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着,他放慢脚步,缓缓靠了过去。临近时,弯腰把地面上掉落到捆货麻绳捡到手中,双手将其拉成直线,猛然抬脚将偌大的木箱踹翻在地!
木箱砰地倒地,正对着男人的那面甚至出现裂纹。同时,其中窜出一群肥胖的老鼠,蹭地钻入下水道,不见踪迹。
他伸头去看,发现从木箱中掉出半个被丢掉的黑面包,还有一张被雨水打湿的报纸。
上头的油墨似乎未干,依稀能辨认出,大半内容是关于星洲著名侦探,只贪图享乐不顾市民生死的字眼。而另一半,则是以警局名义紧急添加的通缉公告,被通缉者是圣玛丽医院的医生,罗斯莱。
“操……”唐烛低声骂道。这版报纸不在他买通的报社行列,分明是还有其他人参与。
“也不知道他有没有看到这些东西。”一想到今日这些东西在城内贩卖,他便想将反派抓来狠狠打一顿。
唐烛仍旧松不下这口气,又往前走了一段,眼见着这条路快到尽头,前方便是通往码头的宽阔广场。
雨天广场没什么货物,更不必说人流,因此几乎无处可藏。可这是他排除的第二条路,除去大路外,这是最后能通往南岸的暗巷。
难道……
他想到了什么,立即调转反向,朝来时的方向快步跑去。
一路上,唐烛回忆起方才两人从白沙港新娘家中离开时,与付涼的对话。
“那你没等到的人是谁?”他有些别扭:“付涼你、你…这么看我做什么?”
“还以为你会问我新郎现在跑出来了,我们该怎么办。”
“这个自然也要问的……”他小声道。
“记得曾经找上俱乐部的金发女人吗?如果没猜错的话,她就是十年前丢手绢第十案,惨死新娘的妹妹。”
“什么?你是说…新娘的妹妹。”
“嗯。或许,早在十年前,她便发现了丢手绢杀人案出现的某种规律,又或者她找到了一些线索。只不过她手中的东西,把她从英格兰带到星洲,花费了十年。”
“十年……”
这样看,唐烛终于能所有碎片联系起来:“金发女孩为了寻找丢手绢者来到星洲,机缘巧合与曼莎成为好朋友。曼莎身处俱乐部,职业又相当特殊,于是答应帮女孩寻找线索。可这件事却被沉寂了十年的凶手得知,他谋划了这一切……”
“曼莎已经买到的船票自然是给金发女孩返回英格兰的。不知什么原因,她没有登船,而是留了下来。可她却没再能找到曼莎,因为当天曼莎便遇害了。”
付涼挑了挑唇角,毫不顾忌自己侦探的颜面,承认道:“我本以为,那位小姐听闻新娘惨死案的发生,一定会来白沙港,毕竟,在她心目中,这案子意义非同寻常。可我错了。”
唐烛皱起眉:“你的意思是……”
付涼:“还记得酒鬼们的证词吗?曼莎临死前说的话。”
临死前说的话……
——当时她几乎快要因为疼痛与流血而昏迷了。可我将她抱上马车时,她又转醒,我急忙问她凶手的情况,她则是只瞪大了眼,满头是汗地重复着胡话。
——她说:我找到了。
“我找到了。”
付涼轻轻点头:“那位来自英格兰的小姐,想必也今日懂得了曼莎遗言的含义。所以,她应该一早便去收押新郎与新娘家人们的警局了。”
她不确定今日是否有谁能将新郎定罪,所以,她去了警局旁等待。
唐烛:“或许,她的确比你最开始想象的要聪明。”
付涼终于不在盯着马车车窗上径自滚落的水珠,转脸看了过来:“不,她是比我想象中要勇敢。”
“她要去杀凶手报仇?!”他提起一口气,在疾驰的马车中捉住了青年的手臂。
“嗯。”对方的视线轻飘飘扫过他的脸,语速极快:“罗斯莱在星洲待不下去,他只能尽快逃走。而今日午后南岸,就有一艘船冒雨驶离港口。他必须赶在船收锚前赶到。而从警局出发,到达那里的路,只有两条。”
“不,仅凭她一人绝对不行的,她有危险!”唐烛松开手,脑中仅思考了不到一秒,便拉开车窗向外喊道:“掉头!去警局!”
