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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白月光真棒(渔观火)


这些公主裙被保存得很好,每一件都用真空袋进行密封,不让它们沾上一粒灰尘。
想起这些公主裙是让济慈痛苦的根源之一,江恕把这些裙子全部抱出来,打算抱到楼下去烧掉。
当他把所有的裙子里都抱出来后,发现最底下的木板上有一张照片。
照片上,男孩一身红色的骑装,帽子上插着一支金雀花,身下是一匹膘肥体圆的小马。
他表情傲慢又张扬,扬起手里的短柄马鞭,想让小马跑得更快。
男孩身边有个斯文俊秀的男人,他骑着一匹高头大马,和男孩的步调保持一致。
梧桐树下的长椅上坐着个身穿碧玉色丝绸长裙的美妇人,她望着那对并驾齐驱的父子,抿嘴浅浅地笑。
很明显是一家人的合照。
江恕翻到照片的后面,上面写了几个字:
【小贤的五岁生日。】
应该是傅庭雪还没回港城前,济慈和爸爸妈妈的合照。
真是想不到啊,他也会有表情那么鲜活的时候。
江恕伸出手,戳戳照片上那个男孩傲慢的脸,男孩的脸饱满得像只水蜜桃,仿佛能流出香甜的汁水。
他小声道:“小时候那么活泼,怎么现在就一点表情都没有了呢?”
江恕看向那个空荡荡的柜子,仿佛看到一个苍白的男孩抱住膝盖蜷缩在角落里,他把脸深深地埋在了膝上,小小的身体在不自觉地发抖。
要是我那个时候能救你该有多好。
江恕缓缓吐出一口浊气,感觉心上压着一块沉甸甸的石头。
他抱住那一大堆裙子,抱到楼下烧掉。
望着那堆熊熊燃烧的衣物,江恕又给爷爷打电话,电话接通后,两人迟迟没有说话,最后还是老爷子先出声道:“你真的决定好了?”
老爷子的语气无奈又疲惫,在此之前爷孙俩已经又争吵过一次,但依旧拦不住江恕想去德国找人的决心。
江恕看向那座的花园,目光宁静而悠远:“是的,我想再给自己一个机会,哪怕头破血流我也要得到一个回应。”
“如果他不回应你呢?”
“那就当我好人做到底,拯救了一位被外国法外狂徒绑架的无辜男青年。”
那边沉默良久后,老爷子叹气:“值得吗?”
“从来没有什么值不值得,妈妈去世前,希望我能找到自己的幸福,让我永远不要成为你们这样的人。”
而他也被妈妈教育成她期望的模样,永远热情,永远年少青春。
老爷子不说话了,江恕轻笑一声,挂断电话。
挂掉电话后,他的目光突然一愣。
这个季节,所有的植物本该枯萎殆尽,但一朵小小的花却悄悄从泥土中探出头,以顽强的生命力挣扎着。
他走上前,小心翼翼地扒开旁边的杂草。
那是凛冬之时,永冻冰原上的冬蔷薇。
他小心翼翼地握住那朵小小的冬蔷薇,像握紧了什么信念。
我会带你回到故乡。

第36章
德国西南部的山区,黑色的钢铁森林中,一座雄伟的宫殿式建筑光彩夺目,它简直是维尔茨堡的翻版,带有浓郁的巴洛克风格。
这座城堡修建于百年之前,据说是一位皇帝为他的情妇建造的,因为身份门第的差距,皇帝不能娶那位美丽的女子为皇后,只好将她提升为女公爵,兼皇后的女侍臣,以便和她私会。
后来,皇帝还下令修建这座度假城堡,作为他们约会的秘密基地。
那位女子忍受不了这样的痛苦,她在一次听早弥撒中皈依天主教,决心洗涤干净自己的罪孽,成为一位虔诚的修女,任皇帝怎么恳求都不回头,并终身都不再和皇帝见面。
城堡前面是个凹形花园,有半英亩地的黑魔术玫瑰,颜色是浓郁的深红色,茂盛得难以置信,黄金狮头日夜不停地喷吐清泉。
