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孩儿显得有些局促,不像前几日的开朗大方,反而小心翼翼:“为什么在这里淋雨?不回家吗?”
宋砚珩抬着头,怔然地看了他很久。
头发上的水顺着脸颊流下来,他分不清那到底是雨还是泪,自己的声音也在这磅礴的大雨中显得格外遥远和陌生:“妈妈妈妈生我的气了。”
男孩儿沉默了几秒,没有问他为什么惹妈妈生气,也没有问他为什么惹妈妈生气了就会被罚出来淋雨,只是从外套口袋里,慢慢拿出一只小小的玻璃瓶。
——里面有一只闪烁着微弱荧光的萤火虫。
他像是献宝似地将罐子递到宋砚珩的面前,莹莹的绿光映照在他浅色的瞳孔里:“这是我刚刚抓到的,好看吧?”
宋砚珩安静地盯着那只萤火虫,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过了一会儿,他低声道:“萤火虫被抓住,24小时内就会死亡。”
男孩儿震惊地睁大双眼,左瞧右看,看了看湿透了的宋砚珩,又看了看罐子里拼命想要冲破玻璃的萤火虫,像是在纠结什么。
等了会儿,他忽然拧开玻璃瓶盖,萤火虫顺着瓶口飞了出去,不一会儿就飞远了。
宋砚珩愣了愣,没想到他会把它放走。
于是他叹息般补充:“这只萤火虫已经是成虫了,成虫的寿命也只有五到七天而已。”
所以他不认为放不放走有什么关系,毕竟它破茧而出的那一刻,生命就已经进入了短暂的倒计时。
可男孩儿却笑得开心:“是吗,那它还能多活好几天呢,谢谢你告诉我。”
宋砚珩提醒:“也只有几天,眨眼的功夫它就会死去。”
“几天对于我们来说可能很短,但对于它来说,也许很漫长,漫长到能做很多事,”男孩似乎并不赞同他的观点,“在这几天,它或许可以见到统治一切的国王,见到勤劳的点灯人,见到一只被驯养的小狐狸,甚至见到被那株娇艳美丽、独一无二的玫瑰花。”
见到宋砚珩茫然地抬头看他,男孩儿不太好意思地挠挠头:“嘿嘿,我很喜欢看小王子,看了好多遍。”
“那时第一次见到你时,我就在想,”男孩儿红了红脸,“如果那株玫瑰花有人形,会不会就和你一样好看?”
宋砚珩睁着眼,努力消化着他的话。
他说自己像那株玫瑰花,可他又说那株玫瑰花独一无二。
他会是他独一无二的玫瑰花吗?
宋砚珩久久的沉默让男孩儿误会了,他窘迫地低了头:“抱歉,和你说这些话,你好像不太喜欢我,我不应该这样的”
“我没有不喜欢你。”
话语猛然被打断,男孩儿愣愣地看着突然开口的宋砚珩,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喜色很快攀上他的脸:“真的吗?你不讨厌我吗?”
“对,”宋砚珩点点头,“我不讨厌你。”
收到这样的答案,男孩儿终于不再拘谨,拉起他的手,将他从秋千上拉起来:“既然你喜欢我,那跟我回家吧?妈妈说淋了雨如果不及时换衣服的话,很容易感冒的。”
自己好像只说了不讨厌他,但男孩儿好像理解成了喜欢的意思。
但宋砚珩并没有反驳,小声道了谢,第一次没有考虑母亲的怒火,跟着男孩儿回了他的家。
那是像梦一样的一个晚上。
温暖漂亮的房间,热情友善的父母,和像太阳一样灿烂的男孩儿。
他们为宋砚珩准备了干净合身的衣服,让他在暖和舒适的浴室洗澡,男孩儿的母亲为他做了一桌子热腾腾的饭菜,男孩儿还自告奋勇地为他吹干了湿润的头发。
严肃的叔叔也笑得开心,嘱咐他时常过来玩儿,男孩儿那位冷淡的哥哥都主动地给他俩准备了热牛奶。
男孩儿求了妈妈好久,妈妈终于同意让他们睡在一起,临走前还不放心地嘱咐宋砚珩:“这孩子睡觉特别不老实,如果影响你睡觉的话,你来找阿姨,阿姨给你准备新的房间。”梦境就此结束,仿佛那场遥远的记忆,真的只是宋砚珩因为淋雨而意识不清想象出来的大梦一场。
意识朦胧间,宋砚珩似乎又梦到了短暂的一瞬高中时期。
人声鼎沸的操场,身边是尖叫着拼命加油的学生,漆红色的塑胶跑道上,五道上的男生迎着阳光,身姿笔挺,却朦胧得看不清楚面容。
仅仅一眼,宋砚珩就认出了他。
于是在男生遥遥领先,跃过那条红色终点线时,宋砚珩盯着他,脑海里浮现出一句话。
——看吧,他想得没错,他一定是短跑冠军。
【作者有话说】
这章交代一下小宋和阿礼的感情线,下一章继续回归主线!
