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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但是被撤回(冬啼鸟)


因为是全新的卡牌,表面比较光滑,所以在祝云宵这么粗暴的对待下,叠在上方的那张纸牌直接飞了出去,卡在了桌面角落书立的底部。
而另一张则是因为直接接触的桌面摩擦力比较大而静静地躺在了祝云宵的面前。
卡片上是一位手持蔷薇花的皇后。
是草花Q。
祝云宵终于洗对了。
可此刻,他的心中没有诞生任何的欣喜,反而把散落在桌面的纸牌都收了回来,又练习了一番。
这不可以是运气,他要确保自己这一次,下一次,下下次都能洗对。
A,3,5,7,9,J,K,2,4,6,8,10,Q
A,2,3,K,Q,J,4,5,6,10,9,8,7
随心所欲,无一疏漏。
祝云宵又从旁边抓起一套红心的A到K放进手牌。
千术之流,从来怕的不是牌多,而是牌少。
牌少就意味着会被发现,连出错也会变得非常明显。
而在将最少的一组牌练到极致后,往上叠加牌的数量也不过是简单地增加计算量罢了。
又一个小时后,此时桌面上摆放的闹钟的时针已经来到了凌晨三点。
祝云宵的指尖发烫,他的手掌中牌的数量已经来到了五十二张,也就是一副完全的扑克牌。
依然是随心所欲,依然是无一疏漏。
他长出一口气,拿起了放在一旁的手机,给无名一发去了一条信息:
——加一张邀请函。
一分钟后,他收到了回复:
——收到。

一大早,蒲千阳是被跃动在眼皮上的暖意叫醒的。
太奇怪了,难道我昨天睡觉没拉窗帘吗?不应该啊……
啊,不对,我昨天好像没在自己房间睡觉,而是去书房守株待兔了。
我想想啊,那时我们说了些什么来着。
当时真的困得头脑不清晰,几乎可以说是强打精神了。
好像有个拍卖会吧,还是今天晚上的场。祝云宵这个小子在什么都不知道的情况下就接了任务,真是有够傻的。
还有什么事情来着?
想不起来了。
一定是姿势的问题,说不定换个姿势就想起来了。
于是蒲千阳闭着眼睛翻了个身,试图躲避来自窗外阳光的围剿。
奇怪,就算是书房的单人床也不应该这么窄吧?这膝盖的触感是怎么回事,我就翻了个身就碰到墙了吗?
带着这样的疑惑,蒲千阳微微睁开眼。
可他看到的并不是书房贴着米色墙纸的竖直墙壁,而是祝云宵近在咫尺的脸。
此时两个人鼻尖之间的距离几乎不足一拳,因为蒲千阳睡的地方稍微靠下,他甚至能感受到祝云宵温热的鼻息。
蒲千阳原本浓重的睡意瞬间跑到了爪哇国,整个人都清醒了。
这……什么情况啊?
可他不敢轻举妄动,因为祝云宵的手还搭在他的腰上,但凡自己动作再幅度大一点,对方可能就会当场翻下床去,磕到脑袋碰到手。
不过实事求是地说,这也怪不得祝云宵。
因为这房间在各种意义上,都是属于他的,反而蒲千阳是鸠占鹊巢的那个。
而祝云宵脸皮薄,自然没有主动去属于别人父母房间睡觉的想法。
而书房一米二宽的床睡两个十六岁的男生实在是有些勉强,更何况蒲千阳还非常不自觉地占掉了三分之二的宽度。
所以祝云宵只能委屈巴巴地挤在剩下的三分之一的位置里,勉强通过揽住蒲千阳的腰才能让自己不掉下去。
睡饱了的蒲千阳的大脑很快就理解了这一切,并且自适应地美化了自己的行为。
错的不是我,是这个世界!
可即便如此,该解决的问题还是摆在了他的面前。
自己该如何在不吵醒祝云宵的情况下偷偷溜出去?
上一秒蒲千阳还在脑海中模拟十二中逃跑路线,下一秒两个人的枕头下边就响起了标准的来电铃声。
很好,问题也算解决了,居然是通过这种方式吗,太神奇了,该死的到底是谁打的电话!
