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兰固勐勐点头:“我知道,经脉刚疏通,会有胀痛酸痛感,因为我的经脉先天闭塞的缘故,经脉形成了肌肉记忆,如果我不每天忍着疼痛运气行周天,经脉就会在一段时候后继续堵塞,我都记着的,谭哥,我不怕吃苦的。”
一点疼痛算什么,有武功内力他才可以有自卫的能力,虽然贺兰固从来不说,但他确实已经受够弱小无能的自己了。
他现在恨不得立刻马上疏通经脉,然后明天就修炼武功。
江南精英节预热得轰轰烈烈,却是刚开就夭折,赫赫有名的江南三侠一个离开,另外两个被废落入大牢,剩下的江湖人难聚人心,便在第二天就陆陆续续地离开了禹城。
倒也有人心思灵通,想着江南三侠离开得匆忙,三侠山庄内或许留有一些江湖秘笈,可惜还没踏进山庄,就被叶管家带人打退了。
至于那柄出自屈大师的宝剑,却是不翼而飞,有人说是悬水剑拿了,也有人说是叶管家监守自盗,甚至还有人说是精英节开幕上那位一剑镇八方的谭少侠当场取走了。
反而传闻沸沸扬扬,但也没谁真敢舞到谭昭和沈柔章面前。
如果说放剑山庄一案,因为钦州地处偏僻所以传得比较慢,那么江南精英节上谭昭一力破三侠诡计,几乎是在两日间传遍了整个江南地区。
谭昭可谓是一战成名,包括他那柄快如闪电的宝剑,都叫人传得有模有样,甚至有人还给他取了个“闪电剑客”的讳名。
说实话,谭昭是拒绝的,毕竟……这还不如不给剑客呢。
但他就一个人,当然堵不住悠悠众口,倒是奇遇客栈的人,在第三天找到了他,找他的原因很简单,就是要为他绘制江湖剑客名人堂画像,其中也包括不给剑的图样。
奇遇客栈的来人是个女子,且还是个不会武功的妙龄女子,当然在她身后,有个武功不错、沉默抱剑的中年男子。
“我不过只出了一剑,便能劳动你们奇遇客栈的大驾?”
女子轻轻笑了一声:“谭少侠,你是习剑的,便该明白有些人天生就是用剑的,一剑足矣,而有些人一辈子挥剑,也不过是用蛮力打人而已。”
被不着痕迹地捧了一下呢,谭昭心想,这奇遇客栈能踩着彩灯楼上位,果然不是没有原因的,想想羽裳兄弟那德行,当真是没法比:“秦姑娘过誉了,不过我不太习惯当个江湖名人,倒是不给剑,你可以随意画。”
秦姑娘一愣:“你这剑,剑名不给?”
谭昭干脆将不给剑放在桌上,做了个请的手势:“不错,它并不叫闪电。”所以,赶紧辟谣吧,闪电剑客真的听着叫人起鸡皮疙瘩。
剑客都很爱惜手中的宝剑,不愿意被不相干的人触碰,秦姑娘知道规矩,但没想到这一位行事如此随意,不想出名,却愿意让自己的剑出名,又给自己的剑取这样一个名字,如此特立独行,当真是……想不出名都难了。
而且,以她识剑的功夫,这柄剑看着实在太过普通,普通的剑柄,普通的剑鞘,甚至都没有剑穗,普通得根本没有理由上奇遇客栈的名剑堂。
但当她拔出这柄宝剑,哪怕她不会武功,不会剑,也完全能够理解一位剑客对一柄宝剑的追求。
秦姑娘已经听到了后面李叔瞬间粗重的唿吸声,很显然这是一柄叫李叔都心动不已的宝剑。
平和却锋芒毕露,她忽然明白,为什么这柄不给剑会有这样一个平凡的外表了,因为它无需过多的装点,它自己的剑光,就是最好的展示。
这样一柄剑,无疑非常考验画师的功力,因为它的特殊不在其形,而在其内。
“多谢谭少侠借剑一观,我会努力画出它的形神。”
这位秦姑娘来得突然,走得也快,谭昭有些摸不准奇遇客栈的路数,不过转念一想,他好像也没必要在意那么多,水来土掩就是了。
然后,水就来了。
“随舟死了?”
“是的。”
“怎么死的?”
