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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想攻略我(种地七七)


轰隆隆的雷声炸响,他只觉得齐靖宇的脸比乌云可黑多了,越想越觉得自己说的有道理:“你要是非缠着人家不分手,只会让人厌烦,还不如退一步,年轻人嘛容易喜新厌旧,他到最后,还是会发现,你才是那个最爱他最适合他的人。”
闵愈透过办公室的落地窗,看见被乌云笼罩的城市,豆大的雨滴打在玻璃上,他侧头,日历端正地放在计算机旁,八月十七。
八月十七。
闵愈心神不宁,打开通讯软件,见沈潋初依旧是失联的模样,忽然站起来,朝外面奔去。
黑车在暴雨中一路飞驰,路上车少,他畅通无阻地来到目的地。
一个小区公园,暴雨之下,依稀可见色彩明丽的儿童玩乐设施,有黄色的小房子,蓝色的走道和红色的滑梯,旁边还有其他的健身设施。
闵愈下车打开伞,目标情绪地朝那个黄色的小房子跑过去,小房子前面是话题,旁边的小梯子,后面有一个圆形的窗户,窗户上有遮雨棚。
闵愈跑过来,看见蜷缩在小房子里的沈潋初,他双臂环膝缩在角落里,前额的碎发被溅进小房子里的雨水打湿,像是一个落难的小王子。
“小初。”
暴雨声中,沈潋初听见唤他的声音,好似惊雷唤醒了沉默在地底的嫩芽,他抬头,看向窗外,好像是在看他,又好像是在看另一个人。
浅灰色的眸子,像是刚刚才被擦拭干净一般,水波粼粼。
好像在说:“你怎么才来啊。”
十年了,你怎么才来啊。
闵愈的心一下就软了,酸涩得像是吃了没熟的果子,不知道是泪水还是雨水打湿了他的脸,他竟然连上前一步的勇气都没有,嘴唇颤抖,竟然说不出一句安慰人的话。
我错了。
我错了。
他只能这样,一遍又一遍地在心底忏悔。
背叛者要下地狱,我去地狱,我去。
不知道念了多少遍,他才有勇气,行尸走肉一般,走上前:“小初。”跟我回去吧。
“哥哥,是你吗?”
红了眼眶,闵愈忽然又笑了,不是平日里总像面具一样挂在脸上的假笑,而是温柔的,带着一点小心翼翼,就好像又回到了小时候,没有过离别的小时候:“是我。”
雨越来越大,几乎像是天破了个窟窿。
沈潋初好像终于有了反应,蹲起来,从窗户伸出手,闵愈连忙上前,黑色的大伞笼罩下一片静谧安宁,小朋友伸手环住闵愈的脖子,将脸埋进他的脖颈里,像是幼猫一般蹭蹭。
“我有点想你。”
“只有一点点哦。”
是甜的,是沾了蜜糖的箭矢,直直地撕开他的血肉,毫不留情地捅进那颗心脏,明明痛得难以自已,又偏偏泛上来那么一点甜,让他痛着,又心甘情愿,心甘情愿地被沼泽吞噬。
“对不起,从今以后哥哥都陪着你,从今以后,再信哥哥一次好不好?”声音颤抖,几乎称得上是祈求,他慢慢收紧手臂。
雨滴由后方打湿他的背,凉意渗入皮肤,却比不上半点心里的冷。
怀里的人没有应声,而是微微抬起头,透过密匝匝的水帘,看见路边似乎又站了一个身影,一身黑,撑一把黑伞,像是一幅画,模糊得仿佛要融进天地间。
是齐靖宇。
“你怎么没真的死在那架飞机里呢?”沈潋初侧头,笑弯了眼睛,眼泪像是碎钻一样,含在眼眶里,乖又软,在他耳边低语。
那样就不是背叛,而是身不由己。
闵愈的身子僵住,对啊,他怎么没死在那架飞机里呢?
