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赎罪(某一夏)


那时的他还不知道,等他再次醒来,一切就都不同了。
炫目的阳光灼进寒戈的眼,他看见一个很好看的人正紧紧地握着他的手,那人和梦里的人一样的身量。
寒戈看着他笑了出来,“我记得你,我梦里的人。可是我不记得我自己了,你记得我吗?”
“你叫寒戈,是我的爱人,也是我的神使。”
“那我该叫你什么?”
“若生就好。”
时光碾碎了一般从缝隙中溜走,现在的寒戈再也不是从前的模样,他温和顺从,成了一个真正的神使。若生有时看他也会晃了神,仿佛自己不是把他留在了身边,而是亲手杀了他。
命格星君已经一百零一次上来大骂若生了,初云正满天界地寻找寒戈,命格星君已经替若生挡了不知道多少回了。
若生没有告诉任何一个人他给寒戈吃了无妄丹,所以命格老儿就一直以为若生把寒戈囚了起来关了整整二百年。命格老儿越想就越可怜寒戈,也恼恨自己识人不明还做帮凶,结果突生一股豪气直冲脑门,恶狠狠的指着若生说,“我不想再帮你了,可我终究撕不开脸皮,不如我们赌上一赌,看看你们重入轮回,他会不会爱上你!如果会,那我承认你们有缘,并且帮你瞒着初云直到最后一刻。如果还是没有,那你就必须放手,让他会初云去!怎么样?”
若生没有理会发飙的命格老儿,而是朝宫殿的方向看了看,他想象着寒戈这时候应该正在沏茶,温文的眉眼已不见往日的灵动,他即使对自己百般照顾也不是因为爱情。
如果他当真要死,无非是因为这个世界不配他的脚再在上面踩踏。----霍桑
若生最后还是答应了命格星君的这场赌局,却不是为了赢。他得让寒戈永远的记住他,哪怕是恨,他也要永远的留在寒戈心里。
若生把寒戈体内的无妄丹拿了出来,这是他最后能为寒戈做的一件事了。
恢复记忆的寒戈变得陌生,他疏远若生如洪水猛兽,处处同他作对,伤人伤己,直到他面带笑意的投入轮回之湖。若生对这一切早已木然,寒戈的爱与不爱,恨与不恨都像刀子,寸寸拧搅着他的心。寒戈只知恨他,却不知万事皆有因果,对与错如何能轻易判断。
是时候了结了。
当若生再次醒来,寒戈已经不在身边。好像不止那个赌不再真实,就连过去的那二百年都仿佛是一场梦。
寒戈的内心也无比纠结,他不知道该用怎样的心情来对待若生,往事如潮水般涌来,说什么也不可能无动于衷。他只好逃,逃到一个若生追不到的地方理清楚。可是寒戈怎么也没想到,若生竟然就这么放过了他,他竟然真的能安安静静的把心里的乱节理清楚。
等他再次得到若生的消息已是三百年后。
三百年前的东海浩劫他不是没有听过。传闻东海突发汪洋之力,吞两山裂地岩,生灵涂炭。但后来又莫名其妙的好了,他便没有再做过多的打听。所以一直到他回国,他才听人讲起若生上神凭一己之力便困东海平地岩,保万方平安的故事。只不过,在故事的结尾处若生上神不幸羽化了。
寒戈没想到若生竟然就这么羽化了,他以为若生会一直纠缠着他,而他也已经做好了这个准备,人却不在了。
他这些年想了很多,包括事情的起因,包括自己对他的感情,他不是不爱的,可等他好不容易想明白了,却发现已经没有人在等他了。
泠雪峰上的那棵松还是一样的挺拔,好像若生随时都会出现在它身边。
若生用永远的消失还了他自由。
那他欠若生的承诺,又该怎么还呢?
