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李寻欢已不想走了。
既然来了,又发现阿飞此时生存艰难,那么李寻欢便必须留下来照顾好友。
阿飞在这世上无亲无故,孑然一身,李寻欢一想到阿飞一个人过日子,就觉得心拧着劲的疼,他一定要保护阿飞,保护到他不需要保护为止。以前阿飞跟他同样强大,他把阿飞当生死之交,现在阿飞还小,他有义务照顾他长大。
“那四人是谁?”
阿飞冷冰冰地开了口。
李寻欢惊喜于阿飞主动跟自己说话,可惜这个问题他也不知答案,只好老老实实答道:“不知道。”
“他们为什么来找我?”
李寻欢想了想,说了一句特别像假话的真话:“不知道。”
“那你为什么来找我总知道吧?”
“我……”李寻欢顿了顿,不知道该怎么解释自己死后没喝孟婆汤所以记得前世,听那四个怪人说带自己去见阿飞之后便跟着去了,整个事情太过匪夷所思,“我不知该怎么说。”
“阿飞,”李寻欢伸手按住阿飞双肩,这个比以前矮得多的高度,让李寻欢一时无所适从,“你信我。”
阿飞没说话,瞥一眼搭在肩上的手。
这是第一次有人跟他说“信”这个字,在这之前他从未信过任何人,他娘叫他不要相信任何人。
李寻欢悻悻地缩回手。
阿飞把两片削好的竹片绑在一起,做成捕杀猎物的兵器,他想起刚才李寻欢说“你应该使剑”,鬼使神差般,阿飞用小刀在把手上刻了“凌云剑”三个字。
这是他第一把有名字的“剑”——两根绑在一起的竹片。
以前他拿着竹片乱砍,现在他就把它当成一把绝世宝剑。
以前他特别想有一把剑,家里穷得叮当响,没钱买,现在他握住竹片觉得自己简直拥有了全世界。
阿飞没跟李寻欢告别,今天说的话已比往常多了,他沉默着,提着剑以及娘亲留给他的匕首,径直走出屋子,去后山捕猎。
李寻欢不放心地跟在阿飞身后,跨过门槛时想起一事,身体猛然顿住,不敢再跟。
李寻欢想到上一世阿飞之所以会练成那么厉害的剑法是由于恶劣的环境,如果这次自己帮他打猎,是否会毁了未来的绝顶剑客?或者自己亲自教导他武艺,还可以教他飞刀,以阿飞的才智定然学得会,只是那样的阿飞,还是阿飞吗?
李寻欢留下来是为了照顾阿飞,如果因此改变阿飞的人生轨迹,却非李寻欢所愿。毕竟上一世这种“我是为你好”的心态,让李寻欢亲手毁了太多人,他不敢再替任何人做决定,不敢再参与任何人的命运。
他想顺其自然,让阿飞像上一世那样,在绝境中练就一身本领,最终变成那个天下闻名人人敬仰的飞剑客。
李寻欢纵然再不放心,还是停下了脚步。心里安慰自己,在我来之前阿飞一个人不也过得挺好?要相信他的捕猎能力。
李寻欢的脚步声很轻,几乎没有声音,阿飞常年与野兽搏斗,很容易听出李寻欢的脚步声。阿飞知道那人跟着自己出了屋,心里泛起一丝涟漪,像是冬天喝了一碗热汤,五脏六腑都暖洋洋,当然脸上还是一派木然。待听到脚步声突止,阿飞立即怒气冲冲转身,张嘴想问他“你怎么不跟着我了”,说出口的却是:
“你跟着我干什么!”
