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开始默契地结伴游历江湖,在商场上,周家麟儿周恕之的名头贯彻整个江南地界,但在江湖上,他是个不名一文的无用小子。他跟在沈柔章身边,看着她仗剑行侠,看着她为民除害,看着她整个人都在发光。
他从未见过这样的人,这不应该用简单的性别去定义,他只知道,他爱上了她。
从爱上她的外表,爱上她的强大,到爱上她柔软善良的内心,实在是一件再容易不过的事情。
但同时,周恕之也知道,他或许留不住她。
”真的要走吗?”
“嗯,阿恕,我不会是一个好的妻子。”
“但你知道,我不在乎这个。”
“但我却并不愿意,我是个剑客,过不了你家的生活。”
柔章的心里有一块坚硬的寒冰,他尝试着焐热,但很快他就发现,这一块冰结得太久了,除非柔章自己愿意,否则谁也无法撼动祂。
周恕之不懂剑,但他隐隐约约能感觉到,因为这一块寒冰的存在,她选择离开他,而也因此,她的剑道似乎陷入了某种困境。
那是他就知道,他应该放手,如果强行将她留下来,他们将不会有任何美好的未来。
于是在某个寻常的夏日,他送她离开镇州府,自那之后将近六年的时间,他只能听到她在江湖上声名鹊起的传闻,却再也见不到她的人。
他当然知道她在避开她,但周恕之想要让她知道,他不是她剑道上的阻碍,无论她何时回头,他都还在原地。
周恕之甚至已经最好了等候一辈子的决心,然而转机……来得比他预料的要早好多。他也从没想过,那荒唐一夜,竟给他带来了一个儿子。
沈辞春,阿辞,他和她的儿子,这叫他如何不喜欢!
但高兴过后,他又有些忧愁。
将近六年过去,柔章心头的寒冰不仅没有一丝的融化,甚至更加坚硬寒凉了。他甚至开始怀疑,当初放她离开,真的对她好吗?
他不知道答案,但好在,天眷努力者。
镇州府外,这是周恕之第二次送别柔章,上一次他什么话都没说,这一次也一样。但他希望,她能得成所愿。
“阿辞,你也想你娘亲了,对不对?”
阿辞点了点头:“爹爹,你也想我娘了吗?你是个大人了,坚强点吧。”
周恕之:……
他这儿子什么都好,就是有时候说话实在噎人,周恕之忍不住伸手将儿子举起来,听到阿辞高兴的叫喊声,他猛然扭头,却见屋檐上,他的心上人笑容灿烂地倚剑坐在那里。
“柔章!”
“娘!阿辞也要上房揭瓦!”
周恕之只觉得手里一空,刚刚还在他怀里的儿子转瞬就飞到了柔章的怀里,看着母子俩久别的互动,他的心里软成了一团。
真好,他等到了呢。
虽然冬天将近,寒气逼人,可柔章心头的坚冰,总算开始融化了。
“怎么了?”笑得这么惑人,沈柔章心里想。
“恭喜你。”
沈柔章微微抿了抿唇,然而嘴角的笑意还是从眼底流泄出来:“谢谢,阿恕,会不会有些太晚了?”
周恕之却笑了笑,映着满院的梨花,简直好看极了:“不晚,只要是你,怎么都不晚。”
悟剑一事,若能悟成,便是一日千里。
沈柔章数年未有寸进,可北上一月,却抵得到她过去十年悟剑。
这当然是一件令人开心的事情,谭昭的果酒刚好也酿成了,作为朋友,当然没道理不开两坛庆祝一下。
“好酒!”
沈柔章有些醉了,事实上除了不能喝酒的小阿辞,其他人都有些微醺。
说起来,谭昭自己虽然是个酿酒大师,可他酒量实在很一般,跟他那些喝酒当饭的朋友根本没法比,但如果是普通人,他的酒量倒也还算能打。
至少,可怜的贺兰固少年郎已经完全醉了,果酒两杯倒,太逊了。
“少年郎,你这酒量不行啊。”
贺兰固已经醉得脸颊通红,他倒在桌上咕哝了两句,又很快撂倒了,甚至差点带倒旁边已经被沈柔章灌醉的某位周姓少东家。
当然,也有可能是人逢喜事精神爽,酒不醉人人自醉。
“谭兄,你那天跟屈尧说,只有剑客才配拿剑,只有天下第一剑客,才配拿天下第一锋利的剑,你是真的这么认为的吗?”
