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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野犬/大佬他怀了野狗崽(中意意呀)


男人的任务,是不能让郑星星走出这间房子,也不能让他和外界取得联系,这间屋子里所有的座机,其实都已经被剪断了电话线,是拨不出去的。
这个孩子很好掌控,到现在,想打电话或者是想出门的时候,也只是来怯怯地询问自己。
而等他得到男人“你作业写完了吗?”又或者“今天小测的成绩考的很好?”之类的反问,就会自觉羞愧地低下头,重新回到书桌前读书,不敢再提打电话的事了。
男人深夜出门,是为了把今天郑星星身上发生的事情,事无巨细汇报给他的老板。
只是叶静潭听得心不在焉,他不在乎那个孩子一天吃了多少饭,看了多少书,做多少题,这些东西不过是他暂时控制郑星星的手段。
他把这个孩子带到燕城的唯一目的,是向郑秋白投诚,他会亲手把这个替代品毁掉,以绝后患。
似乎在梦里,叶静潭似乎真的对未来的郑星星有过心动。
可眼下,郑星星还只是个没长开的孩子,轮廓中看不出半分郑秋白的模样,叶静潭对他连一点点移情,都不存在。
更何况郑秋白还活着,珠玉在前,他又怎么会看上一堆瓦砾呢?
未来的郑星星能走进叶静潭的生活,根本不是什么命中注定,只是因为那时候叶静潭身边已经没有了郑秋白,太过寂寞了。
现在郑星星在叶静潭的手上,他还要琢磨一下,怎么把霍峋也弄出来,这是个不太好实施的计划。
不仅因为霍峋的背景,还因为郑秋白如今和他算得上是形影不离。
“真烦。”叶静潭的指尖轻轻敲击着自己的太阳穴。
如果霍峋能和他梦里一样,识相地去死,那他会轻松不少。
“也对,让他愧疚到去死,不就好了。”
郑星星来到燕城七天,再安分的性子,也已经有点坐不住了,他每天都在学习,到了晚上又沉沉睡去,连周末都没有休息的时间,已经一点属于他自己的生活都没有了。
这些,郑星星都可以不在意,他可以心甘情愿成为一个学习机器,为了回报他的出资人,为了让哥哥以他为荣。
可为什么,哪怕他可怜地央求老师,希望打一通电话联系一下家人的请求,都次次被无情驳回。
他只是想和郑秋白打一通电话,哪怕只有一分钟也好。
“你现在唯一的任务就是学习,别的不要想太多,你的家人知道你在这里,没什么好不放心的。”
“老师!”
男人沉下了脸,郑星星立马不敢再闹了。
孩子总有一种小兽般敏锐的直觉。
郑星星觉得,眼前高壮的男人,绝对不是负责他生活起居的老师那么简单,老师的胳膊上,怎么可能有大片的蝎子刺青。这玩意,郑星星只在闹到家里的催债人和阿良叔叔身上见过。
那时候,察觉郑星星的目光,阿良立马紧紧系上了袖扣,不叫小孩看,“这可不是好东西,甭学,你要纹一胳膊,就废了!”
郑星星也知道,这不是他们小孩子该学的东西,甚至在燕城,这是某一类组织才会有的特殊装扮。
他越来越怀疑面前的男人不是老师了。
“那我能见一见之前的叶先生吗?”求老师达不到目的,郑星星把希望寄托在那位看起来安静又矜贵的出资人身上。
“不能。”
“为什么?”
男人被问的头疼,本来他就不是个尊老爱幼的人,立马低头爆了句粗口,“哪有那么多为什么?你还没看清楚自己的身份吗?你现在寄人篱下,吃我的喝我的用我的,我说话你还不听,你是想回去住狗窝吗?”
郑星星怔在原地,男人的粗话吓到他了。
可见他还没有动作,男人却越来越性急,直接解下了皮带,抽出了破空的声响,“还不滚!?你他妈的真找抽!”
郑星星被抽了一顿,又惊又吓,加上前段时间疲劳过度,当晚病倒了,烧得直说胡话。
男人见他发起高烧,怕第一天要来的老师多管闲事,这才通知了叶静潭。
叶静潭头一次踏入这座他给郑星星打造的牢笼,见到那小身板上紫红的伤,他熟视无睹,只让手下扔下一袋子治伤和退烧的药物,连个医生都没有带来。
正当男人看到他漠然的态度,自以为逃过一劫时,叶静潭站定在他面前,眼神轻蔑,“你要下手也该有些分寸,如果把他打出毛病,坏了我的计划,你偿命都不够!”
