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见门外已然天光黯淡,不知道还能够赶上这一切,便拿着书跳上马车。
车辆疾驰,半路又下起小雨。
庄园内并无想象中人头攒动,草坪上甚至没有往日出来抽雪茄的男人们。
我顺着十字路向前跑,其间撞上了一位走在身前的先生,书也掉到遍布水渍的路中央。
那人将我扶起来,也将书与伞捡起来还给我。
“你也是来参加婚礼的吗?”
我摇摇头:“不,我是来救人的。”
那位先生笑了笑:“哦,是吗?”
我认真道:“千真万确,只有我能救她。”
正此时,前方的教堂内传出一声惊恐的尖叫。
接着,有诸多人声纷至沓来。
“救命啊——!!!”
那位陌生的先生又向我说:“小妹妹,别愣着了,我们要趁雨变大之前去救人,否则就要淋湿了。”
不知怎么,一股无名的阻力使我的脚步灌了铅般沉重难行。我在一群高大的人们只见穿梭,没一会儿便与那男人分开。
终于,我在最前方那排人墙后面,看清了地上躺着的女人。
“………”我忘记自己失神了多久后才发出尖叫,而后丢下手中的一切跑出了教堂。
室外的雨果然变大了,几乎一瞬间吞噬了我。
我来晚了。
是我来晚了。
一定是我来晚了。
恶魔啊,放过她!放过她吧!
上帝啊,救救她!救救她吧!
我踉踉跄跄从一个水洼中爬起来,又跌入另一个水洼。
那晚,我呼唤着上帝,比以往十四年间都要迫切地呼唤着他。
可他没有出现。
苏格兰场以悬案为此画上句号,坊间大肆宣传这骇人听闻的“丢手绢第十案”。
家中将姐姐下葬,我并未参加葬礼。
因为从那晚开始,我便不再祷告了。
那位曾经拿过我几先令的通灵人,得知我几乎变成了哑巴,于是找到家中。她是极少数在案发后还愿来我家的客人。
她安静陪我坐了一天。
阁楼外,阳光璀璨。
夜晚即将来临时,她终于开口说话。
“安妮,遗忘不了的话,就不要遗忘。”她说:“记得我跟你说过什么吗?孩子。”
她轻声道:“只有你能救她。”
“……”
不,我失败了。
我谁也救不了。
她看出了什么,从地板上站起身:“只要你自己相信自己,就会得到别人的信仰。”
说罢,她径自走出门去。
我轻轻抽了口气,干涩已久的眼眶,终于在黑暗侵袭中淌出几颗泪来。
窗外月光皎洁。
没哭几声,我踉跄起身,快速绕过已经为搬家打包好的行李与货物,猛地推开了阁楼的玻璃窗,向夜深人静处呼喊:“可是我也被诅咒了——”
我哭叫:“那晚以后,雨再也没停过——我究竟该怎么办?!我该怎么办啊?!”
“当时那老妖婆、不不,是那通灵人回答你了吗?”曼莎喝得伶仃大醉,大喇喇揽住我的肩头。
我试图躲开她,却无济于事:“不,她没有。”
对方笑的时候眼睛会眯成月牙,她摇着一根手指头,信誓旦旦道:“不不,她一定回答你了。只是你并未听到。”
我笑着推开她:“别开玩笑啦,你个酒鬼。”
“你居然推我,是谁在你被扒窃钱包后收留你的?!哼!我真该让你在码头搬沙袋!”女孩眯眼盯着我,重新靠近了,神色正经起来:“安妮,我打赌她说得一定是:只有你自己能救你。”
说罢她倒在我身上,后脑勺枕着我的大腿,迷迷糊糊说:“你放心,我认识一个大人物…他可厉害了,可惜他最近去了缪斯小镇,等他回来——等他回来我就去找他帮你!啊,他也是从英格兰来的,你们英格兰的人…长得是不是都好看……”
我叹了口气:“十年了,我从头到尾将当年的事查了十年,最后才意识到十个案子都发生在一艘船靠岸后。而那艘船,自星洲启航。我知道你说的人是谁,可谁又能评价如此虚妄的线索找到凶手呢?你说是不是…曼莎?”
片刻不闻回应,我才发现曼莎已经快要睡死过去。
我摇了摇她的脑袋,“下次不许喝酒了听见没?嗯?”
