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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到古代嫁山神(余生田)


洪奶奶想到李家如今这情况,想到他们之前打听过的,余家那边的状况,心疼过后,拍了拍老头儿的手,“向前看呗,老想着以前的事儿干嘛呢?该放下就得放下,不然日子可过不下去。”
乐正点头,微微皱起的眉头舒展开来,脸上重新带上笑意,“我晓得的。”
晚上这顿,两家人吃的其乐融融。
洪叔和他娘一样,嗓门儿亮,那是吃一口夸一下,把他媳妇都给听烦了,包了个超大的酱鹿肉丝的饭包塞他嘴里,堵住了他的嘴。
还好洪叔不仅声音大,嘴也大,笑嘻嘻的把饭包硬是给嚼烂了吃了下去。
洪奶奶用自带的小刀给大家分烤肉,吃了之后喜欢的不得了,“还的是你,做的就是好吃,比你叔会做。在我这辈子吃过的鹿肉里面,除了你洪爷爷以前给我做的,就是你做的最好了。”
余冬槿正在包春饼,闻言不由在心里想,洪奶奶与已故的洪爷爷,感情一定很好。
遥云把分来的烤肉又分成小块,一点点喂给余冬槿。
余冬槿嚼着吃了,咂咂嘴,说:“沾点醋。”
遥云不喜欢酸,对他这个吃法感到疑惑,但依旧照着做了。
余冬槿吃的美极了,忍不住眯起眼,吃完给他塞春饼。
遥云用嘴接了,然后被里面的蒜片弄得忍不住蹙眉头。
余冬槿连忙缩手,纳闷:“干嘛?你不是吃蒜的吗?”
遥云想了想,摇头,探头过来又咬了一口,吃完说:“味道很好。”
余冬槿觉得他怪怪的,把剩下的那口自己吃了。
遥云垂眸看了眼他嚼动的嘴巴,动了动嘴,还是没说什么。
余冬槿是第一次吃鹿肉,以前他都是看美食教程的时候,最后只能看视频里别人吃,都说好吃,他虽然也想尝尝,但一直没有买过。
这回尝到了,他感觉自己还蛮喜欢的,忍不住吃了许多。
桌上还有酒,还是之前遥云送给老爷子的猴儿酒。
洪奶奶和洪叔都好这一口,抿了一口就知道这酒的好歹,都喜欢的不得了。
好在他们心里也有数,知道这是在别人家做客,没有多喝,尽了兴便罢了。
酒足肉饱,两家人分别。
洪婶最后离开的时候还去摇篮里看了看睡着的无病,说是沾点喜气,她还年轻,是准备和丈夫再要两个的,无病长的好,她看的喜欢,想着要是能生个这样的可就美了。
吃完了,剩下的活有人收拾,余冬槿洗完了澡,就回了房。
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喝了酒的原因,他今天脑子格外的亢奋,一点儿睡意也没有。
遥云还没回房,他便红着脸坐在宠物房里和大黄玩儿。
夜晚来临了,大黄也变得兴奋起来了,啃完了余冬槿给它的小粒水煮鹿肉,和余冬槿的手一人一头,玩着跷跷板。
玩了会儿,大黄觉得无聊,抱起一旁的厚竹条开始磨牙,看起来,它的小日子过得实在是快乐极了。
这家伙本来就是昼伏夜出,向来很会自娱自乐,给一个跑轮能玩儿一晚上。
余冬槿捏起它亲了口,酒气熏得大黄直用爪子扑腾,气得不行。
余冬槿傻傻的笑了会儿,把它放下去,说:“你晚上可别乱跑,小心被大耗子抓了吃了。我把你笼门给你关了吧?”
大黄扭扭屁股,哼哼,“不要,我现在又不是普通仓鼠,我可是小妖精!大耗子才打不过我呢!”
余冬槿一想,也是,他戳了戳大黄的大毛屁股,这时遥云来了,走来直接把他整个儿包起来了。
余冬槿闻到了熟悉的味道,笑了,“干嘛呢你?”
遥云:“头不晕吧?我煮了醒酒汤,你喝点儿?”
