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少这样奇怪又冷漠的性格,就是个怪人,这事要真成了,卓家小少爷可就有难了。”
又是这种声音,幻听一般,叶时璋只感觉心脏在胸膛突突跳动,好些声音随之从记忆深处苏醒过来——拐卖他的人无休止的咒骂声,鞭子和拳头落在血肉骨头上的可怕声响,小猫窝在他怀里柔软喵呜的撒娇声,佣人们私下里道不完偏见的议论声……此起彼伏地交织在他短短十几年的人生里面,似乎永远都无法停止。
再然后,一个脆生生的童声毫不讲理地闯进来,打碎这些挥之不去的声音。
等他回过神来,卓霈宁已经撒着小短腿飞快跑到佣人那边,叉着腰大声道:“时璋哥哥才不是怪人!才不奇怪冷漠!你们不好好工作整天议论别人是非,我回头都告诉姨姨!”
明明只是个小孩儿,却像个了不起的小英雄。
佣人忙不迭认错,结果拐个角又迎面便撞见不知何时站在这里的叶时璋,脸色就跟见了鬼一样,又是一顿求饶认错。
叶时璋对这群是非人不置一眼,径直走向气得都浑身发抖的卓霈宁,抱起他离开。卓霈宁觉得还不够解气,离开时还手指指着那群吓得不敢动的佣人,继续哼哼骂道:“哥哥他们骂你,我也要骂他们!”
“好了,”他抬手抚摸卓霈宁头顶的发,轻声安抚,“宁宁,好了。”
闻言,卓霈宁听话窝在他怀里不动了,等走开一段距离,叶时璋发现这小孩子还皱着张小脸,替他难受着生气着,头一回看到比他这个当事人对这些话表现还激动的人。
“宁宁,他们的话你就当没听到,知道吗?”他冷静道。
即使制止私下议论,也无法阻止人内心非议,最好的办法就是冷漠无视。
“那你也不要听,将他们的话统统都忘记,”卓霈宁从他怀里抬起头来,伸出双手捂住他耳朵,“哥哥,不如我唱歌给你听吧,你以后一旦听到这些声音就想想我唱的歌好了。”
他年纪还小,不怎么听得懂那群佣人议论的内容,但是他就是受不了他们这么说叶时璋。时璋哥哥这么好,他不许他们这么诋毁时璋哥哥。
叶时璋轻笑:“你要给我唱什么歌?”
“是我特别喜欢一个故事,”卓霈宁抱住他的脖子,将下巴搁在他肩上,以一种特别依恋的姿势,闷了会儿才开嗓轻哼起来,“Somewhere over the rainbow way up high……”
叶时璋抱住卓霈宁,在满是花草树木的花园里听他歌唱,隔着薄薄一层衣物,感受彼此心跳交织、体温互传,安静而美好。有那么一瞬间,他错觉这稚嫩的歌声似乎要将过往那些缠绕着他的声音一扫而空,全都荡涤干净。
卓霈宁哼唱的这首歌,在叶时璋此后的人生里飘荡了好多好多年,总在受伤的时刻反复安慰他、治愈他。
他不过给过他一点甜,他却用这点甜渡过了很多趟苦海。
人总是会被自己所没有的东西所吸引,这是不变定律。
生活将叶时璋锻造成铁心石肠不讨喜的模样,他却喜欢柔软可爱、对他充满依恋的小猫,喜欢被保护得很好、却像个小英雄保护他治愈他的小孩。
这是一种与欲念无关的纯粹的喜欢。
他内心深处始终对柔软的美好的情感怀有向往,只不过从前这份向往因为风霜交加的经历而冻结了,如今又因为小猫,因为小孩而再度被唤醒。
像他这样的人,原来也是有能力、有资格去爱的,也是可以去爱的。
很多很多年后,长大成人的卓霈宁窝在他怀里,突然问他喜不喜欢小孩。
叶时璋晃了晃神,有那么一刻想起了那个小孩,想起了小孩在他耳畔哼唱的那首歌,温柔而遥远得像一场梦。
而此刻他就在这场梦里。
“不喜欢。”他是这么回卓霈宁的。
他没说出口的是,因为他最喜欢的小孩现在已经长大了,这个世界上再也不会有他喜欢的小孩,哪怕是长大后小孩会给他生的小孩,也永远比不上记忆里和怀里的这个小孩。
“如果是特别特别可爱漂亮的,也不喜欢吗?”
