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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全江湖追杀之后(不周天)


楚秀听话地点点头,转身跑出了院子,朝村西的方向去也。
他是一年前被林奉雪和叶晓归两兄弟捡回来的。
那是一个大雪夜,他从叔叔家逃出来,两天没吃饭,饥肠辘辘,几乎晕倒,看见有人,求生的本能让他下意识跟着上去,不用说是被发现了。却没挨打,还有了口饭吃,有了一个算得上好听的名字。
两个半人一路,辗转半年后,来到了这个名叫萍水村的地方,就此定居,日出而作,日落而息。
——这名字当然跟“萍水相逢”这种文绉绉的词语半毛钱关系没有,它一开始也不叫这个名字,而是叫萍湖村,盖因这个村子边有一个湖叫萍湖,上面飘满了浮萍,很适合放鸭。
之所以改名,是因为十几年前这十八里地换了个当官的姓胡,觉得应该“避讳”,于是把所有的X湖村,X湖乡什么的全改了,从此萍湖村就变成了萍水村。
萍水村民风淳朴,村民热情好客,很快便接纳了这三个异乡人,当然,这里面也有他“大哥”的个人魅力在里面。
他大哥林奉雪,十分勤劳能干,插秧放牛养猪带孩子修屋顶样样精通,承包了家中八成以上的活计,长得还很俊,去年提亲的媒婆都快把家里的门槛踏破了。
至于那姓叶的二哥,就一言难尽了……
楚秀最终在一棵大槐树下找到了他的二哥叶晓归。
只见四个人蹲在地上,头朝内屁股朝外,汗流浃背,其中三个是小孩,分别是李婶家的李二虎,张叔家的张狗蛋,以及村长家的王小二。人高马大的叶晓归蹲在仨小孩中间显得格格不入,然而四个人中他的声音最响。
叶晓归:“咬他!咬他!哎对就是这样!!哈哈哈哈哈,二虎,你要输了!!”

第22章 晓归
楚秀面无表情地看了一会儿,发现叶晓归压根儿没注意到他,颇为嫌弃地走到他身后,拉了拉他的衣角,“叶晓归!”
没反应。
“哈哈哈!”
楚秀又拉了拉,还是没反应。
他陷入了沉思,找到叶晓归是奉哥的任务,在小不点楚秀的心中,这是他必须完成的,不然就会像在那些亲戚家一样被嫌弃成吃白食的。
但他鄙视归鄙视,“寄人篱下”的他也不敢惹这个没正行的二哥,就像对亲戚家那些小傻缺一样。
所以该怎么办呢?
楚秀进退维谷,十分纠结,耳畔是几个小孩吵死人的笑声,最后他只得对着叶晓归的耳朵大吼一声,“叶晓归!奉哥来了!”
“啥!?”叶晓归垂死病中惊坐起……坐下,吓得一屁股坐在地上,“哪儿?”
他终于回了头,却只看见孤身一人的楚秀,松了一大口气,“阿秀,你什么时候来的?哎呀呀,吓死我了,以后不要开这么可怕的玩笑。”
楚秀:“奉哥叫我来找你。”
叶晓归一挥手:“甭理他。”
“来来来。”叶晓归索性就这么坐着,一把揽过小楚秀的肩,强行把他抱到了自己腿上,另一条腿曲起,兴致冲冲的指着面前的一个小木桶,“你猜猜哪只能赢?”
楚秀看了一眼,“大的。”
“非也非也!”叶晓归得意洋洋,“正所谓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我这只小金翅虽然个头不大,但短小精悍,动作灵活,再加上有血性,已经连胜三场了。”
楚秀:“但是……”
叶晓归:“不要怀疑我说的话,哥吃过的盐比你走过的路还多,呸,比你吃过的饭还多,这都是过来人的经验——哥昨天去后山找了半天,抓了十多只蟋蟀,试了一晚上欸!”
楚秀:“但是……”
叶晓归:“不信你就瞧吧,你看看,我这宝贝多凶啊,啧啧啧,对对对,就这样!”
