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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三]闲来无事 (小狐昔里)


  三阳绝脉。
  这江湖特殊体质的孩子咋这么多,一个小雨儿,一个叶婧衣,再加上这孩子,绝了。
  三岁的孩子,本来就不大能表达自己,又是一场高烧下来,小孩子醒来问啥啥不知道,眼看着这孩子是要砸手里了,谭某人不由有些头疼。
  “找不到他的家人吗?”
  “不知道啊,三阳绝脉之身,就怕找到了还会遗弃,不过呢话也不能说,等到了大城市,找隐元会打听打听吧。”
  莫雨点了点头,他还是非常有责任感的,自己捡的娃,自己负责,买消息的钱从他的卖酒提成里出。
  “哎呀,我家小雨儿心肠果然大大的好。”
  莫雨脸微红,不想搭理自家师父,丢下一句去照顾毛毛就跑走了。
  哦对了,这孩子不记得自己的名字,只一直喊毛毛,这对不大靠谱的师徒就管人叫毛毛了,还真别说,这孩子被叫毛毛后,还真不哭了。
  不仅不哭,还非常喜欢粘着小莫雨,按照谭某人的逻辑,大概就是孩子虽小,却知道自己的救命恩人是谁啦。
  这要是个小姑娘,十数年后,那就是一段……唔,你们懂的。

  ☆、江湖不曾老(十五)

