说完,司机上下扫了他一眼,打断道:“那你是…来给圣马丁孤儿院捐款的?”
“嗯?”夏闻竹倏地挑眉,司机没注意,退到门外,招手道:“害,你不早说,来来来,我带你去孤儿院里转一转。”
夏闻竹半推半就地坐上车,连一句话都没来得及解释,就被司机拉到孤儿院里,四处参观。
孤儿院的院长是个年迈的老妇人,银白色的头发梳的一丝不苟,用英文跟夏闻竹介绍捐款流程,又熟练地找出相册,给他看这些年的领养照片,夏闻竹打起精神,一页页翻过,没找到沈煜清当时领养的照片。
他皱起眉,指着2002年那一时段,问道:“院长,这一年的照片都在这了?”
院长眼皮一跳,翻过这一页,脸上的褶子皱在一团,笑着解释:“那一年孤儿院里忽然发生了大火,有些记录消失在火海里。”
“那您记不记得一个男孩,他…”夏闻竹试图比画,院长却收起相册,领着他往门外走,头也没回地开始介绍园区的设施,夏闻竹一句话也没插上嘴。
一上午就这么莫名其妙地过去,夏闻竹刷了黑卡,捐了一笔钱,从孤儿院里出来,刚走到门口,突然看见一个赤脚跑出来的小孩,四五岁的年纪,脸上干干净净的,衣服却破了好几个洞。
这是他在园区里绕了一早上,好不容易看到的小孩,正要上前,却被院长拦住,身后也不知何时走来两个壮汉,似有他不走,就要把他撵出去的架势。
夏闻竹挠了挠头,这个孤儿院也太奇怪了,他皱眉走出孤儿院,回头瞄了眼,那小孩还在,畏畏缩缩地躲在墙角,只探出一个脑袋。
远远看去,好像雨天的流浪猫,躲在屋檐下,没地方去,也没人要。
夏闻竹握了握拳,收回视线,一抬头,司机斜倚在车门边抽烟,烟雾缓缓上升,看不清他的脸。
夏闻竹走过去,问道:“那个大哥,我刚刷了卡,交了钱,不过,这钱我交得稀里糊涂,早上在车里我没跟您说,我来伦敦不是为了捐款,是有别的事要处理。”
他对着圣马丁的大门抬了抬下巴,就差没把这间孤儿院有问题写在脸上。
司机手一抖,烟灰掉在领带上,他一边掸灰,一边道:“哎,你怎么不早点告诉我,我看你和沈煜清很熟,还以为你是来给孤儿院捐款的。”
夏闻竹两手一摊,茫然看着他,“不是,这两者之间有什么联系吗?”
“这孤儿院不是沈煜清之前待过的地方嘛……”
“这我知道。”
“诶,你别打断我。”
司机吸了一口烟,又道:“沈煜清去孤儿院前,被遗弃在象堡的一间公寓里。当时楼下是卖电子烟的商铺,后面是火车站。”
司机手握成拳,比画一个小圈,“他那么点大的小孩,在断水断电的公寓里生活了一周,谁都没管,你说是能管呢,楼上是酒鬼,楼下是皮条客。”
夏闻竹定在原地,没说话,眼里布满红血丝,风吹动脚下的梧桐叶,能听见心脏一颤一颤的痛。
“后来我搬进他家隔壁,半夜老能听到小孩哭声,喊房东开门一看,差点给我吓得半死,那小孩瘦得跟木乃伊似的趴在窗台叫妈妈,一见到我们来,跑过来没多久,就晕了过去。”
“我和房东喊来警察,记了笔录,之后那小孩就被送到了孤儿院。”司机举着烟朝门顶一指,声音沙哑:“那,就这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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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将继续更新,沈煜清的身世会慢慢揭晓。
我打算改个文名,叫《昨日重逢》怎么样?
司机了然,弹了弹烟灰,喃喃道:“原来你是夏家的少爷啊。”
夏闻竹没接这茬,抹了一把脸,想起刚才在孤儿院看相册,一张沈煜清照片都没有,而自己,从出生到十八岁,拍的照片摞在一起都快有半米高。
明明一起生活了二十多年,他怎么到现在才发现。
夏闻竹长呼一口气,喜欢的心将内疚感放大,他找司机要了支烟,点燃,吸了一口,嗓子干疼。
“大哥,弃养在英国犯法吧,他父母一点法律常识都没有吗?”
