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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寻欢与阿飞 (阿尧)


  “三天前是四十八。”阿飞淡淡道,“风刮断一根,今天四十七。”
  “你数这个干什么?”李寻欢问,“因为好玩吗?”李寻欢希望阿飞是用一个孩子的心态来数冰挂。
  “不好玩。”阿飞抬头看了看,脸上露出与年龄不符的深沉和无奈感,“没事做,无聊。”
  “你不练剑吗?”李寻欢问。
  “饿了就不练了。”
  “所以……”李寻欢明白了,“冬天你打不到猎物,又饿又冷的时候就会数它们?”
  “也不一定,”阿飞老实回答,“更多时候会睡觉,睡着了就不饿。”
  “你经常没东西吃吗?”李寻欢忍不住问。
  阿飞扬了扬手里抓着的野兔,清澈冰冷的眼睛里露出的,勉强称得上是笑意,“今天有,我请你。”阿飞眼里的笑意加深,他毕竟是个孩子,高兴还是忍不住的,他用一种少见的带着显摆的口吻对李寻欢道,“我给你做我最拿手的烤野兔。”
  一个时辰后,李寻欢才明白所谓最拿手的,也是唯一会的。
  阿飞只会烤和煮。
  被打来的猎物,基本都被阿飞烤来吃,他娘亲竟然从没教过他其他烹饪方法,李寻欢简直佩服阿飞是怎么长到现在这么大的。
  阿飞熟练地开膛去皮,熟练地引火生炉子,熟练地把野兔穿在一根木棍上烤起来,撒上盐。
  李寻欢告诉他肉可以有很多种吃法,阿飞把家里储存的一只狍子拿出来,李寻欢亲自动手示范,做了一锅红烧肉。阿飞家里油盐酱醋倒是齐全,李寻欢运用这一生全部的聪明才智,做出了人生第一顿饭。
  显然李寻欢对于烹饪上的天赋远不如武功,他到底还是把肉烧糊了。这点肉是阿飞家里最后的储粮,绝不能浪费,李寻欢忍住没有把焦糊的地方扔掉,全部端了上来,心里有点愧疚。
  想不到阿飞竟吃得很香。
  他吃饭倒是跟上一世一样,不急不缓,不慌不忙的,一口一口嚼的很细,这样会充分吸收,不浪费一点,会这样吃饭的人,才是真正饿怕了的人。
  李寻欢看得心疼。
  自己一口没动。
  阿飞剩下一半,把盘子推向李寻欢那边,自己拿起野兔,用匕首削着肉吃。
  李寻欢道:“我不饿,你都吃了吧。”
  阿飞摇头。
  李寻欢道:“我从小吃的就少,吃不下。”
  阿飞道:“你多吃些,你那么瘦。”
  李寻欢看着显然更瘦弱的阿飞,不知该说什么。
  阿飞看出李寻欢也是一个极固执的人,他用匕首把红烧肉一分为二,“一人一半。”
  李寻欢用筷子夹起一块肉,放进嘴里,太咸,又硬,跟皮革一样,李寻欢硬忍着没吐出来,抬头去看坐在自己对面的阿飞,阿飞吃的还是那么香。
  可想而知阿飞以前吃的都是什么。
  你娘为什么没有好好照顾你?
  这句话李寻欢没问,他向来是一个考虑别人心情更多的人,他不想引起阿飞不快。
  但阿飞却是一个敏锐聪慧的孩子,从李寻欢可怜自己的目光里便明白了李寻欢未出口的话,主动道:“我娘一直生病,没教我怎么做饭。”
  李寻欢立即又心疼了:“那,反倒是你在照顾你娘?”
  阿飞点点头,“是,你是不是觉得自己做得不好?可对我来说已经很好,我很喜欢吃,下次再做给我。”阿飞又加了一句,“抵房租。”
  这孩子会开玩笑了。
  李寻欢笑了:“好。”
  这是阿飞第一次清清楚楚看见李寻欢对他笑,阿飞只觉得整间屋子亮了一下,竟然有些不好意思看他,不由得垂下目光。
  “我看你昨晚咳嗽。”阿飞道,“我娘当初就是一直咳,没几年人就不行了。”阿飞抬起头来,直视李寻欢的双眼,“你是不是也跟我娘一样生了病?”
