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尝尝,看看好不好吃。”
“阿郎做的,肯定好吃!”沈小七跃跃欲试地捏起一根,放进嘴里,刚嚼一口就瞪大了眼睛。
入口先是香辣,紧接着,孜然和芝麻的焦香、豆皮柔韧筋道的口感混合着在口腔爆发。许是加了些糖,仔细品味,还能尝到隐隐的回甜。鲜香麻辣,好吃极了!
看到他这个表情,林稚就放心了。
“好吃!”一根辣条吃完,沈小七意犹未尽,还想吃第二根,可想到林稚一会儿还要将这些辣条卖出去,只好讪讪收回了手。
小孩子的心思全写在脸上,林稚看一眼就知道他在想什么,笑了笑,把辣条往他面前一推:“吃吧,不差你这一口。”
沈小七欢呼:“小郎君最好了!”
他吃得欢实,吃相不夸张却也能看出十分享受,是真真正正沉浸在食物的美味当中,慢慢地竟也吸引了不少人来。
看着面前渐渐排起长队的人群,林稚愣愣地想:“难道这就是吃播效应?”
沈小七在这头尝鲜,那边就有人来询问,无非就是三种问题:“是什么”、“多少钱”、“好吃吗”。
辣条这东西本就造价低廉,林稚的定价也就不高,一根辣条一文钱,取个薄利多销。
谁知,或许是索价太低,竟意外打开了销路。
和后世一样,辣条的受众主要是小孩子,一般来说小孩子零花钱都不多,一文一根的辣条正好方便他们购买。
没过两日,林稚的辣条火爆临安城,走红的速度比起当初的鸡蛋灌饼有过之而无不及。
渐渐地,摆摊卖辣条赚得的钱,居然超过了卖鸡蛋灌饼。正好这批面粉和鸡蛋差不多用完,林稚就先暂停了早市出摊,全心全意卖辣条,要不然实在有些忙不过来。
不光是他,就连沈小七都加班加点忙了好几天,人都胖了——吃辣条吃的。
“吃播”的时候,尽管林稚再三和他强调“别吃了”、“吃多了对身体不好”、“适度适量”,就差给他抢过来了,可沈小七就是不听,还振振有词:“停不下来!”
这天,他盯着铜镜里自己的脸忧愁道:“阿郎,你说得对,我好像真的胖了。”
林稚在旁边打趣:“这叫什么,不听好人言,吃亏在眼前。”那么多辣条吃进肚子,不胖才怪!不过,脸颊上有点肉的沈小七,倒是比之前更受看了。
今日来买辣条的大多也是小孩子,偶尔有几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这点倒是和前世一样。
林稚在队伍末尾瞅见两个熟人——孟淮安和程令宜。
队伍分成两列,两个人各排一列队伍,不约而同地双手抱胸把头扭向一边,谁也不看谁,既不像认识对方,更不像不认识。
“他们两个怎么认识的?”林稚默了默,想到对方都是十五六岁的年纪,大约是在同一个国子监上学,认识也不奇怪,没准还是同窗呢。
只不过这番“我不想看见你”、“我也不想看见你”的架势……啧啧,小孩子啊。
很快排到他们,两个小朋友异口同声道:“林小郎君!”
林稚笑着应了:“程小郎君,孟小郎君。”
似乎无法接受自己的名字和对方并排在一起,两个人均是露出一副嫌弃的表情,程令宜先开口了:“林小郎君,先给我装吧,我不想和某个人同时出现。”
某个人不甘示弱,马上道:“我也不想!”
程令宜扭头看向孟淮安,挑眉一笑:“你也不想和自己这样的人同时出现?”
“我是说我也不想和你同时出现!”孟淮安气结。
“好了好了,不要吵架。”林稚出来打圆场,同时递给沈小七一个眼神,对方点了点头,动作飞快地装好了一纸袋辣条。
两包辣条同时递出去,孟淮安和程令宜伸手接过,又不谋而合地冲对方翻了个白眼。
为了缓和气氛,林稚没话找话:“你们两个都在国子监听学吗吗?”
孟淮安幽幽道:“我们是同砚。”
“……”同砚就是同桌,这个话还不如不找。
好不容易送走两个闹别扭的小朋友,又来一个小朋友,也是十五六岁的模样,圆头圆脑的,穿得很喜庆,有点像福娃。
林稚对这位“福娃”很有印象——每次他来,无论剩下多少辣条全部包圆带走,可谓是头号粉丝,能不印象深刻吗?