蒲千阳自暴自弃地躺了回去,伸出一只手在枕头底下向着响铃的方向摸索。
祝云宵当然也被来电铃声吵醒了,自然他也下意识地摸向了手机的方向。
最终,两个人几乎是同时碰到了手机,但已经完全清醒的蒲千阳明显更胜一筹,从祝云宵的指缝间把手机取了出来,带着一些怨气地接通通话后把手机放在了耳边。
“您好,某东快递,您的快递我是给您放在快递点还是送上门?”
行吧,快递员,这是人家的工作,你能说什么呢。
蒲千阳深吸一口气,尽量用平和的语气说:“放在快递点就好,谢谢。”
挂断电话后,两个人都清醒了。
不知道是因为尴尬还是因为体贴,祝云宵不发一言,主动翻下床离开了房间去洗漱。
听着隔壁水流冲击陶瓷水池的声音,蒲千阳抹了一把脸。
啊,想起来了。
这个家伙,是因为自己才接的这个任务啊。
那刚刚自己批评人家傻,好像有点不地道。
想到这里,蒲千阳干脆穿好衣服下楼去把快递取了回来。而留在家里的祝云宵夜按照昨天的规划,把红糖发糕和剩下的银耳羹分层地放在蒸锅里进行加热。
蒸汽加热的食物总是能给人带来一种东方大国写在基因里的幸福感,唯一的缺点大概就是慢吧。
快递一共三件,其中有两件看大小就能感觉到是皮鞋,而另一件拎起来的时候能同时听到金属碰撞和布料摩擦的声响。
有点神奇。
于是在食物加热完毕之前,蒲千阳干脆把最大的这件快递给拆了开,从里边取出了两套用灰色罩子保护起来的衣物。
把嵌在套装内部的衣架挂到墙面的挂钩上,蒲千阳拉开了两个罩子的拉链。
左手边的这一套,无论是从款式设计还是材料选择上,都远远优于另外一套,主次意味相当明显。
蒲千阳很自觉地就拿起了那套朴素的礼服,并在里边找到了一张标有副卡的邀请函。
他在这边折腾,可祝云宵对这些花里胡哨的东西不感冒,连一个眼神也没分过来。
直到祝云宵把东西端上桌后才招呼了一声:“饭热好了,来吃吧。”
“或许我们可以在吃饭前试试衣服?万一吃完穿不上岂不是很尴尬?”蒲千阳提议说,“毕竟这种时候应该没法换大小了吧。”
“不至于吧?”
“那是你不知道那些高定服装有多反人类。”蒲千阳眉头一挑。
之所以能深谋原理,是因为曾深受其害,别问,说多了都是泪。
通常华美设计的代价就是难穿,就像中世纪的那些贵族总是喜欢凭借穿著那些必须有人伺候才能穿戴完毕的服饰来表现自己的地位一样。
他们给祝云宵准备的这套衣服完美地体现了这套逻辑标准。
比如内衬的马甲居然把扣子设计在了身后两侧肩胛骨的位置,单人反手操作肯定扣不上,长臂猿除外。
好在蒲千阳的这套没有这么多高端的设计理念在里边,他很快就穿完了自己的衣服回过头来解救快把自己扭成麻花的祝云宵。
我接受过专业的训练,无论多好笑,都不会笑,除非忍不住。
看着在一边看乐子的蒲千阳,祝云宵无奈:“别笑了,换你穿你也这样。”
“好好好,不笑了,我认真点。”
蒲千阳接过祝云宵左手递过来的的衣襟,顺着肌肉的曲度绕过腰部,贴着剪裁布料的走向向上收拢,最后在肩胛骨的位置扣好。
在另一侧重复相同的操作后,再把马甲内可能因为穿搭而褶皱的衬衫扽平。
完成这一切,蒲千阳从祝云宵身后探出头,对着落地镜上下打量了一番。
人靠衣装马靠鞍,古人诚不欺我。看起来花里胡哨的衣服穿在祝云宵身上却没有喧宾夺主,而是很好地凸显了他内敛的气质。
“让一下,让我看看我这边的效果。”
听到这话,祝云宵非常自觉地往后退开了半步,把落地镜前方的位置留给了蒲千阳。
此时两人一前一后地站立,像极了一对即将参加典礼的嘉宾。
“不知道着衣服过后是不是要还回去,还是说就送我们了。”蒲千阳左右看了看镜子里的自己,很是满意,“鞋子要不也试一下?”
