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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地为臣(封灵三清)


泪水模糊了视线,听夏感觉到被抱住的人转过身来,随即一只手轻轻擦去了他脸上的眼泪。
“听夏,”沈孟枝温声道,“往后的路是你的了,我得去陪他。”
听夏怔怔抬起头,近乎于懵懂。
那抚过他头发的手一顿,随即,传来一声若有若无的叹息。
“我们还会再见的。”沈孟枝道。
听夏后颈一痛,身体猛然僵住,再也动弹不得:“师兄?”
然而对方已经离开了他的怀抱,那双满含复杂情绪的眼睛安静凝视了他片刻,随即转过身,毅然决然地往火海中跑去,再也消失不见。
大火将一切吞没。
木梁被烧得焦黑,摇摇欲坠的宫殿彻底坍塌。
尘灰飞扬,掩盖了纷扬往事,兴衰更迭。
《秦史》有载:
大秦元年,楚观颂即位,为秦延帝。立大秦,迁都封灵,统一天下。
大秦五年,延帝卧病,世子楚晋为摄政王,暂理朝事。摄政王在位时,肃朝纲、除奸恶、清逆贼、斩不臣,于玉膏大败燕陵。平镇四海,无人敢犯。
延帝信奸邪,奉鬼神,引民愤。后摄政王起兵封灵,杀延帝,火烧金銮殿,身死。
大秦七年,楚听夏即位,为秦景帝。奉太傅梅诩为丞相,原廷尉丞陆青为御史大夫,复徐瑛太尉之位。肃清朝政,整顿百官。免宋家牢狱之灾,复其门楣。
第二年,重开褐山书院。
后减轻赋税,大赦天下。自此,河清海晏,国泰民安。
新帝即位不过半年,胥方城便恢复了往日繁荣,一如既往地热闹。
花柳巷顶楼的一间天字号雅室内,有人倚窗而坐,目光垂落,支颐看着街道上往来不绝的人潮。
曾经的满城箭雨、血流成河似乎已是许久之前的事情,胥方很快忘却了那些往事,依旧祥和宁静。济水上的花舟摇摇晃晃驶过芙蓉桥,又是一阵香风花雨,说笑声悠扬。
“看着这天下,沈公子,有何感想?”
含笑的声音自耳畔响起,沈孟枝收回思绪,轻轻摩挲着手心那枚嵌着珊瑚珠的戒指。
他笑了笑:“景帝没有辜负世人。”
他对面,容貌精致出挑的女子轻笑起来。她意有所指道:“这样的太平盛世,若没有沈公子和摄政王,单凭景帝,恐怕也做不到这样的地步。”
这样的话可谓大逆不道,可她倒是一脸的无所谓,丝毫不怕被人听去了。
沈孟枝撩起眼皮,看了她一眼,道:“薛姑娘,大秦已经没有摄政王了。”
“也是,你俩如今都是名义上的死人了。”薛凝扬眉,很是感慨地道,“假死脱身,正好卸下了沉甸甸的担子,如今倒很是逍遥自在嘛。”
沈孟枝道:“还好。”
那日他是抱着必死的心去陪楚晋,在滚滚浓烟中找到了对方的身形。
他们隔着火海彼此对视一眼,片刻,不约而同地笑了,没有不甘,没有不舍,尽是生死淡然的平静。
就当两人安静等待死亡时,楚观颂的尸体倒了下来,带倒了沉重的龙椅,露出了藏在下面的暗道。
生死无常,绝处逢生。
薛凝又是感慨一声,随即垂下视线,看向沈孟枝手中的戒指,勾起弧形优美的唇:“所以,沈公子来找我,是所为何事?”
沈孟枝静静凝视着对面这位花柳巷的当家,若有所思。他知道的不止这一层身份,大秦的第一美人,锦云阁的东家,都是眼前这位明眸皓齿、笑意盈盈的女子。
“数年前,薛姑娘将这枚戒指给我,是想让我来找你吧。”他将戒指推至桌子中央,这是楚晋从楚戎手中拿到的,“为什么选上我?”
