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两个人明明对于生活有着那样相似的目标。白唯想要维持体面,卢森想要完美融入人类社会,受人尊敬。可卢森发现自己此刻,竟然这么难受。
在卢森踏入家里之前,他的手机忽然响了起来。
来电没有显示号码……卢森的眉头却在那一刻跳动了一下。他确认周围没有人,接起了电话。
“哟。”电话里传来沙哑的男声,“听说你最近过得不错……金盆洗手了这么久,是把我们老朋友都给忘了吗?是不是找了个漂亮的老婆,沉迷温柔乡和完美新人生,连佣兵也不想做了?”
“别急着挂电话。你休息了两三年了,身体应该已经恢复了。我知道你的性格,平淡的生活会让你感到无聊的。而且老婆算什么,更多更好的还在后面……”
就在此刻,树丛里传来了沙沙声。
裴杰在树丛里匍匐爬行。他觉得这个世界上没有比自己更倒霉的杀手了,他潜行着,几乎要流下眼泪来。
今天傍晚,裴杰终于从地下室里悠悠醒来。他口干舌燥,双眼浑浊,知道自己再留在这里,准会丢掉整条命。
但幸运女神终于眷顾了他一次!这两个人,都不在家里!
裴杰这次不敢走正门了,谁知道这里会不会有杀人陷阱。他拖着断腿,爬到琴房,顺手捡了一把落在地上的钥匙。琴房里空无一人,地上散落着一些衣物。他顺着琴房的窗户,划开纱窗,爬了出去。
可他刚离开这里,就看见卢森开车回来了。卢森站着在打电话,恰好在他的必经之路上。
这电话不知道是谁打来的,卢森看起来异常警惕。他一边说话,一边往花园里走。裴杰不得不不停地往花园里爬,防止卢森发现自己。
但这下,退无可退了!
卢森还在打电话且往前走。裴杰眼看着没有了退路。忽然,他看见了一把锁。
通往地窖的锁!
这里有个地窖!
而且他惊喜地发现,自己手上的钥匙好像和这把锁很匹配!
或许能在这里躲一躲……
第30章 完美家庭
地窖里很黑,且有一股奇异的气味。裴杰形容不上来,只能说这是一种海水混合着青草发酵的气味。
地窖之外,隐隐约约有电话里的声音传来:“你说你要回归家庭?别搞笑了,63,你以为我们不了解你的本质吗?”
“你根本没有那么享受和在乎一个家庭。你只是贪婪,只是不甘。你只是知道很多人类都把完美的家庭视为自己的成就,会以它为基础建立自己的社会名誉。你需要家庭和你当雇佣兵抢夺金银财宝没什么区别。你只是觉得别人想要的东西你也要有,在战乱年代里你想要财物,在和平社会里你组建家庭,你太想当一个人了……哦,你不仅是想当一个人,还想当一个人上之人……你以为你能够在他们眼里变成人了,不仅要变成人,还要被他们尊崇,当人上之人,这才能弥补你的贪婪……”
在能将人鼻子都熏掉的气味里,裴杰在地窖里看见四个东西。它们被钉在天花板上的铁钩高高地挂了起来,每一具都有长手长脚垂下。
终于,在看清了那些物品的面目后,裴杰捂紧了自己的心脏。
啊啊啊!
“可那都是没有用的,装成一个人不能填补你的贪婪!你没有族群,你不属于人,海底也没有你的同族!没有人会真心地接受你!只要有战争来临,你还是会做被抛下的那一份子!”电话那头的人提高了嗓门,“只有做个雇佣兵才是你适合的归宿!”
“我听不懂你在说什么。”卢森说。
裴杰后退两步,在惊悚与震惊之余他甚至想笑了——人在极度惊恐的时候真的会笑出来。
所以这就是这个家庭的秘密!妻子想要干掉丈夫,丈夫是个连环杀手!他得意洋洋,觉得自己有了向卢森谈判的筹码。
正在此刻,一道光从地窖顶部透了下来。裴杰就在此刻看清了那些尸体的脸。
“你还在生气吗?生气老头背着你和军阀签协议,战时他们本来承诺战后要让你当一个战争英雄,你为了这个目的舍身忘死地去做弃子,你漂泊了许多年终于觉得自己有被他们当自己人,在历史上能有自己的一席之地了。战后他们登临总统之位,却把你的那场战役和那段历史全部删除了,因为他们自己也知道骗了你,那只是一场不义之战。你觉得你被愚弄了,他们假装自你是自己人,到头来你还是什么都不是。”电话那头说,“我的老哥,这还不能证明你得的实在太多了吗?你在有战争的世界里失败,就跑去文明社会,想向老头子证明自己可以做个更优秀的文明人吗?所以每天在演一些完美家庭的家家酒吗?”
