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以安是多么细心的一个人啊,他怎么就被别的女人拐走了呢!
沈思朗又恼又恨,脑子又被那个“弟妹”两个字充斥着。他用力摇了摇头,让自己从那种没来由的情绪中清醒了过来。
徐声声好奇地看着他,冷不丁冒出一句:“干嘛?打瞌睡啊?”
沈思朗摇了摇头,“没有。”
黄思涵有些不耐烦地站在门口,看着他们寒暄两句后,像只高傲的孔雀一样路过他们身旁,朝着店里走去。
她进去捡了张椅子坐下,取下墨镜环顾四周一圈,看着店里环境干净,布置也清新淡雅,不像一般的小酒馆那样昏黄昏黄的,找不到挑刺的地方,也就没说什么。
她从她那限量款的包里取出一只手机壳镶嵌着水晶的手机,看似胡乱地发了条信息出去。
钟晓柔根据乔以安的要求,在菜单上备注了一下,然后给他们说:“老位置空着,这个天也不冷,就在那里吧!”交代完,示意了一下,便朝着后厨走去了。
乔以安的目光落在了那个兼职的少年背影上,他恍惚想起了曾经的那个自己。
他曾在这家小店打过工,每天晚自习结束,都会过来做两个小时,那时候每天晚上可以有八块钱的收入。
那个时候的水平只有那样,八块钱是小时工的市场价,但钟晓柔每个月底都会多算一些给他。虽然不多,但那时候钟晓柔的店也刚开,也没什么钱,所以她对乔以安已经很好了。
乔以安记得这些好,所以至今都很感激她。
回到竹城后,他将周然和余薇薇带来了这家店,也会介绍一些医院的同事来照顾生意。乔以安对帮助过他的人,总是充满感激之情。
他是个懂得感恩的人,也是个记仇的人。尤其是对沈思朗的那八年,他耿耿于怀,记得比任何事都狠。
周然他们上了楼,坐在了露台上的那张桌子边。
他们各自落座,一时无语。
“这个地方,怀念吧!”乔以安突然开口,却不知是对谁说的,周然以为是对他,于是回了句:“也还好,回竹城后不是常来吗,倒是你,应该比我更有感情一些!”
乔以安跟他说过他和这家小店的故事,他知道他对这家店的感情和对钟晓柔的感激。
“那是自然,毕竟这里也发生过一些事情的。”
沈思朗听着乔以安这话,脑子里面冒出一些画面来。
他曾经只是在店外等着乔以安下班,却从来没有进去过。所以他记得这家店,也记得当时总在吧台忙碌,在大厅弹着吉他唱着民谣的钟晓柔。
如今再见,他觉得钟晓柔和记忆里那个模糊的影子有些不同。
在他记忆中,那时候钟晓柔要比现在年轻些,但却没有现在开心。
他不知道时间改变了什么,他只是觉得时间太残酷了。
它推着人往前,从来不给人回头的机会。
只是如果可以回头,沈思朗仍然会选择当初的道路,他从未后悔当初的选择,即使后来他身不由己,也从未后悔当初的决定。
他唯一后悔的,是对乔以安造成的伤害。
乔以安见沈思朗没有任何回应,他悻悻然接着说:“而且,我是个念旧的人,本来就重感情。但感情这个东西啊,太久了,还是会淡掉……”
他意有所指,但不知道意中之人是否听得明白。
“这话说得,深沉了啊!”周然打住他的话,“今我生日,能不能说点开心的事儿?别整那么伤感!”
他伸手拍了拍乔以安的肩膀,又冲着其余几个人囔着:“别他妈一脸沉浸过去的样子!沈思朗,黄思涵,还有你——”他一时记不起名字了,顿了顿,略过了,继续说:“一会儿喝酒,谁都别犯怂啊!”
“喝呀,谁怕谁!”徐声声被这样一激,燥起来了,“当年我在二中逃了晚自习出去喝酒的时候,你们一中的还在教室里咬笔头呢!跟我拼酒,你行吗你!”
“你倒是挺自豪的!”
黄思涵记起徐声声以前在学校时的形象,不由笑出了声。
那声音略带不屑,但徐声声是个神经大条的人,他听不出那笑声里的讽刺,他甚至以为那是在夸他,所以他哈哈笑了两声,“那可不!”