“他们家比较特殊。”司机没再往下说,低头踢着脚边石子。
街头梧桐叶纷飞,夏闻竹裹紧大衣,走到他身边,吸了一口烟,冷风呛入鼻腔,难受得不行。
“诶,我说你不会抽烟,就把烟灭了。”
夏闻竹捂着胸口咳嗽,断断续续道:“我,我没事,您继续说。”
司机深深看他一眼,掐断烟,盯着街对面,竖起大衣的领子,隔了好一会才开口。
“沈煜清他爸是我学长,1998年春节,我们一道从北京出来。没过多久,我去了爱丁堡读,学长留在伦敦,在前面那个KCL读工程。”
他朝前一指,夏闻竹也不认得路,抬头看去,只见一排咖啡店,鸽子低空盘旋,岁月静好。
“2000年初,学长在英国结婚,老婆是当地华人,我当时忙着赶期末论文,没有参加婚礼,关系也渐渐淡了。”
“后来再听到学长消息,就是他的噩耗。”
夏闻竹一怔,手里的烟灰烫到虎口,丝毫不觉得疼。
“当时听房东说,2003年圣诞节,学长夜班回家,遇到一堆飞车党抢劫,他手里护着当月的工资,没有给,一路被飞车党拖了20分钟,街上也没有巡逻的警察,最后都不知道什么时候断气的。”
“沈煜清刚出生不久,学长去世,家里的经济来源一下子断了,他妈妈一个人带孩子不容易,想去婆家,婆家不认,回自己家,父母嫌她带着个拖油瓶,也不让回。那会象堡附近大学收的中国人不多,街对面中超生意不好做,沈煜清他妈妈一人打零工养不活他,何况她和学长也没培养多少年感情,最后受不了,离开了出租屋,回到了父母家,把沈煜清弃养在出租屋里。”
夏闻竹眉梢一挑,回头看他,眼眶通红,“这难道不犯法吗?”
“犯法?”司机抽烟的动作一顿,冷笑道:“学长被那群飞车党拖得血肉模糊,最后犯人一个抓住,你说弃养犯法?谁管啊?除了孤儿院,谁管沈煜清?”
身后响起车喇叭声,他抬高声音,回头看,路口堵车了,阳光下,黄色的车牌晃得眼睛疼,司机低头,默默把烟抽完。
异国他乡,很多事身不由己,他们当年想上诉太难了,没钱没人脉,最后把学长的骨灰火化送回国,都费了不少力气。
房东好心,把沈煜清领养的地址告诉司机,前两年他们相认,他才有机会才把学长过往讲给沈煜清听。
司机叹了口气,偏头看向身侧,说道:“夏同学,你太年轻了,还是先把眼泪擦擦。”
“我没哭。”夏闻竹倔强地举起袖子,擦了一把脸。
司机给他递了包纸,打开车门,“还想去哪里,我送你。”
“不了,回家。”夏闻竹坐上车,头埋在抱枕里,肩膀微微颤栗。
司机瞥了眼后视镜,指向窗外道:“夏同学啊,伦敦不只是切尔西和肯辛顿这两个繁华区。你回头看看象堡,那是我们当年待的地方,如今过去二十多年,原本的那栋公寓都拆了,改成公园。”
他眯起眼睛,像在说老电影台词,缓缓开口:“日子真不经过啊。”
夏闻竹抬头,吸了吸鼻子,脸上没有泪痕,司机舒了一口气,下一秒就听到他道:“大哥,他父母为什么要来伦敦,明明生活这么艰难了。”
“还能是啥,美国梦呗。”司机望着头顶飞过的鸽子,自嘲般笑了笑。
“刚到北京那会,身边人都想出国,时间久了,我们也想赶潮流。但当时竞争太激烈,我和学长都怕去不成美国,好在有个英国的学校和我们对接,读完那里的本科就能去美国读研。”
司机单手开车,又点燃一支烟,吸了一口道:“当时年轻,我俩心一横,就改了志愿,心想先出去再说,反正比大家挤破脑袋在朝阳区等美签强吧。”
夏闻竹闭了闭眼睛,车里的二手烟熏得眼睛疼。
“所以,他们的结局就是四散逃离,尸骨埋在异乡,还留一个孩子在世上,最后送进孤儿院?”