余冬槿这才发现自己是被他单手抱起来的,遥云另一只手上正端着醒酒汤呢。
他拍拍脸,想把脸上的热意压下去,迷迷糊糊的点头,“好。”
遥云便抱他进了房里,把怀里这个脸色红润,眼睛里雾蒙蒙,嘴唇也红的过分的爱人放到床边坐着,给他一勺一勺的喂醒酒汤。
余冬槿微仰着头,眼巴巴的看着他,喝了两口就不愿意了,蹙着眉,可怜的哼哼两声,说:“不行,我好热。”
他有点茫然,探头试图往窗外看看,“唔,是不是要升温了呀?还是要下雨了?”他觉得难受,扯了扯自己身上的里衣领口,声音发哑,“好热,闷闷的。”
遥云给喂醒酒汤的动作一顿,眼角染上一抹笑意,声音低沉:“嗯,我也热。”
余冬槿扒着他的胳膊,“是吧?秋老虎,秋老虎怎么还没走啊!?”
遥云忍不住了,端起碗来,将剩下的醒酒汤一口含了,然后低头,捏着余冬槿的下巴,与他接吻。
余冬槿什么都没反应过来,就被他压制住了,嘴里只来得及呜呜哼哼的漏出了几声低音。
渐渐的,他觉得更热了。
是因为刚喝下的醒酒汤么?
余冬槿迷迷糊糊的想,好像不是。
是……啊……是鹿肉啊!鹿肉是不是壮那个什么来着……
余冬槿被亲着,脑子里却忍不住在走神。
最后才意识到,为什么遥云今天饭桌上不肯吃蒜片来着……
原来,原来是因为这个啊……
大意了。

第113章
翌日上午,叮嘱了常芜一定要把村长给的玉米种子保存好,又和爷爷依依不舍的告了别后,余冬槿才扶着腰上了骡车。
遥云连忙来扶他。
余冬槿暗地里瞪了他一眼,待上了车,还把他久久不放的手给拍开了。
遥云摸摸鼻子,没敢发表意见,老老实实上去赶车。
本来今天余咸想试试赶车的来着,他以前不会赶车,这些天在家和郎君学了学,已经是有模有样。
但遥云想到自己赶车更平稳,临时改变了主意,还是他来。
马骡赶着车,回城的车上东西更多,后头还绑着红薯粉条和一定量的坛装淀粉,走得很慢。
幸好因为无病不喝奶了,两只羊被留在了家里,不然一头马骡肯定拉不动,那样的话,他们就得请人再赶一辆牛车。
余冬槿打了个哈欠,把无病抱过来亲了一口,然后抱着手,坐在车里打瞌睡。他昨晚睡的太晚,今早虽然睡了懒觉,但还是有些精神不济。
彩芽三人都注意着,小心不让郎君睡着睡着倒下来摔了。
一路平平稳稳的,因为走的是小路,大家在狭窄的山路上不时还能瞧见野物,多是些远远见着他们就溜之大吉的蛇虫鼠蚁什么的。
今天运气也不知是好是坏,他们还遇见了野猪,带崽儿的母猪,不过也是远远就钻进林子跑远了。
余冬槿睡醒了,看见之后不由想起自家的猪,看着那几只顶着瓜皮背毛的小猪,不无遗憾,“为什么小猪长大了,就变丑了呢?”
他家猪猪现在就可丑了,整日的还在外头拱土撒欢,虽然回来之前晓得去溪水里给自己洗个澡,但还是很糙,叫起来还越来越嘶哑难听,让他简直不忍直视。
好在,他家猪猪是只母猪,不长獠牙鬃毛也没那么长,不然就得更狰狞丑陋了。
不过这样也不好,因为说不定在他们不知道的时候,哪天它在外野完了回家,肚子里可能就揣上崽儿了,那样的话,余冬槿感觉怪怪的,总觉得自家吃亏了。
但也没办法,散养的就是这样,防也防不住。
遥云:“我再给你抓一只?”
余冬槿连忙摆手,“算了算了,放城里也不好养,放村里的话,常芜也够忙的了。”家里琐事都要常芜打理,家畜、菜地、田地什么的,还要照顾爷爷,打理家中,常芜每天都很忙,余冬槿都觉得他不容易,想着要不要找个人给他帮忙了。
好在地里的活可以请人帮忙,他们现在已经不差钱了。
不过说起养宠物,余冬槿还是有点心动的,他想到了昨天洪婶给他抱了一下的兔兔,手有点痒。
哎,大黄大了,又一心陪伴爷爷,他都不好和以前那样捏着它揉了着玩了,真是可惜。
遥云回头看了他一眼,敏锐的察觉到了他的心思,他扫了眼眼前的山林,有了主意,拉停了骡车。
余冬槿:“?你干嘛呢?”