“被陈阳钟杀死的,然后陈阳钟也自戕了。”沈柔章从怀里掏出一张纸条,“其实我能猜到他俩会被灭口,但我没想到会是这样,蝶侠欧阳许出面收殓了两人的尸骨,在随舟身上,找到了这张纸条,上面写着随家现在的住址。”
谭昭看了一眼纸条:“京城?”
“是的,所以我打算立刻动身前往京城。”
“他们在引你入京。”
沈柔章点了点头:“我知道,而且知晓我身世之人,少之又少,我师父早已驾鹤西去,而我也从未对旁人诉说过,除非……是有人通过我这张脸,找到了我的身世。”
“沈家?还是随家?”
沈柔章摇了摇头:“我不知道,我母亲的家族早已落魄,若非如此,随庭也不敢休妻,而随家见过我母亲的人,估计也都是老人了,恐怕得去了京城才知道。”
谭昭想了想,然后问了个问题:“我听随舟说过,你外祖沈家乃是名门,为何突然就落魄了?”
第302章 江湖剑雨(三三)
沈家出事的时候,沈柔章不过七八岁的年纪,她只记得那时候母亲一直抱着她哭,眼泪都要流干了,等父亲休书落下,母亲忽然就不哭了。
那天晚上热得很,母亲跟她说了好多好多话,让她听话,让她柔顺,让她不要记恨父亲,也不要去追究沈家的没落。
“或许,沈家的没落与随家有关。”沈柔章说完,摇了摇头,“我那时候还太小,我娘应该是怕我记事了,知道内情后记恨随庭,不利于我在随家继续生活,可她不知道的是,我根本没机会在随家长大,她还是太高估那个男人的良心了。”
谭昭看得出沈柔章此刻心中的愤怒,于是问了个问题:“如果随庭还活着,你会动手吗?”
系统:!!!!!
就连沈柔章也没想到,谭昭的问题会如此直白又尖锐,但这也没什么不能回答的:“如果他现在还活着,那可真是祸害遗千年啊。”
很显然,她并不准备放过对方,哪怕这人是她的亲生父亲。
第二日,沈柔章就一人一骑奔赴京城,并且离开得非常早,几乎是城门刚开就快马离开。反正谭昭醒来的时候,人估计都已经离开禹城地界了。
倒是有一点有些出乎他的预料,沈柔章竟然愿意让周恕之带阿辞回家,回周家。
不过转念一想,倒也不算太过意外,毕竟她除了是一位剑客外,同样也是一位母亲,能有多一个人疼爱阿辞,她当然乐见其成。
而且阿辞性格不扭捏,也并不拘束,他要是不喜欢周家的气氛,他必然会直接开口,以沈柔章的能力,带阿辞离开周家简直是易如反掌的事情。
“我还以为,你会追去京城呢。”
周恕之听出了对方的调侃之意,却并不觉得被冒犯:“不会,我知道我的长处不在江湖,跟去顶天给她当个钱袋子,而当钱袋子这种事,哪怕我不在场,也依旧可以做到。”
谭昭:……该死的有钱人啊。
“我与柔章之间,确实存在差距,若我有谭兄这般武功见识,此刻必然伴她左右,既没有,便只能作罢。”周恕之做事,讲究谋定而后动,前几年一直追着柔章跑,是用行动告诉她自己的决心,而现在人见到了,话也说开了,更是有阿辞这般意外之喜,他如果再穷追,反而叫人心生退意。
柔章心里有一大块寒冰,他不知道这块寒冰何时融化,但周恕之希望,他会是第一个见到寒冰融化的人。抛开他喜欢她、爱重她这一点,柔章也曾救过他的命,她也是个非常非常好的人,周恕之平生在意的人并不多,哪怕他们最后没有成为夫妻,他也希望她能够达成所愿,成为江湖第一剑客。
“明天,我就要带阿辞回镇州,谭兄可要一道?”
谭昭没想到,自己会被邀请:“其实,我们没有那么熟吧?”