黄思涵摇了摇头,一脸的嫌弃。
她坐得离徐声声远远的,似乎觉得靠太近就会被传染他那股“神经大条”的傻劲儿。
喝了一圈后都没人讲话,徐声声开口打破了沉默:“你们知道吗?以前在学校啊,都在传他们俩的绯闻呢!传得老凶了,因为这事儿,还导致了学校那个小霸王陈泽明,和阿朗打了一架的!哎哟哟,你们可不知道啊,那架打得,真他妈是毫无悬念……阿朗的拳头啊,就一个字——硬,一拳就揍得陈泽明半边脸乌青……唉,当年啊,轰动全校啊!不过你们一中的人,应该不知道……你们都是书呆子……”
徐声声说完最后这句,他感到似乎有两道寒光从对面投了过来,他觉得一股凉意骤然从脚边升起,他意识到自己或许说错话了。
“可不是嘛,就是书呆子啊!”黄思涵难得附和徐声声,“不过,书呆子可不是好惹的,你小子,可得小心着啊!谁知道他们心里憋着什么坏,和他们比心机,咱们啊,是比不过的。”
她这话似是意有所指,但又没说太明,只是她那意味分明的神情,映入了乔以安的眸中,她在那平静如湖面的眼波中,看到了一抹没来由的冷笑。
她勾起嘴角,同样发出了一声冷笑。
气氛微妙起来,在这间隙,钟晓柔端着两盘烧烤上来了,打破了彼此之间的僵持。
周然往旁边挪了挪,钟晓柔放好铁盘后说:“酒在那边,自己拿!”
周然和乔以安点了点头,钟晓柔便下去招呼其他客人了。
九点一过,陆续有人来了。
她不需要特别招待乔以安,因为他对店里熟得很,一切均可自助。
看着桌上的冒着热气的烧烤,徐声声毫不客气地抓起一把,“整起撒,不是要拼酒吗?来撒,愣着干啥!”徐声声说出了夹带方言的椒盐普通话。
“哈哈哈……来就来!”
周然丝毫没有架子,他拿起一瓶啤酒,朝着桌子边沿磕开瓶盖,仰头就猛灌了几口,畅快之余,一扫先前在迎客楼里在那几个西装男面前的点头哈腰。
此刻他没有假面,他只有属于他27岁的潇洒和恣意。他觉得自己,依然保留着十七八岁少年郎的豁达,即使藏在假面之下,他仍然保留着那些珍贵的东西。
他们喝到很晚,钟晓柔的小店为他们亮着灯,把本来十二点打烊的时间为他们推到了他们尽兴为止。
零点到来之前,露台的灯光瞬间灭掉了,吉他声音突然响了起来,一个蛋糕在生日歌的旋律中出现,余薇薇的脸浸在烛光中,她笑着朝着周然走了来。
醉得有些糊涂的周然咧嘴一笑,恍惚觉得自己在做梦。
他找了个多好的女朋友啊!
徐声声和黄思涵突然有些羡慕起来,他们面色绯红,在那气氛之下,起着哄:“哟哟哟,秀恩爱啊!真他妈可恶!欺负我们这些单身狗啊!”
“你他妈单身狗,别把我带上啊!”黄思涵已经无法保持她的人设了,她拉过沈思朗的手,将头靠在他肩上,用模糊不清的语气说着:“我这不是……这不是……有嘛……这么大个帅哥给我当男朋友多好啊……”
沈思朗和乔以安虽然也喝了些,但不至于像他们三个不知节制的人一样神志不清,沈思朗任由黄思涵靠在他肩上。
他们同时看着那个蛋糕,陷入了久久的失神中,久远的回忆突然从他们脑海深处被翻起,画面一幕一幕飞速滑过,洞开了那扇被封印已久的记忆大门,他们被莫名的引力拖了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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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少年心事(1)
同善桥街名不副实,因为这一带没有任何一座桥,只有一条长得看不见尽头的石阶。拾级而上,两侧全是蓝色铁皮拼凑的破旧房子。
这是竹城出了名的贫民区,里面住着的都是社会最底层的人们。
石阶一路往上,在顶端,那里坐落着一间低矮的破屋子。
屋子外墙是蓝色的铁皮,铁皮之中的铁门上面布满了铁锈,唯有钥匙孔那一块的光洁,还能看出一点生活的气息。
时值初夏,清晨一早,整座城市便被热气笼罩成了一个大蒸笼。
不明方向的风窜进了屋子,窗帘飘动时拂过窗子边没合上的书,书页翻动的声音惊醒了铁架床上的少年。
他伸手搭在眼皮上,愣了一会儿,然后翻了个身,盯着眼前那个瘦削的肩膀出了神。
他觉得自己有些不对劲,有些热,有一种羞耻感爬满了他全身。
为了掩盖这种莫名的感觉,他扯过传单盖住那不听话的悸动,继续盯着那肩膀,盯得越久,越是觉得不对头。
他快速掐断那没来由的乱七八糟的念头,伸手推了那肩膀一下,喊了声:“乔以安,起床了。”
被轻轻推了肩膀的少年闭着眼闷闷地回了句:“再睡五分钟……”
“别睡了!六点半了!”
