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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娱]与吉米同行 完结+番外 (向家小十)


  所有人都特别想知道兰斯是怎么让吉米克服心里恐惧,和狗和睦相处的。
  但兰斯不想说什么的时候,几乎没人能从他嘴里套出话来。
  更何况,他这人和詹姆斯还不一样,几乎不怎么喝酒,自制力又强,很少有喝醉的时候,连套话的机会都不给!
  这事就不了了之了。
  不过,当时巡演团队中的工作人员想象力丰富地搞出了很多迷信的猜测,什么‘黑魔法大师兰斯’,什么‘巫术大魔王兰斯’,甚至还有科学向的,什么‘催眠大师兰斯’。
  巡演团队长年在路上,空间太封闭。
  而封闭就会滋生迷信,所以,很长一段时间,在以讹传讹的情况下,很多人对着兰斯都诚惶诚恐的,生怕得罪黑魔法大师、巫术大魔王、催眠大师(不是)。
  但巡演途中,多了一只小动物,天天活泼地跑来跑去,真是一件让人放松心情的事。
  兰斯养狗态度很认真,花钱去给小狗打疫苗,办证件,打算巡演结束,带着它一起回英国。
  于是,詹姆斯不可避免地和这只狗天天接触起来,感情也好起来。
  等他和小黑狗吉吉感情稳固后……
  兰斯才重新提起那个所有人都想知道的秘密,而且,他还是在一次单独采访中提到的……
  “吉米小时候被狗追着咬过一次,所以,他有童年阴影,很怕狗。可我当时又不知道,就捡到了吉吉。对,吉吉就是西奥他们说的那只小黑狗。我捡它的时候,它浑身都沾满了泥,可怜巴巴,又脏兮兮在地上仰着头看我,其实,眼神有点儿像吉米。这也是我把它捡回去的原因之一。”
  “但再像也没用啊,吉米当时快怕死它了。而且,他还和我说,有他没狗,有狗没他。可我刚捡回来,总不能不负责任再丢掉。好吧,又想要狗,又想要我的主唱,可怎么办?”
  记者不禁也感叹了一句:“是挺为难的,那你到底是怎么让吉米接受吉吉的?”
  兰斯从这里就开始笑场。
  他一直笑,一直笑,笑得都快不行了,才边笑边说:“我跑去和吉米说,你知道吗?其实是有让狗不咬人的办法吗?吉米说,不可能,狗都是咬人的。”
  “我说,你说得对,确实没办法让所有的狗不咬人,但让特定的狗不咬人是可以的。吉米其实也喜欢狗,就是害怕,听我这么说,他就很好奇地问我,是吗?那怎么做?我立刻告诉他,把那只狗的狗毛带在身上,狗的鼻子很灵,能闻到自己的气味,知道这是自己人后,就不会咬了。吉米半信半疑地问我,骗人的吧?我立刻拿出准备好的吉吉一撮狗毛说,你瞧,我一直带着,它就从来没咬我。吉米特别震惊,真的吗?这么厉害啊!”
  记者忍不住追问:“然后呢?”
  兰斯说:“然后,哈哈哈哈,他太有创意了,直接把狗毛绑到了头发上,哈哈哈哈哈,和吉吉愉快地去玩耍了。后来哈哈哈哈哈,他还告诉我说,这办法超管用,吉吉果然没咬他哈哈哈哈。”
  “我没瞎编,都是真的哈哈哈……不信你们去翻那阵子的演出录像,仔细看,他金色头发上有一撮特别明显的黑狗毛,特别明显。”
  记者也快笑喷了:“哈哈哈,你,你后来告诉他真相了吗?”
  兰斯大笑着回答:“什么真相?不,我才不要告诉他,我过几天还想再养一条哈士奇。过阵子,你们没准又能看到他在头发上绑灰白狗毛了哈哈哈。”
  作者有话要说:PS.兰斯没故意拿狗吓吉米,一开始不知道,后来,他是扯淡个法子想试试看能不能让吉米主动去接触狗狗。而吉米小时候就喜欢招猫逗狗,被狗咬才有心理阴影,但他本质还是喜欢狗,所以一听有法子不被咬立刻就兴冲冲地上了,没被咬后,对那个扯淡法子信以为真,才天天带狗毛。不过,也是因为说这话的是兰斯,他对兰斯的信任度较高。


第104章 本质不变
  兰斯捡回来的那只小黑狗成功把詹姆斯拐跑了。
  他在发现这只狗不会咬自己后,童年时招猫逗狗的精神头再次复苏,而且变本加厉地爆发出惊人的热情,天天和狗凑在一起玩。
  尽管这只狗品种不纯,对很多人来说也不是好狗,因为它没有丝毫羞耻心,更不知忠诚为何物,谁叫都答应,连对陌生人都会狂摇尾巴。
  可只要它能乖乖地做一只不咬人狗,詹姆斯就还能继续爱下去。
  当时,巡演团队中的一名摄影师给他俩拍了一张叫[吉米、吉吉和足球]合影。
  那是一个阳光明媚的午后。
  巡演车队停在不远处,中间的一片空地上,一人一狗兴奋地追着一个足球跑来跑去。由于人踢球的技术不怎么样,时不时就来一次踢空,而狗也不行,足球对现在的奶狗还有点儿大,小黑狗每次张嘴也咬不对地方。
  所以,一人一狗追一球!