从游艇上离开时,沈淞易依旧是那副心不在焉、仿佛丢了魂似的模样。
许知礼看着他坐进副驾驶,机械地抽出安全带系上,然后像抽干力气一样靠在椅背上,他忍不住皱起眉,想起刚刚奇怪的场面——沈淞易捡起被他掉在地上的手链,好像怕被谁抢走一样紧握着,脸上却恢复了往日的淡定和平静:“认识,高中时我们经常一起参加数学竞赛。”
许知礼心想着学霸的世界果然不同,了然地点了点头,拿出手机给手链拍了张照,顺带把沈淞易白净修长的手指拍了进去,然后发送给宋砚珩:【这是你的吗?】
那边很快回:【是我的,我找了好久,原来落在你那里了吗?】
【嗯,在浴室的洗漱台上放着。你走了吗,没走的话你来拿一趟?】
那边没有很快回复,反而是沈淞易将手搭在一旁的木质桌上,无意识地敲着手指,发出焦躁又细微的叩击声。
几分钟后,宋砚珩回:【公司有点急事要处理,我就先离开了,恐怕现在没办法拿。】
【你哪天有空,我请你吃饭,顺便取手链,你看方便吗?】
许知礼低头打字,刚打出一个“好”字,突然想起什么,看向一边的沈淞易:“他现在不在船上,说过两天请我吃饭——你和他关系怎么样?毕竟是你捡到的,我总不能抢功。”
沈淞易桌下的手握成拳,面上不显:“还算不错,确实也有很多年没见了。”
不等许知礼开口,他继续道:“什么时候吃饭?我提前安排时间。”
许知礼挑了下眉。
在他印象里,沈淞易可从来没主动参与过这种事儿,别说多年没见的老同学了,就连顶头上司要请他吃饭,都被他寻了借口拒绝。
看来两人关系是真的很不错。
这么想着,许知礼垂下眼,莫名起了点别的心思,尽管他心底叫嚣着不可能,却还是忍不住故意问:“下周五晚上,可以吗?”
沈淞易的公司每天朝五晚九,工作量比普通公司大几倍,周五准时下班更是不可能,老板恨不得让他们一晚上把周六周日的假期全部补回来。
明明已经做好被拒绝的准备,可沈淞易只是短暂沉默片刻就作出答复:“可以。”
许知礼猛地抬头,心里警铃大作。
可沈淞易很快补充道:“公司最近刚结束几个大活动,下周很清闲,周五应该有空陪你一起去。”
“陪你一起去”几个字一出来,许知礼刚刚还隐隐不安的心一下子被哄好,他重新挂上笑脸,给宋砚珩发消息:【下周五晚上?】
那边发来一个开心点头的小狗表情包,和他萨摩耶的头像适配度很高。
【你的手链是我男朋友捡到的,所以我想带上他,你介意吗?】
那边沉默了几分钟。
等了一会儿,对话框重新出现,刚刚还热情四射的小狗变得冷漠,只有一个字。【哦。】
订了具体时间和餐厅,对方不再回话,许知礼收了手机,简单收拾一下准备下船。
沈淞易摆弄着手里的银色链条,仿若漫不经心地问:“你有告诉他我是谁吗?”
“没呢,”许知礼忙着整理自己那根坚挺顽强竖立着的呆毛,随意道,“等见了面不就知道了吗,多年没见的老同学,给他个惊喜。”
沈淞易低着头,似乎笑了下:“惊喜吗?”