“对、对不起,都是这个小傻b一直缠着我要打电话,我太烦了!老大,看孩子的事我真不擅长!”
“你不会让他变得听话点吗?我给你的药,你没用吗?”
“用了,我每晚都放在牛奶里,他喝了就没动静了,但是白天还有老师要来,这药总不好多放……”
叶静潭打断他的辩解,“这时候想到这些了?你动手的时候没想过吗?打成这样,那些人就不会起疑心了?”
“我要是像你这么蠢,什么都办不成。那些老师只是来走个过场,已经打点好了。”叶静潭给的钱,足够那些人当做什么都没发生过,安静闭嘴。
郑星星紧闭着眼,高烧至此,他的大脑却还是清醒的,他听到了那个叶先生在说什么‘计划’,而他是计划里的一环。
郑星星以为,这是郑达伟欠的那堆债,惹怒了债主,才报应到自己身上,父债子偿。
不过还好,债主只找上了他,没有把他的哥哥牵连进来。
半夜,郑秋白自梦魇中惊醒,他身上的睡衣被冷汗浸湿,急促的喘息伴随肚皮发紧的阵痛,叫他愈发不安。
霍峋一察觉动静,就睁开了眼,见状立马帮郑蝴蝶顺气倒温水,再找来安神的药物,轻轻伸手帮他摸起紧绷的肚子。
“梦见什么?怎么吓成这样?”霍少爷心疼坏了,轻轻吻过郑蝴蝶的鬓角。
“不是什么好事。”郑秋白自打怀孕以来,夜晚有时候的确多梦,但那都是些无厘头、奇奇怪怪、引人发笑的梦。
但今夜,他梦到了自己的死,一切在他梦中重现,霍峋抱住了他,而叶静潭站在原地,似乎在冷眼旁观他的死亡。
甚至还有他的死后,郑秋白如同悬浮的灵魂一般,看到了他的坟墓,以及跪在他坟前的霍峋。
那是胡子拉碴,衣冠不整,眼眶通红的霍峋,落魄颓唐,涕泗横流的模样可怜至极。
哪怕意识到这是梦,郑秋白还是被无法抑制的心痛惊醒。
这一切,像是不太好的预兆,尤其是梦里突兀出现的叶静潭,那惹人嫌的张脸上有一双血红的眼睛,直到现在还叫郑秋白觉得反胃。
霍少爷还在闭眼念叨:“梦和现实都是相反,梦里坏事,现实就是好事……”
郑秋白轻轻翻了个身,伸手抱紧了霍峋的脖子,轻声道:“肚子越来越大了,再这样下去,我就彻底不能出去见人了。我想等店开起来,就先交给阿良,然后去港湾待产,你觉得呢?”
如果不是有了霍峋,郑秋白可能会在肚子彻底藏不住后,只身到国外去待产。
但现在,他希望孩子可以在两个爸爸共同的期待下出生。

第80章 失踪
郑秋白会主动提出要去港湾直至生产结束,相当出乎霍峋的意料,甚至是是从天而降的惊喜。
霍少爷原本还在考虑怎样委婉跟郑蝴蝶提出这件事,才能既不显得他贪心和粘人,又能叫郑蝴蝶高高兴兴点头答应。
谁知道,他们俩竟然想到了一起去,这一定是他们两个彼此之间心意相通的默契!
当然,郑爷说去港湾避人耳目生活,也不能霍峋开学他就跟着过去了。
怎么也要等盈香正式开业剪彩,店里的一切运行有条不紊了,再把一些零散的琐事交代清楚,他才能放心离开。
现在郑秋白只希望他这肚子长慢点,怎么也要把这段抛头露面的日子撑过去,他可不想再一次成为燕城流言旋涡中的人物。
这也是为什么,直到现在,燕城知道郑秋白怀孕消息的人,只有霍峋和阿良,因为就这俩,是郑爷觉得值得放心的存在。
其它人,就等孩子生出来,再找个足够冠冕堂皇的理由糊弄过去得了。
“你也不准备把孩子的事情告诉叶聿风吗?”