“小郎君今日也是要包圆吗?”
谁知福娃却摇了摇头,“不包。”林稚还没来得及做出反应,就听对方说:“我打算聘你去我家庖厨,专门做辣条给我吃。”
林稚傻了。
这大概就是幼年圆润版霸道总裁?
他还没开口,沈小七先不乐意了:“不行!我们阿郎不能跟你去!”
福娃疑惑地问:“为什么?我已经问过阿爹阿娘,他们同意了,还说每月都会给小郎君开一笔丰厚的月钱,绝对比你辛辛苦苦在这里出摊赚得多。”
林稚十分心动,然后毫不犹豫地拒绝了:“不好意思,这位小郎君,我确实不能去你家庖厨做事。”
这次轮到福娃不乐意了:“为什么!”
因为不自由啊。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他在慈幼局已经过了十年这样的生活,早就腻烦了。
况且若是去了,每天都要按照主人的口味,做些加糖缕肉羹之类的菜肴,想想就可怕。他宁愿天天摆摊。
这些话自然不能说出来,林稚没有正面回答他的问题,而是想了个折中的法子:“小郎君,我把做辣条的方子卖给你,怎么样?”
见他拒绝得决绝,一点回转的余地都没有,福娃只好退而求其次:“那好吧,也行。”
林稚正思考该索价两贯钱还是三贯钱,就听对方问:“五十两够不够?”
作者有话要说:
终于要开店了!
五十两……这得煎多少套鸡蛋灌饼才能赚到!
就连旁边的沈小七都张大嘴巴惊叫出声:“我的娘啊,五十两!”
以为他们对价钱不满意,福娃皱了皱眉,整张小圆脸挤在一块儿:“你是嫌少?那八十两也行,我回去取……”
林稚连忙制止这小土豪的败家行径:“不少不少,已经够了!”
“那就行。”五十两银子在福娃眼里仿佛轻如鸿毛,他伸手从怀中掏出一张轻飘飘的银票,随手拍在桌上,“小郎君收好。”
尽管银牌摆在眼前,林稚仍有一种不真实感。
他愣愣地拿笔写下辣条的制作方法,愣愣地递给福娃,愣愣地拾起那张价值五十两的银票,直到福娃走了才反应过来——他一夜暴富了!
吃货的力量诚不欺他!
深吸一口气,林稚对沈小七道:“明天给你涨工资。”
虽然不知道工资是什么东西,但听起来是件好事,沈小七也很高兴。老板暴富,与有荣焉啊。
他呲着牙问:“阿郎,那我们明天还要去早市卖煎饼吗?”
“不去了。”林稚掷地有声,“我们开食店!”
要想在宋朝开一家食店,主要方法有两种,一是自立门户,二是在其他酒楼里租下一间商铺。
自立门户需得自己装修、采购酒水,还要花钱打广告,造价太高,属于他的终极目标,暂且不提。
眼下要想经济实惠地开个食店,最简单实惠的方法,就是去春风楼承包一间铺子。
春风楼是临安城最大的酒楼,客流量只多不少,而且已经装修完毕,一大笔装修费用省了下来,还不用打广告。
除了需要买扑之外,简直没有缺点。
买扑就是竞价投标。春风楼名气太大,申请租赁铺子的商贩繁多,竞争很激烈,因此需要竞价投标,谁出的承包费高就让谁经营。
风险很大,稍有不慎便有可能赔个精光,但林稚还是决定去试试,看看能不能搏出辆摩托出来——搏不出来的话,大不了回来继续煎蛋饼。
春风楼共五层,约莫十丈多高,飞桥栏槛,明暗相通,是临安城最高的酒楼。
整座楼宇高低起伏,檐角交错,富丽堂皇。据说站在顶楼向西望去,还可以看见宫女在荡秋千。
宫女是不是在荡秋千林稚不知道,他抬头看着眼前飞檐斗拱的楼宇,心道:“以后就在这里工作了。”
好像还不错。
这样想着,他迈开腿走了进去。
春风楼店大不欺客,平日里大多招待来此游玩欢宴的富商豪门、王孙公子,但对于林稚这样的平头百姓,也很乐于接待。
当下便有个店小二模样的人来上前询问:“客官是要喝酒还是听曲儿?”瞧瞧,已经不问“打尖还是住店”这种初级问题了!