“啊?!”少年猛地坐了起来,慌乱地转头看向房间里面的那个挂钟,在看见时针快要越过六点的时候,他转回头看着那个侧身躺着一动不动的人没好气地说:“沈思朗,你想死啊!你知不知道昨晚我几点睡的?”
沈思朗艰难地爬了起来。他的腿太长了,而这个铁架床太短。
他每天晚上睡觉脚都是支在外面的,每天早上都要艰难地从那个铁架栏杆里面挪出来。
“这破床,早晚我要把那栏杆给卸了!”他把脚收了回来,支在床上,一脸的嫌弃。
“你怎么不把你腿锯了!”
“以安啊,你一大早就怼人,哥哥我这一天的好心情都没了,让不让人活了?!”
沈思朗用手戳了两下乔以安的脑袋,又揉了两下,将他那睡成鸡窝的头发揉成了一个更大的鸡窝。
乔以安没有理会他,他揉了揉惺忪的眼,露出一脸的疲态。
沈思朗看着他,很是心疼。
“你昨晚怎么回来得那么晚?你打工那家店不是下班挺早的吗?”
“完了又去西门超市买了点儿打折的东西。”乔以安耷拉着眼皮,有气无力地说着。
沈思朗瞬间明白了过来,神色黯淡了下去。
他们如今的处境,很是艰难。
三年前乔以安的母亲自杀后,他们的生活就陷入了极度的贫困之中。
他们不太懂政策那些东西,所以当地的一些福利没有落到他们身上,因此乔以安母亲死后,他们必须为自己能够在这座城市里面生存下去而努力。
这家破屋子是每月花三百块钱租的。
以前乔以安的母亲在一家酒店做服务员,勉强能够支撑他们的生活,但仅仅是生活。
他们的学杂费以及其他开销,需要他们自己去获取,所以他们很小就开始在各种地方打工。
只是在很小的时候,很多老板都不会冒险考虑他们。那个时候,他们只能去捡破烂。
捡破烂没什么不好,都是靠双手谋生罢了。只要能放下那对他们而言一文不值的面子,弯得下被人视若珍宝代表着尊严的腰,有一双在堆积成山的垃圾中辨别值钱废品的慧眼,那就完全不成问题。
至少,运气好的时候,一个晚上的收获能让他们买两斤米面,不至于饿着肚子去学校。
上高中后,学校虽然减免了他们的学费,但生活方面,他们没有任何依靠。
他们都不知道自己是否有亲戚可以去投靠,就算有,他们也不想去麻烦别人。
寄人篱下的滋味儿,应该也不好受。
他们更不想去福利机构,因为他们觉得自己已经不是小孩子了,不适合去跟那些几岁的孩子一起生活。更主要的是,他们害怕去了福利院会被领养走,那他们就会因此分开。
印象里,他们从很小的时候就在一起生活了。
当初乔以安的母亲将沈思朗带回来时,乔以安好像只有五岁。
他母亲告诉他,沈思朗是他舅舅捡来的孩子。
舅舅死后,留下了孤苦无依的沈思朗,乔以安的母亲就把他接了来和他们一起生活。
但实际上,乔以安的舅舅也不是亲舅舅,他是乔以安爷爷朋友的儿子,只是他父母早亡,寄养在乔以安爷爷家罢了。
他们和他没有任何血缘关系,乔以安的母亲完全可以不管的,但她就是这样一个善良的女人。
时间过去太久了,他们都已经记不得当初的具体情况。只知道,他们虽然没有任何血缘上的牵绊,但现在他们相依为命,是彼此唯一的依靠。
乔以安下了床,穿着拖鞋进了卫生间,不一会儿,厨房里面传来了打燃煤气灶的声音,紧接着是水声、米在水中搅动的声音……沈思朗平躺了回去,他听着这些声音,面色忧虑。
乔以安很小就自己做饭,他母亲以前工作时间太长,根本没有时间来管他们。