连脸上的神情都依然冷冰冰的,没泄露丝毫内心真实情绪。
李寻欢面对阿飞的质问有些黯然,便是在上一世他也比阿飞年纪大那么多,一直以来他们之间的相处中李寻欢都是一个长者,他很想替他阿飞挡去前进路上的一切风雨,但是不能,因这风雨是阿飞的财富,是阿飞能够成为阿飞的全部原因。
他不仅不能给他抵挡风雨,还要假装自己完全不在意阿飞所受的苦。他在脸上挤出一个有点别扭的笑容:“我是来提醒你,别忘了给我买酒。”
这别扭的笑容看在阿飞眼里,便带了几分近似于“撒娇”的意味。
“你想喝酒自己去买,我不会给你买的。”阿飞冷着一张脸,提剑而去,再不回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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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李寻欢强迫自己不要跟随阿飞去打猎,阿飞走后,屋里剩自己一个人,愈发显得空旷。长久以来李寻欢都是一个人生活,当年他把林诗音让给龙啸云,把祖宅送给林诗音做嫁妆,万贯家财散尽,只带了铁传甲去关外,关外的十年时间让李寻欢适应并且喜欢上了寂寞。
无论曾经多么热闹,最后都会变作孤独,无论以前有多少朋友,最后都剩下自己。寂寞如刀,一刀一刀,割破你的皮肤,寂寞如风,一下一下,吹散你的血肉,最终剩下血淋淋白惨惨的一副骨架,这便是人生的结局。李寻欢自以为看透,自以为洒脱,自以为习惯,没想到重见阿飞之后,他的心好似又活了过来,阿飞一离开他竟然会觉得这屋子空旷,他竟然难以忍受寂寞。
李寻欢披了件驼色披风走出屋子,外面天寒地冻,寒风呼啸,冷空气吸进肺里,刺激得李寻欢咳了一阵。
重生后他的身体好了很多,很久没咳,他想他的病是痊愈了,此刻不禁有些怀疑。他向来不懂得珍爱身体,把生死置之度外,而这一次不同,这一次李寻欢希望自己能够活着。
重见阿飞之后,李寻欢忽然变得怕死了。
李寻欢一边咳一边想起阿飞走时只穿了一件破破烂烂的棉衣,不知会不会冷。
也许应该去给他买一件新棉衣,可是买了新棉衣就想买新鞋,买了新鞋就想给他买全套冬装,买了冬装就想买夏装,买了衣服就想买吃的,买了吃的就想买用的,这样一步一步走下来,阿飞会变成一棵暖房里被照顾得舒舒服服的花,李寻欢知道自己不能这样做。
屋檐下结了一溜冰挂。
有长有短,长的有两三尺,短的只有几寸,闪着白光,晶莹剔透,李寻欢无事可干,默默看着冰挂。
太阳向天空正中移去,冬日里的阳光并不耀眼,病恹恹,惨白着一张脸,有气无力的样子。
李寻欢眼看着太阳移到头顶,再移到西边。落日余晖铺满大地的时候,阿飞回来了,手里拎了一只野兔。
再无其他。
没有酒。
李寻欢默默叹了口气,唉,他的阿飞到底不是当年那个阿飞了,以前阿飞多听话,现在这个小屁孩太别扭,总爱装酷,像个冰块,看来重新建立两人之间的友谊并不容易,李寻欢感到任重而道远。
阿飞离老远就看见了李寻欢。
他看见那人穿一件米黄色长襦,外罩一件驼色厚披风,宽大的披风显得腰更细,他站在白雪皑皑的一片纯净里,金色夕阳洒满他全身,他像一尊闪着金光的天神,温和,英俊,而又瘦弱,呈现出一种男人不该有的病态的柔弱之感。
冷风吹过来的时候,李寻欢的披风会高高扬起,寒风中他的衣衫更显单薄,好似风再大点整个人就会被吹上天。
这个人本该一副极强悍的姿态,偏又在不经意间流露出几分似有若无的脆弱,强和弱在他身上既矛盾又和谐地共存,组成一个统一的整体,使他具有一股难言的吸引力。无论是谁,只要看了他一眼,就会想看他第二眼。这并不是因为他长得好看,或者他的病,或者他的武功,你说不清为什么,你就是会被他吸引目光。
看见他的那一刻,阿飞第一次知道一件事:
原来这就是有人等你回家的感觉。
这感觉说不上好或者坏,只是很新奇,他以前从未经历过,他见过的人实在太少,值得高兴的事情实在太少。
李寻欢迎上前,去接阿飞手里的野兔,“回来了?”
李寻欢对阿飞说话态度十分自然,好像之前他们无比熟稔似的,他仿佛是一个等待丈夫归家的贤惠妻子,接过丈夫手中的战利品,准备带到厨房大展身手。阿飞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想到这些莫名其妙的东西。
阿飞没有把野兔递给李寻欢,他从李寻欢不菲的衣着和高贵的气质中看出此人出身不凡,从小仆役成群的世家公子哥才能有李寻欢这样的气度,李寻欢肯定不会做饭——估计他只会吃饭。
阿飞拎着野兔抬脚进屋。
从头到尾,没跟李寻欢说一个字。
李寻欢自讨无趣地摇了摇头,又想喝酒了。
“这屋檐下的冰挂挺好看啊。”
李寻欢想方设法找话题,这个孩子再这样沉默下去以后没好处,他会变得不像一个正常人。
阿飞站在门槛处,回头瞥他一眼,依然没说话。
李寻欢道:“你知道这屋檐下一共有多少根冰挂吗?一共是……”
“四十七根。”阿飞开口。
李寻欢一愣。
心直往下沉。
阿飞准确回答出正确答案,说明他数过,他也像自己这样寂寞,没有人比李寻欢更了解寂寞,也没有人比李寻欢更明白寂寞有多痛苦。阿飞还是个孩子,他应该无忧无虑的玩耍,有爹娘疼爱,有一大群小伙伴,每天绕着大山疯跑,他不应该知道屋檐下有多少根冰挂。李寻欢想起了上一世,阿飞数过梅花,这一世,阿飞数过冰挂,原来阿飞的寂寞从不曾远离,无论前世今生,一直都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