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美国歌迷对这首歌的观感,虽然也认为悦耳动听,但也没觉得多么喜欢。
原因在于,一来,行星乐队对于他们来说,是个新乐队,暂时没有粉丝基础,并不期待主唱给自己唱什么情歌;二来,英国人有一种phlegm的精神特性,在情感的表达上更喜欢绕个弯,类似理解[你是我的恒星],还得联想一下这个乐队叫行星,继而想到行星是绕着恒星转的,最后才领会到真意。对于并不认识这个乐队的美国观众们来说,大概是一头雾水,并且,他们更喜欢简单直接、不绕弯子的表达。
詹姆斯他们初来乍到时,并没有意识到这些微妙的差异。
所以,他们不管怎么表演,都有一种力气用不对地方的感觉。
如今,巡演快到尾声,钱也赚得差不多了,他们决定做点儿一直想做的事。
比如,利用剩下的时间来验证他们在音乐上的想法。
当时有一场演出,他们在后台化妆和换服装。
场馆的负责人一脸三观破碎地望着詹姆斯在造型师的帮助下,换上了一条不知道哪个歌迷送的,有点儿吉普赛风格的长裙子,又挂上了一堆叮叮当当的挂饰,还在金发上穿彩色串珠……
他忍不住地问:“你到底是男的,还是女的?”
詹姆斯笑了:“男的。”
“你穿裙子?”
“你可以理解为演出服。”
“哪个男人会穿这种演出服?”
“……我?”
“喂,我没开玩笑!”
“我他妈的也没有啊。”
两人面面相觑,气氛一时间有些尴尬。
最终,詹姆斯还是在这家伙边摇头边不赞成的目光下,穿着裙子上了舞台。
这次演出,是用[女巫]先开的场。
兰斯修改了原本娓娓道来意味的缓慢旋律,以贝斯的低音反复段开头,接着,詹姆斯直接把声音飙到最高,使得声音听起来有一种粗野和失控感:[她如此改变我,使我在迷狂中颤抖;哭喊、渴求、来回摇摆……]
紧接着,是很有摇滚意味的鼓声,连续砰!砰!砰的巨响。
兰斯的电吉他声顺势插入,有劲道的吉他重复段,为刚刚才唱完最高音的主唱争取到了足够缓和的时间。
詹姆斯这时候会一边缓着嗓子,一边伸出手臂来挥舞,用力地打着节拍。
他在舞台上,笑容灿烂,绿眼睛明亮有神。
底下的观众一时间都有点儿反应不过来。
毕竟,他们听说是一支英国摇滚乐队,先是看到‘女’主唱就很奇怪了,谁知一上来就是这么露骨的歌曲。
但乐队这会儿正进入状态,也不去理台下观众的反应。
詹姆斯对着麦克风,将嗓音天赋发挥到极致,从身体深处发出真情实意地嘶喊:[她拿走一切,却没有一点儿怜悯……当天光破晓,我时昏时醒,她依然转身离去,转身离去……啊——亲爱的,亲爱的,在我心底有甜蜜流过,从头到脚,轻轻颤栗!]
场下的观众忍不住停下所有交谈,目不转睛地望向了舞台。
很明显,这场演出的开头不错。
因为头开得好,接下来的表演自然也是一气呵成。
虽然和之前唱的曲目似乎一样,可这一场唱的所有歌,都是兰斯出于实验性质,专门为适应美国观众审美特意改造后的歌,很多旋律和唱法都做出了一些调整。
显然,他的感觉没错,终于找对了路。
虽然不能说全部歌曲都是让观众喜欢,可确实有那么几首歌完全吸引了底下的观众。
站在舞台上的乐队四人,由于居高临下的缘故,能清楚看到观众脸上那种被震撼表情的,以及当歌曲唱到高潮部分时,那种仿佛全身过电一般的躁动。
那感觉太棒了!
“看来,美国人民还是很热情的嘛!”詹姆斯笑嘻嘻地感叹了一句。
然后,他心满意足地朝着舞台下挥手,结束了今晚的演出。
但当他们回到后台的时候,出了一点儿小问题。
一个壮汉居然提着个黑箱子闯了进来:“你们刚刚唱歌的那位女主唱呢?”
所有人都惊恐地望着他们。
因为那个黑箱子看起来实在很像是好莱坞电影中放武器的玩意儿,而众所周知的是,美国是个枪支泛滥的地方。
詹姆斯立刻站出来:“什么事?”
兰斯也站起来,警惕地望着那个壮汉。
然而,这个快吓死人的家伙打开黑箱子后,却露出了里头的一大束玫瑰花。
他还有点儿害羞地问:“我能请你喝杯酒吗,夜莺小姐?”