  李寻欢黯然:“我这是老毛病,你放心,我来这里之前已经治得差不多了,不会轻易死的。“
  阿飞问:“你怎么治的?当初大夫说我娘是绝症。”
  “喝酒就能治病。”李寻欢玩笑道,“只要给我酒喝,我就什么病都没有。”
  阿飞道:“你莫要看我是小孩子就骗我,我虽然年纪小,但我懂得很多事,没有人能骗得了我。”
  这个幼稚的样子看起来终于像一个十一岁孩子了,李寻欢以前可从没见过这样子的阿飞,重来这么一次,经历阿飞的过去,好像也挺好玩。
  李寻欢忍不住伸手摸了摸阿飞的头。
  阿飞没躲。
  身体僵直,浑身紧绷,低着头,不让人看见他的神情。
  他显然还没学会怎么跟人亲近。
  他显然正在学习适应别人给自己的好意。
  在上一世李寻欢从来没摸过阿飞的脑袋,那时他们是并肩作战的同伴,怎么可能随随便便得摸就摸一把?这一世阿飞变小了,李寻欢便有了逗弄他的心思,而且这个别扭小孩跟一般小孩不一样,一逗就当真——所以李寻欢更想逗他。
  李寻欢偶然瞥见阿飞的棉衣肩膀处开线,露出棉絮,看来是刚才抓野兔时弄破,李寻欢道:“你家里有针线吗?”
  阿飞抬头:“有,做什么?”
  “缝衣服。”
  阿飞惊奇地看着他:“你会缝衣服?”
  “咳咳,原本不会,不过我决定了,”李寻欢用坚定的目光看着阿飞,“从今以后,我什么都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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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章

  李寻欢到底没做到“什么都会”,反而是阿飞比李寻欢更快学会一切生活技能。
  李寻欢把自己知道的烹饪方法告诉阿飞,阿飞很快学会做饭。李寻欢拿了针线给阿飞缝衣服,在第三次扎到手之后,阿飞果断抢过来自己缝了。
  李寻欢发现阿飞极聪明,李寻欢生平很少佩服谁,他最佩服阿飞,无论什么事,阿飞都是一学就会,一会就精,李寻欢简直快要忍不住把飞刀传给他,好在理智还在,他还是喜欢他成为名震四海的飞剑客,他耐心等待他长大,期望能见到一个更强大更快乐的飞剑客。
  李寻欢本来立下决心要照顾阿飞,结果反倒是阿飞在照顾李寻欢。
  阿飞还是一个小孩子而已,他做起家事来却有条有理,一板一眼,手脚麻利,做得又快又好,李寻欢开玩笑说阿飞如果是女孩子就好了,一定很多人争着娶你。阿飞睁着一双黑漆漆的大眼睛问,什么是娶。
  李寻欢惊觉阿飞竟单纯到如此程度。
  他娘除了教他习字外什么都没教过他,扔给他一本剑谱,让他自学。阿飞对于这个世界的全部认识来源于书本,现在则来源于李寻欢,他没看过《西厢记》,不知道梁祝,每天只练武或打猎,没有朋友,也没邻居跟他聊天,所以他便连婚娶常识这种事都未听说。
  他一方面不信任人,对人冷酷,另一方面又极度单纯,有时候李寻欢听他说话,觉得好似看见一颗鲜红的赤子之心,这种单纯对于历经风雨的人具有致命吸引力,李寻欢庆幸自己比上一世更早见到阿飞。
  他是在照顾阿飞,他也被阿飞照顾,他教阿飞很多知识,他常常又觉得自己从阿飞身上学到更多。
  日子如流水,弹指即过,冬季最严寒的时候到了。阿飞很难打到猎物,家里再无存货,有时候阿飞出去两天才会回来,这说明阿飞至少在雪地里埋伏两天才能找到猎物。
  便是在这样艰苦的环境下,阿飞也从未向李寻欢借过钱,他似乎默认李寻欢是个连房子都没有,比自己还穷的穷人。
  李寻欢为了不改变阿飞的生活方式,一直表现成身无分文的样子,他身上带着一张一百两的银票,向阿飞要来一个木箱,把银票藏在木箱里,绝不动用。眼看要断粮,阿飞正是长身体的时候,李寻欢想了想,把披风当了。
  李寻欢的披风出自苏州最有名的苏绣坊,用十层蚕丝棉叠加压制,布料华美,穿起来十分轻盈,保暖又佳。下端绣了祥云暗纹,走路时随着披风下摆的摆动,暗纹显现,有种腾云驾雾之感,向来只有达官贵人才穿得起。
  这边塞苦寒之地,多数人都穿棉袄,这样华美的披风极少极名贵,无良商人黑心压价,李寻欢只当了一两银子,用一两银子买了米面和蔬菜,站在酒铺前想了半天,到底没买酒。便宜的劣质烧酒李寻欢喝不惯,常喝的陈年竹叶青剩下的钱又买不起。李寻欢从小到大这么多年,两世为人都算上,头一次在喝酒上委屈自己。
  拎着空酒瓶,拿着米面往家走,李寻欢明明没喝到一滴酒,却有些微醺之感。想着一会阿飞吃饭的样子,李寻欢觉得不喝酒也不是那么难以忍受了。
  自从来到阿飞家里已很久没喝酒,照这样下去,看来自己就快要戒酒了。上一世那么多人怎么劝李寻欢都劝不好,连梅大先生都对此束手无策。梅大先生曾对李寻欢说想活命就要戒酒,李寻欢答如果没有酒,还活着干什么呢。
  嗜酒如命四个字,不是白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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