林稚笑了笑:“我是来租店的。”
店小二了然道:“那您请随我来。”
春风楼不愧家大业大,连竞价投标都有个单独的房间,不知道会不会有竞拍号码牌——事实证明没有,只能靠喊。
林稚到时屋内已经零零散散坐了几个人,有男有女,衣着华贵,一看就是大户人家。他心中暗叹:“怎么办,竞争对手看上去都好有实力啊。”
这样想着,他却并不如何着急,心平气和在位置上坐着。
不多时,门外传来一阵嘈杂的声音,一男子嘟嘟囔囔“我不想去!”一女子斩钉截铁“你必须去!”话音刚落,一个绿衣男子推门——被推了进来。
林稚刚才就觉得那男子声音有点耳熟,抬起头来,发现不仅声音耳熟,人更面熟——程令宜他哥,程砚清。
程砚清显然是被人推进来的,衣领都歪了,他看了看台下的众人,故作正经地理了理袖口,走到大堂中央,将一叠子文书扔在案上,清了清嗓子道:“我阿姊有事,今日买扑一事由我代她进行。都到齐了?那我们就开始了。”
不解释还好,一解释大家都知道了,他刚刚是被程朝云推进来的。
林稚心中好笑,面上却不显,微微坐直身体,仔细听对方接下来的话。
程砚清声音没什么起伏地道:“先从五楼开始。”
春风楼一层是大堂,散座居多,供普通客人就餐,二楼和以上是阁子,供有钱的客人使用,是以五楼的租金最贵,从五楼先开始也没什么问题。
程砚清话音刚落,底下瞬间响起一阵此起彼伏的叫价声。
“我出五百两!”
“五百二十两。”
“六百!”
“……”
林稚心道:“有钱人真多。”他默默听着,五楼的租赁权最终被一个大腹便便的中年男子,以一千二百两纹银斩获。
接下来是四楼、三楼、二楼,各种各样的声音在耳边接二连三地响起。林稚听得百无聊赖,仿佛银子都不是银子了,只是一串数字。
直到程砚清的声音将他唤醒:“一楼。”
林稚马上精神起来,声音不大不小地说:“三十两。”
刚刚那群“五百两”、“六百两”的贵人还没走净,听到他叫价三十两,纷纷轻蔑地勾了勾嘴角,有的甚至直接嗤笑出声。
林稚不为所动。
这些人难道不懂得一个道理吗?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莫欺少年穷!
再说他现在已经有五十两的身家,怎么样也算达到小康*标准了。
程砚清眼光扫了过来,认出林稚是那日在夜市卖樱桃煎、被自己挑剔的弟弟夸了又夸的那人,挑了挑眉,问屋内众人:“还有要跟价的吗?”
一楼这种供普通客人的散座自然入不得贵人的法眼,纷纷摇摇头走了。
而真正和林稚竞争一楼的,身家甚至还不如他,根本付不起超过三十银两的价钱,也摇摇头走了。
春风楼一层,成功拿下。
这可真是出乎林稚的意料,原本已经做好会把五十两全部搭上的准备,没想到还能剩下二十两,真好!
他乐悠悠走过去签署文书,程砚清在一旁摇着扇子问他:“怎么,鸡蛋煎饼这么赚钱?”
林稚冲他笑了笑。
想不到吧,就是这么赚钱!
买扑完毕,接下来就该搬家了。春风楼一层有住间,也不用怎么打扫,干净得很,食宿问题完美解决。
临走前,林稚把那三株栀子送给赵二娘,对方对他表达了一番不舍,接着便把水晶生煎的方子讨了去;炉车体积太大,不好带走,有食店后也不用每日推着它摆摊,索性送给了胡大郎。
做了些零食杂嚼,林稚又去慈幼局看了看小蛮、阿福和云儿他们。接着便是采购食材碗筷、打扫卫生、做做广告。
一连忙了四五天,这些杂七杂八的事情处理完毕,林氏食铺总算是开了业。
作者有话要说:
①春风楼的相关描写参考樊楼
第19章 鲜虾烧麦
开业当天就有人送上贺礼,除了赵二娘和胡大郎两个老朋友、孟淮安和程令宜两个小朋友,孟琼舟居然也让陈平送来了一份礼物。
打开木箱,林稚瞬间被那流光溢彩的光泽南风知我意晃了晃眼。
是一套玻璃餐具。
玻璃在本朝可是稀罕物件。
与后世不同,本朝瓷器并不如何珍贵,因为宫廷和富商对瓷器并不喜爱,反倒以玻璃为重。所谓“南番酒色紫玻璃,碗碟杯盘入眼稀”,就是这个道理。
陈平胸有成竹地问:“这是我家阿郎精心挑选药玉盘碗,小郎君可还喜欢?”