她哼哼唧唧念叨着:“安妮……等找到他…我会帮你找到的……安妮……”
她涂着口红的唇嗫嚅:“雨…会停的。”
我不禁想笑,捏了捏她的面颊:“嗯,会停的。”
七天后,我打算离开星洲。
曼莎拿着我首饰换的钱,帮我买到了回英格兰的船票。
她拒绝了我一同回英格兰的邀请。
“我觉得你说得有道理,我会给你写信的,我是说找那些会写字的人代笔。嗯…放心,如果找到了,我会在信封上画一个红色三角。”她比划着,徒步送我去港口。
“嗯。如果有机会,我会来看你的。”我又看见几个陌生男人想来找曼莎的麻烦了,于是将她的手握起。
她有些不好意思,想抽出手却没成功:“咳咳…你在船上睡一晚,明天凌晨就启航。”
我点点头,登船的前一刻才松开手。
她朝我摆摆手,一副轻松的模样让我去船舱。
我不忍看她,也只能继续向前。
“安妮——”
不顾旁人目光,她站在码头大声呼喊:“你相信我吗——”
我转过身,更不会留意夹板上人们的看法,也朝她喊:“相信——”
曼莎似乎对我的反应很惊讶,她怔了怔,笑出眼泪来:“我会救你的!我一定能救你——”
那晚,我几乎彻夜未眠。
我未曾料到,十年后的今日,自己还能如此笃定某件事。
听着生生不息的海浪声,我合上双眼:“姐姐,我相信她。她会成功的。”
不,她已经成功了。
她救了我。
而我,我也已经离不开她了。
次日,我下定决心回去找她。我想带她回英格兰,不论她是否愿意。
可遍寻多个我们经常居住地小旅店,并未发现她的踪迹。
我找上了她口中曾经提到过的俱乐部,却仍是无果。
我在担忧与惊慌中度过了一日又一日。
直到,一张报纸刊登了两起凶案。
“口红……”我几乎要晕过去,强忍着又重新读了一遍。
是曼莎,这个人……是曼莎没错。
我几乎忘记了呼吸,一度喘不过气,最后最后,才看清其他词语。
“丢手绢……”
我念着这个词,念了无数遍。我在大街上又哭又笑,跌跌撞撞不知身在何处。
在小巷看清男人的脸时,我险些愣在原地。
丢手绢者,这个杀我亲人与挚友的凶手,长相多么熟悉。
他似乎也认出了我,一把夺过我手中的匕首,阴笑着:“十年不见,小妹妹。这次又是来救谁的?”
那一刻,记忆轰然倒塌。
——“不,我是来救人的。”
——“哦,是吗?”
——“千真万确,只有我能救她。”
——“小妹妹,别愣着了,我们要趁雨变大之前去救人,否则就要淋湿了。”
我哭喊着扑上去,掐住他的脖颈。
他似乎享受这一切,就像当年引导我去教堂目睹那一切。
“咳咳……哈哈哈!哈哈哈哈游戏到这里吧小妹妹…趁雨变大之前,我必须立刻离开这里。”男人轻轻松松拎起了我,提起匕首便刺来。
我咬破他的手,躲过了这一刀,又躲过诸多他追砍的动作。可没一会儿,便被他重新抓住。
眼前刀刃寒光刺目,我却几乎提前溺死在磅礴大雨中。
徒然间,一只手挡在了我面前。
身形欣长的青年拉着我躲开这一击,自己的手背却被划出一条长长的血口。
男人被他一脚踢在左腿上,疼地后退,之后便觉不妙,一股脑沿着逼仄的暗巷向尽头跑去。
我试图要追,被青年拦下来。
“那艘船不存在。”他的嗓音低沉,冷静到可怕:“今日不会有任何船从星洲港启程。”
说罢,他侧脸看了眼自己来时的路口,不知何时,那里站着个气喘吁吁人,似乎是刚刚追上来的。
“小殿下,公爵大人要见您!请您跟我走吧!殿下!”
青年并未回应,只与我道:“不要停留。”
接着,他才向那一旁等待的人道:“亨特的人去搜凶手的住处了吗。”
我想我或许知道他。
怎么会不知道呢。
艾伯特.卡文迪许。
大不列颠排名第一的侦探。
那个据说只破案,不救人的侦探。
如今,又为什么救我呢?
