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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月初九(二两香油)


伤口十分不小,从小臂割到掌心,血迅速渗出来,滴滴答答,很快就成了淋淋漓漓,顺着他垂下的手,从指尖滴落,盈出一小洼血泊。
他充当了只人肉沙袋,每挨一下子,躯体就随之一震,不过沙袋比拳头结实,至少他这沙袋比安富的拳头结实。
安富挥了两拳,由于平日太疏于锻炼了,这时候就比安知山喘得还厉害。
半晌,他砰砰作响地揍够了,也打累了,就从保镖那儿接过湿巾擦了擦手,随手扔掉后,他用重新洁净了的手薅着安知山的头发,逼着二人对视。
安知山方才竭力护住了脸,所以脸上只是脏污,却没有挂彩。嘴角有伤,不知是喉咙涌了点血还是只是牙齿划破了嘴,青红皂白了,可仍然非常的英俊,有模样。
安富不会在男人身上用“漂亮”这个词,他觉得安知山此刻比较像一出“英雄落难”。他很欣赏安知山的这张脸,因为这小子的确将他年轻时的样子偷了个十之八九,同时,他也很妒忌这张脸,因为他自己已经人到中年,风采不再了,可他儿子还依然留着这张好脸,这实在令他感到了不公。
安富长长久久,让人有点儿发怵地凝望了亲儿子,正思索将这副脸皮撕下来带走的可能性。
安知山并不理会,任他盯着看着,身上疼得他一阵一阵地发昏,手上的伤口也是一刻不停地流血,两厢交加起来,他总疑心自己是又吃了药,此时此刻是正在遭受药的副作用。
他是这样的灰头土脸,形容狼狈了,可仍旧没反抗。
不是不能,是不敢。
当初在郦港,天高皇帝远,他孑然一身轻,谁都不在乎,谁都不拥有,所以敢把安富往死里揍。
而现在,时过境迁,现在他们在凌海,妈妈在这儿,陆青,也在这儿。
陆青……尤其是陆青。他现在依然后怕,午睡下楼,他刚跟温行云玩笑两句,抬头就看见了花店门口的安富,像他睡太久却还醒不来的一场梦魇。
他不敢想,如果安富来得迟些,如果小鹿回来得早些,如果他没有立刻就把安富拽走,如果安富撞见了小鹿……
安知山好容易才找到他丢失在凌海的心脏,而将心脏赤裸裸露于那个人渣眼前,怎能不让人胆颤。
于是他没反抗,每一下拳头落在他身上都仿佛敲山震虎,他生怕安富刻意去找,会震碎了他好生藏起来的小鹿。
安富,兀自跟眼前这张皮相较了会儿劲,然后恍然一激灵,想起他此行不只是来教训孽子的。
安富松开安知山的头发,直起身子,咧嘴一笑:“混账。”
他屈起指头,在安知山额头上敲了一下,亲昵得有些父慈子孝的样子了,语气也并无愤懑,只像玩笑:“你啊,真不算个好儿子。”
安知山不接茬,他被架得躬着上身,又抬眸看安富,嗓子很哑:“打够了?”
安富满意得很,点头。
保镖还怔着没动作,老板没发话,他们也没松手,可之前还任打任动的安知山忽然往后一甩手臂,挣出了桎梏,保镖下意识摁住他的肩膀,要再去抓他,可竟然是丝毫扳不动。
非但如此,安知山还直接踹出一脚,将跃跃欲试要来动他的那个保镖踹倒在了地上。
保镖又惊又怒,去看老板,却见老板连看都没看他,也没有要把那小子重新抓回来的意思,就只好自行爬了起来,而后灰溜溜地跟其他保镖站到后面了。
安知山抽出椅子,坐在了餐桌前,又抽出几张纸来摁压伤口,去做些聊胜于无的止血工作。
平心而论,他其实懒得止血,反正估摸着也不会流死了他。
小时候听去太多“血脉亲缘”的话,导致他向来不喜欢自己的血,而此时此刻,面对着这场血脉的始作俑者,他更是恶心到瞥一眼就想呕两声了。
可还是得止血,否则要是晕倒在这儿,或者留个太严重的疤,那就不好跟陆青交代了。陆青今天期末考,刚要放暑假,应该是很开心的,他不该在小鹿开心的时候做扫兴的事。
安富不请自来地来了,这时又毫不客气地踱步到酒柜前,取出一瓶白兰地,又取出两只玻璃古典杯,启开瓶塞,倒了两杯底子。
推给安知山,安知山用没受伤的手接过,抿了一口,就听安富说:“我来找你的原因,不用说你应该也知道。”
当然心知肚明,无非是为了股权,一对父子本来就互相仇视了,这时又要争名逐利,更是仇上加仇。
安知山点头:“知道。但是死心吧,股权你是拿不到的,要是揍人还没揍够,倒是还可以再招呼一场。”
安富侃侃大论还没开头,就被堵了回去,他目色晦朔地盯了安知山片刻,而后捏紧了酒杯,垂眼看酒液粼粼,笑道:“嗯,真利索。你不怕我宁可鱼死网破,在这儿宰了你?”