谭昭有些无语,别人醉酒都找意中人表白,你找我论剑?!
“当然不是,那不过是随口说来叫他心里难受的,剑就是剑,谁都能拿,没人规定普通人就不配拿剑,也没人规定天下第一剑客一定要有一柄好剑。”
谭昭端着酒杯,好闻的酒香逸散开来:“以前我一直认为,剑之于剑客,是必须要有的存在,但后来我发现,并非如此。一柄好剑,有当然是锦上添花,但如果没有,你心里难道没有一把好剑吗?”
“许多人都说我不爱佩剑,但其实,我一直都带着我的剑,从未离身。”
不是形式上的握在手里,配在腰间,挂在嘴上,放在心里,而是真正地与剑融为一体,身随心动,心随剑动,就是这么简单。
铸剑是一门学问,但它不是习剑,它不应该被赋予过多的含义,也不应该承载过于沉重的赋予。
沈柔章眼里的醉意散了,她知道眼前这个男人在剑道上走得太远,但她并不觉得气馁退却,因为她知道,只要自己一直走下去,她的剑就一直会守护着她,陪她一起进步,一起去问鼎江湖之巅。
“谭兄,敬你!”
“也敬你,剑道昌盛。”
贺兰固得承认,他其实是个非常幸运的人。
如果他的娘亲狠心一些,他本来应该死在娘胎里的,而生下来之后,父兄对他毫无温情可言,但他却也歪歪扭扭地长大了。
因为不能习武,他成为了放剑山庄的边缘人,虽接触不到山庄的事务,也不受亲人的待见,但他至少活着。
而他人生中最幸运的时刻,莫过于在死劫来临前,遇到了谭哥。
因为谭哥的出现,他幸运地活了下来,知道了自己的身世,甚至治好了先天不足的毛病。他就感觉,原本破破烂烂的自己,被人细心地缝补了起来,且针脚严密,看不出任何重新修补过的痕迹。
现在回想起来,贺兰固都觉得自己真是个幸运的小子。
其实说起来,谭哥不给剑客的名声在江湖上算不上很盛,但在贺兰固心里,谭哥是强大的,凛冽的,哪怕谭哥多数时候非常随意,也很少出剑,但若说江湖第一,不管别人心里怎么想,谭哥就是他心里的江湖第一。
未入江湖时,不知江湖深,深入江湖时,方知初心难。
这句话,从前他在书上看到时,并不觉得有什么,可当他在江湖浮沉数年,再回首,却被直戳心头。
身在江湖,身不由己,是弱者对于现实的妥协,但这江湖上,又有几人是真正的强者呢?贺兰固从前想的,是我学一些武艺,然后认识一些志同道合的小伙伴,他们一起闯荡江湖,行侠仗义,做这江湖中普普通通的一份子。
可当他真的踏入江湖,江湖真正残酷的一面完完全全地展现在了他的面前。尔虞我诈、兄弟阋墙,真正风雨同舟、侠肝义胆之人,是需要极大的运气去相遇的。
但贺兰固得承认,他是有一些运气在身上的,在他被朋友背叛陷入困境时,他遇上了最好的朋友却兰舟。
按照好友的说法,他们名字里都有一个兰字,是命里合该要做挚友的。
“我说不过你,这个话题到此结束吧。”
却兰舟并非中原人,他头发没有束起,不过大概是嫌麻烦,一部分编成了小辫,他生得又很昳丽,来中原武林后,没少被人说像个娘们。当然了,那些人现在恨不得从没见过却兰舟此人。
“本来就是,你嘴巴太笨,以后遇到那些江湖人,我帮你骂他们。”
贺兰固闻言,下意识摸了摸怀里的剑,然后没好气道:“你还好意思说我,要不是我提醒你,你根本听不出他们在骂你!”
却兰舟气呼呼道:“那是你们中原人太复杂了!”就欺负他一个淳朴关外人。
“……好了,别气了,喏,喝酒吧。”
却兰舟是个好酒的,事实上他第一次跑去救贺兰固,就是因为闻到了这人身上的酒香,那酒味,现在想起来他都有些头晕目眩:“哎,那种酒真的没有了吗?”