“以后我来陪你,陪你一起起床,一起吃饭,一起抚琴,一起喝酒,一起看花开花落,一起看月盈月亏。直到你不再孤独,直到你肯下峰看看。”
他对他说,“我来陪你好不好。”
(某夏有话说:下章想插个番外的说,想把方可配给王欢~~)

我叫王欢,人生得意须尽欢的欢。
有个还不错的家庭,一堆狐朋一个狗友。唯一的狗友名叫张戈,这家伙的名字带着绝对的恶意,凡是遇到的,无论老幼统统都要叫他一声“哥”。不知道是擎不住万人叫哥的气势,还是挡不住天性本淫的勾引,这家伙做了牛郎。
开头那叫一个顺风顺水,长了一副好皮囊不说,
哄人开心也不在话下。直到前段时间,他失足招惹了一个男的。那个男人具体怎么样我不知道,只知道缠张戈缠的死紧。是哪家有钱又没眼力见儿的小少爷吧,所以那天 下楼的时候我是打算教训一下他的。
背多了“为伊消得人憔悴”之类的诗,但到底没有亲眼见过,不知道具体什么样。直到那天看到他,嘴里的这句才觉得贴合上了。他穿的单薄,好像风吹过来就要打晃,人跟纸片差不多。说实话那天他真是不美观,衬衫皱皱巴巴,头发乱如鸟窝,一双兔眼肿得只剩一条缝,连件外衣都没穿。怎么能有人把自己折磨的这么落魄?
等反应过来的时候,我的风衣已经披在他的身上了。他和张戈似乎是有话要说,于是我十分识趣的转身就走。
张戈一下午也没回来,所以我只好一个人无聊的打发晚修之前的休息时间。把风衣借出去的我缩着脖子跑到校门口的奶茶店去买关东煮,结果迎面撞上了一个人。
“对不起。”那人看我一眼又慌张的把头低下去,“还有谢谢你借给我衣服。”一边说着一边把衣服用双手递给我,他的手就这么直直的横在我们中间,头低着,也不知道是害羞还是冻的,反正耳后的皮肤红红的。我赶紧把衣服接过来穿上,不小心触到了他的手,指尖凉得冰块似的,我的手也没比他好到哪去,索性就把他拉进了奶茶店。
这时候已经快要晚修,店里的人很少,我自然而然地买了杯奶茶递到他手里,又选了一个靠窗的位置坐下。他有点儿尴尬的坐到我对面,看样子是没想到我会拉他进来。
“你好,我叫王欢。我们,交个朋友吧。”我伸出手,开门见山的说。
他听完我的话之后很错愕,两只手紧紧攥着奶茶杯,下午肿到不行的眼睛消下去不少,但还是湿漉漉的,像只无害的小动物。我突然想到下午女同学之间传的那张照片,‘一只杯宠猫,伸出舌尖舔自己放置在胸前的尾巴’,和于此对应的一句话“这哪是猫啊,这tm是妖姬!”
他被我盯了一会儿,脸都红透了。才想起自己还没做自我介绍,连忙伸出手道,“我,我叫方可。”
“咱们一起去看个电影吧?”我握住他的手。
他抬头难为的看着我,“今天就先不去了吧。”
我厚着脸皮装做没听到,把他从凳子上捞起来,又借机呼噜了一把他的头发,“今天你跟我走就好,想哭就哭想笑就笑,不必压着,今天我的肩膀给你靠。”
也不知道怎么了,我竟然手滑选了个爱情片!这他妈是两个男人该看的么!方可嘴角抽搐的拿着两张电影票,弄得我心里那叫一个尴尬!
“其实,爱情片也不错啊。它,它……它起码文艺嘛!”
哎呦我这说什么呢,真恨不能抽自己个大嘴巴。话说出来了,哪怕再瞎,再扯淡也得往回圆不是?这可是男人的面子!我酝酿了一下刚准备开口,方可低着头噗哧一声笑出来了。
“是挺文艺的,主角一个说相声的,一个演小品的。”
我打量着小方可,他这笑的可都入眼了,大概下午的事儿是好多了。我也就不去想什么劳什子的面子问题了,赶忙小跑着给他买了一桶爆米花。
这个电影其实老掉了牙,无非是一个男人在芳丛中玩儿累了以后发现,其实原配才是最好的故事。中间我看得直打哈欠,不过方可倒是挺喜欢。将近两个小时的电影,我把眼神粘在他身上起码超过半部时间,而且发现他喜欢,竟然也跟着觉得不错。
我死皮赖脸的把人送回家,路灯下目送他走进家门,只差一点就把持不住拽他出来了。
摸着如擂鼓一般的心跳。真是,幸亏张戈眼瞎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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