霍峋对这个小舅子观察许久,结合上辈子寥寥几次碰面,霍少爷觉得叶聿风虽然有时候脑子不太灵光、情商也不够、说话不够讲究。
但他对郑秋白是真没有坏心眼儿,反倒很是在乎。
这件事如果一直瞒着叶聿风,不是不行,那小子傻哼哼的,想要骗他一辈子难度也不大。
不过这样对待一个地主家的傻儿子,难免会良心不安,也怕万一哪天叶聿风点了神通,自己猜出来了,那一定是好一顿撒泼打滚。
“这还要我专程告诉他?”郑爷顿了顿,“换个聪明的,早自己猜出来了。”
郑秋白没有限制叶聿风出入他家,居家时,那肚子也没有刻意在对方面前吸气收起,郑秋白就没想瞒着叶少爷。
他只是没有承认而已。
谁知道叶聿风会这么笨,净‘嘲讽’郑爷身材走样了,脑袋根本没往正经事上想过。
霍峋损小舅子,“你也知道,他不就是不够聪明吗?”
“再说吧。”郑秋白担心叶聿风不仅傻,嘴上还没把门,大喇叭成精,告诉他,说不定就相当于告诉全世界了。
还是等叶聿风再长大些,有分寸些,再说吧。
都是弟弟,叶聿风如果像郑星星一样懂事有分寸,郑秋白绝对不会犹豫。
想起郑星星,郑爷的心里也泛起嘀咕,那孩子被阿良送回去时,郑秋白有交代他自己的联系方式,让郑星星如果遇到什么事,就及时联系他。
无论是什么事,郑秋白都能帮他解决、为他撑腰。
郑爷就是希望郑星星能够明白,他绝对不是个无依无靠的小流浪,更不会因为失去了父母就在镇上遭人欺负。
郑星星当时也点头答应,有机会一定打电话或者寄信过来。
眨眼快过去半个月了,郑秋白别说接到郑星星的打来的电话了,就连贴邮票的信都没收到一封。
郑爷都要开始在心底怀疑,会不会是郑母从中作梗,不愿意郑星星同自己联系,把那小小孩子控制起来了。
可转念一想,郑母和郑达伟是一类人,见钱眼开的很,倘若知道郑秋白如今有钱又对郑星星好,估摸着巴不得郑星星这个小拖油瓶从此以后都是郑秋白的责任呢。
送上门来的财主,郑家不可能不要。
“你如果担心,咱们周末抽个时间,回老家看看他?”
“那才不是我老家。”郑秋白才不承认郑家人所在的地方,是他的故乡,他和舒澜早与那个小镇一刀两断了。
不过去看看郑星星过的好不好,他倒是没意见。
隔天周末,阿良开车载着郑秋白和霍峋往小镇赶。
不带阿良不行,郑秋白在燕城住了那么多年都没回来过,早记不得这条逃出来的路,霍峋对燕城周边区域的路线更是一无所知,两个人总不能买张城市地图,一边走一边瞧。
好在阿良已经来过两次,对路线记忆清晰,开车也驾轻就熟。
燕城作为省会,目前都还处在发展中,基本上出了三环,水泥路两旁的建筑物就稀少无比了,入目可见的都是农家田,种的要么是即将结穗的麦子,要么是一人高的玉米,最终汇成一望无际的绿。
穿过这片农作物的绿茵,柏油公路跑尽了,车子窜入飞沙走石的泥土路,沥青公路都还没有铺进这落后的小镇。
还好今天是个暴晒的大晴天,如果是雨天,那这路可就不是这么平坦好开的了。
霍峋和郑秋白一同坐在后座,霍少爷对窗外的景色见得还比较少,他一直以为,燕城三四环开外的、用山石和木头搭就的老旧房屋,是少数的。
但眼前这个镇子,几乎没看到用水泥钢筋搭就的房屋,全是些有年头,身上的墙衣已经被日月侵蚀,露出里面不规则且形态各异的山石,石头房子上有柏树树干搭就的房梁和青色的瓦片屋顶。
这种房屋质量,在霍峋看来,实在是高风险。
“你能看到的房子,最少住过三代人,房龄快上百岁了。”
到现在还能保持这样的状态,已经是跨越百年的卓群建筑技艺了,只是外表有些斑驳,看起来不够美观,也不是现代社会钢筋铁骨的建筑审美。
可这种宅基地上的老房子如果翻修,要不少的钱,普通家庭拿不出来,还不如保持原状。
郑爷支着下巴道:“而且这都算好的了,等你看到郑家,才知道什么叫做真正的‘破’。”