“不试了,先吃饭。”
“好吧。”
可还没等两个人坐下,大门处就响起了门铃的声音。

上次自家门铃响了的时候,来了个季岚,把自己平静的日常生活搅了个天翻地覆。
不知这次又是何方神圣啊?
可仔细一想,就算来人不怀好意,情况应该不会比现在还复杂了。
所谓虱子多了不痒。
隔着大门,蒲千阳从猫眼往外看过去。
来人是一个很年轻的小伙子,染了一头栗色的碎盖,脸上还点了些雀斑。
或许是观察到了猫眼中光线的变化,雀斑小伙对着猫眼挥挥手,“请问蒲千阳和祝云宵是住在这里吗?头儿看到快递已经签收了,派我来教二位穿衣服,顺便兼职司机。”
蒲千阳思考着那件衣服的复杂度,以及自己和祝云宵两个人穿着这身衣服站在路边打车的微妙场景,觉得这个雀斑小伙的出现确实合情合理。
于是他打开了门。
雀斑小伙看到蒲千阳和他身后的祝云宵时惊讶地说:“你们竟然已经穿好了吗?哎呀,我就说能被选中去参加拍卖会的人肯定不是傻子,头儿还非要我来,害得早我饭都没吃。”
刚刚在猫眼里看得不真切,在面对面的情况下,蒲千阳饶有兴趣地打量了一番面前的人。
来人虽然是一身混搭但在整体风格上却意外地很统一;偶尔有些的磨损地方也都在左边,可能是个左撇子;腰带略微变形,看形状可能是因为常年将棒球棍一类的武器别在裤子内侧。
大概搞清楚来人中级马仔的身份定位后,蒲千阳便在脑海了构建了一套完整的套话方法。
那么套话第一步,让渡一部分利益,拉进双方的关系。
“我是蒲千阳,幸会。”蒲千阳把门又打开了几分,让雀斑小伙能看到自家的餐桌,“大早上的辛苦了,那坐下来一起吃两口?”
餐桌,中国人最常见的办公地点,应酬也是办公的一种。
“这不好吧。”雀斑小伙刚要拒绝,可他的肚子非常不配合地咕噜了一声。
套话第二步,站在对方的角度设想,点明利害关系。
“如果真的是让你当司机的顺便帮忙穿衣服,晚会开始前三个小时叫你来都赶得及。”
“两套男装而已,又不是那种里三层外三层的女装,再复杂能复杂到哪里去。”
“何必让你上午就来呢?”
蒲千阳循循善诱。
“有没有可能,有些消息是需要你转告一下的?”
套话第三步,最终的决定权在你。
“不过,是我发出的邀请没错,但是拒绝的权利还是在你。”
“出了小区门往左拐,走两个路口就是一条早餐街,那边的种类也挺齐全的。烧麦包子,应有尽有。”
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雀斑小伙顿悟了。
更何况桌面上的银耳羹和米糕看起来真的很诱人。
“那,那我就不客气了。”
蒲千阳从鞋柜中找出一双拖鞋放到了门口的地垫上,“请。”
围观了蒲千阳全程套路欺负人的祝云宵喝了一口银耳羹,不说话。
在引导雀斑小伙坐下后,蒲千阳把自己的那碗银耳羹放在了他的面前,自己则按下咖啡机冲了杯玛奇朵。
意式浓缩和美式冰咖这种反人类的东西,谁爱喝谁喝。
机器依照蒲千阳按下的配比开始嗡嗡地工作,不多时棕褐色的醇香液体就从它的出水口处滴落到了下方的玻璃杯中。
蒲千阳刚想伸手去拿,却被一碟米糕挡住了去路。
“又空腹喝咖啡?”
这始作俑者不是祝云宵又是谁?
“自从你搬过来,我的生活真的太健康了,甚至有些不适应。”蒲千阳长叹一口气,只得临时放弃了先拿咖啡的计划,默默地把碟子端到了自己面前。
为了不冷落雀斑小伙,在把米糕送到嘴里前,蒲千阳牵了一个新话头,“这位小哥贵姓?怎么称呼?”
“免贵姓张,叫我什么都可以。”雀斑小伙把嘴里的东西咽下去后回答道。
什么都可以,那就是不想透露真实的姓名啊。
蒲千阳扫了一眼他的外套,上边用白色的线缝制了一个John,“那就临时称呼你为约翰,可以吗?”
