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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三]闲来无事 (小狐昔里)


  这话才刚说完,这位先生就将酒坛随意搁在旁边,将背负在身后的琴取下来,随后片刻,琴音陡然响起。
  是,明月清风,以及美人隔云端。
  一曲罢,谭昭已经坐在了亭内,他这人琴技一般,但好赖还是能听出来的。
  “小友也会琴?”
  “略会一些。”谭昭实诚道。
  “可要试试?”
  “就不用……”话还没说完呢,琴就到了他面前,这是一张好琴,谭昭扯了扯嘴角,“琴技不佳,先生随便听听罢。”
  谭昭其实会琴,也会萧,但他本人活得糙,并不喜欢这种高雅的活动,第一个琴音奏起,外行人都能听得出他的生疏。
  但渐渐,这股生疏就被压下去了,虽然琴技肉眼可见,但意境却是无人能比。
  技巧学得神乎其神,没有神韵,那也只能被称为琴师,而若是相反,便是琴技有些不足,也不失为大家。
  谭昭只弹了半阙,随后就停了下来。
  “为何停下来?”
  “无名小曲,不大记得后半阙了。”太久没玩,其实谭昭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弹了个什么鬼,果然他就是个俗人啊。
  “……”

  ☆、江湖不曾老(十七)

  弹琴弹一半,犹如讲故事不讲结尾,人干事!
  更何况听曲的还是个醉鬼,众所周知醉鬼是完全不讲道理的,于是理所当然的,谭昭被缠着弹完下半阙:“不记得没关系,当场作岂不美哉!”
  “……”你可真看得起他。
  然到最后,这下半阙还是诞生了,当然不是谭昭作的,而是醉鬼自己心痒,给续了半阙,这才心满意足地醉了过去。
  这还是个完美主义醉鬼啊,谭昭将琴搁在石桌上,对着个醉鬼束手无策。
  算算时间,小雨儿的药浴也快泡完了,谭昭随手给人披了件衣服,这才匆匆离去。
  及至晚霞漫天,映着漫山遍野的落枫,随便一景皆是一幅画,李白睁开眼,看到的就是这样一副如画风景。
  他忍不住,有些诗兴大发。
  “……梦忆琴声远,枫叶落纷纷。”
  他往前一踏,踢倒了搁在地上的酒坛,这才记起自己已经离开了长安,这是他离开长安前,朋友与他最后的馈赠。
  李白忍不住回味了一下,好酒是好酒,就是太少了。
  如意酒不如意,他摇了摇头,忽而看到肩上的衣服,这才想起自己醉酒朦胧时的事情。
  琴音悠哉,他忍不住取过琴,动听的琴音很快就在谷内飘散开来。
  小莫雨泡完药浴就睡着了,也难为毛毛一三岁娃忍受着“芬芳”陪着小哥哥,这会儿两小崽子睡在一块儿,谭昭听到琴音,随手摆了个阵法才过来。
  刚好,他走到亭中,最后一个琴音也刚好落下。
  “这曲,名何?”
  ……你这是在为难他这个俗人,无名的野曲,谭昭遂摇了摇头:“只有半阙,后半阙乃先生所作,不妨由先生来命名。”
  要搁一般人,必得推举一二,但李白自负才华,觉得命名个曲子实在没啥大不了,于是道:“此曲古朴,有些秦汉之意,不如便唤作《小秦风》,如何?”
  如何?当然是鼓掌啊,他一个取名废没什么好说的。
  于是两人虽未通姓名,一个高傲,一个随性,聊得居然也蛮投机,甚至李白惊喜地发现,他不管聊什么,这人居然都能接上,知音难觅啊,他忍不住又想作诗了。
  忍不住,那就不要忍,作为“半个李唐”,李白吟诗根本不用走七步,兴致起来那叫一个张口就来啊。
  如果让谭昭来作,他差不多就会作类似于“今日遇一友,把酒至天明”之类的叙述诗,但李白大大不同,他的诗还带有非常浓郁的个人浪漫色彩,曾经也是个读书人,谭昭越听越觉得……迷幻?!
  再看看这形容,这配置,这酒,他心里嘎登一下:“好诗好诗,聊了这许久,不知先生名讳啊?”
  醉酒方罢,路遇知音,李白心情甚好,遂道:“老夫姓李字太白,还不知小友名讳?”
  果然是诗仙!李白!
  卧槽,他刚刚是不是引.诱李白大大作诗了?四舍五入就是给未来祖国的花朵们增加背诵负担了?不慌不慌,先要个签名先。
  于是谭某人腆着脸不仅掏出纸笔哄人写下了这首诗,还写下了赠谭昭的字样。
  “昭,好字。”
  这你来我往嘛,谭昭的字也是被书圣王羲之指导过的,作诗他不会,画画倒是还成,便画了幅眼前的枫景,送与李白大大。