哄了好一会,沈潋初才从小房子里出来,他趴在闵愈的背上撑伞,任凭男人背着他一步一步离开,经过路边那个黑色身影的时候,他甚至没有转头。
两个身影将要错过时,齐靖宇才终于开了口:“把他给我。”
嗓音一贯是这样低沉,却仿佛是结了冰一般冷,高大巍峨的身影,隐隐透出危险的气息。
“舅舅还不明白吗?”闵愈侧头,气势丝毫不输,两个男人就这样,在暴雨中交锋,若不是闵愈背上还有一个人,两个人都要挂彩。
“我才是他的男朋友。”齐靖宇的眼神落在沈潋初后背上,他今天就穿了件普通的白色短袖,被雨淋湿,粘在腰间,隐隐透出皮肤的颜色,眉头微拧,他将眉间的阴郁压下去,勉强控制住自己的语气:“雨很大。”
雨很大,沈潋初会感冒。
闵愈确实没有什么合适的理由留下沈潋初不放手,侧头问他的意见,趴在他背上的人终于转过头,对上齐靖宇的视线,静静地看了一会,身上黏糊糊的实在难受。
他拧眉:“我跟齐叔叔回去。”
闵愈的脸色有些难看,但依旧将沈潋初送进后座,自己回到车上。
关上车门打开暖气,齐靖宇从抽屉里拿出毛巾和备用衣服递过去:“换了。”
沈潋初正气着呢,看都懒得看他,也不拘束,当即脱下湿哒哒的短袖,把自己擦干净,然后换上干净衣服,头发乱糟糟的他也不管,就这样双手环胸看着窗外。
齐靖宇的脸黑的不行,把湿掉的衣服扔进柜子里,又取出一根新毛巾,微微坐过去一点给他擦头发。
沈潋初非常不配合,转头过来瞪他,齐靖宇也视而不见,脸色绷着,动作不容置喙。
车里就这样沉默,气氛凝结到冰点。
到达别墅区,谁都没有先下车。
齐靖宇深吸一口气,才勉强控制住自己的情绪:“我记得,去年,我也是在那找到你,你抱了我。”
声音冰冷入骨,冷漠到不近人情:“所以,一开始,你就把我当作别人?”
可是眼底,明明是希翼。
齐靖宇并没有转头,而是从后视镜,静静地看着那个身影。
沈潋初只是冷漠地看着窗外:“不然呢?”
握住方向盘的手瞬间青筋暴起,又沉默了一会:“后来呢?”
其实他想问:这几个月,你可曾真心地在享受与我在一起的日子?可是这样问出口,太过卑微了,他的骄傲绝不允许,不允许自己在沈潋初面前露怯。
沈潋初扯了扯嘴角,终于大发慈悲地转头看向齐靖宇,凤眸微挑,染上几分冷冽的味道:“齐叔叔觉得呢?”
齐靖宇的脸黑到沈潋初觉得下一秒他就会挨打,但是沈潋初也不怕,齐靖宇这人,从小在类似于封建家族的禁锢中长大,克己复礼到了骨子里,气到发狠也应该不会打人。
又是良久过去。
窗外的雨依旧很大,模糊了车前的一切景象,将车内笼罩在一个似乎是独辟出来的小天地里,常年身居高位,让男人身上自有一种不怒自威的气势,如今发起怒来,更是让人心惊胆战,胆子小的人怕是大气也不敢出。
但沈潋初是谁啊,这天底下还真没有他怕的人和场面。
“分手吗?”
齐靖宇曾经很喜欢这双眼睛,当得起那首古诗:“水光潋滟晴方好,山色空蒙雨亦奇。”在专心致志看一个人的时候,会有一种,你是他全世界的错觉。
如今,此情此景,齐靖宇看着那双眼睛——冷漠,夹着一丝轻佻和嘲笑。
血气泛上喉咙,齐靖宇竟然在想,把这个玩弄人心的人绑起来,然后藏进一个没有人知道的地方,要他日日夜夜只能看着自己,岁岁年年只能呆在自己的羽翼之下。
可终究是理智占了上风,齐靖宇闭上眼,隐藏住眼底泛上的猩红,声音沉凝而冷漠,好似不在乎一样:“如你所愿。”

齐靖宇好像从小没有喜欢过什么东西,从小受的教育压抑至极,他是板上钉钉的家主继承人之一,就算是某一天多看了两眼窗前的白玫瑰,第二天都会被人砍掉,他在学校必须考第一,还要学习钢琴,礼仪,拳击,马术……
他得小小年纪就和家族的老狐狸周旋,不能展露自己的喜欢,家族给他上的最后一节课,是让他亲手杀死了陪伴自己五年的一匹纯血马,鲜血从指尖滴落,老家主浑浊的眼里才终于流露出一丝满意。
见到沈潋初的第一面,是在齐宅会客厅,他依稀记得,那天会客厅的大理石桌上的琉璃花瓶里,插着几只白玫瑰,纯粹而鲜嫩。
幼年的沈潋初穿着白色蓝边的小学校服,规规矩矩坐在沙发角落,头发软软的,脸蛋也软软的,看见他的时候,那双小猫似的眼睛会弯起来,叫了声:“哥哥。”
他知道,这是自己外甥的玩伴,沈家二少爷。
人有趋光的本能,所以开始不自觉地靠近,闵愈在书房面前下跪三天的时候他在想什么?
