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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车马慢(Shim97)


拿方曜的原话说,小胖崽跟着他妈妈都能平安长大,生命力很顽强的。
正想着,外头花园门口忽然传来动静,路昭从厨房窗户一看,方先生的轿车缓缓停在院门口,后头还跟着一辆高大的皮卡车。
路昭意识到是胖崽的父母来了,赶紧将这最后一道菜端上桌,快步走到大门口,打开门。
皮卡车上率先下来两名高大强壮的雌虫,一左一右护住车门,迅速四下看了一遍,像是确认了没有危险,这才拉开后座的车门。
门口张望的路昭不由被吸引视线,好奇地看着车门。
一条长腿跨下来,军用皮靴稳稳踩在地面,路昭心里正想着,看来方恒的母亲是个军人,下一瞬,一张俊美凌厉的脸撞进了视线。
他的眼神如同狩猎的野豹,满带侵略,锋芒毕露,直直看过来,像一枪打在路昭心上。
路昭的心跳都停了片刻。
第一次见方先生时,他也有这种被瞬间击中心脏的感觉,但那次是心动,这次是震撼。
在路昭出生的小县城里,雌虫们虽然也体魄强壮,但个个谨小慎微地过着日子,总是躬着身子,唯唯诺诺的,像是被生活磨平了棱角。
而这位雌虫先生,却像一挺意气风发、锐不可当的枪。
路昭总算明白,为什么方先生会说“等你见过他,大概也不会称他为‘漂亮的小姐’了。”
他不是白小姐那样养在温室的娇花,他是将雌虫强大的战斗天赋发挥到极致的狩猎者。
“妈妈!”脚边忽然一声兴奋的大叫,路昭这才回过神来,就见小胖崽直往院里冲去。
他赶紧一把抱住胖崽:“没穿鞋呢!”
院门口的俊美雌虫听见这一声,笑了笑,大步走过来,胖崽连忙在路昭怀里拼命扭动,嘴里不停喊着:“妈妈,妈妈!”
雌虫走到了屋门口,路昭这才放开胖崽,小胖崽立刻朝母亲张开两手:“妈妈抱抱。”
路昭也在一旁偷偷看着这名雌虫,没办法,他实在长得太好看了,若说方先生身上还带几分内敛镇静,那他就是侵略性极强的俊美,令人又爱又怕。
尤其是离得这么近,路昭的视线简直是不由自主地被吸引在他身上,动弹不得。
雌虫将胖崽抱起来,注意到身侧这炽热的目光,偏头看过来。
与他近距离对视,路昭已经看傻了:“……”
雌虫微微一笑,俊美无俦:“我是方决。小朋友,你叫什么?”
他一开口,路昭简直像中了魔咒,定在原地,傻愣愣地回答:“我叫路昭。”
这时,后头的方曜才走过来,补充了一句:“他就是照顾了方恒一个月的育儿师。别看人家年纪小,照顾方恒可比你在行。”
方决抱着胖崽往屋里走:“谁带小孩不比我强?”
他进了屋,路昭总算从魔咒中清醒了些,这才看见方曜身旁还站着一位文质彬彬的雄虫。
说实话,这位先生长得也斯文英俊,奈何走在方决身后,被方决的气场和光环一盖,便没法引人注意了。
“这是我哥哥的爱人,文越。”方曜为他介绍。
“这段时间辛苦你照顾方恒。”这位文先生温和地道谢。
路昭连忙向他问好,心想,这对夫妻怎么像是调换了长相性格?