电话那头语调一转,换了循循善诱的讨好语气:“其实我知道你为什么要做这个。他们和我说过了,你在杀老头子之前绑架了他的家人,就是他一直吹嘘并控制的那几个。你用生命诱导他们背叛老头,而他们也确实那么做了。你当着老头的面,干掉了他们和老头。所以你想要有个完美家庭,来证明自己比老头强,比这个你曾经视为师父和老朋友的人强……”
“你不能用一个人类社会里不存在的东西来证明自己的正确。早晚你会发现短期抢夺比长期持有好。十年过去,你会发现你老婆是个虚无、浅薄、满是欠缺点的人,但你只要坚持抢劫,你每次抢来的财宝都是最新的,锃亮锃亮的……你那边什么动静?”
啊啊啊啊啊啊!!
裴杰一把眼泪一把鼻涕地顺着地窖楼梯往上爬。他错了!他真的错了!
他从一开始就不应该上这辆车,如果他不上这辆车,他也不会被带到雪山镇来……这一家人都是怪物啊!
老婆杀老公,老公在地下室里藏自己的尸体。
还藏了整整四具!!
我错了,我错了,我不该过来,不该来打扰你们的平静生活……一道天光照亮了裴杰涕泗横流的脸。他呆呆地抬头,看见了逆着光的卢森。
卢森把手机放在大腿上,他蹲下身来看他,整张脸都被遮盖在阴影里:“你怎么会出现在我家里?”
“哈……哈……”
从花园里捡来的改冰锥——差一点就捅进卢森的心脏了。可就在裴杰还没看清时,它已经被攥到了卢森的手里。卢森轻而易举地握着那把用裴杰全身力气刺出的尖锐的改冰锥,那快准狠的模样比他笨手笨脚做家务的模样不知道厉害多少倍。
如果卢森去做杀手的话,一定是顶尖的……卢森说:“看来我得改下你的脑子,把你扔到警察局里了。老鼠。”
“啊……啊……”裴杰忽然尖叫起来,极度的恐惧已经冲破了他的认知,“别、别杀我!我有很多秘密可以告诉你!我可以帮你!对你来说很重要的秘密!”
“什么?”
“你老婆、你老婆……他不是什么好人啊!他想要杀……!”裴杰说。
裴杰企图用这个秘密,换来卢森和他联手干掉白唯的合作。可卢森仍蹲着身体,双手落地地看着他。
那一刻他看见,卢森面无表情。
他那种面无表情的神情,比其他时刻更可怕。
“咚!”