楚秀面无表情:“但是奉哥真的来了。”
叶晓归叹了口气,视线仍然黏在木桶里,“阿秀啊,哥教你,小孩儿偶尔撒个谎不算什么,但故技重施就没意思了,你懂什么叫故技重施吗吗?不知道吧,这是个成语,很高级的。从前有个人叫周幽王,他有个老婆叫宝寺——还是抛似来着——反正就是他老婆,不爱笑,跟你奉哥一模一样,有一天……”
他没有发现,他的三个小伙伴们都已经沉默。
“呵。”
一声冷笑从叶晓归身后传来。
叶晓归声音戛然而止,笑容僵在脸上,一寸一寸扭过了头。
林奉雪站在他身后,穿着一身粗布麻衣,袖子挽到胳膊肘,手上提着一把菜刀,看上去犹如一杀猪汉,跟那张俊脸真是格格不入。
林奉雪声音凉凉的,“我说昨天田里怎么没见到你人……原来是抓蛐蛐去了啊……”
楚秀动作麻溜地从叶晓归怀里钻出来,默不作声地站到了一边,防止被误伤。
叶晓归沉默与林奉雪对视,忽然一个狗爬扑上去一把抱住了林奉雪大腿,声情并茂涕泪纵横,“大哥,我错了!真的错了啊!!”
楚秀/林奉雪:“……”
叶晓归:“我深切地感受到了我的错误,其实我昨天本来想去田里帮忙的,路上正好经过了一个漂亮的山岗,花枝招展,春天的气息扑面而来,情不自禁就……”
林奉雪:“……放开!”
叶晓归死死抱住:“不,我要忏悔!!”
林奉雪已经到了崩溃的边缘,额头上青筋直跳,楚秀甚至感觉他下一秒就会手起刀落,让姓叶的王八蛋人头落地。
就在这时,叶晓归趁其不备,抱着他的大腿就地一躺,林奉雪猝不及防,摔了个狗啃屎,菜刀也滚出去老远。而叶晓归自己一个驴打滚,从地上跳起来就跑。
林奉雪重新捡起菜刀,一个鲤鱼打挺从地上跳了起来,大怒:“站住!”
叶晓归已经跑出去老远,他动情的声音摇摇传来,“阿秀,哥的小金翅就交给你了,万一哥不幸惨死在你大哥手下……”
“没有万一,明年的今天就是你的忌日!!”
楚秀:“……”
楚秀转过身,与仨小孩面面相觑。
半晌,二虎眯起了眼,冲王小二和张狗蛋使了个眼色,三个人冲瘦小的楚秀不怀好意地笑了起来,为首的二虎一把抱住了木桶,“这里面的两只蛐蛐,都是我的。”
楚秀:“是叶晓归的。”
二虎站了起来,其余的二人也站了起来。
一炷香后,二虎小二狗蛋鼻青脸肿哇哇大哭地跑回家告状去了,“瘦小柔弱的”楚秀面无表情地抱着木桶离开了大槐树。
又过了两年,这期间,日子都是如此。
叶晓归还是时常地偷懒,家里的活计,他顶多做了二十分之一,剩下七分靠林奉雪,两分半靠楚秀。
花钱倒是大手大脚,前些日子又迷上了麻将,跟一群浸淫牌桌数十年的大娘们切磋,输了林奉雪养了一年的猪,被暴揍了一顿,再也不敢去了。
楚秀年纪见长,渐渐的,也发现了这对兄弟的古怪之处。
譬如他们虽名为兄弟,眉眼间也能看出相似,但姓氏却不同。
再比如,林奉雪虽然已经很努力地装作一个普通的农人,但言谈举止之间,总是难掩三分书卷气,七分旷达意。他在田里挥动锄头的时候很轻盈,仿佛手上拿着的不是沾满泥土的锄头,而是什么更加细长的东西。
就连叶晓归,身上也透着一股子怪异的邪气。
楚秀总有种感觉,他们不是这个世界的人,如同大雁落在芦苇丛中,只是暂时停留,随时会翩然离去。
楚秀十岁那年,正月十五上元,叶晓归不知道抽了什么疯,趁着林奉雪没注意到,拿了几两碎银子,抱了小楚秀,从窗户里翻出去,朝村外荒野疾驰而去。
山野间疾风过耳,楚秀颠簸中抓着他的袖子,大喊道:“叶晓归,你干什么?!”
叶晓归笑道:“带你去个好玩的地方。”
等到写着大大的“涵州”两个字的城墙出现在天边时,楚秀才明白叶晓归说的“好玩的地方”是哪里,到了城门口,叶晓归把他放下来,拉着他的手,像寻常行人一般,随着人流大摇大摆地进了涵州城。
涵州城真的很繁华,比萍水村周边的集市繁华多了,此时花灯满街,到处火树银花,亮如白昼,街上游人如织,人来人往间摩肩擦踵,楚秀忍不住拉紧了叶晓归的手。
这时道旁传来一阵叫好,他下意识偏头望去,只见一顶挂满了花灯的巨大暖轿从街道中央行过,是庄亲王殿下和荷花楼的花魁。
叶晓归眸光一动,忽然把小楚秀抱起到肩头,朝那边大喊了一声:“王爷千岁千岁千千岁!”