  整个场景看起来特别温馨又好笑。
  摄影师眼疾手快地把这一幕给定格了。
  恰好,当时照片的右下角落里,还有兰斯的一个侧影。
  应该……
  算另类的一家三口照吧?
  照片拍得很有趣。
  摄影师将其发在了当时美国的一家报纸上后,哪怕是不听摇滚,不认识照片里的主角,很多人依然不由自主地把照片剪下来,做起了收藏。
  在这时候,乐队想要出头就得不停地巡演。
  时间长了,如果乐队成员不自己找点儿事干的话,一天到晚就会无聊死。再加上演出的压力很大,很多乐队的成员就是这种无聊的旅途中渐渐堕落起来,什么玩女人、吸毒,以及,其他各种想不到的,荒唐又乱七八糟的勾当。
  但非常凑巧的是……
  行星这支乐队中,由于鼓手鲍德温亲眼见过曾经乐队主唱吸毒过量而死的场面,所以,对瘾君子极度憎恨,从而杜绝了毒品的出现;而詹姆斯那阵子和兰斯正处于热恋期,再漂亮的姑娘也没办法吸引他们,所以,房车上也没出现过女人;至于西奥,他本来是自制力是最差的一个,可人在群体中,孤掌难鸣,也就做不出什么了。
  但旅途慢慢,所有人又必须找点儿事情来打发时间。
  鲍德温每天坚持练四小时的鼓,西奥也开始试着学学编曲。
  而詹姆斯,除了逗狗、踢足球外,还上着声乐类的课程,并且,继续和兰斯学弹吉他。
  兰斯教吉他还算有耐心,但这家伙很不会鼓励人。
  有一次,詹姆斯抱怨了一句:“我越学越觉得无聊了,怎么办?”
  兰斯就泼冷水:“放弃吧,你不适合弹吉他。”
  但当詹姆斯开始瞪他的时候……
  他又急忙补充地解释了一句:“我不知道,反正我从拿起吉他的那一刻起,从来没有一分钟觉得无聊过,每次都兴奋得像是刚得到礼物的孩子。”
  这话假如是别人说的,詹姆斯可能还是会怀疑和生气。
  可兰斯说这话时,却能让人清楚地感受到他话语中蕴含的强烈情感,字字句句货真价实,没有一点儿矫饰和虚伪的地方。
  于是,詹姆斯闭嘴练习去了。
  兰斯在旁边听着,一点儿都不将就,只要听到一个漏音,或者错误,会立刻打断,要他重弹。
  两人在那一站一坐地对着弹吉他,完全沉浸在二人世界中……
  可初学者那种弹棉花技巧,让鲍德温和西奥烦得不行。
  后来,鲍德温在评论‘吉米学吉他’的事时,只说了一句话:“我那时候特别想拎着他的脚,用力挥动手臂,把他从车窗户那里,‘嗖’地一声,就给扔出去,扔得远远的!”
  但集体生活,必须互相忍耐。
  好在詹姆斯的学习进度相对于常人还是快的。也许是明师出高徒的缘故,在一次演出中,他已经能背着吉他和兰斯在舞台上稍稍配合了,那时候,他弹得最熟最好的一首歌是[你是我的恒星]。
  长时间的一起生活,往往会放大所有人的缺点,并制造出鸡毛蒜皮的小矛盾。
  在没有朝夕相伴前……
  鼓手鲍德温是一个性格稳重成熟、虽然偶尔吐槽队友但无伤大雅的好男人。
  但大家一起上路后,詹姆斯就觉得这家伙比西奥还要可恶,明明什么都看得明白,却总是有意见也不吭声,瞎几把装智者,什么都闷在肚子里,仿佛正在看人笑话,又仿佛别人都对不起他(鲍德温:滚蛋,老子保持沉默,还有错了?);
  西奥也一样,没天天在一起的时候,金属控,活泼、中二、虽然爱瞎凑热闹,但不失有趣的小逗逼。
  可相处时间一长,詹姆斯就觉得,他不会看人眼色,总在不恰当的时候胡乱发言,品味低俗,有时候超级烦人。
  至于兰斯,对外不用说了,一直很优雅懂礼貌,偶尔还会装内向艺术家。
  可私底下,他的各种坏毛病罄竹难书,挑剔、傲慢、矫情、找事、自私、虚荣……
  最后是他自己。
  他不知道自己是什么形象,大概就是唱歌好听吧?但内在,情绪化、酒鬼、邋遢、叛逆……智商,大概不高。
  他们越是彼此了解,越是互相嫌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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