电话那头传来面口袋落地的沉闷声音。电话的这头,卢森的佣兵前战友皱眉:“你在那边干什么?或者先不说这个了,我有一单好生意要给你介绍……”
“你别在那里说这些了,把电话给我,我和他关系好!”另一个佣兵把手机抢了过来。
拖拽、装袋、然后拖行……在这些噪声后,听筒里传来卢森的声音。
“你说错了。我的确绑架了老头的家人们,让他们背叛老头。他们也的确都这么做了。但在我掏枪一个个干掉他们时,发生了意外。”
“我用了一把□□手枪,17式的。我其实很久没有用过这把枪了,熟悉我的人都知道,我更擅长用散弹枪。我用它是因为我想起,第一次见老头子时,他看着我在墙边埋伏一个士兵想抢吃的。他把这把枪给了我,说枪比肉搏更好用,而且,他的儿子也有一把这个枪。”
“老头子冷酷又残暴。我很佩服他,他白手起家,靠着抢夺和算计能够在一片战乱之中颠覆一个政权,和别的军阀共同谋事成为最高宝座的二把手。老头子也很有品,他在我抽从士兵怀里捡回来的香烟时把我手里的香烟拿走,告诉我真男人就该抽雪茄。我一直觉得他是个很厉害的人,父母不要他,以前的队伍也不要他,他是一个孤儿,还能被置之死地而后生,在后半辈子翻出新的风浪来。有一句话你说错了,我没有把他当成师父,我知道他对谁都只有利用。”
“我那时觉得我也想成为这样的人。在我告诉他出卖他的是他的家人的时候他连哭也没有哭。他瞪着他们,如果我没开枪,他一定会杀了他们的。”
“手枪弹夹总共有十发。我给了其他人九发,最后一发理应射入他儿子的眉心。然后我会更换弹夹,给他最后一枪。但在我向他的儿子开枪时,他还是挡在了他的儿子身前,那个背叛他的儿子。”
“第十发子弹,就射入了他的心脏。”
“我看着他,我以为他会求饶。他没有。我以为他会和他的儿子说话,他也没有。他看着我,牙齿缝里都是血,可他笑了。笑得很得意,很猖狂。他说63,我告诉过你金钱是最重要的,我告诉过你家人是值得用来炫耀的。但我告诉你,你现在永远也无法幸福。你生活在一个全是战争的地方,你总是把东西抢来,又把东西扔掉。我在你的眼里看见了嫉妒,这就够了,我已经可以断定你这辈子都无法做人、都无法幸福。”
“他和我说过金钱就是一切,可现在他却告诉我我一辈子都不会幸福。我在离开他家逃进海里前,把他的豪宅给烧了,价值上亿的豪宅,熊熊燃烧的金钱和他一起陪葬。我在海里想或许是因为他知道,这个国家满是战争,所以烧了豪宅也没什么值得心疼的,反正也许很快,也会被导弹摧毁,但文明社会就不一样了……”
“我的天哪你简直是个诗人。”电话另一边的佣兵没办法忍受了,他抓着脑袋,难以想象自己想要邀请曾经的专家加入自己,却导致如此苦果,“你在这几年选修了哈佛大学的文学和艺术么?你最大的问题就是想得太多了。快回来,你的伤也养好了吧?让我们一起热血沸腾一下,抢东西的多巴胺很快会盖过你的这些哲学思想的……”
卢森站在小溪边。他把麻袋扔进了河里。麻袋顺水漂走。他举着手机,夕光在他的身上打上一层似血的痕迹。
“我知道我的老婆并不完美。”他说,“刚抢来的东西是最新最好的。比如物品,即使不用,放在保险箱里久了也会生锈。我小心翼翼,用了最好的恒温装置和密封系统,也只能徒劳地看着金属上一层层生锈,画布一点点斑驳。即使磨掉了表层的锈,我拥有的东西也越来越少,越来越贬值……抢夺带来的快乐好像只是一瞬间的,接下来拥有的,只有提心吊胆和一点点失去。”
“所以我们才要不断地抢夺不是吗?老大!难道这点东西就足够让你想要退休了吗?”
“我一开始以为人不是。我已经尽力选了表面没有锈迹的那个了。但人是不一样的。人看起来光鲜亮丽,可你磨开表面,哪怕只有浅浅的一点点,你就会发现,洁白无瑕的表面下到处都是锈迹斑斑。这些锈迹许多是从前就有的,还有的是你磨出来的,好像人就像物品一样,越磨质量越小,越相处就越失去……”
“老大我虽然听不懂你的比喻,也不知道你生活里发生了什么。可你这个说法像是你和你老婆闹矛盾了。我就说事情该这样!”佣兵一拍大腿,“俗话说得好,旧的不去新的不来,眼前的东西不好就丢了。下一个热恋期的更好!而且你又不是和我们一样是人,你这辈子能一口气换200个老婆呢!”
“不。”
“啊?”
“但我不觉得那些锈迹是差的。他和珠宝不一样。珠宝失去光泽就是废料,我会把它的锈迹磨掉。可他出现一点锈迹,我就会心疼。我吉想磨掉它们让他光洁鲜亮更胜今朝,又担心磨掉它他会痛。”卢森摇头道,“他的确不是完美的,但别再来找我了。我相信我和他在一起,一定会拥有很明亮的未来。”
“老兄你摊上一个不完美的不觉得不甘心么?而且,大不了你可以甩开试试嘛。过几年换个新面目回来,你又可以和他搞在一起感情热烈胜于初。即使当曹贼也别有乐趣啊!”
