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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给仙君的be美学(寒菽)


江岚骄傲地说:“那当然,我可是昆仑弟子。”
三人趁兴而归。
几个月后他们就将离开,这大概是他们数百年的修真生涯中唯一一次参与这样的宴会。
左禅忽地说:“这些人也不知有多少能活过这个冬天。他们自己也明白,所以才要在死之前赶紧谢过欠下的恩情吧。”
江岚恍然大悟,猛然扭头看向左禅。
左禅揣着袖子,仰头看星空:“凡人啊,尽是柔弱的血肉之躯。”
他感慨道:“等回去以后,我修炼再也不偷懒开小差了。”
背后传来一个融满笑意的声音:“是啊。凡人就是那么脆弱。”
他们齐齐转身。
澹台莲州披着光似的走过来,一步一言:“所以,下回不要飞得那么快,听他们说句谢谢再飞走。”
江岚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
数日后。
昆仑的弟子们已经抵达了各国的山置。
胥菀风正是其中一个。
她去的是幽国。
胥菀风今年十九岁,性格仁慈善良,一到幽国边境,发现小妖就直接杀了,很是干脆利落。之后又用了觅妖的八卦盘,每日沉迷于四处杀妖,为了能关照到更多地方,她与两位同门分散开。
可有一回,她还是去晚了一步,让一个漏网之鱼的小妖吃掉了一家人,只剩下一个三岁的小孩奄奄一息。
胥菀风把孩子带在身边几天,救回了命,却不可能一直带着他,所以去了附近的聚居处,想找个靠谱的凡人托付孩子。
因为这孩子,她才走进了街市,隐瞒自己的身份与凡人打听了一番。
她听说最近的一座城的守城将军公孙非很有名望,而且,若是遇上妖魔,只要去禀告他,他就会组织军队去剿杀妖魔,责无旁贷。
这样的人,一定是她送孩子的好人选。

【第四十三回】
胥菀风嫌弃凡人的礼仪太过麻烦,她直接带着孩子来到公孙非所在的将军府,随便找了书房等人。
这里没人,她也不想接触到太多凡人。
晨练完的公孙非满身是汗地提着长枪回屋,毫无防备地看见屋子里突然冒出来的持剑女子,惊了一跳,下意识地出了一枪,刺向对方。
胥菀风轻巧地往边上一避,躲开他的枪,伸手握住了他的枪尖,只听“啪”的一声,如折枝般轻而易举地折断了。
她冷眸一瞥,道:“这次我就不计较你的失礼了,”
公孙非反而心神稍定,倘若对方对自己有所敌意,那么在刚才的一瞬间他就已经被杀死了。
其次,是他看见了女子所穿的青色裙衫。
尽管样式有些不一样,但是与澹台莲州穿过的长衫颜色很相近。那时澹台莲州总喜欢穿着那件青色长衫为受伤的战士治病,那件衣服不易沾上脏污。
再观起持剑的样子,他心下有了个数,收枪抱拳简单行了个礼:“见过昆仑仙人。”
公孙非的目光落在了胥菀风身边的小孩身上,这小孩观衣着打扮与气度举止都不像是仙人,他在心底隐约有了个猜测。
果不其然,见到这位女修士毫不客气地把孩子向他一推,道是某某村幸存下来的孩子,她无法照顾,把孩子送来给他。
是通知,不是请求。
公孙非不免想起当初从荒城回来的队伍中,那个一路护送他们的剑修,亦是差不多的做派。
他正愁过冬不知道怎么办。近来妖魔异动也多,他虽然已经尽力在训练军队、保护四方,用的还是澹台莲州教的那些,但还是捉襟见肘,力有不逮。
却不能不硬着头皮上。
因为在荒城时,他不得不和昭太子有紧密合作,昭太子又为王上所忌惮,连带着他也被幽王不喜。
他与他的好友楼琋千辛万苦从荒城回来,幽王以赏赐为名义,拆散了他们两个,把他派到了这座孤立无援的边远小城。
公孙非没有气馁,再糟糕也比在荒城的十年要好多了,他想:只要他足够忠诚,水滴石穿,总有一天能让王族看到他对幽国的一片忠心。
