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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可爱当然是男孩子(犬升)


十分钟后,大家都重新回到了屋里。
裴玉珍蹲下身子,帮美美检查着之前被虫子咬的地方。
“还痛不痛?”
“有一点点。”
“没事,帮你涂一些伤口喷剂,很快就会好。”
说罢,裴玉珍用棉签蘸上些许药剂,小心翼翼地涂在美美吻部被咬的地方。
一边给小牧羊上药,裴玉珍一边给他们做着介绍:“我想你们之前应该是有点误会,他叫西蒙,是隔壁家亲戚孩子养的狗。”
西蒙出生在美国蒙大拿州,后来因为主人的工作调动,一年前搬来了里约这边。
西蒙的主人有时需要外出公干,便将他暂时委托给姑妈帮忙照顾。
虽然同属杜宾,但作为美系的西蒙,体态略显修长,线条更加柔和,给人一种文礼彬彬的优雅气质;而德系杜宾则是强健与力量的代名词,他们硬朗粗犷,是典型的硬汉风格与做派。
平时也许不易察觉,可一旦将猎风和西蒙凑在一块,便会发现,无论是视觉还是性格上,这两者都存在很大的差异。
美美抖了抖身上的毛,不满地瞅了西蒙一眼:“阿嬷昨天才给我洗过澡,你把我的身上的毛毛都扑脏了。”
西蒙笑嘻嘻地看着他,吊儿郎当地拖长说话的声音:“不好意思呢,最近在这里呆得实在有些无聊,好不容易看见有只可爱的小狗,忍不住就想逗一下。”
美美本来心里还有一点抱怨,但听见对方夸自己可爱,刚刚的不满立马一扫而光。
在边上的猎风鼻子冷冷一哼,自第一眼看见西蒙起,他就对这只美系杜宾没啥好感。
如果说他和别的宠物狗只是单纯的玩不来罢了,那么像西蒙这种,则是猎风在任何时候都绝对不会主动结交的类型。
轻浮,散漫,玩世不恭...... 这些在猎风心里属于负面描述的词汇,西蒙几乎全占齐了。
没好感归没好感,但这里不是自己的地盘,猎风当着裴玉珍的面,也不好将自己的态度表现得太过明显。
看得出裴玉珍和西蒙关系挺熟络,一见面马上就拉起了家常。
“西蒙,你家主人最近又出差啦?”
“出差好几天了。” 西蒙打了哈欠,像在自己家一样,跳到沙发上坐下,“阿嬷,好一段时间不见,感觉你又容光焕发了。”
裴玉珍笑着拍拍他的后背:“你这小子,嘴巴可真会说话。”
“实话实说而已,现在很多年轻人的精神状态确实都没你这么饱满。”
西蒙天生就很懂得话题引导,他知道对方爱听什么,并且会在不扭曲事实的前提下,进行合理的夸赞。
他这种性格,确实特别能讨异性的欢心。
“阿嬷,你最近换新沙发了?”
裴玉珍微微诧异:“你这么快就发现了?”
“嗯,坐下来的时候,质感明显不一样。”
裴玉珍说:“这套沙发前不久刚上市,我当时一眼就相中,不过运回来后大家都说我买贵了,应该等以后搞活动再入手的。”
“早买早享受,晚买有折扣,横竖都不亏,而且我觉得,阿嬷你挑家具的眼光和你的穿衣品味一样好。”
裴玉珍笑得合不拢嘴。
猎风默默听着他们的谈话内容,又是一声冷哼。
身为一只狗,居然那么花言巧语,这只美系杜宾简直就是一副花花公子的做派。
俗话说,橘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猎风和西蒙,便是那在不同的水土里培养的橘子,最后生出两种截然不同的风味。
一个冷酷硬汉,一个雅痞绅士,气质和性格天差地别。
下午是菜市场特价日,裴玉珍打算去屯点肉类回来。
跟平时一样,美美和猎风主动陪她一块去,这样在回来的路上,小狗们可以帮忙拿点东西。
西蒙在家闲得发慌,也跟出来凑热闹。
猎风对这家伙没好感,不想和他走在同一侧,特意绕了半个圈,来到裴玉珍的右手边。
裴玉珍带着三只狗狗出行,两只杜宾一左一右跟护法似的,前头还有一只软萌可爱的喜乐蒂在开路,这画面很难不吸人眼球。
西蒙见猎风和自己无话可聊,也不怎么在意,他打了个哈欠,三步并两走到小牧羊身边。
美美的视线被路边琳琅满目的摊位吸引,没注意到西蒙。
“Hello beauty ” 西蒙用地道的美式英语跟他打招呼,句末还带一点上扬的尾调。
美美左右瞧瞧,然后朝西蒙问道:“你是在跟我说话吗?”