几位先生在餐厅落座,方曜还特意开了一瓶白酒,小胖崽粘着方决不放,嘀嘀咕咕和母亲说着这一个月以来积攒的关于舅舅的坏话。
等方曜将小酒盏都倒满,方决捏了捏胖崽的肉脸蛋:“要吃饭了,你去你的座位。”
胖崽抱住他的脖子,哼哼唧唧撒娇,粘着母亲不想走。
路昭刚想起身去把胖崽哄过来,就见方决扯了扯胖崽的耳朵:“不听话的耳朵,我扯下来泡酒好了。”
他还拿起酒盏给胖崽看:“看,妈妈的酒杯里面,现在就差一对肥耳朵。”
路昭:“……”
胖崽立刻捂住了耳朵,不满地噘起嘴,被路昭抱去了他的专属座椅。
先生们举起酒杯准备开席,路昭就给胖崽系上自己做的饭兜兜,准备喂饭。
“小朋友,你怎么没有杯子。”方决道。
路昭一愣,抬起头来,发现举着酒杯的先生们都看着自己。
先生们的餐具旁,路昭都提前放了酒盏和茶杯,而他自己的餐具就只有一副碗筷。
虽然雇主先生很尊重他,但路昭总觉得自己是因为要照顾方恒才能坐上桌的,哪能和主人客人们享受同一标准,有热饭热菜吃就很好了。
这下被方决问起,他傻了眼,吭哧吭哧:“我、我喝不了酒……”
方曜起身去厨房拿了个茶杯,给他倒了一杯茶:“你喝茶。”
路昭捧着茶杯,依然是傻愣愣的,方决就笑了笑,冲他扬了扬酒杯:“来,碰杯。”
他伸长手,酒盏凑过来与路昭的茶杯轻轻一碰。
这真是一位有魔力的先生。他的自信、爽朗,仿佛也在杯子相碰的一瞬间传递了过来,让畏畏缩缩的路昭油然而生一股前所未有的勇气,捧着茶杯往前凑,与先生们的酒杯碰到了一起。
小胖崽也拿两只小短手捧起装满乳果汁的玻璃杯,兴奋地大叫:“干杯!”
大人们被他逗得哈哈大笑。
路昭被这轻松欢愉的氛围感染,不禁也露出笑容。
原来家庭聚会是这样的。
他看着方决和方曜喝酒畅谈,从时事政治说到社会人文,从经济发展说到科学研究,样样都是他听不懂的话题,可他能看懂这对亲兄弟的平等相处。
方决是哥哥,是雌虫,而方曜是弟弟,是雄虫。
这和他家里的情况其实一样,可又那么不一样。
为什么呢?
为什么自己就不像方决先生这样光芒四射、自信从容,为什么路庭就不像方先生这样谦逊有礼、镇静自持?
要是……自己的家也是这样就好了。
晚餐直到近八点才结束,小胖崽已经困得哈欠连天,喝完一瓶白酒的先生们却还精神抖擞。
路昭便先把胖崽抱上楼,放在次卧的床上好好睡着,下楼来时,几位先生已经在客厅了,放在一楼小书房的钢琴已被推了出来。
方曜坐在钢琴前,问:“要跳哪一首?”
方决拉着文越走到客厅中央,笑着带着他的两手环住自己的腰:“跳《蓝色湖畔》。”
一旁的路昭心头一动。
他记性很好,记得这首曲子在之前徐先生白小姐造访时,徐先生就提起过,问方先生要不要和白小姐跳《蓝色湖畔》,但方先生换成了另一首曲子。
此时看见方决将手搭在文越肩上,文越双手环住他的腰,两个人靠得极近,互相对视,爱侣之间的缠绵氛围满得要溢出来了,路昭这才反应过来,这首曲子是适合有情人一起跳的。
他有点脸红,默默看着随着琴声起舞的这对爱人,忽然想到——方先生那时拒绝和白小姐跳这首曲子,是不是代表,他并不喜欢白小姐?
他心头涌上一阵雀跃,但很快又冷却下来。
就算方先生不喜欢白小姐,那和他又有什么关系?以后他都见不到方先生了,白小姐好歹还能见到方先生。
路昭惆怅地叹了一口气,正准备去餐厅收拾碗筷,恰好客厅一曲结束,方决眼尖地看见他,喊道:“小朋友,你也来跳!”
路昭吓了一跳,连连摆手:“我、我、我不会跳舞!”
方决已经大步走了过来,一把抓住他往客厅带:“过了今晚就会跳了。”
方曜就在一旁看着,路昭绝不愿意在他面前丢这个人,吓得都要哭出来了:“我真的不行、我真的不行……”
可是方决已经牵住了他的手,说:“我们来跳一个《美丽的祖国》。”
“……”路昭傻在原地。
这、这个不是小学时当广播体操跳的集体舞吗?
文越在旁说:“这个肯定会跳。说起来,我和方决的第一支舞应该就是小学一起跳的《美丽的祖国》。”
他看向方曜:“阿曜也和别的小雌虫跳过这个吧?”