对于胥菀风的要求,公孙非并没有毫不犹豫地马上答应,而是看着那个孩子,紧皱眉头,深深地长长地叹了一口气。
胥菀风还以为他是不想接收一个孩子,正要开口说话,却听公孙非无比自责地道:“这孩子是萧家的幼子吧。怪我不好,没有及时赶到,不然不至于阖家上下那么多人只活了这一个孩子下来。我在给他们家收尸的时候发现少了个孩子,还以为是连尸体都没留下来,原来是被仙人所救。”
他敛衽向胥菀风躬身行礼,以示感谢:“多谢仙人出手相助,救这孩子一命。”
胥菀风脸色稍霁,微微颔首。
公孙非又问:“仙人比我们先一步找到那里,可是有什么仙法可以知晓妖魔即将为害吗?若是有,可否告知于我?我也想尽到一分绵薄之力。”
胥菀风一开始自然是拒绝的,她毫不客气地说:“你们凡人怎么跟妖魔对抗,去了无非是作妖魔的口粮,还平白地增添妖魔的法力,不如交代民众,在妖魔来时记得躲好,我自会前去营救。”
换作是二十岁出头意气风发的公孙非,恐怕早已勃然大怒,然而经历过困守荒城的十年,还有幽王的冷淡贬斥,他早已宠辱不惊,是以有理有据地道:“就算不能击退妖魔,能多支撑一会儿,多保护几个平民百姓活下来也是好的。军人应当保家卫国,这是我的责任。
“况且,我们凡人也未必不能击退妖魔,不瞒仙人,我曾经为妖魔所抓,所圈禁十年。”
在这话时,毫无疑问地,他想起了澹台莲州。
那十年间,他绝望过吗?自然也有过至暗时刻,眼睁睁地看着希望的缝隙一点一点被关上,如猪狗牛羊一般,不知何时会被宰杀,只是凭着最后一丝求生欲迫使自己继续活下去。
直到澹台莲州出现,就像是光照进了黑暗的深渊里。
“是一位凡人带着我们一起杀了出来,固然我们人类暂时还不能以这脆弱的凡体与妖魔正面拼杀,却未尝没有谋求一线生机的勇气。”
胥菀风闻言一惊。
还有这么一件事?她怎么没有听说过?等等……好像先前仙君是曾经讲过一个类似的事情,是同一件吗?
她一时间踌躇不定起来。
公孙非继续说:“当时也有一位仙人来襄助我们,还杀了被你们称作魔将的妖魔。”
魔将?胥菀风松开紧锁的柳眉,心想:该不会就是仙君吧。
正想着,便听公孙非说:“我听别人称呼他为仙君,仙人可认识?”
就“君”之一字,即便不了解仙人们所在的修真界,但是公孙非也大致能够猜出来那位丰神俊秀的仙人想来地位不低。
果不其然,他甫一亮出这个名谓,这位女仙人脸上的神色更加信任和缓,说:“仙君是我们修真界至高之尊。”
公孙非进一步对昭太子的深不可测感到害怕,也为自己的国家感到担忧。
幽王将昭太子视为眼中钉、肉中刺,岁月让他越发地刚愎自用、猜忌多疑,气量也越发狭窄,身边的老臣一个个的要么故去,要么变了性子,还不怎么提拔年轻人,现在围绕在幽王身边的早已不是当年的贤臣良将,尽是一群阿谀奉承的奸佞。
而昭太子身边呢,在他看来,不管文武都有相国之才的人,更有一些奇人异士,他从未特地去招揽过谁,那些人就自然而然地围在他的身边了。
如今,更是发现于各国君王而言高不可攀的仙人好像与昭太子都很熟。
连仙人中最为尊贵的“王者”、名为仙君的人都是跟昭太子平等相交的,这实在是让他感到触目惊心。
关于澹台莲州的事,昆仑弟子多少有所耳闻。
胥菀风了然地轻轻颔首,道:“我明白了,之后若是有什么危险,我会先告知你一番。把手伸出手,我给你施一个法印,届时会有信蝶飞来,告知于你。”
“是。”公孙非应下,按照仙人所说的照办。
最后,他才恍然记起件事,郑重地行了一礼:“在下幽国公孙非,敢问仙人名讳?如何称呼?”
胥菀风愣了一愣,她没想到还会被问名字,隐约之间,好似感觉到有什么被打破了,总有几分别扭,正视着公孙非,回答道:“我叫胥菀风,是昆仑内门弟子。……,我被派来你们幽国除魔。”
公孙非改口:“见过胥先生。今后还请多关照了。”
胥菀风“嗯”了一声,转身意欲离开。
小孩有些舍不得她,上前去抓住她的裙摆,问:“姐姐,你要走了吗?”