“那他这几年错失的时光又要留给谁?”卢森反问。
佣兵被怼住了。好半天他说“哥们儿你是不是鬼迷心窍了……”然后就被抢了手机。
最开始冷酷的声音又回来了:“你这样和赌石有什么区别?”
卢森答:“他的每一片都不是废料,而你是。”
电话那头被噎了一下,而后,他忿忿道:“你早晚会后悔的。你自己都是怪物,你凭什么觉得你和另一个不完美的人能拥有未来?有胜负欲也要多点理智。”
“更何况,他还锈迹斑斑。”
卢森:“滚。”
来电:“而且你到底是爱他,还是出于胜负欲?”
卢森只给他留下一个拉入黑名单。
卢森站在河水旁,他看着湍急河流中漂浮的人形包,忽然气不打一处来,很想掏枪给他来上几十枪。
最终,他忍住了。
“我喜欢的东西,就是完美的。”在一阵阴阳变化的脸色后,他忽然这么说,“少在这里造谣。”
“而且妻子因为生活琐事吵架嘴上说想要干掉老公,也很正常。那个人一定是在造谣。”
“我只要忍受这一点点的锈迹,将它慢慢融化,那就会挖到更漂亮的金子,所有人都会觉得我们很般配。”
他忽然高兴起来,从小溪旁往家里跑。路上,他又路经那座白色的豪宅。那是镇上的牙医一家的房子。一时间所有的记忆都变得清晰起来。镇上所有人都说他们才是一对完美家庭。丈夫事业有成做医生,妻子温柔漂亮做护士,还是一男一女,继承了家里的祖产。卢森原本只把它当做和自己无关的新闻,此刻也有了竞争的心思。
他要证明自己一家,会比每一家都过得更好!
只要他化掉白唯的锈迹,让他们看起来足够融洽完美,谁又能说他们不是一个最完美的家庭?
另一边,白唯在病房里已经等了三个小时之久。
白唯:……
二十几分钟的路程,卢森到底跑去哪里了?!
虽然知道卢森是怪物,自己不该和他生气,而是应该感到恐惧。但白唯还是有打电话骂他一顿的冲动。最终,他冷着脸把手机收起来,心里想:我就等你什么时候回来。
我就看看你打算什么时候回来?你有本事就一辈子别回来!
……不会是卢森中了花园里哪个死亡陷阱吧?
在白唯的思维转到第三点,打算打个电话问问时,病房门口却传来了嘈杂的人声。
“任医生!”
“是小任医生啊!”
一声声溢美之词足以让人了解此人的人气很高。来人穿白大褂,戴金丝眼镜,嘴角勾着令人温暖的笑意,抬步走入病房。
在看见白唯后,他有些疑惑般地抬了抬嘴角,最终又笑了一下。
“白唯,在看到病人名单时,我还以为自己看错了。”他看着白唯,表情热情,好似白唯是自己许久没见的好友,“好久不见啊,学弟。”
第31章 回家一趟
任医生眉宇端正,容貌英俊,尤其是一双眼睛生得好,形状正直,让人看了心生好感。
白唯说:“学长……”
“哎,学弟不会忘了我的名字吧?我是任君尧啊。”任医生笑眯眯道,“大学时,我们可是在同一个社团呢。”
白唯当然不是没有认出他。只是猝不及防地与他相遇,的确有些尴尬。
白唯和任君尧本来是绝不会产生交集的两种人。他们大学时在不同的系,白唯独来独往,任君尧则喜欢参与各种组织和交际。身为一个成绩优秀、却也不需要靠成绩去争取什么的独行客,在学生会里没有任何职位的白唯本不该在任医生的社交范围内。
直到他们很碰巧地参加了同一起征文比赛。
白唯不出意外地在比赛里以一票之差夺了头筹。这对于找了许多同学拉票的任君尧来说,则是很意外的。在这个事情之后,白唯被同系的同学邀请加入了文学社团。在白唯接下邀请后,他顺口道:“听说你愿意加入社团,副社长也很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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