方曜翻着曲谱:“我的舞伴一直是雄虫。”
文越哈哈大笑。
方决道:“你笑什么,我没插班进去之前,你还连个舞伴都没有呢。集体舞的时候大家手拉着手,就你拉个空气。”
文越:“……”
方曜翻好曲谱,将手放在钢琴上,欢庆活泼的旋律涌了出来。
方决拉着路昭跟着旋律跳舞,路昭本以为自己笨手笨脚,可这简单的舞蹈小学跳了好几年,早已经形成肌肉记忆,四肢竟然自发地跟着动作。
文越也加入舞池,还被方决嘲笑了一番,说他跟小时候一样,拉个空气跳舞。
跳完这一曲,路昭已经气喘吁吁,正想去旁边休息,方决朗声道:“阿曜,别一直弹琴,你也来跳舞。”
路昭浑身一绷。

他抬头看向坐在钢琴前的方曜,而方曜竟然真的听话,站起了身。
文越接替他坐到钢琴前:“跳什么?”
方决和方曜异口同声:“《狂人之舞》。”
说完,两人一起大笑。
路昭一头雾水:“?”
坐在钢琴前的文越不禁发笑:“小朋友,你站远点,免得这兄弟俩发疯误伤你。”
路昭懵懵懂懂后退了几步,把宽敞的舞池让出来。
激烈昂扬的旋律响起,两位高大修长的先生就跟忽然上了发条一样,猛地弹了起来,吓了路昭一大跳。
他连忙又后退了几步,看着方决和方曜像打架一样把地板跺得砰砰当当作响,动作之快简直看得他眼花缭乱。
这是节奏极快的健美型舞蹈,非常消耗体力,兄弟俩仿佛是卯着劲,比谁跺脚更响,比谁坚持到最后脸不红气不喘,路昭在旁看得目瞪口呆。
在他心里,方先生一直是个内敛平淡的人,像一汪平静不兴波澜的湖水,他从不知道方先生也会这样热烈,也会一边跳舞一边肆意大笑。
这样的方先生,好像没有那么高高在上难以亲近了,和亲人在一起时,他从神变成了一个普通人。
他在自己面前那样冷静自持,只是因为自己不是他在乎的人吧。
一曲结束,二人额上都出了一层汗,但呼吸平稳,游刃有余。
方决擦了擦额上的汗,看向方曜,道:“你还要再跳么?和小朋友跳一个?”
路昭的心瞬间提了起来,想说自己根本不会跳舞,又无法开口拒绝“与方先生跳舞”这个可能。
哪怕、哪怕是再跳一次《美丽的祖国》也好啊……
方曜说:“不了。”
路昭心头隐秘的期待一下子被浇灭了。
家庭舞会结束,文越去楼上将熟睡的小胖崽抱了下来,方决又同方曜说了几句话,夫妻二人就带着孩子告别了。
在花园门口目送皮卡车远去,方曜收回目光,看了路昭一眼:“这段时间辛苦你了。”
路昭明白,这是道别的意思。
他喉咙有些发堵,不知道自己该说些什么,半晌只挤出来一句:“这段时间谢谢您。”
方曜点点头:“再见。”
他转身朝院里走去,没有一丝拖泥带水。
路昭连忙想叫住他,脱口之前又生生忍住了,就这么站在原地,看着他穿过花园,走进屋里,十分干脆地关上大门。
半晌,路昭才收回视线,不舍而难过地低声喃喃:“再见。”
他默默转身,走进了闷热的夏夜里。
进入九月,大学终于正式开学了。
路昭花了好几天收拾心情,努力让自己尽早放下方先生,然后趁着开学前的空隙将自己家当都点了一遍。
这一个月他吃住都在方先生家里,根本花不了什么钱,方先生付给他的一百二十五元薪水都好好攒着,包在信封里,藏在衣柜最里层。
衣柜里头,还有方先生给他的两套衣裤。
白衬衫、黑西裤,和路昭其他洗得灰扑扑看不出颜色的衣物比起来,显得精致极了。
路昭原先上高中时也曾幻想过有一身这样的衣服,他肯定要天天穿着出去炫耀。可现在真有了,却又舍不得穿了。
他将这漂亮衣服叠得整整齐齐,收在衣柜里,又看了看自己有的东西——依然是从旧货市场淘来的枕头被褥和最基础的日用品,一样多的都没有。
昨天他出门去逛一旁的旧货市场,又看到了那个漂亮的热水壶,本想着总算也挣了钱,打算咬咬牙买下来的,可在市场里转了五六圈,还是狠不下心一次性掏出五块钱巨款买一个热水壶,最后空手而归。
而昨天从市场回来的路上,他穿了好几年的旧凉鞋终于不堪重负——鞋面从鞋底上断开了。
路昭夜里自己拿针线补了补,可惜他手艺不到位,补好的鞋面依然摇摇欲坠,像随时都会与鞋底分家。
看来这笔钱是不得不花了。
路昭叹了一口气,穿着岌岌可危的破凉鞋,出门去了市场。
临近开学,校园里热闹起来,路上三三两两走着年轻学生,路昭偷偷用余光打量着他们,发现他们与自己也并没有什么不同,一个暑假下来,个个都晒得黑不溜秋,除了个别打扮得精神一些,大部分人都十分朴素。
路昭心中悄悄松了一口气,走到旧货市场,开始搜寻凉鞋。
然而他在市场里找了半天,只能找到比自己脚上这双更破的凉鞋,毕竟现在物质匮乏,想来稍微新一些的鞋,也不会有人拿出来卖。
路昭只好问旧货店的老板:“这附近哪里有卖鞋的地方吗?”
