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其是想到,有些新闻可能是由马特故意放出去的……感觉糟透了。
所以,这段美国之行对整个乐队来说,虽没遇到太大难题,但全程都非常烦躁。
比如,兰斯有一次在路边给一个歌迷签名,恰好那歌迷的身份有点儿特殊,是个最近挺火的模特。
于是,没过几天,报纸上就出现了‘英国摇滚乐队吉他手情迷美国当红女模xx'的花边新闻。
然而,兰斯根本不记得那个歌迷长什么样子了,对整件事件毫无印象。
记性好的詹姆斯看到报纸上的照片后,反而想起了这件事,不服气地争辩了一句:“我记得,那个女歌迷明明说更喜欢我吧?”
兰斯这才笑了起来。
他凑过去,趁机亲了亲自家主唱的脸颊:“对对对,都喜欢你,我也喜欢你。”
除此以外,马特还操作过一件很令人‘钦佩’的事情。
他有一次给行星乐队打电话说:“伙计们,你们想客串下电视剧吗?”
“你确定是客串,而不是让我们做个插曲什么的吗?我们是乐队吧?”詹姆斯困惑地反问。
马特不慌不忙地回答:“咳,是这样的。只是客串,A导演非常非常欣赏你们,想让你们到他的电视剧里客串几个镜头。大家经常合作,关系太好,我不好拒绝啊!只有几个镜头,真的!”
詹姆斯和兰斯对视了一眼,都不太想答应。
但马特锲而不舍,不断地说‘试一试吧,也不一定就行,导演只是太喜欢你们了。再说,哪怕是出于礼貌,好歹一起吃顿饭见一见,只当是满足粉丝的心愿了’。
出于礼貌……
詹姆斯被他烦得不行,只好说:“那就见一见吧,但真不一定答应啊。”
“好的,没问题。”
马特高高兴兴地挂了电话。
然后,他转头给那个A导演也挂了个电话说:“我们公司最近合作的那支英国摇滚乐队实在是太崇拜您了,他们是你的超级粉丝,特别想在您的电视剧中有个镜头……不,不,不要主要角色,也不用太多,露几面就行,真的!他们非常地仰慕您,您看要不要给个机会?哪怕是出于礼貌见一见,一起吃个饭呢?只当是促进英美友谊了。”
出于礼貌……
A导演也不好拒绝得太强硬,只好也答应说:“要不,先见见再说?”
于是,两方碰面了,尴尬地开始交谈。
在这个过程中,双方又不可能直接地问对方“你好啊,听说你是我的粉”?所以,还都以为是对方主动邀请的。
最后,马特成功地促成了这个合作,先是在电视剧中插了一脚,同时又帮行星乐队刷了存在感。
与此同时,他还偷偷卖了狗仔记者们一个人情,把他们叫来‘咔嚓咔嚓’地拍了好几张照片,并在‘照片见报,事情无法挽回’后,再假装生气地说:“什么?居然有狗仔偷拍!太过分了,我回头就去查查看是谁?”
至于说客串的那部电视剧……
摇滚乐手跨界成功的例子的确有,但真的很少很少!
所以,一句话——别去看!
不过,除了这些过分的炒作,以及乐队在音乐上发展的不顺外……
这场美国巡演还是有很多有趣事情发生的。
比如,四个人跑去纹了个身。
长时间的巡演,每天的朝夕相处,乐队四个人彼此共度的时光都快超过他们和家人在一起的时间了。
西奥有一次甚至开玩笑地说:“我们四个这样在一起,简直像是一场无sex的婚姻。”
金发主唱情不自禁地和黑发吉他手对视了一眼,而鼓手鲍德温也不由自主地望了望他俩。
只有贝斯手还在那傻乎乎地提议:“我们得留下点儿什么吧!”
所以,他们就一起去纹身了,集体把Planet纹到了身上,只是位置不同。其中,鲍德温纹在了左胳膊上,西奥纹在了肩膀上,兰斯纹在手腕处,而詹姆斯最夸张,直接纹在了左胸口,离心脏最近的位置。
多么酷!
有人说,组乐队就像是建黑帮。一群中二气场的男人,为了共同的梦想凑到一起,然后,打下相同的烙印……
听起来可真傻逼!
但经过仪式后,他们好像就真变成亲兄弟一样,关系更加亲近起来。
不过,鲍德温和西奥不知道的是……
詹姆斯和兰斯后来单独手拉手地又跑去纹了一次,他们把对方的名字纹在了身上。
接下来,巡演还在继续。
有趣的是,巡演团队中又多了一个成员。
这名成员甚至引发了詹姆斯和兰斯近期的第二场争吵。
那天,詹姆斯特别生气。
他认为,自己在和兰斯的这段恋爱关系仁至义尽,极尽包容和付出!