玻璃碗壁晶莹剔透,透出淡蓝色的光芒,不见一丝杂质,仿若蓝莹莹的琉璃冰块造就而成。
别说是在古代,就连科技发达的二十一世纪,如此澄澈透明的玻璃种都少见。
说不喜欢是假的,林稚推辞:“这太贵重了,我……”
“喜欢就收下,其余无需考虑。”陈平道,“这是我家阿郎原话。”
光是由别人转述,林稚就能想象出孟琼舟说这话时的表情,不禁哑然失笑,孟少卿还挺了解他。
送走陈平之后,他将玻璃餐具好生收了起来,还细心地垫上了软垫。
这么贵重的东西,还是等孟琼舟以后来这里吃饭,给他用吧。
既然开了食店,自然大有可卖的东西。
早晨依旧是卖升级版鸡蛋灌饼,主食有了,再并些小米粥、豆腐脑、馄饨之类的辅食,就是一顿丰盛的早饭。
朝食好说,午食和暮食却要仔细想想。
除了引进之前做过的水晶生煎,林稚还想卖烧麦。
本朝带馅的面食多为馒头,也就是包子。
市面上的各式馒头令人垂涎,除了羊肉馒头、鱼肉馒头、蟹肉馒头这些一般的馒头,还有些奇葩的菠萝果子馒头、糖饭馒头……
要想创新,就必须在这些馒头的基础上做出改变,好让大部分食客接受良好。生煎和烧麦就是很不错的选择。
现下有了本金,之前没能放成的肉冻就能加进生煎的馅料里,汁水更足,味道也更鲜美。
为了区分口味,林稚决定往烧麦里加虾仁。
虾蟹一般价格较贵,好在临安城依湖傍水,多的是人做水产生意,再加上有那二十两银子托底,林稚有恃无恐地买了十来斤活虾。
鲜虾烧麦,虾肉自然是主题。新鲜的虾肉洗净、剥壳、挑虾线,剁碎成泥,放蛋清、香菇丁、笋丁和各种作料搅拌均匀,馅儿就调好了。
烧麦是用未发酵面制皮,需得用拍皮刀拍出一个圆整的皮子,再用手指推出花边,包馅,收口处捏成花瓣状,最后在顶端放上一颗鲜虾仁。
成品有点本朝开花馒头的意思,但更好看。
沈小七在一旁直瞅得目不转睛:“阿郎这开花馒头包得可真好看,跟朵花儿似的。”
“这个不是馒头。”林稚笑着解释,“是烧麦。”
“烧麦?倒是没听过。“沈小七摇了摇头,叹道:“阿郎只大了我几岁,点子却那么多,我什么时候才能像阿郎一样聪明。”
林稚却很有数,他哪里是点子多,只是站在了巨人的肩膀上而已,解释道:“我也是从别人那里学来的。”
烧麦蒸熟,掀开锅盖一看,一个个胖嘟嘟地站在笼屉上,最上方白里透红的虾仁饱满诱人,和色泽淡黄的面皮相得益彰,虾肉的鲜美味道扑鼻而来,样子也好看。
“色”和“香”都有了,不知味道如何。
林稚和沈小七一人捏起一个,先吃了起来。
刚咬一口,沈小七就忍不住嚷起来:“好吃,太好吃了!我这辈子还没吃过这么好吃的馒……呃,烧麦!”
虾肉鲜香脆嫩,带着独属于虾子的回甜,搭配柔软而富有嚼劲的饼皮和鲜美的香菇丁,让人一口接一口停不下来。
林稚却觉得还能做得更好,笋丁可以少放点,香菇多放些,另外是不是还可以再添些胡萝卜……
又将馅料仔细改进一番,鲜虾烧麦终于上市了。
春风楼的招牌在这儿摆着,和青天白日下的摆摊相比,店铺的客流量明显更大,单是晨间鸡蛋灌饼的销量就翻了一番——这还是在许多人不知道开了个林氏食铺的情况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