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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面酒肆(小狐昔里)


伊凡有些愁,它俩怎么就不能和谐相处呢?
“咦?你家谭叔叔还没回来吗?这真少见。”斯塔看向讨厌鬼修尔,“你知道,谭叔叔去哪儿了吗?”
“怎么?你想跟他出去冒险?”修尔这问话,显然是不怀好意。
可惜,斯塔已经深谙此道,根本不踩这个坑:“还冒险呢!你说说你,说好的当我监护龙,让我见识大陆的人心诡谲,现在呢?成天待在酒店里学习,这和在族中有什么区别!”
修尔:……“看不出来,你还满腹怨气呢。”呵,要不是因为被疯子缠上,他早就离开索尔福德了,晦气。
伊凡拿着汤匙眨了眨眼睛,识趣地没有掺和进魔龙的对话。
谭昭就是这个时候回来的,当然和走的时候一样,他也是从露台上来的,毕竟……酒店的侍从真的很烦,从下面上来走扶梯实在太费时间门了。
“嗨,朋友,今晚吃什么?”
修尔见到人跃上来,直言道:“谭,你跟某个疯子学坏了,一位绅士,不应该从露台进来。”从露台进门的,不是入室的强盗,就是偷情的奸夫。
谭昭摸了摸鼻子:“其实,我也不是什么绅士。”
晚饭吃炭烤牛肋排,配的红酒酱,还有一些蘑菇汤和面包,平心而论,琼斯酒店的食物做得已经领先大陆至少百分之九十的水平,但……谭某人是个不折不扣的中菜胃。
再这么下去,他都要吃瘦了。
晚饭结束,是谭昭惯例检查功课的时间门,等将两个小崽子哄睡着,他从房间门里退出来,就看到某个疯子又不请自来了。
而且见到他第一句话就是:“谭,我饿了,我已经一天没吃饭了,我想吃那个好吃的肉饺汤。”
馄饨面这三个字,你是一个字都没记住啊,谭昭心累地拉开椅子坐下:“怎么,不顺利?”
雷戈就蹲在窗户上,两条大长腿有些委屈地支棱着:“恰恰相反,非常顺利,有那个半精灵小丫头的出面,彼尔德很快就能乱起来了。”
……那你怎么看着,心情不太好的样子?当然了,这只是他的感觉。
谭昭的馄饨面库存已经不多了,等办完事情回小渡口,他得去找宋馄饨紧急补货,但看在对方暂时还是伊凡便宜老师的份上,这份馄饨面他给了。
“没有酒吗?”
“爱吃吃,不吃滚。”
……好绝情哦,雷戈坐在椅子上,慢条斯理地吃了起来,半点看不出是第二次用筷子这种进食工具。
修尔就在隔壁房间门,听到外面的魔法波动,转手就糊了一层隔绝魔法,算了,打又打不过,眼不见为净吧。
雷戈看了一眼身后,露出一副无情的模样:“修尔阁下,似乎很排斥我来哎。”
谭昭抱胸:“嗯,你知道就好。”
感觉谭这家伙越来越不客气了,但雷戈眼珠子转了转,又黏了上去:“谭,其实我这次来,是来履行承诺的。”
谭昭狐疑:“真的?”
“虽然你家小孩身上有我不喜欢的光系天赋,但仔细想想,也不是他能决定的事情,既然我喝了你的酒,帮他学习一些简单的黑魔法知识,还是办得到的。”况且他能猜到那小孩,身上多多少少有些哈利迪的血脉吧。
谭昭打了个哈欠:“你这话正常的,让我不敢相信你话里的半个字。”
雷戈:……怎么,我不发疯还不正常了?
“好吧,我只是跟劳伦那家伙要了一个内部教学的学生名额,看你意愿了,毕竟我推荐的孩子,估计会受到整个哈利迪的关注。”雷戈不装了,显然他的好处不是谁都能拿的,“哦对,劳伦就是哈利迪那个罗里吧嗦的老头子。”
哈利迪家族有你,真是它的福气啊。
谭昭点了点头:“好的,我会考虑的。”
“什么?这么好的机会,你只是考虑一下吗?你不会还要问过那个小孩子的意愿吧?谭,你这样养小孩是不行的!听我的,这个年纪的小孩子已经可以随便摔摔打打了!”只要摔不死,就往死里摔啊朋友!毕竟他就是这么过来的,看不得别的小朋友这么幸福,雷戈阴暗地想。
谭昭站起来,刚准备送客,他在菲莉家插的眼被人触动了,这说明他钓的鱼上钩了哎。
“哎——你去哪里?我也去!带带我!”
