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人看见同伴被欺负还想一起围攻,但架不住林知秋力气大,全部打趴在地上,这之中有个比他们高很多的壮汉,被林知秋打的多处骨折,在床上躺了半年,之后看见他就躲。
此后他便一战成名,城里每个人都说他彪悍,也没人愿意来求亲,都觉得小哥儿就应该温温柔柔,在家相夫教子,而不是像他这样能把男人揍骨折的。
在他十七岁还没说到人家的时候,隔壁跟他娘不对付的李桂花想把她娘家的一个侄儿介绍给他,她那个侄儿是附近有名的浪荡子,经常流连于各个青楼,他娘气的直接拿扫帚把她打了出去。
被打出去后李桂花恼羞成怒对着他家骂到:“呸,也不看看自己家什么身份,一个屠户家的小哥儿,性子彪悍,我看以后谁会娶你家。”
赵琼玉也就是林知秋他娘直接说道:“说的好像你那个侄子是个金饭碗似的,一个青楼浪荡子送我家我家都不要,我们家只招不嫁。”
之后他爹娘也不管其他人怎么想,真的开始张罗给他找上门婿的事。
只是好的男人本就少,能做上门婿的更是没有,就算有也基本都是冲着他家家产来的,语气还很高高在上。就一直拖到他十九岁。
前久陈玉萍来,说是给他侄子求亲,还带了画像,说了他侄子是个童生,家里双亲都去世了,她家无法再供一个读书郎便想给他入赘,还说其实之前宋予归就喜欢林知秋了,如果家里没出事的话就是他母亲来求娶了。
其实他当时不是很相信,他的名声不说全城都知道,但一半是有的,而且这人还是最看重面子的书生。
但他父母却很高兴,看了画像长得俊俏,还是个读书郎又对他家哥儿倾心,还愿意入赘,在打听了宋予归人品不错后便定下了婚约。
其实他之前一直觉得这婚事成不了,但没想到这个书生居然真的愿意入赘,而且今天还主动上门说可以成亲,最让他没想到的是他长得很英俊,是自己最喜欢的那种长相。
而另一边的宋予归,出门一趟敲定了终身大事,还是自己一眼就喜欢上的,心情十分舒畅,边走变想如何赚钱。
目前看来,干老本行暂时行不通,他对于古代小说还没那么精通,看来只能摆摊。但他七天后就要成亲了,而且成亲完没几天就要去书院,他得抓紧时间学习,赚钱的事只能等他在书院稳定后再弄。
回家的时候想着原主母亲,又转头到石材厂问了一下定做墓碑的事,做好刻好大概要两天,二两银子,再加两百文可以帮看安墓碑的日子还送到村子,并帮忙安墓碑
万万没想到这古代居然还有包安装的,倒是给他省事了,二话不说直接付钱,留了地址拿了凭证便准备回家。棺椁就不再重新弄了,人都在地下长眠了又给挖出来总有点不道德的感觉。
原主之前之所以给陈玉萍十两银子就是想给他母亲一个好点的墓碑和棺材,不至于才一两年就连名字都看不出来,结果陈玉萍直接把钱吞了,弄了个木牌了事。
其实他到现在都不能理解陈玉萍一家的脑回路,原主之后病好去祭拜不也会露馅吗,到时候原主也会把钱要回来,不是很懂。
想着家里没有粮食可用,又买了点菜和大米,花了三十文。
回到家宋予归又把灶房的卫生打扫好,他之前就看过,他们家里油盐酱醋都是还有的,碗柜里还有一块腊肉。
现在已经是接近未时,他早上醒来就在大战奇葩亲戚,又去了趟县城,折腾到现在,肚子都开始叫了。
宋予归洗洗手便准备做饭。
把米淘洗后下锅煮到夹生状态后盛出,把土豆和腊肉切丁一起下油锅翻炒,炒出香味后把米饭倒进去铺平,沿锅边淋一碗水,盖上盖子焖熟。天气热,又拍了两根黄瓜凉拌。
坐在堂屋里美美的饱餐了一顿,洗了碗又休息会宋予归便决定开始先练练字。
他以前学过一段时间的书法,小时候太调皮喜欢到处跑跳,经常吃饭时找不到人,被他爷爷押送去学书法,本来也只想让他先安分一段时间,但没想到他居然坚持学下来了,学了十多年年。