“不然呢。”
美美告诉他:“我听不懂外语,我的出厂听力里头没有设置这个功能啦。”
西蒙笑呵:“看来你比某些家伙有趣得多。”
他之前已经从裴玉珍那里得知了美美和猎风的来历,不过仍对他们的很多事情感到好奇。
西蒙问道:“你们遇到阿嬷之前,在里约都是怎么过活的?”
美美:“这里到处都是餐馆,饿了的话就去捡剩饭吃呀,不过有时候,也有一些两脚兽会主动投喂我们。”
西蒙说:“外面那些油炸食品虽然香,不过还是阿嬷做的饭菜比较有营养,我之前尝过她的厨艺,很不错呢。”
美美点头:“我也喜欢吃阿嬷做的香香饭,不过老是吃阿嬷的住阿嬷的不太好,所以平时我和猎风会一起帮阿嬷出去卖菜。”
前方是个拐角路口,美美兴奋地蹦到裴玉珍面前,告诉她:“阿嬷阿嬷,你看见那个广告牌没有?那里就是我和猎风平时卖菜的地方。”
裴玉珍拿出手机,拍了张照片,她问道:“你们每次都来这里吗?”
猎风说:“基本是,之前也换过几个地方,不过这里是生意最好的。”
“是的没错。” 美美得意洋洋,“每次带去的菜都被两脚兽买光了,而且大家还特别爱看我表演,我主打的就是一个聪明可爱,这就是可爱的含金量。”
“张美淇,你说话就不能谦虚一点。”
受成长环境的影响,猎风经常会按照从前部队的规章制度来办事,比如说,做事不能邀功,为人要低调谦逊,一切以集体利益优先考虑。
但是美美不一样,他有理有据地反驳道:“大家都夸我可爱,我也觉得自己很可爱,所以我只不过是说出事实而已,有什么问题吗?”
这......
没等猎风开口,美美又说:“做人也好,做狗狗也好,我们都应该大力肯定自己的优点,平时要多夸夸自己,这样才会更有自信!”
“......” 猎风无话可说。
裴玉珍在一旁静静地听着两只狗狗的谈话,虽然对他们各自的观点很感兴趣,但却一直不插嘴。
直到猎风转过来,给了裴玉珍一个无奈的眼神,仿佛是在说:阿嬷,你看看他,他平时就是这样子。
裴玉珍捂着嘴巴,笑弯了腰。
买完东西以后原路往回走,街上又碰见了卖气球的流动小贩。
美美眼馋了那些气球很久,他站在裴玉珍脚边问道:“阿嬷,我也想要一个气球,你能不能帮我先付一下钱,等回去以后,我用我的零花钱给你报销?”
裴玉珍指了指小贩手里那堆气球,说:“想要哪个?你去挑呗。”
气球款式太多了,美美挑不过来,他问猎风:“你觉得哪个气球比较好看?”
猎风对气球没兴趣,他说:“你自己喜欢就好。”
问了等于白问。
“要不要我给你提点建议?” 西蒙笑呵着走了过去,陪美美一块儿挑选,然后时不时地问他一句。
“你喜欢卡通人物还是卡通动物的?”
“喜欢颜色鲜艳还是冷色调的?”
“嗯......我看这个挺不错......”
看来看去,最后挑了个布丁狗的气球,美美感到很满意。
裴玉珍帮他将气球绑在后背上,这样就不怕飞走了。
美美拖着气球,高高兴兴地冲在最前面,然后发现自己跑得太快了,便又稍微放慢脚步,回头喊道:“猎风,我好像突然感觉到身体轻飘飘的。”
猎风觉得,这纯属是他错觉罢了,但美美却不这么认为。
他带着几分担忧,接着又喊:“你说我会不会被气球带着飘走呀?”
“不会。”猎风面无表情,“气球根本带不起你这个重量。”
“你说什么?” 美美隔得太远听不见,这会儿又开始跑回来。
西蒙忍不住吐槽猎风:“你这回答也太直男了。”
实话实说也有问题吗?!