司机点头,没有说话。
“何必呢?”夏闻竹脸深埋在掌心里,想不通。
“那会年轻,只想着出来闯一闯,谁知道路这么难走。”
人总得犯错,所有的事尝试一遍,才会觉得开始的美好。
他们眼里的伦敦,不过是北京秋雨后,路上积水反射的乌托邦,倒过来看,不如家乡那条落满梧桐叶的老街。
夏闻竹靠回座椅里,盯着身侧空荡荡的座位,心脏怦怦跳动。
时间一去不复返,樱花落下的那天,飞机降落在浦东机场,相遇倒计时,沈煜清被父亲带回家。
夏闻竹拍了拍沈煜清昨天坐过的座位,回头想想,他们之间的感情很简单,比起千禧年代的文艺片,他们没有什么感情纠葛,只不过是两小无猜,青春期的分开,又在温哥华重逢。
窗外风景不断倒退,车子停在公寓楼下,夏闻竹道了别,迈着沉重脚步上楼。
他心里想着事,这些年他和沈煜清之间,难道只是竹马情谊吗,青春期暗生情愫,是梦还是真实感受?
夏闻竹想不通,用力拍了拍后脑勺,如果把所有记忆追回来,会不会就能明白自己心意了?
他盘起腿,坐在窗台,往楼下看,心跳如鼓,脑海里只剩下沈煜清。
他一手托腮,盯着手里的翻盖手机,想给他打电话,听听他的声音,但又怕他在开会,叹了口气,收起手机。
公寓楼下有个陌生的路牌,两旁栽着熟悉的梧桐树,伦敦真的有好多梧桐树,就像n市一样。
夏闻竹眨了眨眼,忽然想起高中操场也栽着梧桐树。
大课间跑操,有时也能见到沈煜清的背影,当时他们不过隔着一群人,远远对视。
后来毕业,彼此天各一方,隔着十五小时的时差。
夏闻竹低头,下意识地在地板上画了一个爱心。
今天过分的心疼,之前过分的关注,还有未来想一直陪在沈煜清左右,明明都是喜欢他的征兆,但自己作为哥哥的身份摆在这,又能怎样。
从小到大,母亲都在说他是哥哥,哥哥对弟弟只能是亲情,越界一步,都是倒反天罡。
如果只说一两次还好,但日积月累,青涩感情,最终被深埋在心底。就像是司机之前说九十年代的北京,大家在一个学校,想着出国,耳濡目染,原本没有出国的打算,最终也登上了伦敦的飞机。
夏闻竹咬着下唇,擦掉地板上的爱心印。
况且,他也不知道沈煜清那边怎么想,虽然沈煜清青春期很依赖自己,但不代表那就是喜欢。
说不定沈煜清那会没安全感,家里又只有自己一人搭理他,沈煜清不找他找谁呢,如果多一个人,说不定他就不黏着自己了。
夏闻竹从不做没把握的事,他拍了拍脸颊,苦恼了好久,终于想明白,如今他只要维持现状,用哥哥的身份陪在他身边,绝不越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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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还有一更,感谢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现实中象堡没有文里那么夸张,白天就是能在路上看见酒鬼,或者骑自行车很快的人。晚上可能会有飞车党抢手机,绝对没有故事里那么吓人。
第三十章 心跳漏一拍
余霞漫天,沈煜清回家。夏闻竹听到玄关的响动,没有回头,深吸一口气,站起身,腿有点麻,站在窗边揉着小腿。
方才在阳台待了半天,只看到楼下的梧桐树,这下回过神,才看清对面老房子,墙上长满爬山虎,深蓝色窗户半遮半掩,里面有个女人举着相机,密切关注他们的一举一动。
夏闻竹没注意,盯着闪闪发光玻璃,还以为是夕阳反射的光,他转身和沈煜清打了声招呼。
沈煜清走过来,扫了眼茶几上的蓝莓蛋糕,问道:“哥,你今天怎么买了蛋糕?”
“面包店打折。”
“那一桌子的玫瑰呢?”沈煜清凑上去嗅了嗅,和夏闻竹同时开口:“花店打折?”
“花店打折。”夏闻竹打了个响指,坐到茶几前,切了一块蛋糕递到他面前,“尝尝看,好不好吃?”
沈煜清皱眉接过蛋糕,脑海里出现前几个月夏闻竹做面的场景,不免担心,他恢复了所有记忆,今晚又要逃跑。
沈煜清脱下外套,坐到夏闻竹身边,试探问:“哥,你是不是想起了什么?”