周恕之有些无奈:“来之前我去见了一趟盛夫人,她虽然已经知道我不是个负心汉,但很明显不看好我和柔章的未来,乃至于我带阿辞回周家,她也不太同意。但她又有些俗务缠身,故而……”
好嘛,他被当成沈柔章的娘家人了,不过想想可爱的小阿辞,倒也不是不能跟去镇州,就是算算时间,贺兰固的七日之期就快到了。
周恕之一听这番顾虑,当即表示小问题,能用钱解决的事,就不是大事。
“倒是这院中的美酒,谭兄准备就这么埋着?”虽然客栈是他的,但毕竟人多嘴杂,万一被人挖了,恐怕也找不到窃贼。
有人愿意代为窖藏并且对外销售,谭昭当然不会拒绝,这酒没加什么特殊的材料,是普通人都能入口的果酒,不过因为他现在的处理手法会让食材去杂留精,所以这酒有一些延年益寿、强身健体的功效。
不过也需要长期服用,以他这次的酿造数量来看,除非是被一个人包圆了,否则很难达到以上效果。
禹州距离镇州并不远,快马的话一日就可以到达,若是马车,三日也已经足矣,不过马车到底颠簸,加上周家的商船刚好发船,所以这一次去镇州,他们是走水路,刚好也能完美适配贺兰固每天泡药浴的日程安排。
因是顺风顺水,只需在船上待个两天一夜,便可抵达镇州港。
贺兰固是个地地道道的内陆人,他既不会水,也很少坐船,于是……他就悲剧了,说真的他没想到自己晕船会这么严重,在船上的这段时间,居然是泡难闻药浴时神智最清醒,一旦不泡了,立刻晕晕乎乎连腿都站不稳,吃饭更是完全没有胃口,全靠意志力硬塞下去。
“你这样不行啊,以后江湖上若有人知道你这个弱点,必然会设下计谋以此针对你。”
贺兰固:“……我能厉害到被人刻意针对吗?”
“出息,好好歇着吧。”
相较于贺兰固的蔫样,阿辞一个小孩儿反倒是生龙活虎,虽然离开娘亲和盛姨让他短暂地陷入了一会儿分离焦虑,但很快他就被船上的乐趣吸引住了。
“原来这就是大海吗?大海果然好大呀!”因是小孩子,又长在钦州,阿辞很少能看到大江大河,便以为面前宽广的水面就是大海,这会儿激动得都快扑过去了。
周恕之第一次当爹,那可真是操不完的心啊,今天一整天都跟在儿子屁股后面,这个担忧,那么生怕伤到孩子,进入老父亲这个角色快得简直不得了。
“哎哟,小少爷您慢点,前面有绳索,小心绊倒,哎哟,疼不疼?”
阿辞从小玩小木剑,耐摔着呢,没等别人扶他,他自己就撑着地起来了:“不疼不疼,阿辞一点也不疼。”
哎哟,小少爷这也太可人了,跟来的老仆心都要化了,这老夫人要是见了,怕是要心肝宝贝地抱着不肯松手了。
少爷也真是,若早松口说儿子都生了,也不会同老夫人之间闹得如此僵硬。但这种话,老仆自然是不敢说的。
今日在船上跑上跑下了一整天,阿辞就算是精力再旺盛的小孩,此刻也趴下了。
周恕之抱着儿子,脸上也有些困意,刚准备将阿辞放在床上,自己去简单洗漱一下,忽然就感觉到船体剧烈地摇晃了一下,他心里一突,便听到了刀剑相斥的声音。
江南之地,竟有人敢劫周家的商船?!
他心中惊怒,右手已经摸上了装置在左手的弩箭,这弩箭是他特意请工匠打造的,哪怕他武功不济,与人对敌也有一战之力。
谭昭的房间就在隔壁,他的反应只会比周恕之更快,没一会儿他就拎着晕乎乎的贺兰固敲响了房门:“没事吧?”
周恕之点了点头:“嗯,谭兄你要出去?”
“嗯,贺兰固交给你。”谭昭说着,从袖中摸了阵盘递过去,“一点保命的东西,若有人破门,立刻打开它。”
周恕之此刻也不客气:“多谢。”
谭昭提着剑,很快出了船舱,却见船员和护卫全部集中在船头,多数都亮了兵器,成合拢状围着一个人。
没错,来人竟是单枪匹马。
“谭少侠,小心,此人应当是江湖高手折梅剑。”
折梅剑杨天霖,是与悬水剑沈柔章齐名的年轻剑客,江湖上曾经还有“北折梅南悬水”的称号。
谭昭有些惊讶于来人的身份,毕竟这样一位江湖剑客,根本没道理来打劫周家的商船。但既然杨天霖来了这里,那就说明……善者不来。
折梅剑也似乎是在等他的到来,见到他过来,才终于开口:“你手里那把,便是最近江湖上声名鹊起的不给剑?看着果然很普通。”
谭昭:……这人,未免太过傲慢。
“所以呢?大半夜不睡觉,大名鼎鼎的折梅剑客漏夜而来,便是为了说这个?”