可能,心底有一种隐秘的开心:闵愈走了,是不是就可以轮到他。
所以在十几年后,他依旧会因为简单一个拥抱,而心动到不能自已。
沈二少正式回归单身,京城圈子里炸开了锅,他们属实想不到,齐靖宇和沈潋初竟然悄无声息地分手了,而且是和平分手。
总以为会发生什么豪门大混战来着,但是这都不是重点,重点是包养了情人的沈二少还会不会找下一个男朋友。
说起这个情人,明玉最近的日子就像是从一个地狱到了另一个地狱,多少只眼睛盯着他呢,大家当然不会明着来,甚至在表面上对他还颇有照拂,以此在沈二少面前展现一下自己的善良大度,温柔体贴,暗地里却是各种手段层出不穷。
看出来那帮上层人不待见他,所以也不会有人对他伸出援手,最多的不过是一些人的怜悯与劝告。
甚至出门一趟都有可能被拖进巷子里揍一顿,最严重的时候,有一次车祸,伤口只会在隐秘的地方,平常看不见,明玉不愿意把事闹大,自然也不会选择报警,次数多了,明玉也不是吃素的,自己断了手脚,自然也要把别人撕下一块肉。
就像是一个巨大的斗兽场,明玉身处一片漆黑,看不见暗处的敌人,只有血和肉的碰撞,可是在撕杀中,明玉并没有如那些人所愿早早退场,而是慢慢的蛰伏,不过几个月,竟然有了惊人的成长。
人人都在诅咒他早点去死,明玉曾经以为,沈潋初所说的“活下去”是一个比喻,后来从一个个险象环生中逃出来,才发现说的是事实。
但是,令明玉感到心惊的是,沈潋初是魔鬼,因为他好像开始,越来越期待下一次见面。
明玉厌恶,甚至憎恨,但感情越压抑,在某一个爆发的夜晚,就反噬得越发厉害。
晚间,明玉从后台看见了沈潋初。
今天的沈二少穿衣打扮都很乖,身边还跟着一个戴口罩的男人,两人姿态亲密,有说有笑的。
沈潋初高数挂了,沈耀觉得他天天闲得慌,在网上给他找了一个高数家教——大学请家教第一人,沈潋初知道的时候一口老血梗在心口:真的是,太羞耻太丢脸了。
第二天家教老师来到家里,他一看,发现竟然是室友叶柏,蛮巧的,那点不好意思也就淡了,一天辅导两个小时,共半个月。
叶柏实在是一个很细心的人,机缘巧合间,沈潋初知道叶柏喜欢的一个歌手正在“唱出你的声音”节目组,作为好朋友,沈潋初想了想,要不就带着叶柏一起去追星?
“潋潋不用这般客气,这会让潋潋难办的。”叶柏听到他的提议之后微愣,第一时间不是惊喜能和喜欢的歌手见面,而是担心这种“走后门行为”会让潋潋难办。
“怎么会,你就免费给我当一晚上的助手呗,我帮你要签名。”沈潋初双手托腮,神气地朝他眨眨眼,眼睛亮晶晶的,可爱得紧。
“那便谢谢潋潋了。”
来到片场还没一会,导演突然将沈潋初请了过去,说是突然有一个歌手罢录,彩排都彩排完了,一时间也找不到人替代。
“罢录?怎么会罢录?”
“本来是星宇那边的偶像歌手,对节目组的安排不满,又搭上别的剧组,突然就说不录了。”导演知道他是盛世派来的人,虽然眼生,而且年纪小,但也没有轻视的意思,只是会在心底感叹,这种的容貌气质,不进娱乐圈真是可惜。
但也只是想想,再说,这位姓沈。
“不满?”沈潋初和导演交换一个眼神,也就明白有什么不满。
估计是个脾气大的,又有后台,乘“唱出你的声音”的东风准备火一把,又没谈拢,镜头和赛制都达不到他们的满意程度,就想出这种法子,一方面是试探,一方面是威胁。
“叫什么名字啊。”沈潋初问。
导演斟酌片刻:“陈素商。”
不认识。
“那临时换一个,有人选吗?”