彩芽三人也很惊讶。
遥云问他:“喜欢带毛的?”这问题突兀得很,彩芽三人都很莫名。
余冬槿却懂了,笑眼弯弯,点了头,“要毛茸茸的,摸着软乎乎的。”
遥云应了,转身进了山里。
彩芽与余甜看此情形,听见了余冬槿的话,也明白过来了,不由捂嘴偷笑,余咸憨憨的,看她们乐自己也摸着后脑勺傻乐。
无病有点傻,扑闪着一双黑溜溜的大眼睛,盯着他爹瞧。
余冬槿听见笑,又被他这么看着,顿觉不好意思起来,搂过无病,在他脸上蹭蹭,故作镇定的咳了咳,掩耳盗铃般开口:“额,我让你们大郎君去给无病抓宠物呢,小孩大了,也该养个小伙伴了。”
这算什么理由啊?
三人心里闷笑,好在面上都没显,都认真点头,假装信了。
余冬槿耳根微红,挠挠脸,抱着儿子面朝林子,充满期待的等候着遥云的归来。
遥云很快就回来了,余冬槿远远便看见,他双臂在身前环着,明显是抱着什么东西。
余冬槿一喜,无病看见了,也兴奋起来,挥着手阿达阿达的叫了起来。
遥云很快走近,余冬槿定睛一看,发现他怀里抱着的正是一对兔崽儿,且与洪叔抓的灰兔子不同,这两只居然一黑一白,瞧着很是干净,可爱的不行。
余冬槿“哇”了一声,高兴道:“这山里居然还有这样的兔子!”
遥云将两只兔子放到车斗里,说:“有一些这样的品种,不多,这一窝的父母应该是被狼吃了,而且本来一窝有五只,另外三只也被其他野物给叼走了,只剩下这两只。”
余冬槿顿觉可惜,但随后立马又庆幸,“幸好咱们路过,不然这两只肯定也活不下来。”
小兔子太小了,还吃不了草,不被野物叼去恐怕也只能饿死。
余冬槿抽出手来摸摸它们,两只小兔子相互依偎着,缩在角落里很怕人。
不过没事儿,养养就熟了,余冬槿很高兴,托着扑腾的无病把他放下去,让他也摸摸兔兔。
骡车再次开始行动,遥云挥动着缰绳,听着身后的,余冬槿开心的说话声,忍不住眼中带笑。
到了家,彩芽带着咸甜忙打扫卫生,余冬槿忙着给兔兔做兔粮,这两个太小了,吃不了草料,他只能弄点半硬的菜泥让它们吃。
无病坐在车车里,看爹爹忙活,他最先得到了一奶瓶蔬菜汁,味道其实很一般,但无病也没嫌弃,喝的开心。
遥云帮着余冬槿弄,还弄了点嫩草回来放在兔兔的饭盆里,让它们合着一起吃。
接下来,李家杂食铺子经过了一段不短的休假时间,终于重新开业,店里生意更加热闹非凡。
而在重新开业的第一天,余冬槿便推出了薯粉饺子与清淡口味的粉丝汤和酸辣口味的粉丝汤。
三样主食一经推出,立马大受好评。
余冬槿见状,又推出了用红薯淀粉挂糊炸出来的小酥肉、水晶肉片等炸食,也很受大家的喜爱。
忙完了新品的事儿,余冬槿抽空,领着遥云跑了几次牲畜市场,想买头奶牛。
对,他想做奶油蛋糕了。
这年头牛不好买,买来还要去衙门登记,两人找了半天,母牛倒是看见了,但是都没有正值哺乳期的。
也是,人家那种刚下了崽子,处于哺乳期的母牛不出意外也不可能拉来卖了啊,是他想当然了。
余冬槿:“不然给咱们家牛找个老婆吧?”
遥云:“那还得等母牛怀孕产子,牛孕期可长了,与人无异,那样的话,咱们岂不是有得等了。”
余冬槿连忙摇头,“那不行!咱们问问去,看能不能找人收奶。”
这回不找牛,找人,还真问到了几家家中母牛正在哺乳的人家,余冬槿兴高采烈的和几家比较近的定了牛奶,一天一人一桶,留了地址让他们送。
这对于几家牵牛来卖的人家来说完全是意外之喜,纷纷应了,定了每日清早城门一开就给他送去。
定好了牛奶,虽然还不清楚奶水的品质,但余冬槿也很高兴,回去立马烤了个蛋糕来吃。
时间还早,趁着店里还没什么客人,余冬槿和遥云拉着刘成与陈谦还有李婆子,躲在厨房里吃蛋糕。
刘阳带着小鱼过来,掀开厨房的门帘一看时,就瞧见了这幅景象。
店里五个人,没一个人在外头招呼客人的,都在厨房里挤做一堆,围着案台上盘子里的几角黄灿灿的东西吃个不停。
那一口下去明显可见的香甜软糯,嚼动起来明显可见的美妙滋味,余冬槿与遥云脸上看不出,可在刘成、陈谦还有李婆子的脸上看得出啊,这三位里,两个年轻人好说,那婆子吃的眼睛都红了。
这得多美味啊,都能给人吃哭了!