这个问题在我遇见唐烛后有了答案。
我将匕首狠狠刺入丢手绢者的肩膀,亲眼看他坠入深渊后,发现这位从天而降的帮手在出神。
是,然后在四周扫视。
这个模样,像极了那位大侦探刚刚出现时。
我确定,他们都在找人。
我想,我知道那位小殿下为什么救下我了。
坐在码头广场的高台上,不一会儿警员们包围了我。我魂不守舍地跟随他们下了楼梯,雨水模糊着仅剩的视野。
稀罕的是,我并没心情去看那杀人犯的尸体。
或许是因为太冷了,我也没办法流出欢喜或委屈的眼泪。
直到被带上马车的前一刻,有个年轻警员抱着一堆从凶手住处搜出的证物跑了过来。
“警长!这床单是圣玛丽医院的,看血迹可能属于第二个死者,曼莎。”
“血迹?不对吧,要么你打开看看?”
“颜料画的?”
“这符号是什么意思?”
我在雨幕中注视着那张被打开的床单,斑驳的血迹旁,有个以特殊“颜料”画的符号。
——红色三角。
海浪声中,我恍惚听见女孩的声音重新擦过耳畔。
她说:“我会救你的!我一定能救你——”
我很想回答她,可却缓缓跪倒在地,号啕大哭起来。
1850年,星洲。
那场持续十年的漫长的雨季终于过去。
付涼随车队回德文希尔府后,唐烛便实实在在睡了一白天。
倒不是因为头部伤口严重,而是连续多天心力交瘁且淋了雨。
这期间,管家小姐红着眼睛过来给他送了杯甜水,又将他室内的花新换了大簇新开的郁金香。这花在星洲并不常见,也不知道她从哪里搞来。
唐烛昏昏沉沉的,没来得及告诉她自己还死不了,便再次睡了过去。
这回他终于久违的梦见自己还在打拳的日子,他记起那些戏虐的表情与疯狂下注的眼神,台下尖锐的口哨与裁判抬起的手臂。然后他又记起自己被教练看中,收到训练邀请的时候。
重头开始生活时的胆战与憧憬,首次拿到奖牌的喜悦与惶恐
那些贫困的富硕的,脆弱的,坚毅的,一碰就散的过往,明明好像历历在目。
可仔细去看,却又总觉得像是上辈子的事儿了。
唐烛不太清楚这其中的原因,
他自知愚钝。眼见着疲惫的大脑在处理这些繁琐的回忆,直到听见夜间气点的钟声响起,窗外想起马车路过的响动,他的大脑快速做出反应,给梦境搪塞并不相关的结局。
但那个结局里的最后时刻,他看见了付涼的脸。
再次醒来时,夜幕四合,窗外淅淅沥沥砸着小雨,时不时自远处响起一两声不知名鸟类的鸣叫,床头的玻璃烛台内燃着一小缕火光。
他觉得有些渴,于是爬下床,踢踏着拖鞋到茶几旁给自己倒了杯水。
没喝两口便发现桌面上叠落着几封信,其中某个甚至还湿了半个脚,像是刚到红山街不久。
他索性坐在沙发上开始读信。
第一封是西里安从警局托人送来的,说是自己托人为安妮搞到了回英格兰的船票。客轮预计会在两天后出发,西里安已经将曼莎的尸骨火化,因为死者并没有家属,因此骨灰被交给了安妮。
安妮打算将他带回英格兰,埋葬在已故的姐姐身旁。代安妮小姐向他致谢并问好,请先生务必好好养伤,有任何问题可托人来警局。西里安敬上。
第二封信是管家小姐送的。关于多日前自己拜托他查访关于黑火/药的调查进展。能够确认的是,一个不知名的富人花重金使得店主暂停了本来已经谈拢的生意,只告诉他可以随意低价出售给任何人,这其中的买家有无邮差便不得而知。
据店主说,他并未亲眼见到那位要求怪异却出手阔绰的富人,只不过是被引荐,在固定地方取得报酬。而中间人,是银河。
再后头的信封开口被一块圆形白色火漆封着,没任何花纹,只在正中心点了个点。
“甲骨文……”代表太阳。
唐烛眯了眯眼:“银河。”
他将玻璃杯放下,拆开信封展开里面写满方块字的纸。
“掌柜已察觉到您暗中追查黑火/药的事,并愿意原谅您的唐突。只不过维多利亚女王诞辰将至,还望唐先生同意礼物在您的港口靠岸。”
嘶,等等,抛开事实不谈……
这、这意思是!他那银河老掌柜的爷爷临死前还给他留了个私人港口?!