他的字虽说没到大家之作,但有自己的风格,也很好看,前世还有人出钱想买他的字。
又找出原主的一些书籍来看,趁着还没去书院上学赶紧先认认字,别到时候连字都不认识可太丢脸了,他以前练字倒也写过一些繁体,但不多,过于复杂的他不一定能认识。
但没想到的是,他居然能看懂,而且不仅看得懂字,连这句话的意思也能看懂,看来是相互的记忆在慢慢融合,这倒是个好事。
他就怕到时候写文章写着写着写成白话文,亦或是不小心蹦出几个现代词汇就尴尬了。
一直到太阳下山宋予归才停止学习,脑袋都有点晕乎,但好歹是记住了一些内容,这几天多看多巩固,到书院上课的时候应该能跟上一些节奏,不至于太过惨烈。
太阳下山,晚风吹过麦浪,给村子也送来了一丝清凉。
穿都穿了,他也不是悲观的人,相反还挺乐天,所以吃过饭他便打算出门溜达溜达,消消食,路上遇见记忆里熟悉的人还会打个招呼,大家也都会热情回应。
他被姨母贪钱和入赘大家都知道,都对他挺同情,还有个大娘给他塞两个番茄,让他当零嘴。
在村子里逛了逛,他发现这地真的是个很适合养老的地方,山青水秀,而且这边土壤肥沃,年年粮食都能大丰收,百姓生活富足,也就少了些勾心斗角,当然个别人除外。
逛的差不多宋予归便准备回家休息,他决定了以后赚钱了回来把这个老房子翻修一下,他跟他老婆以后老了也可以时不时回来住一下。
洗漱完躺在床上,又在脑海里把科举的相关书籍又看了看,才伴着田间蝉鸣蛙叫缓缓入睡。
过了三天,石材厂的人将做好的墓碑运来了,宋予归给他们指了路,把那块木板换下,重新安碑,那群人按照习俗安好后便走了,宋予归把昨天去城里买的祭祀用的东西摆出来。
燃香磕头,焚烧纸钱,宋予归跪在坟前将原主去世,去世的原因一一向原主父母交代,希望他们一家早日团聚。
第4章 县城生活
城里林家这几天热闹非凡,人人都知道他家那个彪悍小哥儿要成亲了,而且还是个读书郎,据说长的挺英俊,对林知秋一见倾心。
有祝福的,当然也有跟他们家不对付的,酸溜溜的说道:“有什么好高兴的,我听说人家是个童生还考上了青山书院,保不准人以后考上秀才,举人就不要他了。”
“就是,显摆什么呢,以后的事谁说得准呢。”
一旁听见这些话语的一个圆脸小哥儿气愤道: “说什么呢你们,怎么人家成亲,你嫉妒啊,李婶,我记得你家老大都二十五了吧,还没有人家愿意嫁姑娘小哥儿给他呢吧。”
而那个叫李婶的妇人在听见这番话后转头骂道:“小蹄子,我家的事还轮不到你说嘴,倒是你,成天跟林家那个彪悍小哥混在一起,小心顾家不要你。”
“我家的事就更不用你管了,管好你儿子吧,我刚看着他又往青楼里走了呢。“说完翻了个白眼往林家走了。
而那个李婶在听到自己儿子又去青楼的消息后,也顾不得嘲讽了急忙往家赶。
林知秋正坐在院子里缝制婚服,看见他进来对他说道:“杏哥儿,快过来坐,怎么气鼓鼓的,堂屋里有糕点,想吃什么自己去拿。”
杏哥儿名唤柳杏,跟林知秋是从小的玩伴,两人关系十分要好,圆脸杏眼,十分可爱,但此刻脸气鼓鼓的,眼睛因为生气睁的更大了,“还不是那个李婶,尽说些不好听的,烦死了,她就是记恨你之前拒了他儿子,真是讨厌!。”
林知秋放下手里的针线,摸了摸他的头道:“没事,不用去管那些人,他们爱说什么说什么,日子是我过,又不是他们过,我开心就好了。”
柳杏看着嘴角带笑的林知秋无奈叹气,但转念一想这样的态度很好,那些人不就是想看到秋秋生气嘛,这样不痛不痒的回应气死他们。
转而看见他手里的喜服又开心笑道:“听说你相公前两天来过啦?怎么样长的好不好看?”