卓霈宁不太确定,又问他一遍。
叶时璋笑了笑,摸上卓霈宁的头发,还是那句:“不喜欢。”
“我只喜欢你。”他轻轻道。
在过往的岁月里,他早就遇到了世上最纯真可爱的小孩。
他这人只喜欢唯一的独特的,不管是人或者物。
不管小孩还是大人,他只要有卓霈宁就心满意足。
第41章 番外:重遇
就像养了一个月就永远离开的小猫,卓霈宁在叶时璋的青春期出现不过三次,就突然间消失不见了。
彼时卓家遭逢巨变,卓霈宁的外公卓老爷子猝然离世,其父霍连山上位掌管整个卓家,随后不就又对外宣称卓诗筠因为父亲离世忧思过甚,精神状态出现严重问题,无奈将其送到医院接受治疗。如此一系列变故过后,卓霈宁就成了无依无靠的孩子,被霍连山送到隔壁市读书,猝不及防就结束了无忧的童年。
此后,叶时璋一直没能再见卓霈宁,但时不时就能听到他的消息,比如卓诗筠后来不堪病痛投海自杀,比如卓霈宁有段时间生病休学,比如卓霈宁成年后分化成Omega失去对卓家的继承权,继而离家出走进娱乐圈当演员之类的。
总之,没有任何值得高兴的消息。
无论哪个圈子都是笑贫不笑娼,众星捧月的小少爷卓霈宁跌落神坛,也就成为娱乐上流的笑话一桩。
上流社会那群所谓的少爷小姐聚在一起,有人将卓霈宁视为茶余饭后的谈资,在场有不怀好意的开玩笑说现在卓小少爷落魄得很,身无分文都成下流戏子了,整天被那家扯皮条的经纪公司拉着去各种饭局,被各种大老板揩油,现在要是给他点钱搞不好什么都愿意做。
“那可得找他来跳个脱衣舞助兴才好,”有人肆无忌惮地猥琐大笑,“卓家小少爷的脱衣舞谁想看?”
另有人附和一句:“要我说,将他带到床上让他摇屁股浪叫不更好?瞧他那小模样,腰细腿长模样水,肯定别有一番滋味。”
又是一阵哄笑。
厉承在角落里将这些不堪入耳的下流话全听进去,忍着一阵涌向喉咙口的恶心劲儿,冲身旁那个完全隐在阴影里的年轻男人说:“很恶心是不是,还说什么上流人士呢,其实比谁都下流。”
彼时叶时璋刚回国正式接管峯汇没多久,被厉承硬拉着来这种乌烟瘴气的地方,说是熟悉熟悉国内的氛围,不期然就听到了卓霈宁的消息。
叶时璋脸色晦暗不明,摸了摸酒杯,突然问一句:“卓家小少爷现在怎样了?”
厉承并不知道他们那段过往,微愣了一下,要知道叶时璋很少会对什么人感兴趣且主动了解的,他顿了顿:“我也不是很了解,说是无法继承家产后就被扫地出门,因为一则广告出道,现在应该在一家不算出名的经纪公司混口饭吃吧。”
“不过呢,我倒在饭局上见过一次本人,”他回忆片刻,才继续道,“确实就像他们所说的,那张脸当明星也是绰绰有余的,就是人比较倒霉,小小年纪就经历亲人接连离世和被亲爸夺取家产这些破事。”
说到这里,厉承拐了个弯,问他一句:“怎么,你和卓家小少爷有渊源?”
叶时璋没正面回答他的问题,只举起酒杯跟他碰了碰,然后就站起身来:“这种场合太脏了,我见识了,下次就别带我来了。”
说罢,扬长而去。
城市霓虹灯光自车窗飞快掠过,在叶时璋淡无表情的俊脸上映出各种颜色,却留不下任何温度。就在这个时刻里,他脑海中也跟着掠过无数与卓霈宁有过的过往,最后定格在方才聚会上那些人的几句下流笑话。
记忆中那个小孩是怎么长大的?遇到那些事的时候是不是哭得很惨?