古堡最高处的卧房里,一个年轻男子正睡在重重叠叠的天鹅绒被子里,他眼睑闭着,雪白的面容泛着瓷质般的微光。
身穿白大褂的医师一边整理自己的医药箱,一边道:“我已经给他注射药剂,他体内残余的药物会慢慢排出来,他会慢慢想起忘掉的记忆。”
希尔德坐在一旁的扶手椅上,冷冷道:“我让他忘掉不该记住的事情,可不是让他连我一起忘掉的。重新给我配一剂药,让他在精神慢慢地依赖我,这次你要是还搞砸……”
他面无表情地转动手里的一杯威士忌,水晶杯中的冰块清脆碰撞在一起,声音冷酷单调。
作为一个不讲武德的人,他可没耐心和周济慈玩猫捉老鼠的游戏,直接先绑回来再说。
医师额头不自觉地渗出冷汗,恭敬道:“你放心,这次的药水绝对让您满意,只是周先生的身体可能经受不住这样反复的药物注射,最好等三个月后才注射新药物。”
希尔德思索片刻,不耐道:“行吧,三个月后你再来一趟。”
说罢,他起身坐在床沿,伸出手抚摸床上年轻男子的额发,医师见此悄无声息地退下。
希尔德俯下身,轻轻地吻男子的面颊,语调温柔道:“我的宝贝,等我干掉那个老头子后,我们会永远在一起,没人能把我们分开。”
“你看看你,这个样子多乖。你要是个女人,我就把你关在家里,让你只能给我生孩子,看你还怎么跑……”
希尔德自顾自地说话时,周济慈无知无觉地闭着眼。
过去很长一段时间里,他都感觉大脑像是笼着一片薄雾,他有时可以模糊地感受到熟悉的片段,但又无法确切捕捉到。
此刻,那片薄雾悄然散去,模糊的记忆逐渐清晰起来。
意识深处,白茫茫的一片,像是一场无始无终的大雪。
一片雪花吹进屋,缓缓落在他长长的睫毛上。
东北边境的火车站里,大包小包的乘客正在等待去往圣彼得堡的火车,这是今年最后一班乘往圣彼得堡的跨国列车,快到圣诞节了,人们都拖
家带口地想回家过节。
候车室内,一个金发男子在人群中格外显眼,怀里还有个裹得严严实实的男孩。
两人看上去像是父子,但那成年男子看上去未免太年轻英俊了些,他怀里的孩子睡得很熟,半张脸被柔软的羊绒围巾裹住,看不清长相。
一片雪花吹到男孩的额头,融化成一块冰冷的水渍,男人掏出手帕,仔细给男孩擦干净脸,男孩睫毛微微阖动,但最终还是没睁开眼。
地面突然开始震动,火车的鸣笛声由远及近,一个庞然大物缓缓地停靠在月台上,金属外壳在黑暗中闪着光芒。
乘客们纷纷提起大包小包的行李,一窝蜂地挤向检票口,年轻男子也抱起男孩,他的行李很少,只有个小小的皮箱。
拥挤的人群中,他小心翼翼地护住怀里的男孩,一步步地往检票口挪。
在通过检票口的那一刻,男子肉眼可见地松了口气,像是卸下了什么沉重的负担一样。
火车内一十四小时都有暖气,男子搓搓手,等手暖和起来后把裹在男孩脸上的围巾向下拉了拉,露出一张雪白精致的小脸,带着些许病气,看得让人怜惜。
他细心地摸摸男孩的额头,试探还有没有发烧。
坐在这对父子对面的一位斯拉夫人长相的女乘客忍不住问道:“这是你的孩子吗?长得真可爱。”
年轻男子用标准的英文回道:“是啊,他是我的儿子,他叫keats。”
他下意识地用自己最喜欢的一位诗人给这个孩子取名。
这位年轻男子就是隆。
半个月前,他还在港城陪自己的爸爸和傅庭雪谈生意,没想到傅庭雪这个老狐狸给他们下了套。
老教父被廉警司的人捉走后,隆绑架了傅庭雪心爱的小儿子,想以此做人质交换。
但傅庭雪居然放弃了这个心爱的小儿子,隆没办法,只好带着这个孩子一起躲避警察的追踪。
老教父所有的养子里,只有他一个人逃出港城。
想到那个坑爹的老狐狸,隆抱紧怀里的男孩,脸上保持慈爱的表情,内心却在疯狂地咆哮:老子为什么要带这小崽子上路啊?