谭昭跑得更快了,但雷戈这个疯子嗅到一点血腥味就根本甩不脱,两人一前一后来到了漆黑一片的小木屋前。
“有点意思,老熟人啊。”
谭昭有些惊愕:“你认识?”
雷戈眼底一片冷冽,透出的眼神仿佛在看一个死物:“光明神殿最臭名昭著的老鼠,格兰尼治。”
又是一个陌生的人名:“展开说说?”
“没什么好说的,有他在的地方,往往不会发生什么好事。”雷戈说完,语气忽然雀跃起来,“但这老鼠今天居然落单了,那就不要怪我了。”
艹,这货又开始发疯了!
一眨眼的功夫,身边的疯子就消失了,谭昭只能立刻跟上去,他的动作其实根本不慢,但雷戈这家伙的黑魔法早就比他更快出发,等他进去,两人已经打了起来,甚至直接把小木屋掀破了半边天。
至于小木屋真正的女主人菲莉,她已经晕了过去,光洁的脸曝露在月光下,根本不是镇民口中丑陋可怖的女人。
很明显,不是谭昭想要过分联想,而是……光明神殿出现得太巧合了。
不管是艾莲娜还是安杰丽卡,亦或是眼前的菲莉,太巧合了,谭昭不相信这世上有这么巧合的事情,或许他调查得还不够多。
谭昭用风系魔法将菲莉包裹起来送到屋外,看着不远处已经压着人打的疯子,忍不住有些头疼。
系统:头疼什么?
[我怕这疯子没轻没重,直接把人杀了。]
系统:你居然要见死不救?
[这不是没能力嘛,太远了。]
系统:……你猜我信不信?

第215章 骑龙找爹(三三) 虔诚的信众。
光明神殿有很多见习主教、主教、大主教,但能穿红色法袍的红衣主教,却只有四人,除非其中有人死亡,不然绝不会增补。
换句话说,除了教皇和圣子,红衣主教称得上二人之下,并且因为圣子年幼,多数时候是命令不了红衣主教做事的。
毕竟四个红衣主教里,魔法等级最低的格兰尼治都是初阶魔导师,而这已经是十年前公布的数据,十年过去,哪怕没有进阶,魔力也肯定有所增长。
最主要的是,哪怕格兰尼治在四大红衣主教里垫底,但论战力他却并不是垫底的那个,能被雷疯子形容为光明神殿最臭名昭著的老鼠,他的攻击手段显然……非常恶心人。
光系魔法,最广为流传的功能就是净化和疗愈,但这显然是大陆居民的片面认知。事实上,光系魔法也有很强的攻击性,特别是对于黑魔法和亡灵而言,它在白天甚至能够借助日光直接杀死黑魔法师。
当然,现在是夜晚,是黑暗魔法最盛的时刻。
但哪怕如此,但凡有一丝光芒,眼前这只滂臭的老鼠就可以直接藏匿起来,最恶心人的是,哪怕雷戈可以用黑魔法笼罩住整一片的区域,这只老鼠还能自己析出光芒,作为藏身的地方。
阴沟里的老鼠都没有这么会躲的!
这是光明神殿保命的老把戏了,雷戈前几次遇到这只老鼠,都和伯格明斯那个小眼睛待在一块,两人一个躲一个放阴招,就想从他手里挖出翡金羽石。
他好心把人放了钓大鱼,谁知道这么沉得住气,反正现在翡金羽石也不在他手上了,杀一只老鼠庆祝一下,应该不过分吧?
格兰尼治感受到了极其强烈的杀意,他身材矮小,兜头的红色帽兜将他裹得严严实实,上面有光明神的祝福,按理说哪怕这疯子比他高出一大阶,也绝没办法立刻杀了他。
他只要撑到伯格来就行了。
格兰尼治心里安慰着自己,随后将周身的光芒收缩得更加小,然而哪怕如此,凛冽如同魔鬼一般的声音还是响在了他的耳边:“哎呀,我找到你了!”
格兰尼治心中袭来无限的恐惧,这一刻他察觉到了死亡的来临,可躲不掉,完全躲不掉!他惊恐地看着强大的黑魔法将他包裹起来,剧烈的疼痛传到他的脑子里,他重重地跌在地上,四肢已经向反方向蜷缩。
“哎呀,扭错地方了,应该照着这里才对!”雷戈心情甚好地一脚踩在格兰尼治的老脸上,“你通知伯格明斯了,对吗?”