听付涼并未反对,马车紧急调转方向,不顾前方开路警用马车的反应,向另一路口驶去。
接着,唐烛便开始尽量向付涼表达自己的意思:“我不是不听劝,那晚你的话我有听进去的,我也很感谢你……感谢你安慰我。”
可特别是今早看过新娘的尸体后,他便觉得有一股生来便未遇到的巨大悲伤包裹住自己,让人难以呼吸。
“但今早进到卧室的时候我才知道,那天午后,我是见到过新娘的。”
唐烛记得那日送信女仆的模样,她还说,自家小姐很希望亲自来感谢他这个冒牌裁缝。
他说:“她是个好女孩。”
“卡文迪许家和亨特想要我给他们一个答案,我已经给了。至于丢手绢者是否能伏法,与我无关。而你的决定……”
付涼的脸上向来没什么表情:“我没什么能对你说的了。”
该说的、不该说的,那晚他已全数奉告。
马车似要接近目的地,速度开始减慢。
唐烛沉默了片刻,而后缓慢地松开了付涼的手臂。
他很难抑制住声线中影影绰绰的颤抖,也未察觉自己口吻中的坚决:“我想再试一试。”
马车停泊。大雨落地的声音几乎霸占了所有听觉。
唐烛披上车夫给的雨衣,径自下车。
临行前,却还是忍不住转过脸。鼻尖涌来的酸涩感,使他红了眼眶:“这是最后一次,我再试最后一次。”
雨幕中,他转身离去。
唐烛记起今日在亨特手中拿着的,根据付涼所说而写的结案报告。
其中有几句是:“凶手自窗进入,他熟知新娘家格局,甚至早在前几日拜访时便找到了新娘藏匿油画的地方,打算设计出新娘是被画家杀死的假象。窗下草坪平整,可围墙处却并非如此,围墙上有半个已经干掉的左侧脚脚印。对比凶手身高体型,其印记过浅,由此猜测其可能左腿受伤。”
所以新郎的行动应该很迟缓,也不敢走过于宽敞的路。因为一旦被警队发现,根本无处可逃。
如果没记错的话,岔路另侧好像是有宽度几乎只能容纳两人行走的狭窄暗巷,平时只当做是暴雨时排水的沟渠……
唐烛心中彻悟,立即向一个方向跑去。
暗巷随两侧房屋余地而成,七弯八绕,一进入此中,便像钻进条看不见拐角后事物的隧道。
他不敢走太快,生怕发出的回声太大惊动了凶手。
就这么提心吊胆地行至小半,耳畔倏然传来一阵阵人声。
唐烛这才发觉前方正是这条“隧道”除尽头外唯一留下的出口,通往外头的大街。
凶手已经被印在报纸上通缉,绝不会傻到走大街。可正当他走过时,正听见外头商贩们高谈阔论的声音。
“看见刚刚的警队和皇家护卫队了吗?一到大街上就被人围住了。”
“大伙又不瞎,虽然那谁是什么皇室成员,可在生死关头舍弃了一干市民去度假,现在都通缉罪犯了才出现,这不明显的——”
“唉,亏我还曾经敬佩过他!”
“我早说他不是什么好东西!”
“啧啧,刚刚我可是看见围住他们的人手中拿了利器的,这回得让他好好长长记性……”
唐烛听得快咬碎牙关,却也心惊胆颤起来。
今天,就是男主被人捅伤的情节……
原以为自己在报纸印刷上做了手脚,就不会到这个局面。
不行,他得立刻去找付涼!
“啊——!”
徒然间,耳畔传来声女人的惨叫。
唐烛心头一沉,不敢再犹豫,咬牙向惨叫声源处跑去。
狭小空间内,奔跑声沉重,他快速顺崎岖水道前行,直到一个蹲踞在地点背影出现在面前。
是个金发女人。
唐烛立即靠过去,嘴上快速道:“别害怕我是来帮你的!”
女人转过脸,满脸满身伤痕触目惊心,特别是畸形手臂,方才刚被她推回原位。
“你、你是谁……”女人脸色惨白,雨水混合着冷汗使她浑身湿透。额头的血水从伤口处顺势而行,染红了沿洼地内潺潺而过的水流。
唐烛注意到两侧墙壁上新添的缺口,都是被利器戳/刺形成。
“你还好吗?!罗斯莱往前面去了?!”他没时间等待,确认女人并无生命危险,脱掉身上的雨衣为她遮挡,便急忙起身。
“在这里不要动,我马上回来!”