他的视线定格在夏闻竹脸上,长睫毛轻轻扑闪,夏闻竹屏住呼吸,莫名想到植物园里的蝴蝶,好看又珍贵。
小时候,爸爸常带他去植物园,那里有家里投资的蝴蝶产业园,现在长大,他依然记得阳光下,蝴蝶闪闪发光的翅膀,花田里,爸爸说的那句,蝴蝶颤动的翅膀和看见心上人时,心跳的频率一致。
夏闻竹垂下眼眸,好不容易平复的心情,不能一见面就乱了阵脚。
他晃了晃手里的叉子,说道:“甭提了,我现在还没把之前的手机密码想起来。”
沈煜清轻呼一口气,离夏闻竹又近了些,袖口布料有意无意擦过他的指尖。
夏闻竹脸颊微红,低头尝了一口蛋糕,糖霜在舌尖蔓延,腻得发慌,他趴在桌上,连连咳嗽。
沈煜清眉头一紧,递上纸巾,“哥,你还好吗?”
“我没事。”夏闻竹摆手,用力吞咽了一下,“你说得对,伦敦没有好吃的,这蛋糕绝对加了致死量的糖。”
沈煜清摆弄桌上的玫瑰花,故作随意道:“其实,我觉得…我的做饭还可以,应该比蛋糕好吃吧?”
“当然啊,你做什么都好吃。” 夏闻竹坐起身,加重了声音:“况且你是我最亲的弟弟,怎么能跟这里的厨师比。”
沈煜清喉结微动,扯下一片花瓣,攥在手心里,“我不想做你弟弟。”
夏闻竹心脏一停,他这话到底什么意思,不想做弟弟,难道是想做男朋友?!
喜欢的那颗心藏不住,一想到这,夏闻竹脸颊火烧般烫,他深吸一口气,问道:“那你想做我的什么?”
沈煜清摊开手,花瓣皱巴巴地放在掌心,他沉思良久,忽然道:“家人。”
“你小子也学我失忆啊。”夏闻竹干巴巴地笑了声,心里说不上来的失落,“我们不早就是家人了吗?”
沈煜清微微一笑,轻声重复:“也是,我们是一家人。”
夏闻竹趴在桌上,挡住怅然的表情,转移话题道:“话说,我爸最近在忙什么啊,我怎么一直打不通他电话?”
沈煜清抿了下唇,犹豫半天才开口:“夏叔叔,他……”
“他老人家该不会又跑到东南亚捣鼓昆虫了吧?”
夏闻竹没等来答案,转念一想,这么多年,他爸总去各地植物园出差,摆手道:“算了算了,他不着家半辈子了,估计忙完应该能给我回电话。”
沈煜清没说话,安静了一阵,夏闻竹撇掉蛋糕上的奶油,将面包坯递到他嘴边,“尝尝看?我觉得面包还能吃。”
桌上的蛋糕散发着甜腻腻的味道,沈煜清喉结微动,盯着夏闻竹嘴角的奶油,不忍说实话。
他抬手,想帮他擦掉奶油,夏闻竹向后一躲,微红的脸颊隐没在客厅的阴影里,沈煜清不明所以,指了指自己的嘴角:“哥,你嘴角有奶油印。”
“哦。”夏闻竹僵硬地擦掉,原先失落夹杂的眼下的心动,似乎要将他的心脏撑满,夏闻竹扶了扶额头,站起身道:“不早了,我先去洗澡。”
“哥……”
夏闻竹没有回头,飞快地钻进浴室,沈煜清的声音隔着门传来,“哥,你别看天黑,现在才六点。”
夏闻竹打开淋浴头,哗啦啦的水声冲淡了门外的声音,身下发紧,他低头看了眼,暗骂一声,调高水温,手撑着墙面.....(河蟹)
氤氲雾气缓缓上升,沈煜清盯着磨砂玻璃门,夏闻竹背影若隐若现,他不自觉地拿起他用过的勺子,尝了一口,眉头微皱,“真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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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过审,我删了一些内容,抱歉朋友们,先不放完整版了。
第三十一章 秋风再起
夏闻竹在浴室待了许久,脸颊微红,推开门,凉气袭满全身,他打了个冷颤,沈煜清晃了晃手里的吹风机。
“不好好吹头发的话会感冒的。”
夏闻竹还没来得及反应,沈煜清拉着他坐到椅子上,按动了开关,暖风吹来,夏闻竹低着头,数着地砖上的几何图案,心情始终无法平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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