一路上,他都在反复想着这些问题,想到最后,他拨通了秦玖越的电话。
“玖越,抱歉这么晚给你电话,”他说,“麻烦帮我查卓家小少爷卓霈宁的行程。”
他决定亲自去看看。
在某场派对上他终于再见卓霈宁,曾经粉雕玉琢的小团子,如今出落成一个分外漂亮的男孩儿,盘靓条顺,鲜眉亮眼,加上身高一米八几,不论站在哪里都有强烈的鹤立鸡群之感。尽管他们之间相隔经年,但他还是一眼即认出了卓霈宁。
说来也奇怪,对上视线那一刻,叶时璋感觉自己的心跳猛跳了几下。
卓霈宁眉眼隐约可见几分小时候的影子,但面相和气质上又完全变了个人,从前温柔娇憨的神态全然不见,如今清冷又纯然,漂亮精致得宛若盛放于雪山悬崖上的花儿,只可远观而不可亵渎。
眼前人并非当年那个小孩,这些年的经历早就将卓霈宁锻成截然不同的另一个人。
对视不过数秒,叶时璋就将眼前的卓霈宁与当年的小孩很清楚地分开了。
紧接着,他便发现了卓霈宁所处的困境,挨着卓霈宁身边的是一个肥头大耳、油光满面的中年男人,他们之间贴得很近很近,卓霈宁似乎试图与中年男人保持距离,但中年男人很快就黏过去,手不怎么安分地在他身上游走。
卓霈宁冷若冰霜,眉间似积聚起隐而未发的怒气。
在如此场合,小艺人和大老板的搭配本身就很能说明问题。
说不上为什么,但有那么一瞬间,他很清晰地感觉到自己非常不喜欢这种看着卓霈宁被染指的感觉,尽管对方并非他的所有物。
正当这时候,主人家邀请他一展箭术,抛出一个颇有意思的赌约试图吸引他。
赢了的话,他可以带走这里任意一样,无论人或物。
他素来不喜欢参加这些无聊的赌约,但这一次他不假思索就应下了。
毫无疑问,他很轻松地赢下这场比赛,且大大方方当众说出他的欲求。
他为卓霈宁而来,自然要带走卓霈宁。
人群自动为他分成两边,他一步步走到卓霈宁跟前,问他愿不愿意跟他走。卓霈宁却以回他一记警惕的眼神,很显然并不记得他,不记得他们当年经历的。
也对,那时候卓霈宁还那么小,不记得也是正常的。
他耐心等卓霈宁做出选择,最终如愿将他从这场乱七八糟的派对上带走。
坐在车里,卓霈宁忐忑不安婉拒他的潜规则,叶时璋心觉好笑,原来在卓霈宁看来他和派对其他人并无本质区别,但这下意识反应更折射出卓霈宁所处的环境恶劣,所接触的很多人都欲望过剩,都试图从他身上得到什么。
长此以往,卓霈宁就养成了如此思维惯性,像只时刻绷紧身体准备逃命的小兽,时时处处都牢记要随时启动自我防御机制。
原来当年那个泡在爱里的小孩被迫长成这样了,叶时璋表面平静但内心五味杂陈,过了好一会才后知后觉,这种微妙又陌生的情感大概就叫“心疼”,像是看到无比珍视的宝石跌入泥泞。
他轻声回卓霈宁一句:“只是带你走。”
只是想带你逃出这片污浊,但看来还是来晚了许久。
望着卓霈宁拼命冲进大雨中,很快便隐没在老旧的城中村,叶时璋想到卓霈宁方才目光如炬,对他说,没有伞的人总会湿身,但他会想办法让自己保持干净。
人是真漂亮,并不仅是皮相上的,更是骨子里的,锐利又倔强,暴露在狂风骤雨中愣是不肯低下头颅,不肯沾上污浊——宝石哪怕暂时蒙尘,也无损其本身的耀眼光芒。
果不其然,不久后他就听说,卓霈宁因为始终不肯献身,被经纪公司雪藏了,如今就是跑跑小活动或到影视城当个龙套,就这样挣个饭钱度日。
“他离合约期满还有近八年,合同定下的违约金比起他每个月的收入来说,是个天文数字。”秦玖越如实禀报。
叶时璋听着,手指敲敲桌面:“查一查这家经纪公司。”
秦玖越应下来,叶时璋又问:“过几天的慈善活动,拍卖品里有一颗蓝宝石?”
“是的,”知道叶时璋偏爱蓝宝石,秦玖越提前了解了拍卖品情况正准备汇报,他从文件夹里取出关于这颗宝石的资料,双手呈给叶时璋,“颜色是很独特的天鹅绒蓝色,饱和度和纯度都非常高,没有一丝杂质。”
叶时璋翻了翻资料,颔首道:“嗯,我会出席的。”
等秦玖越准备出去的时候,叶时璋冷不防又开口:“之前特定制的蓝宝石袖口到了吗?”