刘阳咽了口唾沫,敲了敲门框。
遥云早就发现他了,只是没有理会。
余冬槿却全心全意的在品尝着手里的切块蛋糕,觉得还不够绵软,下次得注意一点才行,听见声音才发现了来人。
回头一看,就看刘阳眼巴巴的,正垂涎三尺的盯着他手上的蛋糕快,见他望来,期期艾艾的问:“这,这是什么啊?又是新菜吗?我能尝尝不?”
他后头露出个头的小鱼也咽了口唾沫,看起来真是十分的想吃了。
盘子里还有呢,余冬槿好笑,“来,你们也尝尝,给我点建议。”
刘阳迫不及待的,立即给自己和小鱼捻起一块蛋糕,一口咬下去,就被蛋糕那特别的口感给镇住了,吃的美极了。
半块蛋糕下肚,他才开口:“这是你新做的糕点?甜软可口,香浓软糯,味道极好!”
余冬槿听见这话,无奈,光夸可不行,得给点意见啊,于是问:“别光说好话,说点缺点。”
刘阳于是又吃了一口,嚼了嚼咽下,“唔,有点噎,嘿,不过这个没事,配碗茶水或者饮子就好啦!”
算了,想也知道不能在他们这里得到什么意见,余冬槿把剩下的三块蛋糕盖上,这个得留给彩芽他们,拍拍手道:“我还是晚点和阿云商量一下,等明天再给你们做点不一样的。”
刘阳没吃过瘾,巴巴的舔了舔手指,急忙道:“那你做多点,别忘了我和小鱼的那份!”
余冬槿好笑:“行,你放心吧!”

第114章
晚上俩人在店里,余冬槿琢磨了下比例,重新又烤了个蛋糕喊大家一起分了,这次做了个大的,让店里的员工可以带回去和家里人一起吃。
这次的就软硬刚好了,余冬槿吃着觉得满意,问了遥云的意见,见他觉得也差不多,甜度也行,就准备用苗三叔这段时间给店里送的橘子、柑子、梨、枣儿、李子来做果酱配料,和蛋糕配在一起,那样口味就更丰富了。
留云本地没有橙子,但柑子和橘子还不错,皮薄肉甜汁水丰盈,枣子个头虽然小,但核小肉厚皮薄,吃起来也不错,梨子就差一些了,就是普通的厚皮秋梨,个头还可以,但肉比较粗糙也不够甜,吃起来有酸涩感,但可以用来做酱,李子也不太好,是紫皮的酸李,空口吃能让人皱起五官打架,也只能用来做果酱。
另外还有蜜红豆、枣泥、山楂等等,一些干果也可以用来作配。
余冬槿算着,嘀嘀咕咕的和遥云说着,对烘焙生出了无限的热情来。
本来本地这会儿成熟的,还有柿子,但柿子这种水果吃起来有很多忌讳,不适合用来做搭配,之前他们去山里摘得野柿子,也没摘多少,就摘了些熟的捂了两天去了涩味后,一家人尝了尝。
这些野柿子村里人很喜欢,他们会摘来做柿饼,做好了也是寒冷冬天里的一样好东西,大人小孩都喜欢吃。
苗三叔也给他们收了些还需放软的柿子来,这些余冬槿也准备随大流全部做成柿饼。
晚上回家,家里的彩芽咸甜再尝过蛋糕之后,也都表现出了十分的喜爱。
无病看的眼馋,余冬槿给他塞了一根磨牙饼干,这个是他顺道烤的。
无病抱着饼干啃,感觉也挺美的。
接着,趁着还有时间,余冬槿给遥云比划了一下,遥云用竹条和木头绳子,做了个大号打蛋器出来,这个便是明天要用来打发奶油蛋白的主要道具了。
今天做蛋糕打鸡蛋用的是筷子,他做了一半就不行了,后来都是遥云接的手,没让他弄,很是麻烦,晚上余冬槿给他揉了揉肩膀,甩了甩手做按摩。
不过遥云这家伙好得很,余冬槿感觉他其实啥事儿也没有,之后还有劲儿来对付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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