他说这话的时候声线变了个调,更加尖细和清脆,像小孩子一样,隔得远的很容易以为是楚秀喊的。
那暖轿上,纱幔后两人朝这边看了一眼,其中一道纤细的身影笑了起来,花枝乱颤,另一人吩咐了一句什么,立在轿旁的婢女从篮子里拿出一把铜钱,朝这个方向撒过来。
“好!”
“哎!”
人群顿时涌了过来,开始哄抢散落在地上的铜钱,叶晓归作为离暖轿最近的人,两只手更是塞满了,他欢天喜地地朝一个小摊跑去,楚秀只能扒拉着他的脖子,挂在他肩头摇摇欲坠。
叶晓归:“来碗赤豆小元宵。”
挽着袖子的和蔼大叔笑道:“好勒!”
“哥哥去买两壶酒,半刻钟就回来。”叶晓归把铜钱扔到桌子上,又把楚秀抱下来,按在椅子上,把勺子塞进他手里,“乖乖坐着别乱跑——店家,麻烦帮我照看下这小子。”
大叔看着桌上的铜钱,眼睛笑弯成了月牙形,拍拍胸脯:“客官,您尽管放心好了!”
叶晓归拍了拍楚秀的脑袋,晃悠悠地钻进街道的人流中,再看不见身影了。楚秀坐在那里,一勺一勺地舀着小元宵,他从来没吃过这么好吃的东西,所以吃得很慢。
可是直到碗里元宵见了底,叶晓归还是没有出现。
老板看了他一眼,笑着安慰他,“小弟弟,别害怕,你哥肯定是喝上头了,等他醒了就会来找你了,还吃不?给你添一碗?”
楚秀抿着唇,摇了摇头,莫名的惶恐涌上心头,他在小摊上又坐了不知道多长时间,再抬头望天时,已是月悬中天,街上人流都开始减少了。他下定了决心,趁着小摊老板不注意,偷偷跑了出去。
顺着酒香浓郁的方向一路小跑,拐进了一个巷子,楚秀终于在一面青色酒幌下,看见了那抹熟悉的灰蓝色衣服,然而在看清那边景象的一瞬间,小楚秀的脚步就顿住了。
叶晓归坐在桌子上,一条腿搁在条凳上,手边是倾倒的酒壶,一个带着斗笠的灰衣人侧立在酒桌之旁,手中长剑冷光闪烁,已然抵在叶晓归的颈项之上。
那柄长剑极为纤细,薄如蝉翼,剑身之上,一抹殷红宛如鲜血蜿蜒流淌。

灰衣人微微偏过头,问:“叶阎三在哪?”
或许是光线的原因,叶晓归并未注意到呆立在黑暗里的楚秀,他脸色很难看,语气也气急败坏,“我哪知道?!缘度山望海崖,自己滚下去找啊!”
灰衣人冷冷道:“叶晓归,我耐心是有限的,劝你不要不识好歹,这回林奉雪来了也救不了你,你师父又不是什么好东西,你这般保他做什么?”
“你当我傻吗?”叶晓归冷笑一声,“叶阎三一死,就轮到我了,上次要是我嘴快给你诈出来了,早就被你这个言而无信的小人一剑刺死了!”
灰衣人手腕轻轻用力,抵在叶晓归颈间的长剑朝里压了半寸,声音里带上了森然杀意,“你是不是觉得这样我就真的不敢杀你了?”
“有本事你杀呗!”叶晓归叫嚣起来,“反正全天下就我一个人知道叶阎三在哪,略略略略略略……”话音未落,他左手猛然一拍桌子,那张八仙桌轰然碎成两半,叶晓归的身子以一个诡异的姿势向后仰倒,一个跟头让自己的要害脱离了灰衣人的桎梏。
然而灰衣人反应更加迅速,楚秀根本没看清他是如何动作的,一瞬间后,叶晓归重新跪倒在了地上,胳膊被反扭在背后,灰衣人脚踏在他后背上,长剑赫然正对着他的脖子刺了下去!
那一刻,楚秀的心提到了嗓子眼,千钧一发之际,叶晓归大叫起来:“蓬莱!”
灰衣人动作一顿,便听叶晓归继续道:“……是绝对不可能的。”
灰衣人:“……”
他气极反笑:“好!”
说着,他手里长剑一抖,正要将叶晓归就地正法,一旁忽然传来一个清脆的声音:“你放开我哥哥!”