格兰尼治心里充满了愤怒,同时也充满了惊恐,他可是光明神殿的红衣主教!怎么可能——
雷戈欣赏着自己的杰作,竟发起了善心:“我猜你肯定通知了,你可是他最忠实的拥趸,某些时候我看你俩跟连体婴儿似的,不知道的,还以为你俩情意深重呢!”
“你——”格兰尼治猛地吐出一口血来,差点儿没直接窒息而亡。
“啊呀呀,难不成是我被我说中了?你们竟然是这种关系?我记得光明神殿可是禁止同性相爱的啊,突破伦理和教义,啊,我都感动了呢。”雷戈摸了摸并不存在的鳄鱼眼泪,“本来我还想说,他不会来找你的,但既然你俩是这种关系,那么可能还是有那么百分之一来的可能的。”
谭昭就是这个时候过来的,一过来就听到了非常劲爆的后半句话:“什么?什么关系?能说给我听听吗?”
雷戈当然非常愿意啊,毕竟管他真不真呢,他很会造谣的。
格兰尼治气得都翻白眼了,他试图再聚起光系魔法,可惜还没开口,就直接被雷戈踩灭了。
谭昭:……好惨。
系统也默默+1:其实,你可以救他,然后你就能借他的渠道,进入光明城了,你头疼的伊凡教学问题,也可以迎刃而解。
[可我救他,良心会痛,你看他身上背的罪孽,邪剑仙来了都得吸两天。]
系统:……你是不是觉得你很幽默?
[倒也没有,我只是实话实说而已。]
今天夜晚的风格外寂寥,不知几时,天空中忽然飘起了小雪花,雪下得很小,却也很有存在感,普通人昏迷在寒冷的野外是一件非常危险的事情,谭昭刚要回头去找菲莉,菲莉就跌跌撞撞地跑过来了。
她有一双动人的、如同宝石般的蓝眼睛,此刻她站在雪中,一身白色的斗篷,竟像是北境森林里会蛊惑人心的雪妖一般。
很美,至少是谭昭来到艾泽大陆见过最美的人,无关性别,较之出尘淡薄的精灵,她的美是生动而富有活力的。
“求求你们,不要杀他。”菲莉动容地哭了起来,“光明神会降下愤怒的。”
菲莉很美,但雷戈不用眼睛看人,美丑在他眼里也没有任何意义,他会给感知到的魔法师标注各种各样的奇怪绰号,但普通人?抱歉,他的眼里没有普通人,只要不主动伤害他,雷疯子只会当他们不存在。
这是他的傲慢,也是他的仁慈。
“谭,刚才有人说话吗?”
扔给他善后是吧,谭昭看了一眼哭得更动容的女人:“没有,那是风雪即将来临的声音。”
系统:你还挺会一语双关的嘛。
风雪愈大,可惜伯格明斯的身影一直都没出现,格兰尼治心里原本是笃定的,可随着时间和生命力的流逝,他开始恐慌。
怎么可能呢?伯格没有理由不救他!他知道那么多秘密!伯格就不怕他全部说出去吗?
“真可怜,你可真是一只可怜的臭老鼠啊。”雷戈用咏叹调般的语气说着,“大陆上敢跟你们光明神殿作对,又能动手杀你的人,除了亡灵法师,就只有我啊,你说伯格敢来吗?他哪怕请动了班廷那个老家伙,也救不了你!”
“可惜了,不过你要是还眷恋他,要不要试试成为亡灵?光系魔导师亡灵,我也还是头一次见呢,真想见见啊。”
疯子!这个疯子!
格兰尼治眼睛里充斥着怨毒,此时此刻,他的红衣沾满了尘土和血水,哪里还有半分圣洁不染的模样啊。
谭昭见此,立刻懂事地上前唱红脸:“诶,他好歹也是一位受人尊敬的红衣主教,这么杀了倒也可惜。”
“哦?是吗?我看不出他哪里受人尊重了。”
谭昭指了指一直虔诚唱诵、默默哭泣的美丽女子:“眼前就有一个,你不知道,她叫菲莉,是一位可怜的女子,若不是他为她撑起的魔法阵,恐怕她早就没命了。”
格兰尼治疯狂点头,对啊对啊,只要能活着,他就能想办法逃出去!