“嗯,不是吗?”呆毛终于被许知礼强硬地按下去,他抄起床上散落的外套,回道。
“希望吧。”
沈淞易落下一句话,率先离开房间。
原本许知礼打算着从船上离开,趁着沈淞易休息,再跟他约会一天的。
可沈淞易一路上只是闭着眼,像是很累的样子,窗户被他打开一点缝隙,清凉的秋风顺着流进来,任凭它们将他向来一丝不苟的发丝吹乱,凌乱地落在额头上。
沈淞易不喜欢这样热闹的场合,昨天陪了自己一天,或许已经是精疲力尽了,许知礼自然不舍得再强求他做什么。
于是他轻轻叹了口气,将沈淞易送回了家。
到楼下时,沈淞易已经陷入熟睡。
许知礼侧过头,怔然地盯着他的睡颜看了好一会儿,忍不住用手抵住一旁的靠背,缓缓倾身过去,凑近他的脸。
就在马上要碰到的一瞬间,车窗忽然被人敲了敲,声音不大,做贼心虚的许知礼却被吓了一跳,沈淞易也被惊醒。
——是个柱着拐杖的老大爷。
应该是许知礼停在这里有一段时间,大爷以为他就要在这里停下,害怕车子堵住别人进小区的路,好心来提醒他一下。
许知礼和沈淞易先后下了车,老大爷絮絮叨叨的话在看见沈淞易后很快停了下来,将挂在头顶上的老花镜重新戴上,反复端详了一阵:“你是小沈?你是小沈是不是?”
沈淞易看见他,也吃惊了一下,脸上浮现出温和的笑意:“刘叔叔?好巧啊,您也住在这个小区吗?”
从前和母亲在乡下住时,刘路德是他们家的邻居,人很热情,知道沈淞易母亲的情况,经常会送一些炒好的饭菜过来,在母亲喝醉酒发酒疯时,还会邀请沈淞易去他家住。
因此沈淞易很感谢他,和他家的两个儿子关系也不错,毕业工作后还明里暗里地接济了他们一家不少。
后来听说他们家搬到长夷市区了,没想到竟然在这里碰见。
听见沈淞易的话,刘路德笑着摇头:“这个小区房价这么贵,我们哪儿能买的起啊,我跟着老大住在隔壁那个小区,他有员工价,能便宜好多呢!”
“还是你有出息啊,”刘路德露出一副怀念的神情,拍了拍沈淞易的肩,“从小就是我们村子学习最好的小孩儿,初中凭着自己考到城市里,到现在都在这种地段买了房。”
“我可还记得你当初瘦瘦干干的,一个人窝在那么暗的蜡烛下学习,你妈在旁边大吼大叫都影响不到你”
像是想起来什么,刘路德一拍脑袋:“这么久都忘了问你,你妈身体怎么样了?自从搬进市里,我都没再见过她。”
沈淞易配合地笑了两下:“还是老样子。”
刘路德叹了口气:“唉,谁让她年轻时总是喝酒,把身体都喝垮了。小沈你也别怨她,她一个人把你拉扯大总也是辛苦的”
沈淞易不着痕迹地抿了下唇,显然不是很想提到他母亲,打断他换了个话题:“对了,小念怎么样了,很久没收到他的消息。”
小念是刘路德家的二儿子,人长得瘦小又白净,经常被村里的小孩儿欺负,刘路德没少替他操心。
可今天一提到这个他疼爱的小儿子,刘路德的脸色一下子晴转阴,笑容垮了下来:“不知道,他不是我儿子,死了也跟我没关系!”
沈淞易默默垂了眼,知道他问了不该问的,很有眼色地闭了嘴。
刘路德发觉自己的反应大了点,眼前又是从小看到大的孩子,他叹了口气,重新解释:“算了,我也不想瞒你,就是觉得丢人。”
“我辛辛苦苦供他上学读书,好不容易考上大学,就盼望着他成家立业,让我早点抱个孙子,谁知道那混小子竟然给我领了个男人回来,一个又高又壮的男人!”
沈淞易面色平静,似乎并不惊奇。
他从小除了学习,对人对事从不上心,但也能发现刘念和普通男生的不同,偶尔有几次看见他和男生手牵手,也觉得事不关己,懒得插手这种吃力不讨好的事。
但刘路德却是越说越激动,最后还想拉着沈淞易的袖子寻求认同:“小沈,你说两个男人怎么能相爱呢?一想到这种事就觉得恶心,是不是?”