沈思朗不会做饭,他做出来的能入口,就是太难吃。
他盯着屋顶那个吊灯,陷入了久久的失神。
这屋子虽然破旧,虽然下雨天会漏水,大夏天热死人,但这里有乔以安,他就觉得这里是个避风港。
无论命运多么不公平,给了他们这样的困窘,他都觉得,乔以安在,就一定会有光照进来。
这束光在他儿时刚来到这个家的时候,不带一丝迟疑地接纳了他,甚至,给了他无尽的温暖。
他在初见那一刻,就一点没有因为一个陌生人的突然闯入而目露凶光,他温柔地拉过他的手,咧嘴笑着对他说:“妈妈说,你是哥哥!哥哥,是会保护弟弟的人。”
五岁的乔以安,就这样把他牵进了这个破烂的屋子。
一个,被他当做家的地方。
这个家,比起收养他的父亲来讲有温度多了。
那个男人嗜酒如命,按他自己的说法,他捡到沈思朗不过也是为了自己老了死了后有个人收尸,他对沈思朗没那么在乎,所以每天有一顿没一顿地养着,沈思朗常常饿肚子。
所以沈思朗对那个人并没有什么感情可言。
唯一觉得幸运的是,他有了一个户口,不至于成为一个黑户。
沈思朗因为乔以安那句话,在此后很长一段时间里面都努力扮演着一个哥哥的角色。
实际上,他也不过只比乔以安大一个年头,但因为那句话,他觉得自己无论怎样,都要好好保护乔以安。
小时候,他会无时无刻冲在乔以安的前面。
捡破烂时,他总是背得比乔以安多,看见别的拾荒小孩抢乔以安东西时,他会不管不顾冲上去与对方扭打成一团,有些大人拿乔以安开玩笑时,他会挡在乔以安面前,冲着他们疯狂乱啸,就像疯掉的凶犬一样……别人骂他是臭水沟的野狗,被人捡了回去也不过还是阴沟里的看家犬。
那个时候,小小的乔以安却冲在他前面,冲着那些人吼着:“他才不是!他是我哥哥!”
哥哥——是沈思朗最珍视的身份和角色。
他觉得有了这个身份,他才算有了家,有了亲人,有了一个无论跑多远,都可以回去的地方。
沈思朗从不理会那些取笑,但他容不得别人骂乔以安是没有父亲的野种。
乔以安不是野种,因为乔以安是有父亲的。
只是他母亲从不会告诉他那个人是谁,她似乎有什么难言之隐,乔以安父亲这个话题,是他们家的禁忌。
在长久的岁月里,沈思朗把自己淬炼成了乔以安的守护神,而乔以安的细致温柔,让沈思朗觉得,日子虽苦,光芒常在。
乔以安,就是他的光。
而现在,他的光正在厨房里面熬着粥,准备着早餐,他必须得去打个下手,免得一会儿又在吃饭的时候被埋怨。
沈思朗动了动肩膀,让昨晚上搬过重物后的酸痛稍微缓解了一下,然后下了床,弯腰进了那个已经装不下他的低矮厨房。
“今早上就喝粥啊?”沈思朗挤在乔以安的身边,他个子太高了,只能垂着脑袋看着锅里沸腾的水问着。
乔以安用勺子在锅里搅动了两下,把勺子搁在一旁后,嫌弃地往旁边挪了挪,“大哥,这地儿就这么小,不嫌挤啊?你长这么高,咋就不能长长脑子,赶紧出去!别碍事好吗?”
“乔以安,你又拐着弯儿骂我了吧!”沈思朗猫着腰,“我怎么就没脑子了?我好歹也是全校前一百名。”
“呵!”乔以安不屑,“也就考过一次!我看你能说一辈子。再说了,你们学校……”他不忍心继续说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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