道路迂回,眼看再往前就是码头了,唐烛心里打起鼓来。
他喘着粗气,只顾加速前行,任由雨水模糊视线。
终于,他看见了一个高大男人的背影出现在尽头处。
“罗斯莱!”唐烛厉声喝道,接着奔跑的冲劲儿扑倒了他。
罗斯莱手中的匕首被压在身下,一时间无法翻身。
他当然不会手软,抓起男人后脑的头发便往地面砸去!
“碰碰”的声响在巷内回荡,异常诡异。
这人在生死关头,爆发力惊人,被撞的头晕脑胀也能左右扭动身子,靠着踢在墙壁上的力道翻过身,抓起尖刀向他刺过来。
唐烛早知他是左撇子,将刀子躲了过去,却看见刀刃上艳红的血迹。
罗斯莱从警局直接出逃,看来这利器应当是刚刚那个姑娘的。
他接连躲过几回,单手作势摸向自己腰间,趁对方视线跟随,当即以另只手钳制住男人的手腕,向后一掰!
“啊——!”
“唔……”
唐烛腹部却也挨了一脚,后退半步,拉开了两人的距离。
罗斯莱立即将落地的匕首捡了起来,盯着他的脸,狠狠喊:“你又是什么人!也是伦敦来的吗?!”
“哈哈哈哈哈别痴心妄想了!我能杀你的家人,就也能杀你!”
他吸了口气,注视着这个几乎年过半百的男人。不得不说,他年轻时一定刻意训练过,甚至有过诸多实战的经历,例如行军打仗,否则肌肉难以保持成现在的模样。
“怎么不说话?!臭小子!我本来不想闹大,可你们一个个非要逼我!”罗斯莱口中吐出一口带血的口水,骂道:“是你们找死!”
唐烛不想与之交谈,抬脚踢去,对方正要躲闪,没料到这一脚又是虚招,被低洼内扬起的污水遮挡了视线。
他单手撑墙,以常人难以保持的姿势放低重心扫向男人的左腿。
果然,罗斯莱的腿似乎因为昨日杀人从二楼跳下而受伤,以至现在遭受不了这样的击打,径直单腿跪了下去。
唐烛抬起膝盖重重将男人的脑袋踢至墙壁上,又被男人抱住腰也带了过去。
他只觉得头撞上了墙壁上金属的凸起处,一时间眩晕起来,却又几乎在瞬间恢复神志。不等对方回过神,便掐着男人的脖子狠狠朝他太阳穴挥上一拳。
这一拳后,罗斯莱翻着白眼没再有任何声音,显然是昏了过去。
唐烛深深吸了几口空气,暗自感谢自己那并不美好的工作经历带来的唯一好处。
只随意摸了摸被撞的头侧,将刀子用脚勾来踢到自己身后,便向前检查男人身上是否还有其余利器。
果然没有其他利器。
只是……
唐烛看着手中已经被水泡过的船票,以及票面上烙印的图案。
——蔷薇花。
他立即将这东西收了起来,继续搜索。
“他身上居然没有刀伤。”
看来那姑娘的刀一开始就被抢走了,并没有伤到他。而罗斯莱身上的伤多半是因为击打产生的。
除去自己刚刚留下的——
“去死吧!哈哈哈哈哈哈哈!”面前的男人猛地睁开双眼,双臂勾住唐烛对脖颈,转过身来勒紧后,便使出浑身无力将他往不到三英尺的出口处拖去。
因为暗巷属于排水沟,修建位置高,出口处更甚,离地面甚至有几层楼的距离。
他捏住男人伤手的手腕,甫一挣脱,便见那本该在地上的刀被刺/入了罗斯莱肩头。
三英里只成年男子两步之遥,他掰开另只禁锢自己的手臂,再转身时,已看见插着刀子的男人向后倒去。
唐烛与前来的女人立即探头查看,只见罗斯莱落地处正在建瞭望台,铁架尖端垂直于地,正巧从他腹部贯穿。
而他本人,睁大了双眼,脏污的血迹顺着四肢流淌,已然没了挣扎的动静。
看见远处正搜索到码头广场的警队,两人这才放松下来。
唐烛却不敢多留,向女人道:“我还有事要处理,你放心跟他们走,我会为你作证的。”
“你要去哪儿?”金发女人拉住他:“你受伤了,在流血!”