薛凝接过戒指,唔了一声,转而露出一点狡黠,拖长了语调道:“那自然是……沈公子的长相正合我的胃口。”
“……”沈孟枝不疾不徐道,“若我打听得没错,薛姑娘此前对当时的摄政王一见钟情,也曾多次示好。”
薛凝一卡,嘀咕道:“他那不是没接受么。”
她叹了口气,端起了桌上的茶水,轻轻啜了一口。
“好吧,我承认,的确是我想要见你,只是你来的比我预想的要晚了些。”
薛凝示意沈孟枝往楼下看去:“如你所见,花柳巷中收留了来自不同地方的女子,她们身世不同,来这里的理由也不同。”
“我母亲告诉我,数年前,这里收留过一个不寻常的女子。”她笑了一下,“她就是那位代国的圣后,宗政彦。”
沈孟枝微微一怔。
“宗政家是旧秦的显贵世族。宗政彦是家中嫡女,是位艳绝天下的美人,在家中颇为受宠。”说这话时,薛凝脸上是真心实意的艳羡,“她还有一个嫡姐,后来嫁给了当时旧秦的长公子,也就是后来的旧秦国君,后来大秦的秦延帝。”
“听上去是非常不错的家世,对吧?”她随口问。
沈孟枝却微微蹙起眉:“后来呢?她为何要去代国?”
薛凝仿佛知道他想问什么,慢慢道:“宗政彦年轻时,曾与心爱的男子在一起,并且怀了孕。只是宗政家不承认这个孩子,强硬地逼迫她堕胎。她不从,逃过三次,其中两次都在花柳巷躲了过去。只是最后一次,她无意中得知了宗政家让她打掉孩子,是为了送她到代国为妃,借此讨好代国。而她的心上人,早就被她的父亲抓住,受尽折磨而死,只为了断绝她的念想。”
薛凝轻轻叹了口气,笑容淡了些:“是不是很可笑?”
沈孟枝眸光闪烁,低声道:“……她逃了。”
“是啊,”薛凝道,“她逃了。”
“她哪里也不敢去,只能跑到没有人的地方,独身一人,硬生生剖腹取子,将这个孩子生了下来。”
一个金枝玉叶的嫡女,为了躲过家中的追捕,咬着牙,摸进了无人的荒野,独自承受生产的苦楚,含着血和泪,将她的孩子生了下来。
“孩子呢?”沈孟枝问。
薛凝摇摇头,道:“她没能留下这个孩子。”
血腥味引来了山中的狼,生产完气息奄奄的女人,连痛苦嘶吼的力气都没有,只能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孩子被野狼叼走。
“她心如死灰,被家中找来的人救下,回到了宗政家。那之后,她不吃不喝将自己在房里关了三天,等到三天过后,她突然找到了宗政家的家主,答应了去代国的事情。”
“入宫以后,她很快就成为了受尽偏爱的宠妃,但她始终没有自己的孩子。”薛凝顿了顿,“国君宠爱她,让自己的儿子认她为母亲,只不过她对这个孩子没有感情,只是把他当做了夺权的工具。代国国君暴毙以后,她便顺理成章 坐上了王位之后的位置,成为了——圣后。”
她提起茶壶,又添了一杯茶,润了润嗓子,道:“后面的事,你就都知道了。”
茶烟弥漫。
片刻的沉默后,沈孟枝缓缓开口:“为什么告诉我这些?”
薛凝弯起眼睛,思考片刻,回答道:“可能是因为……如果我不说的话,就再也没有人知道这些事情了吧。”
她像是想起了什么,起身,从身后的书柜上翻出了一卷画轴,道:“我母亲曾与她有一些情谊,这里有母亲为她作的一幅画。”
画卷悠悠展开,铺陈在沈孟枝眼前。
他的瞳孔微微收缩,像是恍然又像是怔然,抬起手,无意识地想要触碰画中的人。
就在他的指尖将要碰到画纸的一瞬,房门被人忽然推了开。容貌俊美的男人站在门口,抱臂挑眉,不咸不淡扫了眼屋里的人,随即轻笑道:“怎么跑这儿来了。”
他一身玄色干练装束,收紧的衣衫将修长挺拔的身姿收束得干净利落,没有分毫冗余,如同一把玄寒乌铁锻造的鸦青长刀。
长发束起垂落肩背,如墨色垂泻铺陈,楚晋淡淡向两人望来一眼,手里还拎着几盒糕点。
他身上染上了脂粉气息,一看就是从花柳巷找来的路上被不少女子热情邀请过。楚晋瞥了冲他眨眼的薛凝一眼,走进来将门带上,视线随即落向了沈孟枝的方向。
沈孟枝在他进来的那一刻便不动声色地将画轴重新卷了起来,递还给薛凝,道:“多谢薛姑娘,但沈某如今,已经不需要这东西了。”
薛凝也明白了他的意思,收好了画,笑道:“这样啊,那就算了。”
人都已经找过来了,再让某人等久了,肯定又要吃醋。此外,他也有自己的私心,不想让楚晋知道那幅画的事情。
沈孟枝便站起身来,颔首道:“沈某告辞。”
他转身,向等在门口的人走去,牵起对方的手,开口道:“走吧。”
楚晋挑眉问他:“说完了?”