秦玖越回道:“我再催催,应该明天会送过来。”
叶时璋点了点头:“宴会那天就戴这个。”
秦玖越说:“好的。”
从他担任叶时璋私人秘书开始,就知道叶时璋对蓝宝石或蓝色有种莫名的执念,每到重要场合都会佩戴相应元素的东西。
叶时璋在这场慈善晚宴上不期然再见卓霈宁,漂亮的Omega混在一群身材高大的Alpha礼仪小哥当中,毫无违和感,又美得仿佛自带柔光。从卓霈宁端着盘子一步步迈上台开始,叶时璋的目光就没再从对方身上离开过。
彼时他对Alpha和Omega之间的互相吸引没什么概念,对情情爱爱也不感兴趣,因此并未意识到重遇再见不过两次,他对卓霈宁的感觉已悄然发生变化,并且朝着无法控制的方向不断发展。
厉承最先看出叶时璋的不对劲,晚宴进行到一半的时候就是凑到他耳边,悄声道:“时璋,你注意你的眼神,你该不是看上卓家小少爷吧。”
他消息灵通,这些天也从不同人那里都听到了闲言碎语,说叶时璋前不久在某个派对上罕见地展示传闻中高超的箭术,只为带走落难的卓家小少爷,此后他俩发生什么就很令人有遐想空间了。
如果叶时璋单身倒还好,但他现在名义上可是已婚男和准爸爸,哪怕老婆孩子实际上都不是他的。大家都心知肚明,像他这种在外面要风得风的大企业家,有能力坐拥三宫六院,谁又真心肯守在某个人身边,然而叶时璋对外经营的社会形象相当正面,众目睽睽之下对谁的欲求表现太过会落人话柄的。
“我的眼神?”当事人对此一无所知,反过来问厉承,“什么眼神?”
厉承没好气,又道:“从他上台开始你的眼神就没离开过,而且你那盯人的眼神啊,看着就想把人吃拆入腹,我就没见你拿这种眼神看过谁。”
“吃拆入腹……”他低声重复。
他顿了顿,问厉承:“要怎么吃?”
厉承看叶时璋一脸认真发问,愣了足足几秒,才想起眼前这人是个常年禁欲的唐僧,他耐心又直白地解释说:“还能怎么吃……就Alpha会对Omega做的事,标记他、占有他、让他沾上自己的气味。”
叶时璋将这番话听进去,安静了半晌,恰好主持人在这时候邀请他上台,他起身整了整衣服,一步步走上台,一抬眼便与台上的卓霈宁视线交汇。
片刻,他冲卓霈宁浅浅一笑,对方眼神看着无情无欲,就这么直勾勾盯着他。
叶时璋头一回被谁的眼神看得心跳节拍乱了。
吃拆入腹,他骤然想到这个词,厉承用这个词形容他看卓霈宁的眼神。
这个词对叶时璋来说很新鲜,他对一切从来都是淡淡的,任何人或事都如同流水自他身边、从他心头流过淌过,却无法留下半点痕迹。
连算得上最为亲密的挚友厉承也不止一次说他,活得像个毫无感情的机器人。
这样的他,居然会对谁产生吃拆入腹的深刻感觉。
对象偏偏是整个青春期里唯一能触动他的人。
宴会结束,一场暴雨将卓霈宁困在会场大门之外。
叶时璋隔着雨帘,几乎一眼即发现对方高高瘦瘦的身影,有那么一秒,他很清晰地感觉到心底油然生出几分名为兴奋的感觉。
只为了这么半小时共处一车,他居然感觉到了兴奋。
连叶时璋自己也对这样莫名其妙生出的情绪,有些无措,有些疑惑。
他顺从本能,三两句对话就将卓霈宁“拐”到车里来。
上车后,卓霈宁似乎不怎么自在,人都挨到另一边车门去。
车内光线并不算明亮,叶时璋就这么侧过脸,直直看着卓霈宁,脸上不带表情,眼神也收敛许多。然而在这样平淡的注视下,卓霈宁没来由一阵心跳加速,耳尖发烫发红起来。他僵硬地侧过头,没再与叶时璋继续对视。
叶时璋还想再多看卓霈宁几眼,说不上为什么,明明好不容易才共处一车。
他的身体先于大脑作出反应,缓缓靠过去,卓霈宁透过车窗玻璃发现他的异常举动,条件反射转过身来,亮晶晶的眼睛瞬间瞪大了许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