杨天霖的性格在江湖上,简直和他的剑一样有名,他并不是那种江湖正统侠客,甚至可以说是任性妄为,但奇怪的是,他却有很多朋友,三教九流,每一行都有他的朋友。
这实在是一件非常奇怪又矛盾的事情。
“当然不是,我只是想来看看秦姑娘口中,万里无一的宝剑。”杨天霖说完,眼里的战意已经流了出来,“如果你赢了我,我可以告诉你一个有关于沈柔章的消息。”
谭昭皱眉:“奇遇客栈的名剑录,似乎还未对外宣称收录不给剑,你从何而知?”
“这当然是因为,奇遇客栈是我的产业,秦姑娘是奇遇客栈最好的画师,可她却说没有办法完全绘制出不给剑的锋芒,这是她第一次说这样的话,这实在令我有些好奇,今日来得确实不太体面,但我想,你该懂一位剑客迫切的心。”
……没想到,居然是他招来的。
而且更令他惊讶的是,江湖上都说奇遇客栈的老板娘手腕高杆,却没想到幕后之主,另有其人:“这种话,是我配听的吗?”
折梅剑居然点了点头:“当然,我很期待与你一战。”
这人都找上门来了,谭昭实在没有任何理由拒绝,但在开打之前,他想问一个问题:“既然那么喜欢找人挑战,为何不找悬水剑?”
杨天霖却说:“我找过她,但她的剑还不够锋利,你既是剑客,就应该明白她的剑心还需要打磨。”
这人傲慢又尖锐,谭昭忍不住说:“你肯定没什么朋友。”
“不,你错了,我有很多朋友,比你想象中的要多的多。”
说罢,两人一齐出手。
第303章 江湖剑雨(三四)
江湖高手过招,周家的护卫都相当有眼色地退到船舱附近,整个船头瞬间空了出来,只是夜色深沉,两人缠斗在一处,旁人只能看到亮色的剑光在黑夜里迅速浮动,至于剑招如何,却是根本看不清楚。
“这也未免……太快了吧!这当真是人能够达成的境界吗?”
“原来,这才是江湖高手啊!”
正所谓“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船上的船夫和护卫不懂剑术,却也能看出两人的剑非常之厉害,而内行,可惜今日船上没有第三位剑客了。
杨天霖的剑从没有这么快过,他一直很清楚,好的敌手可以让一位剑客迅速成长,他的剑也正是在不断地与人对战中,慢慢锋利起来的。
他非常喜欢这种与人奕剑的感觉,剑在他看来,是一件非常有趣的兵器,它是双刃的,用得好,便是世上最锋利的武器,而用得不好,就会伤人伤己。
再没有比剑更有趣的兵器了,从他拿起剑的那一刻,杨天霖就为它神魂颠倒。
他太喜欢那种在危险边缘不断试探、历练的感觉了,常人都说剑是兵器中的君子,但只要深入这一道的人,就会知道凡是剑客,都是疯子。
如果不是,那只能证明那只是一个用剑的寻常武夫。
杨天霖已经许久没有这种心尖都在疯狂战栗的感觉了,太棒了,太棒了,他甚至都忘了自己是在水上与人比剑,这一刻他的眼里只有自己的剑,对方的剑,他只知道出招,然后拆招,其他根本不在他的视线之内。
要知道,当一个剑客快要站上江湖之巅时,能够遇到一个敌手,是人生中最幸运的事情,因为这将激发一个剑客最本质的求胜欲。
杨天霖此刻,心里全是开心,今日他果然来对了。
而谭昭,其实……他挺游刃有余的。
毕竟从前他也在江湖混了几十年了,要还跟人斗个旗鼓相当,岂不是白混了。杨天霖的剑确实很不错,但也没不错到能当他的对手。
但有人找上来跟他比剑,刚好他的不给剑也许久没正式出鞘,打一场他也挺乐意的。
跟剑招绵里藏针、内敛危险的悬水剑不同,杨天霖的折梅剑更傲、更邪,简直跟他的人一模一样,且剑招剑走偏锋,一看便知道是在长久的对战中形成的剑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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