冷若冰霜的胥菀风面对孩子时却显得温柔了许多,她摸摸孩子的脑袋,温声细语地说:“是,姐姐还要去别的地方,早点去,才能保护其他像你一样的小孩不会失去爹爹跟娘亲。你乖乖的,以后就跟着这个叔叔了,要听他的话,知道吗?”
小孩泪汪汪地点头。
胥菀风飘然而去。
公孙非对孩子说:“给仙人磕几个头吧,报答她的救命之恩。”
孩子懵懵懂懂地跪下磕头,胥菀风在天上回眸看了一眼,却也不曾停留,就这样离去了。
然而——
不光是胥菀风,被派往各国驻守、斩妖除魔的昆仑弟子都或早或晚地遇见了类似公孙非的人。
他们自述的遭遇似乎也差不多,且每个人的口中都会不约而同地提起同一个人:昭太子澹台莲州。
在这之中的每一个人,正如一串用以一根引线连起来的连环炮一般,终于在这个冬天,被妖魔侵略的火焰所点燃,噼里啪啦地在各国各地接二连三地燃烧起来,炸开,发出一声响。
哪怕他们其中的每一个都不算是惊天动地的轰隆巨响,但是汇聚在一起时,也是一股不可小觑的力量。
再高傲的昆仑弟子在听说连仙君都放下身段与凡人相合作过以后,也没办法继续端着架子。
仙君的架子都不高,他凭什么端到仙君的头上去。
而在与这些对妖魔战斗有经验的凡人合作过以后,眼里也算是渐渐进了沙子,无法再像之前那样目下无人。
这些他们乍一看瞧不上眼的凡人居然真的帮上了忙,而且帮了不小的忙,给他们省了不少工夫,多久了很多人。
其中大部分从荒城回来的人们在向百姓们传授知识,被问起的时候,不吝将功劳归于昭太子的身上,大同小异地道:“要谢的话,还得谢昭太子。”
尽管他们选择回归故土,可在他们的心底,依然仰慕昭太子,怀念跟随澹台莲州冲出荒城的那一天。
那是他们新生的日子。
昆仑弟子们还发现,有一些小村落和小城镇,已经被设好了精妙的阵法,看着很像是昆仑的风格,只是被改过,威力没那么大,可假如只是用来抵御小妖魔的话,却是绰绰有余的。
这些村子里还有个统一的特征,就是百姓们都修了一个美男子的石像,名为:莲州公子。
【第四十四回】
达骨丹才飞到山脚附近,便听见了一声无比响亮的嗷叫,像野狗,但比狗可要凶多了。
邽山这地盘与他所住过的万妖域不大一样,魔将屠乐在八百年前杀了一整个国家的人,将这个国家的宫殿占为己有,住得竟然像个人似的。甚至还会利用人类的厨房,有模有样地烹饪人肉,他是十三位魔将中吃饭吃得最为讲究的那个。
但今天达骨丹过来的时候,屠乐吃的并不是精烹细饪的人肉,而是直接拿着尸体在吃。
达骨丹定睛一看,吃的不是人,是个小妖。
屠乐原形是一只穷奇,比自己道行高深得多,起码有个两千年的修为,听说他的原形大小形状似牛,披着一身坚硬粗粝的毛刺。
此时则是半人形的,是个皮肤黝黑的高大男子,高大得不同寻常,比普通的人类壮汉还要大上三倍,那黝黑的皮肤凑近了看才能发现是近似于棕黑色甲壳的东西。他的脸还是有牛的模样,但与大多数妖怪来说,已经很有个人样了。
甚至于,他还有模有样地穿着人类的铠甲,戴着冕冠。
达骨丹以前与他来往的时候,也曾经听他说起过,人类唯独会打扮这点让他羡慕。所以他会学着人来打扮自己,并照溪自美。
屠乐吃肉喜欢从脚开始吃,正提着一条撕下来的腿在啃,见达骨丹来了,好脾气地问:“要不要吃?”
达骨丹摇摇头,这家伙真是说一百遍都记不住,他是不吃肉的。
屠乐嘴上的血都没擦,见了他就问:“你弟弟呢?怎么没一起来?”