从未亲自看过账的唐烛心头一震,暗自打算找个时间去管家小姐那里看看自己的收入是否足够后半生坐吃山空。
嗯,在他能逃过绞刑架审判的前提下。
唐烛开始仔细回忆起书中的故事情节来,此次生日宴会名义上是为维多利亚举办,实际则是各地皇室借着噱促进人际关系与商品贸易,买卖情报顺便打听八卦的大型商业活动。
而银河给卡文迪许家送的礼物也的确出了问题,只不过是在宴会前被人掉包。
为此,他们还特意高价请了侦探帮忙,最后才找回了失物。
而那件礼物之所以不能从星洲港下船,实际上是因为它身份特殊——
“法老的金币。”传说中受到诅咒的金币。
“您是说法老的金币吗?”管家小姐抱着个巨大的圆形玻璃鱼缸出现在他对面。
唐烛完全没听见她的脚步声,被吓了一跳随手把信纸捏在了手心里。半晌没说出话来。
“少爷什么时候对这种故事感兴趣了?”女孩瞥了他一眼,将灌满水的玻璃缸摆在他窗台前的小桌旁,又将一旁的绿植挪了挪位置用来放储存食物的小铁盒。
“你也知道这个故事吗?”他有些尴尬,却还是追问。
管家小姐耸耸肩,随手喂了昂贵金鱼几颗大到离谱的面包碎,换上一副阴岑岑的表情对他道:“相传,两千年前的埃及法老阿玛西斯死之前留下了无数珍宝,其中之一就是以万人朝拜的冥王神像重塑的十二枚金币,也就是受诅咒的金币……”
唐烛吸了口气,主动往沙发旁挪让女孩坐在自己身旁。
“阿玛西斯靠希腊雇佣兵取得了内战胜利,在他成为法老之后又带领军/队,攻打了巴比伦和阿拉伯人,给埃及带来了繁荣与稳定。
但埃及与当时波斯的实力差距还是比较大,残暴的波斯国王冈比西斯二世又看中了他的女儿,并向埃及求娶公主。
阿玛西斯自然不愿意,迫于无奈,他让前任法老的女儿假扮成公主替嫁。”
唐烛不知何时往怀里揣了个枕头,托着下巴等待下文:“这也行?”
管家小姐摇摇头:“前任法老女儿早就因为阿玛西斯取代自己父亲的事怀恨在心,于是她去往波斯后,直接将“替嫁”的事告诉了波斯国王。冈比西斯借这件事举兵发起战争,但攻打至埃及时阿玛西斯已经死了,然后……”
他眼见着女孩眯起眼,以一种极其神秘的表情看着他。
唐烛吞了吞口水,不禁随着她紧张起来“然后……”
“然后他命人将法老的木乃伊从墓室中挖了出来,让部下鞭/尸。”青年的嗓音自侧方传来。
两人抱着枕头颤了颤,等回过头看清站在门旁的付涼时,才松了口气。
唐烛眼睛亮了亮,撒开枕头探头寒暄:“这么早就回来了,家里的事情都处理完了?”
“嗯。”付涼依旧站在原地,视线轻飘飘扫过他憔悴的面容,还有额头上好不夸张的白色纱布。
“啊…这样啊。”他被盯得有些不好意思,垂下眼帘躲避对面的目光,几秒内做了无数个小动作,最后抬起脸问:“那、那你要不要一起吃饭?我是说如果你没有在那边……”
“好。”青年点头又看向沙发旁的女孩。
管家小姐非常识趣地表示自己要去通知厨师了,二话不说便离开了卧室。
“又写日记了?”付涼不但没走,甚至还主动问话。
唐烛后知后觉,感受到自己手心里还捏着团皱巴巴信纸,立即当着对方的面把它塞到了口袋里:“不、不是,我在读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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