但兰斯自始至终都是个自私自利,从不考虑别人的混蛋。
昨天晚上,这混蛋招呼没打一声,从外头捡了一条流浪小狗回来,还带上了房车。
詹姆斯这几天睡得很早,所以,并不知道这件事。
直到清早起床,他去洗漱的时候,才猝不及防地发现一只狗居然能大摇大摆地蹲坐在了通往洗手间的必经之路的中央,一身黑毛,眼神凶狠,竖着尾巴摇晃,张开嘴,露出獠牙,突然就‘汪’了一声。
“啊啊啊啊啊……哥,林德,救我!”金发主唱大早上突然飙出此生最高音,差点没把车玻璃震碎。
他一路鬼哭狼嚎地仓惶乱跑,在一嗓子把整车人都喊起来后,又乒乒乓乓地碰倒不少的东西。
西奥差点儿没吓得从上铺摔下来。
鲍德温猛地坐起,脑袋撞上了上铺,发出‘砰’的一声响和一声可怜的哀鸣。
起床气最为严重的兰斯气得把床边的茶杯都砸了。
但兵荒马乱的情景并没有停止,詹姆斯继续叫救命,那只追着他屁股跑的黑狗快要吓死他了。
比尔和戴维斯从外面听到这么大动静,吓了一跳,急忙冲跑了过来。
他们猛地冲上车:“怎么了,怎么了?”
詹姆斯如同看到救星一般扑向他俩:“快把它赶走!赶走!赶走!”
所有人都懵逼地望着他。
鲍德温还有点儿搞不明白怎么回事,捂着被撞的脑门,恼火又无语地问:“吉米,你一大早闹什么鬼?”
“我没闹!他妈的谁把这吓人玩意儿弄到车上来的?见鬼,你们知不知道,它是咬人的!”
詹姆斯躲在比尔身后,气势汹汹地挥着手臂喊:“快把它赶走,赶走!”
“那就是一只狗啊,你以为是什么?”西奥跳下床,一脸莫名其妙地说。
“没错,狗他妈会咬人的,你不知道吗?”詹姆斯继续说。
“吉吉不咬人,是我捡回来的。”兰斯终于也爬起来了。
他还是难得起这么早,走过去抱起那只黑狗,一脸迷茫不解地问:“吉米,你,你怕狗?”
“不是怕,是不喜欢,我不喜欢所有咬人的东西,你快扔掉它。”
“……可我刚带吉吉回来。”
“扔了!扔了!”
“吉米?”
行吧!
先是吉娜,现在又冒出来个吉吉……
这个从来不考虑别人心情的混蛋!
詹姆斯当天就板着脸,搬行李到戴维斯那辆车上去了。
他没办法和会咬人的狗共处一车。
兰斯被这个发展搞得措手不及。
他想过和吉米的各种吵架,但从来没想到还会有这种,一时间哭笑不得。
但正如怕狗的人永远没办法想象把狗养在家里一样……
爱狗的人也永远无法理解怎么有人会害怕狗。更何况,那只叫吉吉的小黑狗还不到一岁,是只单手就能轻而易举地拎起来的奶狗。
“要不,你把狗拿给工作人员养吧?”
鲍德温忍着笑建议说:“吉米好像确实挺怕它的。”
“可到底有什么可怕的?”
西奥把狗随手一拎就抱到了怀里,还特别自然地掰开狗嘴,看了看牙:“这种奶牙怎么可能会去咬人?”
小黑狗似乎感受到什么一样,又汪汪地叫了两声,一双眼睛不安地望着四周。
兰斯犹豫了一下,决定还是去试试说服自家主唱。
“吉米,你看!它很可爱的,而且,毛绒绒的。”
“拿走!拿走!操,离我远点儿。”
“吉米,它不咬人,真的,就是喜欢舔人。”
“啊啊啊,我操!别碰我的手指头!不要咬我。”
围观这一幕的鲍德温和西奥接连爆笑了好多天。
但当他们开始互相打赌,兰斯到底什么时候才会把狗送人,以挽回他们的主唱时……
詹姆斯又搬回来了。
而且,他不止是搬回来,还开始小心翼翼地试着和狗接触了,先握握爪子,再慢慢地从它身边平静走过,而不是飞快逃跑……
神奇!
说服詹姆斯回来也许很容易,可让一个怕狗的人主动接触狗,绝对没那么容易吧?
“你到底是怎么做到的?”西奥忍不住地问。
兰斯露出了一抹神秘的笑容。
这件事弄得整个巡演团队的人都好奇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