他环顾四周:“来的时候我看过了,你这房子选得好,前面是海崖,后面就是深山老林。你说,我要是弄死你,把你沉海里,或者扔山上,你得多久才能被发现?那些人又得多久才能查到我身上?”
看似威胁,其实也是在敲他一敲,想试探安知山近来有没有认识什么可供利用的新人。
然而,安知山怕是世上最恨,也是最了解他老子的人了,这时就付之一笑:“那,可能得很久很久吧。”
对于那份威胁,安知山倒是只字不回。
他从前不怕死,颇有些破罐破摔的意思,所以安富向来拿他没辙——跟个连死都不怕的游魂,除了拿叶宁宁震一震他,还能怎样?
而现在,安知山不知道自己怕不怕死,他依稀只知道,自己已经很久没有想过去死了。可无论怕不怕,他此时都万万不能表现出半分怯意,露怯就宛如在畋猎中主动露了脖子,无异于自寻死路。
跟豺狼虎豹较劲,就得舍得一身剐,他此前因为狠,并且狠得过安富,所以才能与其制衡。现在他有了陆青,有了念想有了软肋,说实话是狠不起来的,可好在安富并不知道他多了个命门,还当他是从前那个亡命徒似的人,于是并不就此多说了。
安富冲着酒杯挑眉毛,心想,没有新人,那就还是得从叶宁宁入手。
而讲起叶宁宁,那可讲的就太多了。
他劈头盖脸撂下句:“我知道叶宁宁也在凌海。”
安知山不动声色,继续喝酒。
安富于是又说:“我还知道,你想把她送出国,她不肯。”
安富仰头,一口气喝光了酒,烈酒火辣辣地从喉咙烧到胃。他觉得刺激,仿佛当年第一次在台上看见叶宁宁,也仿佛当年在化妆间,把羔羊一样愤怒又无助的叶宁宁逼到墙角。
多好的时候,再也没那么刺激过了。
叶宁宁,多好的女人,又疯又美,再烈的酒也比不过。
要是没扭头反咬他一口,就更好了。
安富知道许多,甚至还知道安知山没能成功把叶宁宁送出国的原因,并且不是安知山所知道的流于表面的原因,而是更深层次的,叶宁宁心底的原因。
不过他不愿多说,否则安知山又要跟他呛声。安知山也不知道喝了什么迷魂汤,就一门心思只知道心疼他那个疯子妈,分明……
安富笑道:“分明她才是当初要把你弄死的人,你不恨她,恨我。好儿子,这到底是什么道理?”
安知山仰了脸,面对安富,他难得露出了一点儿茫然:“什么?”
安富一手摁着桌面,稍稍弯身:“……什么‘什么’?你不记得了?”
安知山微微蹙着眉头,仍然惶惑:“记得什么?”
安富挺起身子,不可置信地一笑,口中喃喃:“妈的,还有这种事。”
安富起了讲故事的兴趣,况且,把真实经历当成故事讲给失忆了的主人公听,这多有意思。
他说,你小时候,她不爱看见你,就成天把你锁衣柜里。有一次,她把你锁进去后,又把你忘了,她自己躲到浴室自残被发现,送到医院抢救到晚上才回来。那个时候你都在衣柜里被锁一天了,八月份,郦港最热的时候,屋里又没开空调,你差点窒息死在里面,不记得了?