所有人:……
另一头,一听到喝酒,詹姆斯反射性地差点儿就答应了。
可话到嘴边,又被兰斯瞪了回去。
于是,只能遗憾地说:“不了,不了。”
然后,他咳嗽了一声,特意纠正说:“不是小姐,是先生。”
这一刻,空气都安静了。
詹姆斯不明所以地望过去,正对上了那名壮汉男歌迷的崩溃表情。
“你……你,是男的?”
“对啊,你不知道吗?”
话音刚落,那个壮汉就脸色惨白,心碎地抱着玫瑰,转身跑了。
而且,他跑得飞快,仿佛生怕詹姆斯去追一样。
乐队所有人顿时哈哈哈大笑起来。
詹姆斯更是又气又笑:“傻逼!我嗓音他妈的那么明显,他听不出来吗?居然还真把我当女的。”
兰斯刚点了一根烟,在旁边开玩笑地说:“也许他脑补了一个嗓音沙哑的金发美人。”
詹姆斯瞪过去一眼,低头就着他的手吸了一口烟,才重新站直身体伸懒腰:“不关我的事。”
兰斯望了望手指间被自家主唱唇上口红染上一层红的烟蒂,眯起眼,突然含笑问了一句:“那我能请你喝杯酒吗,夜莺先生?”
接下来,两个人就神秘失踪了,不知道去哪里鬼混。
所有人都再没看见他们。
在巡演经理比尔快急疯了的时候……
西奥还很不高兴地抱怨:“见鬼,偷溜出去玩也不带我们!”
鲍德温心累地说:“相信我,你不会想和他俩一起玩的。”
<放飞白鸽>
从这场演出后,在美国的巡演终于开始变得有趣了一点儿。
在此之前,詹姆斯他们对美国BHD音乐公司把行星(Planet)叫成植物(Plant)的事情还有些生气。
可现在,他们却都由衷地庆幸起来。
因为一个连乐队名字都叫不对的公司,肯定不会去认真听行星乐队的歌。
那么,在宣传[带你私奔]的专辑时,他们完全可以夹带私货地挂羊头卖狗肉,玩一些在美国新学会,但以前还没怎么玩过的曲风。
至此,乐队把美国当成了一个大型的游乐园,彻底自顾自地玩了起来。
只是让兰斯有点儿难以接受的是……
詹姆斯居然迷上了重金属摇滚。
迷上重金属摇滚其实也不算太夸张。
毕竟,他这人的性子一向很野,好奇心又强,对音乐的各种领域都很想尝试尝试。
兰斯也不会反对。
虽然他个人这几年更偏爱老式布鲁斯摇滚,可目前,行星乐队的曲风还没完全定型,一直都是兼容并蓄的措施,他也不介意各方面都试一下。
但问题是,很多重金属摇滚的演出都戾气十足。
往往在演出临近结束的时候,乐队还会将舞台上的所有东西统统砸毁,使得场面非常混乱、火爆。
詹姆斯跑去看了几场后,最感兴趣的事情,居然是砸吉他。
他兴致勃勃在地和兰斯说:“我也想找个机会,试一试在舞台上狂砸吉他的感觉。”
那一刻,兰斯望向他的目光十分难以理解,为什么砸吉他?吉他那么贵,你为什么会想砸?
虽然他理解重金属摇滚一般会用这种表演方式来展现愤怒、厌倦、恐惧和焦虑等情绪,反抗社会主流文化,以此为武器对抗整个世界。
但他每回见到类似的场景,实在是毫无共鸣,只想抱着心爱的吉他躲到很远很远的地方。
不过,詹姆斯想要的砸吉他时机很快就到了。
一次演出的时候,他们再次遇上了不友好的观众。
其实,对于乐队来说,遇到什么观众真是全凭运气。
尤其是这种一个城市接一个城市的巡演,没人能提前知道会遇到什么样的人。
反正当他们登上舞台时,饱含敌意的观众就开始找茬了。
具体原因是什么,詹姆斯他们压根不知道。
也许因为他们是外国人,也许因为不喜欢他们的音乐,也许是吃饱了撑的没事干,也许是在别处受了气想拿他们发泄……总之,人在想要挑事的时候,永远会有多种多样的原因。
但无所谓,行星乐队虽不敢妄称什么阅历丰富的老牌乐队,可他们确实已经身经百战。
所以,只要观众们还在可控范围内,他们就可以继续视若无睹地继续工作。
而由于上次他们找马特抗议的缘故,目前乐队的安保措施勉强还算能看。
这些观众在底下骂归骂,暂时也没什么更过激的举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