说完,才一拍脑门,佯装作傻呵呵地笑说:“对了,忘了,你弟弟被烧死了。”
十三魔将之中,唯有魔将罗罗鸟是一对孪生兄弟,达骨丹与达骨罗,他们各有各的地盘,互不干涉。
前两年听说他们被新上任的仙君给盯上,不光是弟弟被杀,哥哥也修为大毁,不知所踪,一半地盘被修士收了回去,另一半则被其他虎视眈眈的妖魔给瓜分。
最近,又听说达骨丹出现了。
他好歹是个魔将,非普通小妖可以比拟,大家等闲也不想跟他打起来。而且这家伙脑子很聪明,喜欢来阴的,即使他如今手下没剩下多少妖兵,其他魔将还是颇为忌惮他。
提起他的丧弟之痛,达骨丹的脸色相当糟糕。
屠乐就是想看他失态的样子,心底正在看笑话呢,却见达骨丹忍住了想要发火的冲动,问:“刚才没进来就听见你狗叫了一声,是发生了什么?”
屠乐嘴角的笑意一僵,腹诽:狗叫?你才狗叫!他说:“没什么,我让这些小妖去抓人给我吃,可最近尽是抓一些不好吃的老弱病残回来,还损了不少兵,也不知道都是干什么吃的。所以我干脆把他们给吃了。”
他“呸”地吐出一口碎肉,嫌弃地说:“真难吃,还是人好吃,肉嫩。”
达骨丹戴着披风,兜帽掩住他的脸看不清晰。他摘下帽子,露出被烧得半边红色癞疤的脸来,说:“我正是为此事而来的。
“你也发现了吧?这个冬天,人牲越来越难抓了。”
屠乐这才正经了一些,冷然正色,向达骨丹倾身,又伸手指了下伺候在旁边的一个小妖:“还不快去搬张椅子过来。”
达骨丹抬手:“无妨,我也不爱坐着。”
屠乐摸摸下巴,说:“是啊,我也发现了……我最近都没什么好吃的了,把给魔皇的供奉交了以后,剩下的全是些难吃的。
“他们跟我说,抓不到的人的原因是因为打不过,说那些凡人聚集起来杀妖。我只觉得可笑,那些个娇嫩的凡人不是随便拧一下敲一下就弄死了吗?还会打不过吗?
“……难道他们说的是真的?没骗我?”
屠乐看着自己手上的残肢沉默了。
达骨丹道:“这凡间出了一个叫作澹台莲州的人,他在昆仑长大,却不修真问道,跑回凡间救些个凡人,他用妖魔的骨血铸造武器,还会各种阵法,正是他带头反抗妖魔。”
屠乐惊得眼珠子都快掉出来了:“凡间还有这样的人?真是奇了怪了。”
他一拍大腿,干脆利落地说:“既然都是这个人在搞鬼,不知天高地厚地带着一群凡人不想被我们吃掉,那我们把他杀掉不就好了吗?”
达骨丹摇了摇头:“杀不掉。起码直接去的话杀不掉。他手握对妖魔经验丰富的士兵,又有昆仑庇护,身边还有一些奇怪的人。”
他充满仇恨,咬牙切齿地说:“你以为我是怎么被烧成这样子,我弟弟又是怎么死的?都是因为这个……这个澹台莲州。
“想杀他还得从长计议,我正是来找你借兵,或是合作,我们想办法一起把他给杀了如何?
“不杀了他,今后我们的日子怕是更不好过。”
屠乐将信将疑:“是吗?你怕不是想要借我的手帮你报私仇吧。你地盘没了,是你自己弱小倒霉,我犯不着贴我的兵来帮你。”
他往后仰去,摇头晃脑地说:“不划算,不划算。你给我什么好处?”
达骨丹用他最讨厌的那种看傻子的眼神盯着他说:“你的脑子是只有核桃大吗?凡人都跟仙人合作了,你却还要敝帚自珍,不趁现在就杀了他的话,将来一定后患无穷。我不能让那些凡人变得聪明起来。
“好处?好处就是你还能再快活几千年,不然我敢断定,再过不久,你就会落到跟我弟弟一样的下场。”
屠乐可不听他的威胁恐吓,都是修炼几千年的魔将,他的资历还比达骨丹深呢,谁怕谁啊?
他都见过好几任昆仑掌门了,岂是达骨丹这个一千多年的小魔将能比的?他的见识才更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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