他说,她有段时间犯病,不承认你是她儿子,见了你就要打要骂。我那时候不在,之后听家里佣人说,你身上都被揍得没好地方了,又青又紫,还成天发烧。叶宁宁打你,又关起门来,不让别人进,也不许别人劝,天天就听你在屋里哭。哭到最后没了声,他们以为你死了,吓得给我打电话,我找人强行把门踹开,才进屋把你弄出来。叶宁宁当年多爱犯病啊,我不让她带你了,她要死要活,把你还回去,她好多次又带着你要自杀要跳楼,要不是家里佣人拦下来,你都死多少次了。
他说,后来她又开始想方设法把你扔了,妈的,有一次给你都他妈扔到沈水湾了,还是我开车刚好路过,就那么刚好!给你捡回来了,不然你哪还有今天?
他讲完,意犹未尽地哼笑了,觑着安知山,见其没什么表情,就说道:“你全不记得了?啧,不过你当时才几岁……四五岁吧,不记得也正常。我就是想跟你说,别成天跟叶宁宁扮演什么母子情深了,那就是个疯子。她是恨我,想弄死我,可你当她就不恨你,不想弄死你吗?”
安知山没有回答,脑筋慢慢慢慢地倒转,播放一场黑白老电影一般,胶卷咔咔转动,往日重现。
四五岁,年纪还小,可他记事尤其早,仿佛是在娘胎里就预备着要记住人世间这场苦役。
所以,安富说的那些,他全记得,甚至记得比安富更多,更细。
他记得被关进去的柜子是个桃花心木的大衣柜,可衣柜里常年没衣服,破破旧旧,就只关一个他。衣柜锁实后会留条缝隙,黑暗里就只余那一道亮光,窒息里就只剩那几口空气,他把眼睛贴在衣柜上悄悄往外看,把氧气省俭着轻轻呼吸,总是能熬到妈妈回来,或哭或笑地把他放出来。偶尔没熬到,比如安富口中的那一次,他却也并没有真的死掉。没有死掉,他当时想,那就说明妈妈并没有真的想要杀掉他,没有真想杀了他的妈妈当然是可亲可爱的。
再言,有些时候,妈妈把他关进柜子里也是为了保护他,因为安富来了,安富在打妈妈,而妈妈无能为力,只好把他锁进柜子里。
妈妈有段时间癔病加剧,心情不好,太不好了,就全落实到了他身上。那会儿实在太小了,小孩细皮嫩肉的,窝起来像只小动物,眼眶也很浅,揍疼了就忍不住要哭。有一次太疼了,他往衣柜里躲,死死攥着把手不愿出来,却更激怒了发病的妈妈。家里不许妈妈碰刀,可她不知从哪儿偷到了把小水果刀。细瘦如柴的女人蹲在地上,长裙曳成花朵的形状,她搂着个苍白的小孩子,刀锋抵着小孩的下巴,颤抖着刺出血珠。她一直哭,边哭,却又边笑,她哆嗦着叫他宝宝,语无伦次。她说妈妈对不起你,妈妈不想这样的,可妈妈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了。妈妈带你来的,现在妈妈带你走吧。你下辈子还来找妈妈好吗,妈妈下辈子还给你当妈妈,下辈子再好好爱你,好不好?
他想答好,可合眼后,小孩薄嫩的眼皮不停抖颤。脖子上像有滴冰冷疼痛的水,水往体内流,疼痛越来越深刻,他怕极了,也疼极了。最后闭着眼睛,他还是没出息,还是泣不成声,妈妈,妈妈……求求你了,不要杀掉我……
妈妈试图扔掉过他,像扔个沉重的包袱。扔过很多很多次,可最后,妈妈总是回心转意,又会回来找他。他那时六七岁,忘了去参加哪个盛大的葬礼,葬礼过后,妈妈突然让他滚。不许他跟着,不许他说话,他眼睁睁看妈妈的车越来越远,以往他会在后面追着跑,希望能博得回头一看,可那次,他突然就累极了。
很累很累,累得抬不起头,迈不动步子,心脏很干瘪,连眼泪都没有了。那时是盛夏,日头很毒,他到一处墓碑下躲着,看自己委顿在地上的小影子,看影子旁一行细密爬行的小蚂蚁,心头油然一阵轻松。
他想,这样也很好,他可以走,走得远远的,离开这里,去找一个有雪有山又有海的地方,去当别人家的孩子,再也不回来。
躲着躲着,他睡着了,睡着睡着,天头一声轰雷,暴雨骤来。
暴雨下,妈妈回来了。
妈妈打着手电筒,一脚深一脚浅地跑过来,长裙子淋得贴在她身上,身后人叫着给她打伞,她不管不顾,哭着叫他的名字。