郑秋白还小的时候,一家五口挤在同一个主屋,左右两间卧室,中间屋里是餐桌和垒起来的灶台,每次做饭,油烟和柴火味儿都要吹进两边的卧室。
昏暗,拥挤,逼仄,这就是郑秋白关于过去的居住环境,能想起的全部了。
相比之下,霍峋真是从小没吃过生活上的苦,他是在大院里宽敞明亮的三层独栋中长大的,他人生里住过最次的地方,大概就是刚到燕城时,那家土匪窝似的招待所。
霍少爷忍不住心疼郑秋白的过去,伸手抓过郑秋白的手,罩在自己的手心里,轻轻摩挲他纤细的小指。
郑蝴蝶晃晃手,“没事儿,那时候我太小了,到现在早没什么印象了。”而且他和舒澜后来可是住在叶家的豪华庄园里生活,压根没什么可怜悯的。
“到了,老板。”
阿良顺利将车开到目的地,在小院儿外停下。
郑秋白降下车窗扫了那熟悉又陌生的院子一眼,只见墙外的篱笆倒了一大片,院子大门敞开着。
小院儿里似乎有阵子没人打扫,墙角堆着的垃圾都溢出来了,有些似乎还是旱厕里的厕纸,臭气熏天,苍蝇成群,密密麻麻,腾空飞起的嗡嗡声,隔着八丈远都能听到。
想当年舒澜还在这个家的时候,院子里的可不是卫生纸和垃圾,而是她移栽过来的小野花,这样的装点可以让这破旧的院子看起来鲜艳明亮一些。
就这样本着为生活增光添彩的做法,还要被郑母公开念叨与指责,郑母觉得舒澜是没事闲的,与其折腾那些野花野草,不如多下地薅两把杂草,省的和田里的作物抢肥。
舒澜养花养得好,却不太会折腾田地里的作物,她的不擅长,总会被郑母打击成好吃懒做。
还好,离开郑家的舒澜不必再去田里耕种,她的手只需要侍弄叶长流给她高价买回来的名贵兰花和牡丹。
见到郑家这环境,饶是阿良都忍不住打干哕,“哎呀,我上次送星星回来的时候,这院子还没这样邋遢呢。”
郑爷主动升起车窗,他闻着那旱厕味有点想吐,喝了水才把那股劲压下去一些,霍峋见他脸色苍白,主动道:“你就在车上等着,我下去把郑星星带过来,反正你们也该找个好点的地方叙旧。”
“我也去。”阿良也推开门跟着霍峋下车了。
两人捏着鼻子往院子里进,一边走,还一边招呼郑星星的名字。
可院子里安安静静的,除了苍蝇成群的嗡鸣声,一点儿对这些外来客人的回应都没有。
“他不会不在家吧?”霍峋试探着伸手敲了敲主屋的大门,“有人吗?”
“好像是没人在家,”阿良蹙眉,“但按理说不应该呀。”
郑母下半身瘫痪,整日都躺在房间里的炕上,死气沉沉骂骂咧咧。
就算郑星星有事外出,这瘫痪的老太太,总不可能也跟着出门遛弯去了吧?
霍峋推了推门,门缝中透出来股若有若无的臭风,这味道令人恶心,正对着门缝的阿良没忍住打了个干哕,“靠,这屋里是不是有什么玩意放臭了,怎么比旱厕味儿还劲儿大?”
霍峋也嗅了嗅,眉头一拧,试着用蛮力上手去推正屋的门,门嘎吱嘎吱地响,却始终推不开,好像从里面闸上了。
门的这吱嘎动静一出,左卧室的窗子突然传来了接连不断的砰砰的声,像是一堆小石子被挨个扔到了玻璃窗上,又像是大飞蛾在用命撞击灯罩,声音接连不断。
“里面动静不太对劲。”霍峋看了阿良一眼,“先把这个门破开吧。”
“那不成了非法入室吗?还得把这木门踹坏。”这世上除了郑秋白,没人能使唤阿良做不道德又无视法律的‘坏事’。
“你觉得郑星星会去报警他哥哥带着人来非法入室吗?门踹坏了,赔他两个就是了。”
阿良还在犹豫。
车上的郑爷已经坐不住了,用随身携带的手帕捂着口鼻进了院子,“这家里没人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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