一直在旁边低着头漫不经心摩擦石子的许知礼动作顿了顿,忍不住竖起耳朵去听沈淞易的回答。
几乎是毫不犹豫,沈淞易应道:“是。”
“小念只是年轻不懂事,您也不要因为这件事太生气,可能过一段时间他明白了,就会迷途知返的。”
刘路德听见这话欣慰地笑了笑:“希望吧——得了,我孙子快放学了,我得赶着去接他,改天有机会来我家吃饭啊。”
沈淞易挥着手送走刘路德,直到他的背影消失在拐角,才将手揣进口袋,回过神来看身旁一直沉默的许知礼。
“在想什么,”沈淞易淡淡开口,但似乎并不想知道他的答案,紧接着说,“我还有点工作需要收尾,先上去了,你回去吧。”
许知礼看着他,一副欲言又止的模样。
可沈淞易只是扫了他一眼,转身离开。
许知礼在那里站了很久,看着25层的房间灯光亮起,窗帘慢慢合上,将他全部的视线遮挡住,才收回目光。
他当时很想问,你说男人和男人在一起是年轻不懂事,终究会迷途知返。那你呢?你又什么时候会迷途知返?
不过这句话他可能永远没机会问了。
——因为沈淞易从来不会在乎他的欲言又止。
【作者有话说】
老婆:走吧我们去吃饭。
小宋:嘻嘻老婆:我男朋友也要来。
小宋:不嘻嘻
第21章
原本是平淡无奇的一周,许知礼忽然接到了母亲的电话,以及一个重磅消息——他的哥哥,许知言,要和苏家大小姐订婚了。
听到这个消息后,许知礼足足沉默了一分多钟,才强忍住发出尖锐爆鸣声的欲望:“谁?谁要订婚?”
许母早料到他的反应,耐心解释道:“其实之前阿言一直在和小云接触,两个人感情还算稳定,这事也是阿言最近才和我们提的,他难得愿意,我和你爸自然没意见。”
“只是,”许母顿了顿,还是换了种委婉的说辞,“订婚确实太仓促了,我劝了他半天,但你哥那样你又不是不知道,我哪里劝的动。”
母亲并没有挑明说,但许知礼却很清楚。
父母都不是会强迫他们商业联姻的人,母亲从小就和他说,让他找一个爱的人,无关家世,无关性别,只要他能幸福。
而哥哥从小到大似乎没喜欢过什么人,对谁都一副冷心冷情的样子,许知礼并不能肯定他对这位苏家小姐全无情意,但这样突兀又缺乏准备的订婚,绝对不符合他的风格。
之前听陈墨提过,家里的公司出了点问题,许知礼很难不联想,这次的联姻与此有关。
挂了母亲的电话,许知礼犹豫片刻,还是给许知言打了过去。
依旧是许知言的风格,电话响了好久才被人接起来,没等许知礼开口,他就不耐烦地打断:“别问,我知道你要说什么。”
“这次的事确实是事发突然,我没能提前告诉你一声,下次不会了。”
“”大哥,你还想有下次?
许知言那边很安静,应该是在办公室里,偶尔有键盘的敲击声响起:“这周三,在南山会馆吃个饭,安排两家人正式见一面,顺便商量一下订婚的事,你准时来,别迟到。”
习惯了被他哥安排的许知礼顺从地答应,转而又沉默下来。
许知言等了几秒,见他不说话,把手机拿远了点:“还有事吗,没事我挂了。”
“等等,”许知礼慌忙叫住他,“哥,我还有个事儿想问你。”
“说。”
“你可能会觉得这问题有点矫情。”
“那就别说。”
“哥,你喜欢那个女孩儿吗?”
果然,那边沉默了几秒,许知言冷淡的声音透过听筒传出来:“确实矫情。”
“哥,”许知礼严肃起来,“如果你不喜欢她的话,没有必要拿婚姻来做筹码,公司并不是只有联姻才有活路,没有人想嫁给一个人在心不在的丈夫,你这是对她不负责任,更是对婚姻不负责任。”
许知言沉默着挑了下唇。
他的弟弟总是这样,看似顽劣任性,其实比谁都看重感情、看重诺言,尽管对面是个他连面都没见过的女人,他还是选择站出来当个傻兮兮的护花使者。
最后的耐心被耗尽,许知言冷声回答:“不过是各取所需罢了,不是所有人都像你,没有爱情不能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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