“……”沈孟枝道,“说完了。”
衣袖遮掩下,他捏了捏楚晋的手指,后者挠了挠他手心算作惩罚,随即将他的手紧紧握住了。
薛凝同样起身,双手交握垂在身前,笑意胧约,目送着两人并肩离去的身影。
“二位,”她扬声道,“山长水远,有缘再见。”
两道影子被渐渐拉长,逐一减淡,终于消失不见。
济水悠长,花舟荡开浪千迭,声如碎玉。
两岸叫卖声此起彼伏,人潮络绎不绝,熙熙攘攘。天光正好,晴空碧洗,是难得的好天气。
闲月斋的糕点卖的依旧火热,楚晋排了许久的队才买到。沈孟枝抱着他买来的一捧梨花酥,放了一块在口中,绵软清甜,仍是从前的味道。
“你们说了什么?”楚晋垂眸看着他咽下那块糕点,抬手擦去了他唇边沾上的酥皮。
沈孟枝唔了一声,道:“秘密。”
退位的摄政王挑起眉,拿出了从前在位时的威势,捏住了他的脸,不满地威胁道:“说不说?”
“……”光天化日,众目睽睽,这下他是什么也吃不下了,“叙叙旧罢了。”
楚晋俨然不信:“你跟她有何旧可叙?”
沈孟枝轻轻瞥了他一眼:“自然是叙你的旧。”
“毕竟有个家伙可讨人喜欢。”他不紧不慢道,“让大秦的第一美女也念念不忘。”
“……”某个讨人喜欢的家伙自觉理亏地松了手,转而蹭了蹭对方的脸颊,低笑道,“那你算什么?让拒绝了大秦第一美女的家伙也念念不忘的人?”
沈孟枝反手将一块梨花酥塞进了他口中,堵住了他将出未出的话。
他喂一块,楚晋就吃一块,两人从花柳巷走到芙蓉桥,看济水上满载而归的花舟,又走到红袖楼曾经在的地方。
胥方原先最大的酒楼,如今改成了名为隽水阁的茶楼,里面的说书人也换了一个又一个。
两人走进去,要了一壶茶。
等茶的间隙里,楚晋忽然笑了笑,道:“三年前,我就是从这间茶楼出去后,遇见了你。”
沈孟枝一愣。
“那天是上元节,你下山买药,被行人纠缠。”楚晋垂下眸,手不自觉挨上对方放在腿间的手指,继续道,“我认出了你。”
大堂熙熙喧嚣,茶桌下十指交叠。
“幸好。”他低声道,“我认出了你。”
沈孟枝任他牵着,轻轻嗯了一声,恍惚道:“……幸好。”
回顾这一路波澜壮阔,跌宕起伏,皆源于胥方一见。从此心动难已,自甘入尘嚣。
“书院开了,新收了一群学生,萧覃在那里。”他缓缓地、絮絮地说着,“齐钰说他果然不是当官的料,执意要开一家酒楼,他来酿世上最好的酒。宋思凡陪着他。”
楚晋打趣道:“我早便这么觉得,他就是经商的人选。”
沈孟枝笑了一声。
“兄长如今也很好,他说做够了将军,要在封灵待一段时间,帮陛下练练兵,顺便偶尔也能训一训陛下。”
“有他和徐瑛在,想必陛下也不会消极怠工。”楚晋支着头,眼底含笑,“徐允倒是出乎我的意料,他说累了,倒还惦记着李启那小子,回山里去带孩子了。”
沈孟枝轻声道:“大家都过得很好。”
“嗯,”楚晋抚了抚他的脸,“所以不用担心。”
他问:“接下来想去哪?”
“过几日是陛下的生辰,”沈孟枝道,“我们回封灵去看一看他吧,顺便去你的王府,看看你种的花。”
“你还记得这个。”
“当然。陛下留下了你的王府,不带我回去转一转么?”