贺兰固说起这个就气:“我自己就那么一坛!你再说,我拔剑了!”
“诶,别冲动嘛,我们不是最好的朋友吗?”却兰舟可怜巴巴道,配上他的好样貌,难免叫人心软,“真的好想喝啊,阿固,再喝不到好酒我都要死掉啦。”
“……”玛德,酒鬼真烦。
贺兰固自己是个一杯倒,按照谭哥的话说,就是又菜又爱喝,不过出来行走江湖,他怕喝酒耽误事,所以只带了一小坛在酒囊里,谁知道这家伙有个狗鼻子,他还没尝一口呢,就全部进了却兰舟的肚子:“没有,再问拔剑!”
却兰舟立刻收起了卖惨:“哦,你好绝情哦。”
两人又继续喝桌上寡淡无味的酒水,此地偏僻,他们进山是为了挖一种山上独有的药材,贺兰固虽然有些家财,但他不可能坐吃山空,还有就是……他这位挚友真的是个饭桶。
与其一直接济对方,不如教会对方生财之道。
却兰舟其实挺有钱的,但他来中原后,见什么都新鲜,带在身上的钱早就花光了,就连原本坠在小辫子上的金铃铛都被他典当买酒喝了。
他忍不住摸了摸金铃铛挂着的位置,空了,好不习惯啊。
“这些药材,真的值钱吗?够赎小铃铛吗?”
“够够够,等出去就卖给药行,你放心,我的医药可是跟我谭哥学的,虽然看病很一般,但认药我很在行的。”
却兰舟百无聊赖地趴在桌上:“老听你提起你谭哥,你亲哥吗?”
“……不是,他是我最崇拜、最尊敬的人。”
“这样啊,那我们是好朋友,他也是我谭哥了!”
“不行!”
“怎么就不行了?”
“不行就是不行,再嚷绝交!”
两人跟小学鸡似的斗嘴,吵到半夜才睡,然而因为不幸入住了黑店,好不容易入睡又被弄醒,两人解决了店家,反正也睡不着,干脆就扛上药材赶路去最近的留波城。
等两人赶到留波城,贺兰固拉着却兰舟,娴熟地讨价还价卖完药材,出门就听说了折梅剑杨天霖约战悬水女侠沈柔章的消息。
“你说什么?这是什么时候的消息?”
“诶——你这人怎么这么粗鲁!快放手!你是什么乡巴佬,当然是八月十六,黄山脚下!”
八月十六?那不就是后天?
贺兰固:“却兰舟,我要去黄山。”
“去啊去啊,我也想看看中原武林最厉害的剑客比剑!”
剑是兵器中的君子,这个江湖中用剑的人太多了,但大部分人的剑又都不出名,而能出名的剑客,必然是有其过人之处的。
两人租了马匹,花了两天一夜,终于在比剑之前,赶到了黄山脚下。
却兰舟忍不住踮了踮脚:“这人也太多了,怕不是半个江湖的人都来了,你们中原武林办武林大会,也不见的有这么多人吧?”
八年过去,当初的江湖第一剑已经败于宣华剑下,熔岩剑也因此伤重病逝。
而宣华剑在那之后,也宣布退出江湖,再不过问江湖事。
但江湖剑侠们依旧层出不穷,江湖少年终会老,江湖总有少年来,有些人会离开,但江湖总是不缺惊才绝艳者。
“或许是江湖平静太久了吧,北折梅南悬水,南北之战,江湖人不想错过,也是应当的。”
却兰舟忍不住凑过去:“你跟其中之一认识?折梅?哦,那就是悬水。诶,你别走啊,阿固,我听说悬水女侠…”
“贺兰固,这你朋友?”
沈柔章是出来透气的,其实说真的,她并不紧张,剑术到了她现在的程度,她已经很少会因为外物而动摇心境,此次杨天霖约她比剑,说是殊死一战,但其实……她是被迫的。
怎么说呢,杨天霖那人是有点执拗在身上的,这人似乎认定了谭昭,挖穿了江湖都想找到谭昭,与不给剑客决一雌雄。然后谭兄那人吧,他看似好脾气,但对剑又很认真,他不想比剑,干脆拍拍屁股跑了。
于是,为了拦住杨天霖,沈柔章就跟他说,只要你赢了我,我就告诉你不给剑的下落。而如果你输了,就莫要再提。
杨天霖同意了,然后才有了这场……人山人海的比剑。
说真的,看到这么多人,沈柔章都有些后悔了。
知道真实情况后的贺兰固:“……谭哥又跑了啊,他不是说要待到阿辞考秀才吗?”