“居然还有这种事?”雷戈状似犹豫地想了想,“没想到光明神殿偶尔也做做人事啊,可是他得罪我了,而我不怕得罪伟大的光明神。”
两颗心立刻又被吊了起来,谭昭听到菲莉的唱诵更加快速了。
“其实,他还做过一桩好事。”谭昭指了指地上的人,略显犹豫地开口,“事实上,很早以前我路过这里,曾经看到了身怀六甲的菲莉女士,当时我还以为,她被人欺负,未婚有孕,谁知道竟然看到了光明神殿的人出入此处,而且还非常善心地替她接生,我当时看得真真的,那孩子非常健康。”
哦,这个故事编得可没有他造谣的精彩,雷戈意兴阑珊地刚要接触,谁知道居然在格兰尼治的眼睛里看到了惊恐!
是保密魔法!谭的话触发了格兰尼治身上的保密魔法!这么高等级的保密魔法,绝对是大魔导师设下的!
大陆上的大魔导师,除了他就只有班廷那个老东西了。
雷戈整个人都陷入了亢奋,眼看着格兰尼治要被保密魔法反噬而死,他直接倾注了体内所有的魔力用以延缓格兰尼治的死亡:“说出来吧,你都要死了,说出来吧,只要你说出来,我就替你杀死伯格明斯,怎么样?”
“他对你见死不救哎,你对他那么好,他却背叛了你,光明神不会替你复仇,但我可以,你知道的,我是个疯子,却是个非常遵守诺言的疯子!”
格兰尼治的脸色已经完全涨红,四肢开始不正常地抽搐,他体内的魔力也在迅速地收缩,顷刻之间他老了不止十岁,但因为雷戈的魔力,他居然还勉强卡在要死不死的状态。
他瞪大了眼睛,眼睛里全部都是血色的狰狞,就在他接近死亡的刹那,他无声地说了一个词。
雷戈感知到了,谭昭也看到了。
那个词很简单——son,在光明神殿只代表一个人,那就是圣子。
下一秒,格兰尼治再也无法抵抗保密魔法的强力反噬,居然原地直接炸成了一团光芒。
然后雷戈已经顾不上格兰尼治了,他转头第一次看向了身后哭泣的普通人,看他发现了什么,一位可怜善良又柔弱的母亲,她是圣子的母亲。
“谭,你真是我的幸运神。”他忍不住感叹。
谭昭:……晦气,真晦气啊。
于是他非常认真地开口:“请你收回刚才那句话,还有,不许伤害她。”至少,他没有在菲莉身上,感知到任何负面的东西。
很微妙,菲莉是一位光明神的虔诚信众,她身上拥有非常纯粹的信仰力量。

第216章 骑龙找爹(三四) 虔诚的信徒。
在封建、秩序森严的社会体系下,信仰对于很多人来说是必须的、是不可或缺的。
谭昭经历过很多古代位面,百姓有信仰佛教、虔诚礼佛的,也有叩拜三清、问道自然的,当然还有很多神明庇佑,甚至野神家仙,归根结底,信仰一说,是人们自身无法完成心中的许愿、不得不寻求神佛的垂怜。
说穿了,这是一种简单的“信念转移”,因为自己无法办成的事,神可以办成,并且因为神无所不能、地位超然,但祂又怜爱世人,只要将“信仰”奉上,神终有一日会看到他们的苦痛。
光明神殿的教义,直白点翻译就是——神会听到最虔诚信众的声音。
谭昭回来后,翻看了能找到的所有有关于光明神殿的介绍和具体信仰,事实上这也是唯一对普通民众公开的书籍,当然普通人并不识字,所以有关于光明教义的传播,最初的时候是主教们如同传教士一般走访各地,口口相传。
后来光明神殿做大,则变成了每月的布教,光明神不会摒弃任何人,哪怕是奴隶。但奴隶并不被允许进入教堂,他们顶多只能在外面聆听,然而哪怕如此,奴隶对于光明神的信仰是最坚定的。
因为除非神明赐福,他们不可能有任何的机会脱离奴隶的身份。每当奴隶们听到某某奴隶身份的孩子因为检测出魔法天赋而成为平民的消息,他们都能高兴上许久。
所以随着光明神殿的出现,奴隶暴乱的事件越来越少,因为奸淫杀人者是不配信仰光明神的。某种层面意义上来讲,光明神殿是在借神的力量帮助贵族阶级统治整个社会,所以才能在大陆上拥有完全超然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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