“没问题,还是个洋名哈。”
“那么张约翰,这个拍卖会是什么来头?”蒲千阳直接提出了他最关心的问题。
张约翰刚端起来的碗又放下了,他震惊地回问:“啊?你们不知道么?”
看着粘在他嘴唇旁边的红枣碎屑,蒲千阳抽了一张纸巾递过去,“知道一些,但我不确定我们知道的跟你知道的是不是一样的,而且消息这种事永远不嫌多。”
“有道理。”张约翰接过蒲千阳递过来的纸巾,若有所思,“我语文不太好,我得先想想怎么讲啊。”
“不着急。”蒲千阳咬了一口米糕,“如果想不出来,或许我来问几个问题给你一些提示?”
张约翰立刻点头同意,“这样好。”
“这个拍卖会的主办方是谁?”蒲千阳不动声色地开始抛出一个个自己已经打好腹稿的问题。
“明面上当然跟邀请函上写的一样啦,是蒋以升艺术收藏基金会,但私底下的庄家就不固定了,据说这次的庄家来路不简单。”
“一般都有谁参加?”
“这个我这种级别可没法知道了,不过我听说是主办方会主动把拍卖品名册寄给有财力也有实力的潜在客户。”
“这次拍卖你们的预算是多少?”
“头儿说钱不是问题,当然,要是能以最低的价格搞定也是最好不过了。挣点钱还是很难的。”
一直没参与对话的祝云宵突然问道:“那第二个环节呢?”
张约翰看向了祝云宵,没有立刻回答。
其实一开始他就注意到了这个穿着两套西装中相对高端的那一套的家伙,并自然而然的以为对方应该是这次行动的主导者。
结果一直以来都是蒲千阳在说话,自己都有点糊涂了。
可在祝云宵这么一问之后,再结合上头儿对大领导决策的服从,张约翰似乎懂了些什么。
他放下手里的筷子认真地看向了祝云宵,“有人猜是打牌,因为最近一些,嗯,打牌的高手,全都没有出现了。”
全都没有出现,那是被软禁了还是被招安了,恐怕就只有当事人知道了。
意识到谈话开始走向一个奇怪的氛围,蒲千阳立刻打了个圆场,“打牌啊,听着真像小说里的桥段。”
“对吧,你也这么觉得对吧!太儿戏了!”张约翰立刻就被蒲千阳带跑了,“几百万买个入场券,闹呢!”
后续,蒲千阳有旁敲侧击地问了些零零碎碎的消息,很快时间就来到了下午。
张约翰看了一眼手机,提议道:“二位,我们出发?”
蒲千阳和祝云宵跟着张约翰来到了地下车库,一辆黑色的卡宴停在一处临时停车位上。
是个挺讨巧的选择的。
要是真选个什么红色玛莎拉蒂之类全市就那么几辆的招摇款式,要是别人真有心去查它的路线,恐怕自己和祝云宵的存在就直接露馅了。
张约翰的开车技术很好,规划路线的本事也不错,不到一个小时的时间就开到了城市边缘的大型会展中心。
“到了。”将车稳稳停好后,张约翰递过来两个朴素的面具,“祝二位,马到成功。我在这里等你们的好消息。”

第119章 入场
“有心了。”坐在后排的蒲千阳有点哭笑不得,但还是伸手接过张约翰递过来的两张面具。
在这种场合下,戴面具有戴面具的好处,不戴面具有不戴面具的理由。
戴了面具的人,虽然不能保证完全不被认出来,但至少表现了一种藏拙的从容。
而不戴面具的人呢,更多的是展现了一种高傲态度,我无所谓你们认不认识我,反正我志在必得。
而蒲千阳和祝云宵只能选择戴面具,理由还是最低级的那种,纯粹为了掩藏身份罢了。
“不客气。”张约翰往右方一指,“从那边电梯可以直接到会场门口。”
把面具戴到脸上后蒲千阳推开自己身旁的车门,然后快步从车后侧绕到祝云宵的那一边替他开了车门。
祝云宵刚想说不用,却只见蒲千阳用眼神示意了车身的后方。
下一秒两道来自车大灯的光线沿着它车身转弯的轨迹就打在了蒲千阳的脚下,然后就静静停在了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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