说起这个,沈柔章忍不住扶额:“别说了,他不仅自己跑了,还带着阿辞一起跑的。”
……是谭哥能干出来的事。
“哦对,柔章姐,这是我朋友,却兰舟。”
沈柔章老早就看到这个略显活泼的小年轻了,看模样打扮,似乎还不是中原人:“你好,我叫沈柔章。”
却兰舟高兴地手舞足蹈:“美女姐姐,比剑加油!”
贺兰固拉住丢人现眼的朋友:“柔章姐,你别介意,我这人就这样,你当他不存在就好了。”
两人也没寒暄太久,沈柔章就离开了,毕竟江湖上认识她的人太多了,再待下去怕是要被人认出来了。还有就是,比剑快要开始了。
等贺兰固和却兰舟赶到现场,折梅剑已经在了。
八年过去,杨天霖还是那个杨天霖,他傲慢桀骜,对于剑的执着似乎更胜从前。当他看到沈柔章时,浑身的战意已经达到了巅峰。
“可以开始了吧?”
“当然。”
折梅剑这个名字,是杨天霖自己取的,他很喜欢梅花,能够在最寒冷的冬日也能绽放在枝头的花朵,是独属于人间的凛冽之花。
而他取这个名字,是希望自己的剑能够斩落这人间最凛冽之物,折梅二字,是他对自己剑法的认知、开拓、希冀与奋斗。
同样,他也知道悬水剑的由来,事实上,他非常清楚,当年他开办奇遇客栈,初心其实是为了搜集天下所有剑客的信息,能够赚钱,实在是歪打正着。
只是他没想到的是,天底下最柔弱可期的水,却能浇灭、冻住天底下最凛冽的花朵。
这一场,堪称巅峰对决,但杨天霖知道,自己在心境上,已经输了一筹。
他在交手后,就明白不给剑为什么不愿意接他的挑战了。
不是看不起他,而是没必要。
杨天霖很傲慢,但他是个拿得起放得下的人,他觉得自己还不配挑战不给剑。
“我输了,你很强,沈柔章。”
杨天霖输过很多次剑,但在这么多人面前输剑,却是第一次。他心里有些气馁,但他不是输不起的人。
“你也很强,杨天霖。”
两人离得很近,说话声只有他们听得到,杨天霖笑了笑,又很快恢复冷然:“我听说,你成家了。”
沈柔章勾唇一笑:“那又如何,影响我打败你了吗?”
杨天霖当然不是对沈柔章另有心思,他只是很好奇,像沈柔章这样的剑客,居然会喜欢一个男人,一个不会武功不懂剑的男人,这实在叫他想不通。
“杨天霖,你太执着于剑了,剑是剑客的一生,我曾经也是这么认为的,但后来有人跟我说,剑就是人本身,我做人,便是习剑,强求反而苛责,过刚易折,以前我的剑就像绷紧的弓一样,但现在我已经知道,顺心习剑的道理。”
顺心习剑,说得容易,可真做起来,却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
“世人都想做天下第一,我当然也想,但过分执着,反而迷蒙前路,失却本心,倒不如做自己心中的天下第一,多一些平常心,少一些心理失衡,万事反而水到渠成。”
杨天霖沉默许久,终于喟叹:“那个人,是不给剑吗?”
“你知道就好,别说出去。”
这场剑,外人看热闹,内行……内行当然是连吹七天七夜,虽不是自己亲自下场,但足够观剑者吹上大半年了,而悬水折梅的剑友之谊,也成为了一段江湖佳话。
偷偷逃家的阿辞听到这个小道消息:“完了,我爹又该醋了。”
谭昭:……
第310章 辞春番外[VIP]
阿辞有两个名字,一个是娘亲取的,叫沈辞春,含义很简单,他出生时刚好是春末夏初,于是这个名字就是字面上的意思,辞春入夏。
而另一个名字,是爹爹取的,叫周明辞,明有正大光明、清明高洁之意,而辞则是沿用辞春之辞,却也有口齿伶俐、谈吐自由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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