说实话,在上火车的前一刻,他都还在考虑要不要找个垃圾桶把这小崽子扔掉。
但几经犹豫,他还是没扔。
当在新闻上得知爸爸已经被枪毙后,隆本来是打算杀掉这个小崽子的。
他上好子弹,枪口对准床上烧得迷迷糊糊的男孩,但却怎么也扣不下扳机。
傅庭雪再怎么可恶,但这个孩子终究是无辜的,而且还是个八岁的小孩子,这样做未免太残忍。
就在隆内心焦灼地拉扯时,他突然听到,高烧中的男孩好像在喊妈妈……
隆是听不懂中文的,但世界上所有牙牙学语的婴儿,都能自然地发出妈妈的声音,仿佛那是他们从出生时就已经录入的声音。
犹豫良久后,他嘴里骂了句脏话,收回自己的手枪,
把男孩从床上抱起来,出门去找药店。
烧得迷迷糊糊的男孩乖巧地靠在他的胸膛上,握住他的一根手指。
那种温热的触感,让他心里微微一动。
正好这时,隆怀里的男孩悠悠转醒,他迟钝地转动眼珠,像是在疑惑自己在哪里。
隆的心立马提起来:该死,怎么醒过来了?
他带这生病的小崽子没日没夜地躲了三天三夜,好容易才躲开那些警察,可不能前功尽弃。
但男孩睁眼后却没有哭闹,他只是乖巧地把脑袋靠在隆的胸膛上,眼神一片宁静,甚至透出些许呆气。
隆眉头微皱:正常孩子知道自己被绑架后会那么镇定吗?
等等,傅庭雪好像说过这孩子是个哑巴,但哑巴也不至于被陌生人绑走都不哭吧?
他隐约觉得这小崽子应该有哪里不对劲,但在外人眼里,火车上有这样不哭不闹的小孩子真是谢天谢地,至少不会影响他们的睡眠。
女乘客从包里摸出几颗奶糖塞在孩子的手心:“真漂亮,怎么会那么漂亮呢,他妈妈一定是个大美人。”
男孩的眉眼出奇的清秀漂亮,他肌肤很白,但不是西方人那种沉重不透明的白,而是凝脂般的质感,温暖细腻。
因为发烧,他脸上还留着一抹淡淡的绯红,非常可爱。
隆确实长相英俊,但和这孩子比起来,就显得粗狂了。
他叹气道:“他妈妈是个中国人,因为生病过世了,我打算把他带回伦敦生活。”
女乘客听后更是怜爱不已,还主动帮隆抱了一会儿。
列车逐渐驶离东北边境,来到俄罗斯境内,它穿行在东西伯利亚的红枫林中,像一条黑色的长蛇。
那时大概是千禧年,苏联虽然已经解体几年了,隆还是能在看到不少列宁像,但早已布满青苔和锈迹。
只可惜雕像还在,那个钢铁巨人的时代却永远过去了。
……至少单向透明的时期过去了。
当然,隆也没有幸灾乐祸地想嘲笑这个国家的意思,因为他母国政府到底谁说了算都是个问题,英国内阁还是美国总统?
隆轻扯嘴角,嘲讽地笑。
等到要吃晚饭时,隆清点了一下自己还剩的现金,发现钱已经不剩多少了,省着点用,勉强能撑到回到英国。
隆看向面色苍白消瘦的男孩,咬牙买了一杯热牛奶、一块干面包和两个鸡蛋,火车上的食物贵得令人咂舌,通常比超市贵上五倍不止。
见男孩不吃,隆把他抱在膝盖上,皱眉一勺一勺地喂给他。
在乘客们看不到的地方,他凑到男孩身边低声道:“你乖一点,回伦敦后,我给你买草莓。”
男孩喜欢草莓也是他在傅庭雪那里听说的,傅庭雪在他和爸爸面前表现得简直像个儿控,没想到都是装的!