他顺着视线摸索,才发现方才的撞击几乎划破了自己的头皮。借着大雨,他却对满手鲜血视若无睹。
“我还有重要的事。”他皱着眉捂住伤口,暗自祈祷这个年代的雨中少些细菌,便顺着出口处旁侧小道修建的楼梯向下跑去。
结果刚到广场,便迎上亨特的队伍。
他顿时发起火来:“你们怎么也来搜索了?您不是该留着付涼身边吗?那现在付涼在哪儿?!”
一旁的年轻警员并不认得他,正要斥责,被亨特拦了下来:“我们半路上遇到了市民闹事,小殿下中途下车了,我以为他是来找你了。”
“他没来找我。”唐烛甚至不顾着伤口,想到可能人群中掺杂着反派的手下,顿时心急如焚,抬手将胖子捉了过来:“还愣着干嘛?快去找!”
亨特从未在人群中被如此对待,更未见过唐烛如此模样,也只得喊着让人去找。
“唐先生唐先生,您先松手,别太着急,小殿下他、他可是艾伯特,他不会有事的!”西里安似乎怕他的行为开罪这名大于实的警长,抓着他的手道:“先松开手先生,我们去医院,你的伤口太深了!任由流血会出事的!”
唐烛觉得自己急疯了,“不…你们不懂,有人要对他……我必须尽快找到他!”
他撒开亨特,推开西里安,口中念道:“小巷、小巷…只写了小巷……我要去哪儿找他?”
“或许、或许我救下了…书中会死的人……一切都变了……”他不敢想下去。
明知道今天会有人刺伤他,他还非要在这时候离开。
原文里,唐烛曾经因为这段情节“暗自窃喜”,毕竟是黑粉特意用来讽刺他无脑的主角,他那时候多希望主角能多吃一些拳脚兵刃上的苦头。
所以中的反派一边将刀捅/入男主身体内,口中还嘲讽他人人喊打的处境时,唐烛并未感觉这天之骄子有多无辜。
可现在……
他不知道哪儿不一样了。
付涼从来未曾改变,他如曾经那般孤傲、矜贵,行为与言语从不留给他人分毫温度。
可一想到暗巷内,有人将沾了血刀拔出时,在他耳边道:“这是那些你救过的人送你的礼物。喜欢吗?大侦探。”
只需想象,唐烛就觉得自己要难过死了。
“唐先生!”西里安的喊声自背后传来,他却如同没听见般继续往前走。
他的双腿发软,胸腔内寒冷与灼热的气息混乱且汹涌。
所以听到另一人的嗓音时,甚至以为是自己的幻觉。
“唐烛。”
直到亨特的声音在人群中猛地拔高:“哎呦小殿下!您可来了!这这这我们都要担心死了!”
唐烛脑中虽恍恍惚惚,可还是从磅礴雨声中听到了一声熟悉且无奈的叹息。
他这才意识到什么,心脏猛地颤抖了一下,停下脚步,回身往后看。
付涼不再如同往日般不动声色,甚至没让身旁一直撑伞的护卫跟随,径直走入雨中,最后停在了自己面前。
唐烛眼圈泛红,忘却自己手上还满是血污,便扯开付涼西服的纽扣,指腹抚过内里仍旧干燥的衬衫。
慌慌张张抬头看一眼他,又垂眸看一眼不再洁净的衬衫。
嗓音喑哑道:“没事…没事吧?”
青年顿首,视线落到他已经侵染满肩的血。才拿出方帕递来,便被唐烛捉住了手腕。
他双手捧着付涼的手,将那唯一的干净的手帕覆盖上他手背那条自指缝至腕部的伤。
见血液透过布料的瞬间,他才意识到为什么巷内满墙被匕首穿刺痕迹,可那姑娘却没有任何刀伤。
原来刀刃上的血,是付涼的。
唐烛的眼泪簇簇滚落,终于再难忍耐,吸着气哭道:“对不起…对不起……我不该走的……我不该走的……”
付涼看似沉默不语,实则在看见这人满身是血却还抓着亨特的领子问责时,便已心烦意乱。
他应当后悔自己参与到这本不属于侦探的行动中来,却又庆幸自己没跟着公爵派来的人离开,而是选择折返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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