楚晋笑了起来,悠悠道:“好啊。”
“我也记得,你说要带我去间瀛。”他忽地凑近,“你说那是你母亲生活过的地方。”
沈孟枝微微睁大眼睛,随即弯起了唇。
“间瀛很远。”他说。
楚晋一错不错地凝着他,神色柔和,看着他眼底细碎的光芒。
“不急,”他道,“一生很长。”
茶被店小二端了上来,茶烟氤氲,余香悠长。
台上的说书人已经休息完,抚尺一拍,扬声道:“话接上回。摄政王一人一剑入了那金銮殿,放火烧宫,与痴迷仙术、走火入魔的先帝对峙。”
“而殿外,那位曾经的雁朝将军快马赶来,奈何火势凶猛,无可挽回。万念俱灰下,毅然闯入火海,只可惜,再也没能出来。”
他摇了摇头,叹息道:“大火烧了一天一夜,金銮殿业已成灰。多少沉浮往事,恩怨纷扰,皆随之而去,成了书中谈资。”
“然大秦之火,熊熊未熄,千载万载,终究烧尽人心阴暗、肮脏龃龉。摄政王与雁朝将军之美名,也将留于史册,二人之情谊,可谓是……”
堂中忽有一声低笑,人声响起,似是回答一般:“情深不渝。”
说书人一惊,循声望去,却已无人迹。
却见茶楼外黑鬃骏马扬起马蹄,嘶鸣一声,尘土飞扬,往远山而去,惊起飞鸟千重。
——全文完——
作者有话说:
正文到这里就完结了!!!谢谢大家的陪伴!
这里推荐一下黄钧泽的《风夜行》这首歌,基本就是全文基调啦。
番外等过几天会写,暂定写枝楚和小时候的对方相遇的故事,还有喜闻乐见的见家长环节(*^▽^*) 等清忙完这一阵慢慢写~
给新文打个广告:《作古》是相爱相杀年上师徒,这本会更偏感情流,主角是厌世装弱攻×阴暗疯批受,想试试一些虚弱娇气攻哈哈哈
求收藏求海星我求求求(???)

第164章 后记·天涯
三月底开文的时候,我压根没想到时隔八个多月,会顺利地写下《天地》的后记。
这是我的第一本书,算起来是处女作,也是我第一次写古耽权谋和群像。虽然不在我的舒适区,写的也很费脑子,但我还是非常喜欢它。
从前写过很多短篇,最长也只有三万字,没想到这一次竟然坚持到了最后,甚至写了快六十万字——而我一开始只打算写三十万的。
我以前认为自己不是一个能坚持的人,但是很意外,这次竟然咬着牙挺下来了,虽然前十五万字一直在单机,在精选盲盒摸爬滚打,因为初来乍到不熟悉而错过了很多榜单,也没有什么人看我的文,一度连破百收都很困难。
陪我走过那段时间的评论区,大家的ID我恐怕这辈子都会记得。
关于作者的部分就到这里,我更想说说他们。
写《天地》的契机,是某天突然想到的一个脑洞:
两个人师出同门,是在山上一起修行的同窗,一开始互看不顺眼,但又在相处的日常和危机中慢慢了解彼此。受是将门之子,被家里送来习武,攻下决心要表明心意的那天,受被家里召回不辞而别,之后两个人很多年没有交集。后来攻奉师令下山,忽然想起了受,不经意提起受的名字,却被告知受一年前就已经战死了。
这是《天地》最早的雏形,后来在不断地修改中变得跟原来的设想有些偏离,世界观也更加丰满,人物也更加丰富。随后,我无意中听到了黄钧泽的《风夜行》,那段时间我闭上眼,眼前总会浮现出一个画面:天色乌沉,苍山负雪,两人一黑一白,骑马并肩而行,身形渐渐隐没于风雪中,只剩一轮明月映照雪地上留下的马蹄行迹。
于是这首歌成了整本书的基调,两个人历经万般坎坷,摆脱宿命枷锁,最终往事随风去,我自天地逍遥。
抱着这样的想法,我设了三个国家,并画了一个地图。燕陵参考了蜀地,多山多水,地险,易守难攻;旧秦位于中原腹地,原型是秦国;代国靠海,地大物博,是最强盛的国家。最后统一称为大秦,也是受到了秦朝的影响,此外秦始皇曾派人出海寻长生不老之术,也是后文引入“仙术”的一个灵感来源。
在此基础上,我又设计了两种势力分布,分别是:复辟燕陵的萧琢派和萧覃派;以及争夺皇位的摄政王派、梁王派和保皇派。因此《天地》的重心就在旧秦和燕陵这两个国家上,牵扯出前尘往事和权力纠纷,代国则一笔带过,只写了我最想写的宗政彦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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