一想到自己估计甩不掉这个小拖油瓶,隆就捶胸顿首,感觉自己被坑了。
男孩睫毛轻颤,他抬头看了一眼隆,眼神里闪过一丝莫名的情绪,他听话地喝下热牛奶,缩成一小团偎进隆怀里。
隆抱着他软绵绵的身体,心想:还是挺乖的,就是不知道手感怎么样。
他顿生好奇心,捏捏小爪子,又揉捏脸蛋,玩得不亦乐乎。
但无论隆怎么揉捏,男孩都不会挣扎和发火。
对面的女乘客看不下去了,有些责怪道:“哎呀,你这个当爸爸的,怎么还这么幼稚,宝宝的脸都被你捏红了。”
隆干笑一声,收回作恶多端的手。
连续八天的车程后,列车停在终点站圣彼得堡,隆抱着男孩下火车后,又在港口乘船回到英国。
他就这样有惊无险地回到英国,但他刚回到老家约克郡,他的老朋友就让他赶紧躲起来,因为爸爸的亲儿子正在私底下通缉他。
他们怀疑是隆出卖了爸爸,甚至还私吞掉那一大笔“美元”。
隆是个被遗弃的孤儿,他被爸爸捡回来时,左腿甚至还有些残疾,他曾经是爸爸最得力的助手,但这却招来爸爸亲儿子的不满和记恨。
约克群是呆不下了,没办法,隆只好带着纪贤在伦敦过上东躲西藏的日子。
他在伦敦租了一间简陋的阁楼,和纪贤安顿下来。
“真像只奶猫啊。”
阁楼的床上,隆伸手去摸纪贤下巴上的软肉。
纪贤正在睡觉,小小的一只蜷缩在他的臂弯里,乌黑的小脑袋靠在他的胸肌上。
这些奔波的日子里,纪贤一直都很乖,隆一开始担心的大吵大闹的场景全部没发生,让他省心了不少。
但想到以后的生活,隆又十分头疼:唉,到底该怎么办,不会要我一直养着他吧。
他心想:要不找个机会把他送到修道院去吧。
可想到这孩子是个哑巴,他又实在不忍心。
天空泛起鱼肚白,隆没再继续想下去,起床打算做早饭。
然而,他刚起身就发现不对劲。
因为……他的胸肌上的两粒小红豆肿起来了。
看着上面可疑的水渍,隆心里骂了一句脏话。
小崽子果然不是个省心的。
“我以后每天都给你煮牛奶,别抱住我的胸使劲啃,你把我吸肿了,我出去约会怎么向夫人解释?”
“我又不是你妈。”
阁楼简陋的厨房里,隆正手忙脚乱地煎鸡蛋,小奶锅里的牛奶煮得咕咚咕咚地响。
作为一位生活粗狂的男人,他从来都没做过饭,但也不可能让孩子跟他一起吃快餐,只好努力学习怎么奶孩子。
因为没安油烟机,厨房里满是烟,呛得隆咳嗽不止。
手忙脚乱地把牛奶和鸡蛋放在饭桌上后,隆又骂骂咧咧地把纪贤抱到椅子上,把叉子塞在他的手里。
“行了,吃吧。”
一切都做好后,隆才终于松了口气,他煎鸡蛋时没穿上衣,几滴热油溅在他结实的胸肌上,红
肿了一片。
鸡蛋有些煎糊了,牛奶的味道也很一般。
但纪贤还是捏着叉子,慢慢地开始吃早饭,他一边吃一边看向隆。
隆正在躺在旧沙发上,一边喝啤酒,一边啃汉堡,电视里的喜剧逗得他哈哈大笑。
他看隆的那种眼神,总之不是警惕。
吃完早饭后,隆把纪贤关在家里,自己出去工作。
但不是那种正经的工作,爸爸的亲儿子到处在找他,他一旦使用信用卡,就会暴露自己的位置。
没办法,他只好从事一些,嗯,服务业?
隆给自己立的人设是青少年时期被黑寡妇骗钱骗身,年纪轻轻就独自带娃的男青年。
他相貌英俊,金色的头发天然卷,发梢略带红棕色,胸肌结实饱满,一看就是深受夫人们喜爱的小伙子。
年轻英俊的小伙子和有钱寂寞的夫人,你在很多西方名著里都找到这样的经典搭配。
隆偶尔还会带纪贤一起出门,一位叫海伦的夫人非常喜欢这个孩子。
她出手很大方,不仅亲自带这孩子去置办每个季节的衣物,还每次都会给隆塞两千英镑,让他给好好抚养小keats。
日子就这么过着,直到有一天,隆出门后迟迟没有回家。
纪贤饿了整整两天后,他在家里找到几枚银币,从后花园里翻到隔壁邻居的家里,希望和邻居换点面包。
邻居显然是个大户人家,房子很大很大,纪贤绕了很久,都没能找到厨房。
出乎意料的是,这座大房子里的仆人并不合格,花园都没人打理,他们连房子里溜进只小猫都不知道。
“少爷的病怎么还不见好,伦敦这样的城市也不适合养病,老爷还是把他接回德国比较好。”
“老爷刚迎娶一位新夫人,新夫人刚怀孕,他哪里还记得这个病恹恹的儿子。”
“谁知道呢,老爷已经两个月没来看望小少爷了。”
走廊里走过几个佣人,但纪贤那时听不懂德语,也不会比划手语,他很饿,只想找东西填饱肚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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