他不言不语,蹲在处最隐秘的角落,幽魂一般,俯瞰人世,他透过雨帘,冷眼看那个扔了他的女人苦苦搜寻他的身影。
妈妈找不见他,跪在地上嚎啕大哭,泥水脏污了裙摆,雷鸣掩盖了她的哭声。
她叫他宝宝,她说对不起,对不起,妈妈对不起你。
哭过一阵,在个亮如白昼的闪电之下,他慢慢从角落走出来,很轻地叫了一声妈妈。
妈妈又惊又喜,扑过来把他搂进怀里,搂得好紧,哭声比雷声更大。
可一切还是没有变化,他后来想,他兴许一辈子都要为那一刻的心软付出代价了。再后来,也就是十一岁那年,他第一次决定去死,那个时候,他已经不会再想心软与代价的问题了。
他那时已经有了如今的雏形,无情无绪地将家里所有的药片都偷偷搜罗起来,他在个阳光明媚的午后将其全吞了下去。
吞下后,他找到了庄园里常去乘凉的一棵老树,像往日乘凉一样躺在树荫簌簌下,看蓝天白云,艳阳高照,他很轻地吁出口气,像平时要午睡一样,在期待做梦。
胃里的疼痛越来越明显,头脑越来越昏沉,闭眼前,他迷迷糊糊的,隐隐约约的,看到了妈妈的身影。
再醒来,他没在想去的下辈子,而在医院病床上,被送来洗胃。
妈妈握着他的手,伏在床畔,没睡觉,也没闭眼,而是直勾勾,一眨不眨地盯着他。脸上有伤,在眼尾,在嘴角,在颧骨——安富因为儿子出事被老爷子骂了一顿,赶来医院走廊看独苗死没死的同时,把气撒在了她身上。
见他醒来,妈妈又是这样,又笑又哭了,她说,宝宝,还好你没事。你要是死了,妈妈该怎么办啊?
暖意还未涌上心头,妈妈怔着眼睛,又说。
你死了,谁来救妈妈出去呢?
那一刻,直到那一刻,他才彻底确信,原来妈妈是真在恨他的,恨到把希望寄托在一个羽翼未丰的孩子身上。
也就是那一刻,为了活下去,大脑自保一般,对他的回忆进行了删改。
于是他记得妈妈把他关进柜子里保护他,记得妈妈说下辈子还要给他当妈妈,记得妈妈在雷雨天拥抱他,也记得妈妈守在病床前,等他醒来。
剩下的,他不想记得,那就不记得了。
于是,十几年后的,如今的安知山笑了笑,轻声说:“妈妈不是要杀我,她只是不知道该怎么爱我。”
安富瞪直了眼睛,久久错愕了,嘴唇嚅动一下,没出声,口型他看出来了,是“疯子”。
安知山很无所谓地把剩下的酒喝掉,他想。
其实要疯了没什么,要死了也没什么,没有爱才是要命。他什么都记得,什么都没能忘掉,只不过在爱与疯之间选择了爱,在爱与死之间也选择了爱。他必须要这样想,妈妈的所作所为都必须是出于爱,否则他就真的一无所有了。
安富无话可说了,他不知道安知山是把记忆修葺成了什么样子,也不知道安知山到底什么时候疯成了这样。
但不重要了,他说:“总之,安知山,你自己算算,从小到大,她关你多少次,我关过你吗?她打你多少次,我又打过你多少次?不过就是你听信了她的话,觉得她委屈,所以同情她罢了。你但凡聪明点,就知道你从小最该怕的是你那个对你要杀要剐的疯子妈,而不是我。”
安知山没说话,给自己倒了半杯酒。
安富觉着像是有机会,就继续道:“她跟我有仇,所以要报复我,连带着也报复了你。她不把你当儿子,可我什么时候没把你当儿子呢,我又什么时候真恨过你?至少,我没想把你扔了吧。”
安富也扯过把椅子坐下,又觉得距离不够,便扯着椅子,直坐到了安知山跟前:“儿子,凭良心讲,我给你吃给你穿,如果你不是小时候被她灌迷魂汤灌多了,一直跟着她,而是出来跟着我,状况肯定会比现在好得多!你想啊,你要是好好待着不胡闹,我就先把你送去国外读两年书,不想出国也行,在国内选地方,郦港,上京,或者你现在在的凌海,选你喜欢的学校,你喜欢的专业。读完了去远洋的分公司,历练两年提上来,等我过几年干不动了,整个远洋都是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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