  毛毛的烧退后,谭昭师徒俩就退租离开了此地。
  去镇上取了秋衣,因为时间关系,又给毛毛买了几身成衣,这一入秋,带着俩小崽子的谭某人不得不背负起了行囊。
  小莫雨早熟,性子也比较偏内敛的,小毛毛则不同,这孩子生得虎头虎脑的,成天带着笑,先头几日还会喊娘喊爹,现在整日里追着莫雨喊小哥哥,快乐得像一只小鸟儿。
  “小哥哥,你吃!”
  莫雨脸上全是拒绝,但碍于人是他自己亲手捡回来的,他只能将“苦果”往肚子里咽,怎么说呢,年仅六岁的莫雨,第一次尝到了做好事的分量。
  “你自己吃吧。”
  然而小毛毛非常喜欢跟小哥哥分享,最后莫雨被缠得头痛,吃了毛毛手里的绿豆糕。
  看戏的师父:哎呀,居然有人能治他家的小徒弟了,可喜可贺啊~
  就在某位不靠谱师父乐淘淘的看戏下,一行三人到了洛道附近的李渡城,也是去枫华谷的必经之路,谭昭准备在这里跟隐元会买个消息。
  隐元会名声在外,从无失手,做情报做到这个地步,也是绝无仅有了。
  然而令谭某人没想到的是,一个三岁孩子的身世,隐元会居然开出了五百金的价格,干情报的心都这么脏的吗?
  要知道叶凡那个似是而非的“小婉”,都时隔九年多了,也不过三百金。
  贵,太贵了,要不是他把自己的获得时间送给了系统,他都有心让系统帮忙查了,不仅高效,还准确。
  系统:现在你知道,我们系统定价非常良心了吧?
  [呵!]
  但怎么办呢,谁让人家做的是垄断行业呢,谭昭到最后还是把钱付了买了这个情报。
  待谭昭回去,莫雨便紧张地道:“师父,如何?”毕竟是自己入江湖救下的第一条人命,小莫雨面上挺嫌弃,心里头还是非常在意的。
  “哎。”
  “没有吗?”
  谭昭摇了摇头:“小雨儿,咱们可能又要卖酒为生了。”
  “……”
  “好吧,别这么忧愁,千金散尽还复来嘛,消息买到了,就不知是真还是假了。”怎么说呢,一个三岁孩子的身世卖到五百金,必然是其道理的。
  毛毛,大名穆玄英,乃是南屏山望北村一名剑师之子,这名剑师姓穆名天磊,未曾退隐江湖前有个“仁剑”的称号,后来退隐江湖娶了村中一名叫柳诺叶的女子,不久就生下了毛毛。
  但命运嘛,向来无常,一次偶然的际遇,穆天磊救了浩气盟盟主谢渊,谢渊邀请穆天磊入浩气盟,但穆天磊不喜江湖纷争就拒绝了。但所谓人在江湖不由人,事过春秋,叛军进攻南屏山,整个望北村的村民几乎死绝,穆天磊也英勇战死。
  谭昭往下看,隐元会的消息还贴心地写下了为何毛毛会流落河上的原因。
  毛毛的母亲也没了,因为在知道穆天磊的死讯后,投河自尽了。
  江湖啊,谭昭将消息放下,忍不住摸了摸乖巧吃馍的孩子,有人的地方就有纷争,即便这个江湖看上去和乐许多,其下也是一样的汹涌澎湃。
  “那他……怎么办?”总不能真砸手里了吧?
  谭昭将买来的消息翻到最后一页:“上面写,浩气盟的人在极力寻找他,盟主的恩人之子,应该会多加照顾。”
  莫雨有些犹豫,说到底他是个不大相信人的性子,小小年纪,就对外界充满了不信任。
  他转头看笑得开心的毛毛,心里响起了一个疑问——要将这跟屁虫交给浩气盟吗?
  听说浩气盟全是忠勇之人,但……真的靠谱吗?
  “如何?”
  “师父,我能再想一想吗?”
  谭昭立刻表示:“自然可以,不过这孩子背负血海深仇,又天生绝脉,虽是习武奇才,但若是现在不及时治疗,恐怕有碍寿元。”
  说白了,不管是三阴逆脉还是三阳绝脉,都是主脉堵塞的病灶,叶婧衣就是个非常好的例子,即便有名贵药材吊着命,一旦犯病,几乎就是生死徘徊。
  而毛毛胜在年纪小,身体也比年幼时的叶婧衣好上不少,连隐元会对穆玄英的消息里,都没有三阳绝脉这条,这就意味着毛毛的父母并没有发现这孩子的特殊。
  其实也对,毕竟绝脉的病症在毛毛身上,还没有爆发出来。
  对毛毛,莫雨是有些共情的心理在,特别是在听说毛毛的悲惨身世后,他害怕自己一个选择,将毛毛置身于更加不好的境地中。
  若将毛毛送回浩气盟,他日知道毛毛过得不好,他恐怕会……
  “会觉得为难,对吗?”
  莫雨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
  谭昭顺手摸了摸小徒弟的头:“你还小,适当依靠一下你师父会死吗?”
  “……不会。”但很别扭。
  “穆天磊战死,柳诺叶投河,咱们既然捡到了毛毛,便算做有缘,他一个三岁的孩子能活着,已是不易,既然咱们知道了,总归要送他去南屏山一趟的。”谭昭说完,又加了句,“若能找到柳诺叶的尸身,便一同送回去吧。”
  其实还有的话,谭昭剩下来没有说,柳诺叶宁可将自己的孩子随流水飘走,也不愿送去浩气盟,恐怕是因为心中有怨,对浩气盟的怨,若非是丈夫出手救了谢渊,也不会给望北村带来灭村之仇。
  但这话,就没必要告诉徒弟了,死者已矣,没必要再言说这些。
  “师父,你说得对。”莫雨听罢点了点头,又忽然道,“那,咱们还去不去枫华谷看枫景了?”他师父,可念叨了小一月了。
  谭昭没好气地揉了揉两小孩的发旋:“看枫景哪年不能看,明年再来便是了。”
  莫雨说不出师父到底哪里好,但他就是觉得天底下再没有比他师父更好的师父了:“嗯,雨儿会一直陪着师父的。”
  “净会说好听的哄为师。”
  南屏山其实并不远,就在安徽南部地区,从李渡城出发,不过七日就到了南屏山脚下。
  叛军侵袭望北村显然是几月之前的事情,柳诺叶带着毛毛在江湖上东躲西藏,所以消息难免滞后,谭昭花了点功夫找到了望北村的位置,此时的望北村,已经是一片焦土。
  “不是说,江湖事江湖了,从不祸及无辜百姓的吗?”
  “那是江湖正道,总有些人以为自己有些能力,就沾沾自喜没了分寸,为欲.望掌控,只为一己私利便肆意践踏他人的性命。”
  莫雨点了点头,当然他其实没太听懂。
  事情已经过去月旬,浩气盟的人显然已经将这里打扫过了,谭昭带着俩孩子围着村子绕了一圈,没有费多少力气就找到了村民的墓地。
  其中最为显眼的,就是穆天磊之墓。
  吾恨不能以浩气之身战死。
  “毛毛,跪下磕头。”
  三岁的毛毛大概是经受了太多,失去了为数不多的记忆,但到了望北村,却安静得不像是前几日上蹿下跳的熊娃,让跪下就跪下,让磕头就磕头。
  小孩子虽不懂,但潜意识里或许已经有些明白了。
  柳诺叶的尸体,谭昭费了些人力到底还是替毛毛找了回来,至于如何下葬,还要等明日再言说。
  带着两小孩回到落脚的客栈,已经是黄昏时分了。
  随便吃了点饭,两小孩就团在一块睡着了。
  荒郊野店,门口的灯笼一闪一闪的,秋风几乎要将烛火吹灭时,谭昭终于拿起桌上的剑,推开门走了出去。
  风儿将落叶卷到天上,又被风无情地抛落。
  “阁下跟了一路,还不现身相见吗?”谭昭抱剑,率先开口。
  四下寂静,烛火终于还是被秋风吹灭,就在灭掉的一刹那,谭昭目力所及的不远处,出现了一个高大瘦削的身影。
  待人走近,谭昭才看清楚来人一身玄衣,形容落魄,面容被藏在遮面之下,只一双眼睛,平静又富有智慧。
  按照江湖的水平论断,谭昭轻易就判断出来,这是个高手,甚至还是个绝顶高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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