“这……”导演也在圈子里混了很多年了,资历深,但是没有办出过什么爆火的节目,人情世故什么的掌握得很是熟练,他状似为难。
“那我来安排。”
“星宇那边……”
沈潋初摆摆手:“您尽管拍就是,我解决。”
“好,那我就放心了。”
他们在谈话的时候,明玉正好休息,过来找沈潋初,沈潋初不在,在的是那个男人。
叶柏看见他:“潋潋在跟导演谈事,应该还要一会,你……有什么事吗?”他表情温和,又不显热络,而话语间又将自己与沈潋初的关系拉得极近。
“我找少爷。”明玉性子偏冷,回一句就坐到一边,没有搭理他的意思。
叶柏自然也不会去贴冷屁股,只是兀自琢磨这人的身份,他此前多次刷过“唱出你的声音”——这档节目并不是一次性全部录完,而是分段录,边录边播,除了评委投票之外,观众投票和网络投票也占了一部分。
叶柏知道沈潋初在这个节目组,所以提前做过功课,刷过好几遍这档节目,自然也知道这个新人,叫明玉,歌唱的还不错,只是不知道和沈潋初又有什么关系。
沈潋初跟齐总分手快要十几天了,还没找下一任,很反常,这与这位明玉,又有什么关系呢?
沈潋初打电话跟盛世沟通完回到自己的小地盘,就看见叶柏坐在自己的座位旁边,明玉搬一把小凳子,坐在自己位置的另一边,两人各干各的,场面十分冷。
“解决完了?”叶柏看见他,站起来将保温杯拧开然后递过去,这几天沈潋初烧烤火锅荔枝什么的吃多了,有点上火,所以叶柏开始给他泡菊花茶。
沈潋初接过来抿一口然后坐下,轻轻嗯一声,看见叶柏笑,有点奇怪:“你笑什么。”
“我只是觉得潋潋工作的样子很帅。”
酷哥最爱听别人夸他帅气,沈潋初被戳中心坎,装作一副宠辱不惊的样子,猫尾巴早就翘上天了,他清清嗓子,放下保温杯:“那当然。”
他们俩聊得欢,旁边那人像个蘑菇,被冷落到一边,但是他也只是偶尔看过来一眼,这种时候进去插话,就像是争宠一样,明玉的表情越发冷。
沈潋初被逗得笑弯眼睛,叶柏这才注意到旁边的人似的,有些抱歉道:“潋潋,这位弟弟在这坐了很久了,都怪我,跟潋潋聊天太投入,倒是冷落了人家。”
沈潋初也才记起来明玉还在这,闻言摆摆手:“他性子就是这样,不爱说话。”
性子不爱说话的明玉转头,没有分半点眼神给叶柏:“少爷好像最近很忙,有几天没来了。”
“是有点吧。”沈潋初戳戳自己的腮帮子,又开始想事情。
“潋潋最近忙于学业,工作这边顾不上也是情有可原,倒是我的不对,不知道潋潋的工作这么辛苦,也不小心让这位弟弟冷落了许久。”
明玉觉得这话说得不对劲,但他从小遭受的都是钝刀子,还没尝试过软刀子的厉害。
“好啦,你就是人太好,哪里叫冷落了他。”
沈潋初捏一捏明玉的耳垂:“你认识陈素商吗?”
“不熟。”明玉冷着的脸忽然有点挂不住,只感觉耳垂热热的,这是摸宠物的摸法。
“但是脾气不好,歌……也不怎么样。”
沈潋初点头,心里也有了计量。
叶柏将两人的互动收入眼底,不动声色地转移话题:“潋潋不是要带我追星来着?”
“啊,对。”沈潋初松开手转过身,兴致勃勃地开始跟他讲追星的事情。
再次被冷落的明玉,脸更冷了,别扭地坐在一边:所以,这是少爷现在的男朋友?跟他有什么关系,他恨不得早点离开少爷才好。
另一边的叶柏心中也在思忖:这难道,就是潋潋新看上的人?倒是瞧不出来有什么特别。

(鬼不是真鬼,是密室逃脱的工作人员,本文不含任何灵异元素)
又过了几天,明玉休息,沈潋初午觉睡醒就极其兴奋,带着明玉去玩密室逃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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