猎风白他一眼:“那不然怎么说?你给我来个示范?”
说话间,小牧羊已经跑到了猎风跟前。
“猎风,你刚才的话我没听清楚,可不可以再说一次?”
“他说不会。” 西蒙抢了猎风的话头。
“可是我看动画片,有些小动物身上绑了气球以后,就飞到天上去了。”
西蒙笑着想了想,告诉他:“这么可爱的小狗,气球舍不得将他带上天空送给风。”

第16章 ACT 16 前有比格,但是赤兔
自从知道裴玉珍家里多了两只外来小狗,西蒙几乎每天都来串门,用他的话说,与其待在家中,不如过来和同类多交流交流感情。
邻居家和裴玉珍的住所仅相隔一道灌木丛围墙,轻松穿过,西蒙时常通过这条便道,在两幢屋子之间随意往来。
西蒙不光嘴巴会说,还很懂礼数,每次过来,都会带点儿小礼物,虽然这些礼物大多是他顺手牵羊而来。
比如今天那支月季,十分钟前,它还插在姑妈家的花瓶里来着。
明明就是借花献佛,却还美其名曰是给裴玉珍带的见面礼。
猎风睨了他一眼,自己和这只美系杜宾果然还是道不同不相为谋,他打了个哈欠,趴在地毯上假寐。
“我从隔壁带了些狗零食过来,要不要尝一尝?”
给裴玉珍送完花,西蒙又拿出狗零食给小牧羊。
美美很嘴馋,虽然不久前才吃过午饭,但一看见好吃的,立马便欣然接受对方的好意。
狗饼干又香又脆,小牧羊吃了一块又一块,这么好吃的东西,他自然第一时间要跟猎风分享。
“猎风,这狗狗饼干好好吃,你要不要也来几块?”
零食的味道确实香,但猎风不想平白无故受那家伙的恩惠,委婉拒绝:“我刚吃饱饭,不饿。”
美美说:“那我给你留一半吧,等你饿了的时候再吃。”
猎风不置可否,但美美通常都会理所当然地将他这种表态当做是默认,那就这么决定了。
“你看上去好像不太想和我说话的样子。” 西蒙不知什么时候来到他隔壁。
猎风缓缓掀起眼皮,打量着旁边这只美系杜宾。
他和西蒙没发生过任何矛盾,对他倒不至于用讨厌来形容。
猎风开口:“没,我只是想不到和你有什么共同话题而已。”
西蒙想了想,问他:“你以前是不是在部队当过兵来着?”
猎风:“你怎么知道?”
“瞎猜而已,感觉你有时候的言行举止,跟部队那一套还挺像的。”西蒙说,“我有个关系挺好的朋友,他也是退役军犬,你俩的性格有几分相似。”
“怎么个相似法?”
“都挺死脑筋呗。”
死脑筋么? 或许吧。
以前那会,无论是在部队里的训练,还是到户外执行任务,他往往认准了一个目标,便要跟对方死磕到底,有时候明明就有更好的处理办法,可他却偏要坚持自己的那套方式。
猎风承认,自己确实挺固执的,要不然,也不至于到现在,也放不下之前那些事情。
每每回首从前,心里总是特别烦躁。
在屋里有些待不下去,猎风从地毯上站起来:“阿嬷,我帮你把今天的蔬菜拿去外面卖。”
裴玉珍抬头看了看墙上的挂钟:“今天这么就早出门呀?”
“嗯,早点去早点回。” 外面人多热闹,他想让自己的集中力稍微分散一下。
美美见猎风叼着菜篮子往外头走,赶紧跟了上去:“猎风,等等我,我也去。”
篮子里的蔬菜积攒了好几天的量,沉甸甸的,两只狗狗走走停停,累了便休息一会儿,就地摆摊。
想看小狗表演的客人比想要买菜的多,买菜通常只是顺带而已。
一回生,两回熟,习惯了这种卖艺生活,猎风比刚开始那会儿放开了不少,只要有人肯付钱,他都会应对方的要求,露个两手。
今天也是收获满满的一天。
在户外透了一下午的气,心情稍微好转了一些。
路过海滨大道,看见不少路人在那跑路,偶尔也有带上自己宠物一起的。
不远处,一只拳师犬正跟在自己的男主人身边,迈着规律的步伐,没有心急抢步,一人一狗配合得相当默契。
猎风看着眼前的场景,有些感触良多,他以前也经常和自己的搭档一起这么训练。
一时有感而发,他不自主地哼起了邱哲以前经常唱的一首歌。
小牧羊认识猎风这么久,头一回听见他开口唱歌,黑乎乎的眼珠瞪的又圆又大,耳朵不停地抖动。
“猎风,你唱的是什么歌呀?真好听!”