老板看了他一眼:“要买新鞋,那就只能去百货商店。出了学校坐67路,坐到那个人民百货站。”
路昭老家根本没有百货商店,衣服和布鞋是从布店里买布买鞋底回来做的,凉鞋则是路边摊上买的,在他想来,百货商店应该也就是大一点的小卖部吧?
他懵里懵懂,记住这个百货商店的名字,谢过老板,出了学校。
等到站在人民百货的大门口,看着宽敞气派、三层楼高的大商店,路昭才心生胆怯。
虽然他没有进过任何一家百货商店,但干净明亮的环境让他下意识地反应过来,这里的东西不会便宜。
路昭忍不住后退了一小步,可就在这时,他脚上的凉鞋再次罢工——昨晚缝的线不牢靠,走了一上午就磨断了,整个鞋底都掉了下来。
路昭:“……”
人来人往的大街上,他不争气地羞红了脸,一点一点挪到旁边的角落,把两只旧凉鞋都脱下来,装进旧书包里,光着脚踩在被太阳烤得滚烫的地面上。
好嘛,刚刚凉鞋还是好的,犹犹豫豫不进门,现在鞋坏了,只能光脚进门了。
路昭咬咬牙,硬着头皮走进了百货商店。
见他光着脚,有店员和顾客投来了异样的目光,可路昭没法就这样回去,因为这是他唯一的一双鞋,总不能明天光着脚去报到上课。
他顶着这些视线,找到了摆放凉鞋的货架,一旁的售货员便走了过来:“小朋友,要买凉鞋吗?”
路昭的脑袋几乎要埋到地里,声如蚊讷:“嗯。”
售货员很熟练地挑出一双朴素的塑料凉鞋:“这个是我们这里卖得最好的,两元一双。”
听到这个价格,路昭心中松了一口气,总算抬起头来,看了看售货员手里的凉鞋。
朴素而实用。
路昭又看看货架上,凉鞋的款式并不多,一眼就看完了,相比架子上那些三元五元的鞋,这双确实是最适合路昭的。
于是路昭点点头:“那我就要这双吧,我穿三十九码。”
售货员似乎没料到他这么爽快,顿了顿,说:“要不要再看看运动鞋?马上就要入秋了,凉鞋穿不了多久了。”
路昭顺着他手指的方向看去,看见那些漂亮的运动鞋,两眼都睁大了些。
从小到大,秋冬天他都是穿母亲做的布鞋,同学们大多也穿布鞋,直到来首都后,路昭才在街上见人穿过运动鞋,轻巧时髦,特别好看。
可是……
他的目光往价格标签上一挪。
二十五元。
路昭迅速收回目光:“我、我就买这双凉鞋。”
售货员去一旁的货架下面给他找三十九码,路昭便在这空隙里抓紧机会多看了几眼那些运动鞋。
鞋子的款式并不丰富,大多都是白底红条纹,但那瘦长的鞋型甩了笨重老土的布鞋几百条街,路昭眼巴巴地看了好一会儿,最后还是只能穿着凉鞋走出了百货商店。
等他回到宿舍,宿舍门却开着,路昭知道是室友来报到了,好奇地走进去,就看见了一名长发飘飘的雌虫,正坐在进门的书桌旁。
听见动静,雌虫转过头来,对上了路昭的视线。
他虽然留着长发,但和文静秀美的白小姐截然不同,下巴抬得高高的,像只骄矜的孔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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