而林知秋听见柳杏的问话脸一下子爆红,说话都变得有点结巴了,“好、好看的,个子与我差不多,但他才十七岁,还能再长呢。”
柳杏看着林知秋红的要滴血的脸颊,明白自己这个好友是喜欢上人家了,“看来长的不错,你这一眼就看上啦。”
林知秋点了点头:“他那天来我家我就喜欢上了,很好看,是我喜欢的长相。”
柳杏笑他没出息,一张脸就拐跑了,但没办法他就是喜欢,一眼就喜欢上了。
这边林家忙着布置婚房喜宴,另一边的宋予归正在努力打磨手中的梳子。
宋予归头一次喜欢一个人,想准备一份新婚礼物给自己老婆,离婚期还有三天,这几天努把力可以做出来。
宋家就只有一把锯子和一个锉刀,勉强够用。今天早上刚把梳子的雏形给做出来,磨了一个上午,终于是能看见梳子的整体效果了,他弄成了半圆弧的样式,还雕刻了几片枫叶。
小的细节处打磨用的是木贼,这个是他以前看电视的时候记住的,没想到真的还挺好用。
到成亲前一天他终于是把梳子完全弄好,还在尾部钻了个孔用红绳打了个同心结,跟着书上学了半天,才终于编好一个好看的。
成亲这天,时间来到黄昏,宋予归穿着喜服坐在床上,听着外面宾客道喜声和锣鼓鞭炮,感觉还是有点恍惚,他成亲了就在今天。
想着刚才林知秋牵着他进林家院子一刹那,满天的红霞与院子里红绸交相辉映,将整个院子都笼罩在幸福和喜悦里,他们在这样的氛围下拜了天地,亲朋好友见证这独属于他们的时刻。
林知秋和林大成夫妇一起,端着酒杯在宾客见游走,挨桌敬酒,接受宾客们的祝福,期间林大成还帮自家小哥儿挡了不少酒。
不然要是喝醉了,今晚可怎么办。
终于宴席临近尾声,宾客们也陆陆续续的走了,在送走最后一桌客人后,林知秋也向他的婚房走去。
走到房前,林知秋深吸了一口气才推开房门走了进去。
他看着床上那人,鼻梁高挺,眉眼修长疏朗,尾睫轻轻上扬,眼尾微挑,本是冷漠疏离的长相,此刻却饱含柔情的看着他。
而宋予归再看到身着婚服的林知秋时还是忍不住心跳加速,他本以为林知秋最适合绿色,但没想到红色才是最衬他的颜色,火红的颜色将他衬得更加明艳耀眼,让人移不开眼。
宋予归看着他,喉结不自觉的滑动,再开口时声音都带了几分沙哑,“我们该喝合卺酒了。”
林知秋回过神,把桌上备好的合卺酒端给宋予归,喝的时候双方目光交汇又很快移开。
一时间两人谁都没有说话,宋予归是紧张的,而林知秋是害羞。
良久还是林知秋先迈出了第一步,抬手解了宋予归的腰带,也不太好意思抬头看他,只小声说道:“相公,我、我们就寝吧。”
而宋予归在他老婆解他衣服的时候就没法淡定了,在听到他叫相公后更是激动。
屋外不知何时开始下起了雨,先是慢慢滴落,后来渐渐变的快速迅猛,最终树枝承受不住暴雨的攻势,树叶被打落满地。
第二天清晨,宋予归被屋外传来的鸡鸣声吵醒。
昨晚闹得太久,睁眼的时候发现满屋红纸红绸的时候脑袋都蒙了一下,随即才慢慢清醒,反应过来这是他的婚房,他昨天与喜欢的人成亲了,还有了个美妙的夜晚。
他转头看向一旁的林知秋,此刻正闭着眼睛睡的香甜,长长的睫毛乖顺的落在眼睑下,脸蛋也因为裹挟在被窝里浮现淡淡的粉色。
没忍住亲了两口老婆的脸蛋,林知秋大概是太困了,哼唧了两声又接着睡了。
宋予归轻笑两声,慢慢抽出手起身,穿好衣服后轻手轻脚的走出房门。
到院子里迎着日出慢慢的打了套八段锦,他小的时候他奶奶每天都从床上把他提留起来一起练,渐渐也就养成了习惯,到点就醒,比闹钟都准。
今天林家铺子歇业一天,这是他昨天在房间里听到的,林大成说晚上可能会喝的太尽兴明天起不来,所以明天直接歇业一天。