叶晓归听见这个声音,瞳孔一缩,下意识朝那边望去,只见小楚秀从黑暗中跑了出来,冲上来狠狠撞了灰衣人一下!
灰衣人不必说是纹丝不动的,他伸手摁住了楚秀的肩膀,声音有些讶然,“你说谁是你哥哥?”
肩膀上的那只手仿佛有千钧的力道,楚秀一动也动不了,他抬起头,看见了斗笠下那双锋利狭长的眼眸,正沉沉地盯着自己。
“喂,楚秀,你他娘的怎么一点不听话!”叶晓归大怒,“我不是叫你在原地坐着吗?”
楚秀转而瞪他:“你还说过一刻钟就回来呢!”
“……”灰衣人默默注视了两人片刻,出乎意料地忽然收回了脚,叶晓归背上一轻,而后听见“锵”一声长剑回鞘的声音。
“算你走运。”灰衣人扶了扶斗笠,声音淡淡,“我不在小孩面前杀人。事不过三,下次我不会放过你。不过估计也没有下一次了。”
他垂眸睨向叶晓归,“陈剑圣从蓬莱回来了,听剑阁已经对你发了江海令。叶晓归,你活不过三个月的。”
说着,他放开了楚秀的肩膀,转身离去,没有丝毫留恋。
楚秀终于浑身发起抖来,叶晓归喘了两口气,转身半跪着揽住他的背,楚秀蜷缩在他怀里,低声问道:“那个人是谁?”
叶晓归磨了磨牙,愤愤道:“一个大恶人。”
楚秀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这时,酒馆掌柜终于从柜台后面颤巍巍地站了起来,他看着店里店外一地狼藉,哭丧着脸,犹犹豫豫地朝叶晓归道:“这位客官,您看……”
“叫什么叫?赔钱吗?”叶晓归扭过头,一脸凶狠地看着他,眸中一片森然,“我赔你个头,要不要?”
掌柜吓得连连摆手:“不要,不要了,侠士走好。”
叶晓归站起来,“哼”了一声,拎起一壶还没流干净的酒,“算你识相,阿秀,走。”
经历了这桩事,叶晓归脸色变得很差,走在街上,楚秀仰头看他脸色,低声问:“叶晓归,江海令是什么?很厉害吗?”
“厉害个屁!”叶晓归撇了撇嘴,忿忿念叨道:“那姓莫的胡诌,焦泥和花无乐不还活着吗?我都从良了,凭什么抓我……”
叶晓归越念叨越生气,仿佛受了天大的冤屈,楚秀听不懂他在说什么,只能看见他神色越来越狰狞,那张天生微笑唇、带着三分孩子气的俊俏脸庞此刻却犹如恶鬼。
这时,一个满身酒气的醉鬼忽然从斜里窜出来,踉跄着撞到叶晓归肩膀上,叶晓归正在气头上,见状立刻骂骂咧咧起来,“喂,没长眼睛吗?”
“你是……什么人?”那酒鬼回头啐了一口唾沫,用手指着叶晓归,大着舌头骂道:“敢这么……跟……跟老子说……说话!”
叶晓归冷笑一声,当胸一脚就踹了上去,“我是你爷爷!!”
那一脚看上去轻飘飘的,然而那酒鬼却连着朝后退了三四步,最后一屁股坐在地上,五官上的肌肉痉挛着,嘴张得老大,却一个字也发不出来,不一会儿,一行黑红色的血从嘴角流下。
叶晓归心情舒畅地哈哈大笑起来,牵着目瞪口呆的楚秀转身离去。
走了两步,楚秀听见身后传来一声沉闷的“咚”,他回过头去,看见那个酒鬼仰面躺了下去,头歪在一边,眼睛瞪得大大的,瞳孔已经放大了。
林奉雪找到他俩的时候,叶晓归正带着楚秀在对岸的河边放花灯。
望见他,叶晓归眉开眼笑地冲他挥了挥手上的笔,“奉哥!”
“你等着!”林奉雪提着剑,气急败坏地指着他,“叶晓归,你看我这次回去不揍死你!”
一边说着一边朝不远处的木桥跑去。
叶晓归吓得把手里花灯朝河里一扔,抱起楚秀就往人流里钻,然而人群太挤了,他没跑两步就被林奉雪揪住了耳朵,叶晓归龇牙咧嘴:“疼疼疼疼疼疼!哥!”
林奉雪摇了摇他的耳朵,“你再跑啊!”
叶晓归:“不跑了不跑了……哥,你放开我,我这么大一个人不要脸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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