  文人嘛,相互送礼看的不是价值,李白欣然接受,甚至非常喜欢:“小友如此才华,为何不往长安?”
  ……度假期,不给人打工,谢谢。
  当然,这个翻译过来,还有个万金油理由,那就是志不在此。
  这就比较可惜了,但李白觉得纵情江湖也不失为一个好去处,谭昭小友如今年轻还未成家,他日若改了志向,好男儿也不晚。
  跳过这个话题不聊,晚霞很快就化作了漫天星光。
  “小友可要往何处去?”
  “随便走走吧,可能要去西域一趟。”
  “西域可有些远呐。”
  度假嘛,走哪算哪,不过应该要明年了,这日子眼看着就要入冬了,莫雨身上的毒虽然稳定了不少,但极寒环境下还是有可能复发的:“去西域寻一味药。”
  天色已黑,众所周知,谭某人是个厨房杀手,李白大大今日未带小童,两个人凑一块儿,只能吃了顿简单的馒头肉干,就着水喝那种,可以说是很简陋了。
  “怎么有股……莫名的臭味?”
  谭昭眼神开始飘忽,拒绝承认这味道是他所开的药汤味道。
  系统:哈哈哈哈,你不解释也没用,明天肯定穿帮!
  那也是明天的事情了。
  李白原本往长安献赋谋求官职,但很可惜朝堂纷繁,求官无门,他这才从长安离开,这一路南下至枫华谷,他的心情一直不太好,今夜他却难得睡得安眠。
  倒是谭昭,偶遇大名人,有点儿睡不着。
  系统:怎么,你还想替人谋官职啊?
  [没有,你觉得我有这个能力吗?]
  系统:别谦虚,你有。
  [了不得啊,你居然会夸我了!今天我要飘了。]
  系统:不,这不是夸,只是陈述事实而已,虽然本系统很不想承认,但……
  [为什么不把后半句说完?]
  系统:……说不出口。
  辣鸡系统,连夸一下宿主都不会,哎,家门不幸啊。
  不过谭昭确实是这么想的,诗仙这人性格才华那没的说啊,但要论为官之道,站在皇帝的立场上来讲,如果要用人做实事,诗仙这样的不大行。
  想象一下,如果诗仙大大当宰相,朝堂会是什么模样?唔,可能没当两月,李白大大不是被人弹劾,就是被人暗杀了。
  这嘴,太直太毒,太容易得罪人了。
  说白了,理想浪漫主义,太美好的东西,并不属于朝堂。
  迷迷糊糊地睡去,谭昭醒来的时候,正听到小孩子叽叽喳喳说话的声音,他披衣推门,便看到小徒儿拿着柄木剑挥着,旁边毛毛拍着手,而不远处,还有李白大大兴致一起,舞着剑。
  唔,是个被诗词耽误的剑客了。
  谭昭倚在门框上,轻轻打了个哈欠,作为唯一一个睡懒觉的人,做人师父的半点儿不知道自省,乐淘淘地看着这幕晨起练剑图。
  哎呀,我家小徒儿就是勤奋,将来肯定是一代风流剑客啊。
  “师父早!”
  毛毛也不懂,他也没拜师,但他向来喜欢学小哥哥说话,于是也脆生生地喊:“师父早!”
  “哎呀都早都早,吃早饭了吗?”
  “……”其实,不早了,师父。
  哎,小莫雨觉得自己肩上的担子有点重,上有老下有小,简直操碎了心。
  李白见这一幕,不由地乐了。
  吃过早午饭,谭昭就拎着徒弟去泡药汤,毛毛这娃什么都不懂,虽然觉得味道难闻,但他黏小哥哥黏得厉害,谭昭也不委屈小孩子,就给点了穴,使之闻不到。
  待莫雨进去,他才退出来,顺便将一室“芬芳”关在里头。
  李白:……原来味道是从这里头传来的啊,哪个大夫开的方子啊,这般冲鼻!
  “你这徒儿,心性坚韧,实是不错。”李白说完,又有些怜惜,“我有个朋友与万花谷的药圣有些交情,若有需要……”
  谭昭承了这份情:“孙老已经为雨儿看过了,会好的。”
  李白听罢此言,忽而福至心灵,那个最近江湖上声名鹊起的酿酒师,好像确实是姓:“小友莫非就是最近江湖上盛名在外的酿酒师?如意酒?”
  怎么说呢,诗仙这会儿的眼神是发亮的,并且亮如星子啊,谭昭很有理由相信,如果他现在点头,这人立刻就会冲过来跟他买酒。
  于是他忍不住往后退了一步:“今年的酒,已经卖完了。”
  “……当真?”
  其实离开藏剑山庄之前,他酿了一批桃李酒,就埋在药房前面的大树下,以免被人误挖,他还在大树周围布了一个阵法,当然如果有人破了阵,那就算他技不如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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