打完八段锦家里还没有人起床,宋予归便往灶房走去,准备做一家人的早饭。
今天的早餐他打算做的清淡点,再煮锅醒酒汤。他前世也算是半个美食家了,因为爱吃还搜罗了不少菜谱,手艺也不错。
早餐就简单熬锅稀饭,又发面包了笼小肉包,在陶罐里发现了一些腌好的酸菜,切切摆盘解腻。
醒酒汤他弄得很简单,就是把苹果切块煮水,放温后再加入蜂蜜就可以了。
宋予归刚把盛好粥的砂锅放好,林家夫妇就起床了,看到灶房有烟还以为是自家哥儿,没想到走近看才发现是刚过门的哥婿。
宋予归转过身发现林父林母醒了,笑着开口道:“爹,娘你们醒啦,灶上有烧好的水,洗漱完就可以吃早点了。”
林父林母看着桌子上摆好的早点神色都恍惚了下,他们虽说是给自家哥儿招婿,但也没想过哥婿会做到如此,读书人不都是远庖厨的吗。
直到洗漱完坐在桌前,两人看着宋予归给他两盛粥的样子才回过神,相视一笑,看来这次给自家小哥儿没招错人。
宋予归盛完粥,又从灶台上把包子端了下来,留给林知秋五个,其他的都端了出去,醒酒汤也一次拿完。
将醒酒汤放在林大成和赵琼玉面前,“爹,娘这碗是醒酒汤,你们趁热喝,喝完再吃早点,对肠胃好。”
林父林母笑着点了点头,也没问林知秋为什么还没起床,大家都是过来人,都懂都懂。
一直到他们早点快吃完了,才看见林知秋匆匆从屋里出来。
赵琼玉看着小哥儿通红的脸颊,忍不住笑道:“都成亲的人了,还毛毛慥慥的,快去洗漱,正好你也来尝尝予归的手艺。”
而林知秋在听见母亲的笑声后脸更红了,走到灶房正好遇上出来的宋予归:“相公,你怎么没叫醒我呀,应该我来做的。”
而宋予归在看到自家老婆通红的脸的时候就明白了,故作委屈道:“我看秋秋你睡的很香,不想打扰你,而且我想着这是我第一天进门,合该好好表现一下,还是说秋秋你不想吃我做的饭。”
说完还委屈巴巴的看向他老婆,他昨晚就发现了他老婆格外喜欢他撒娇,只要撒娇什么都答应。
而林知秋被这么一看顿时心软:“没有,我想吃的,但我也是想着怕耽误你看书。”
“不会的,我这几天都有看书,不差这一会,你怎么这么好呢。”说完还抱着老婆蹭了蹭。
林父林母吃完已经出门溜达去了,把空间留给小两口。
林知秋洗漱完坐到桌前开始吃早点。吃了口小笼包后惊讶的瞪大了眼睛:“好好吃啊,感觉比巷子口王婶家的包子还好吃。”
巷子口王婶家的包子是附近比较出名的包子铺,开了十多年了,味道好,大家都很喜欢去买。
听到老婆的赞美,宋予归也忍不住露出笑容:“那你多吃点,我以后都常给你做,我还会其他好吃的。”
林知秋点了点头,心里甜滋滋的。
吃完早点,林知秋把碗筷洗好,宋予归把他拉回房里,塞了个布包给他,笑着说:“这个是我自己做的,送给你的我们的新婚礼物。”
林知秋打开布包,里面赫然躺着一把精美的木梳,梳面上刻了几片枫叶浮雕,很是精美。林知秋当然是知道送梳子的含义,他没有想到他的小相公会这么用心。
宋予归看着林知秋的样子就知道这几天辛苦没有白费,他高兴的说:“你的名字里有个秋字,我就想着刻了几片枫叶上去,梳子背面还刻有我两的名字‘归秋’,希望你每次梳头都想到我。”
林知秋摸着梳子,脸蛋悄悄爬上一抹绯红,在宋予归眼神注视中点了点头。
晌午时分,日头高挂,路上的行人都少了许多。
林知秋从后院摘了个西瓜放进竹篮丢到井里浸着,午饭吃完也冰的正好。
回屋拿了纳鞋底的针线布料,坐到宋予归旁边,本来他看到相公在看书,便打算去院子里做,但相公却又跟他撒娇想让自己陪他,看着宋予归那张脸终究还是没有抵挡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