他刚才唱出声了吗?自己居然一点儿也没察觉到。
猎风顿了半秒,开口道:“我和我搭档以前执行任务的时候经常要翻山越岭,每次他总喜欢唱这首歌,说是特别应景。”
美美摇着尾巴问道:“你可不可以教教我?我也想学唱。”
猎风平时不怎么爱唱歌,会的歌曲五个手指头数得过来,这首《三百六十五里路》他当初听邱哲唱过很多遍,然后跟着邱哲一字一句慢慢学会的。
这是猎风喜欢的为数不多的歌曲之一,每次他都唱得很动情投入。
抖落异地的尘土,踏上遥远的路途,满怀痴情追求我的梦想。
......
三百六十五里路呀,从故乡到异乡。
三百六十五里路呀,从少年到白头。
......
这么一唱,忽然发现,其实这里头的歌词,倒还挺符合他们此时此刻的境遇呢。
美美第一次学,还没立马记住歌词,只能跟着猎风的唱调,欢快地哼着节拍。
哼着哼着,歌声突然没了。
美美感到纳闷,扭头看这他:“猎风,你怎么不唱了?”
猎风的目光盯向右边十来米开外的地方,那里围了一堆路人,不知在干嘛。
“好像有什么事情发生。”
小牧羊的八卦雷达立马响起:“走走走,我们赶紧过去看一下。”
还没靠近那波人群,便听见一声呐喊:“快帮帮忙捉贼啊!有人偷东西啦!”
一个看着像是小偷的家伙,手里拿着一个手提包跑得飞快,一个胖子在他身后气喘吁吁地追着。
但是小偷身手敏捷,胖子追得汗流浃背,非但没有追上,两人之间的差距反而越拉越大。
这种事情太多,实在管不过来,周围的路人似乎早已经见怪不怪了,即便就在自己眼皮子底下发生,大家都宁愿袖手旁观,也不想给自己多招惹麻烦。
“鼠辈!休想逃跑,快把东西还回来!”
一个洪亮的声音喊道,循着说话声望过去,出手相助的竟然是一只比格犬。
比格跟在那小偷身后穷追不舍,别看他个头矮小,但爆发力惊人,四条腿迈得飞快,一会儿功夫就赶上了对方。
那比格张嘴咬住小偷的裤腿,死活不肯松口。
小偷先是拼命蹬腿,想要将比格甩开,试了几次之后发现没用,便拿手中的手提包砸他,不料起了反效果,比格犬比刚才咬得还紧。
小偷急了眼,为了驱赶比格,他抄起垃圾桶里的一块木板,对准小狗的脑门,狠狠地用力敲下去。
眼看着小狗快要遭殃,旁边突然窜出一只成年杜宾,猝不及防地扑到小偷身上。
猎风不跟他墨迹,张嘴就朝他胳膊上咬,这一口下足了狠劲,一半是为了救那只比格犬,一半是为报自己之前被小偷阴过的仇。
局势瞬间扭转,小偷捂着血淋淋的胳膊哭天喊地,知道眼下保命要紧,立马丢下东西慌张逃窜。
盗贼危机解决了,比格却没有丝毫放松警惕,他迅速捡起地上的手提包,面向猎风和美美,一步一步地往后退,始终和眼前这两只陌生的狗狗保持距离。
美美努力地缓和气氛,开口说道:“你放心,我们都是好狗狗,不会害你的,猎风刚才还帮你赶走了那个坏家伙呢。”
比格盯着了他们好一会儿,才开始慢慢地卸下防御,他朝猎风点点头:“多谢这位勇士出手相助。”
“不用客气。” 猎风话不多,他的目光落在比格犬身上,总感觉这小狗说话有些奇怪来着。
美美说: “出门在外靠朋友,咱们都是狗狗,相互帮助是应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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