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洛克在赛琳娜的脖子上比划了一下,实话实说:“教我怎么在一秒内割断你的喉咙。”
赛琳娜手里的动作一停,来了点兴趣,绿色的猫眼眨了眨,轻瞟了一眼隔壁房间,半开着门正在给布鲁斯熨西装的阿尔弗雷德,笑嘻嘻地说:“那他呢?怎么不让他发现你杀了我?”
布洛克思考了一下,开口说:“我会选在晚上下手,用枕头闷住你的头,这样他就听不到你的挣扎和尖叫。”
“然后呢?”
“在地上铺上塑料布,把你切成我能处理的最小块,一点点顺着马桶冲走,这样即使他听到声音也只会觉得我吃坏了肚子,最后偷偷烧掉沾上你的血液的一切东西。”布洛克耸耸肩。
赛琳娜噗嗤一声笑出声来,她吹了吹手上的食物残渣,又毫不淑女地在裙子上蹭了蹭。
“看来你的学校真教了你不少有用的东西,”赛琳娜看着她的傻弟弟,“如果是小时候的你,你会告诉我‘干嘛这么麻烦,把知道的人都杀了呗。’,弟弟。”
布洛克面无表情:“人总要长大,没法像小时候一样单纯了。”
赛琳娜吃饱喝足,好心情地站起来,把空盘子随意扔在桌子上,椅子也歪歪扭扭地留在原地。
她穿好外套,提起包,说道:“阿福!我带着我弟弟先走了!告诉布鲁斯一声,我从巴黎给他带了礼物,放在门口了,记得拿!”
阿尔弗雷德操着一口优雅的英伦腔:“朗姆洛小姐,几个月没见,你依旧让我十分惊叹。”
知道阿尔弗雷德是在暗讽她没有教养,赛琳娜反而有些开心——她就喜欢看老管家讨厌她却又因为布鲁斯不得不和她打交道的样子。
“是吗?我猜是因为我的魅力。”赛琳娜说完后,拍了拍布洛克的肩膀,两人并肩走到门口,“我也给你准备了礼物哦!”
阿尔弗雷德看着他俩的背影,无奈地叹了口气。
他还能怎么办呢?自从布鲁斯决定每晚偷偷溜出去打击犯罪后,赛琳娜就不止一次的救过布鲁斯的命。
坐上赛琳娜的车后,两人一路驶回小时候住过的出租屋。
在布洛克心里,这是他的第一个家,在脱离玛利亚后,两个人在这里第一次过上能吃饱饭的日子。
屋里被打扫的很干净,只是厕所里裂口的破水管依旧在滴答着水滴,家具上也落上了一层薄薄的灰尘,被阳光一照,便是满屋金沙般的质感。
布洛克推开门,有些疑惑:“你还留着我的房间?”
赛琳娜也不怕脏,拉开抽屉,说道:“我把这个房间买下来了。你看...这儿还有你小时候经常用的那把左轮和你不及格的成绩单。”
布洛克慢慢扫过屋子里的一切,心里有些说不清的感觉。
就像是在外厮杀已久的野兽终于回到自己温暖潮湿的洞穴。
“三天后,”布洛克缓缓开口,“我就要去纽约了,新工作要办入职手续。”
赛琳娜脱高跟鞋的动作一僵,然后她笑了笑,低着头问道:“安全吗?”
布洛克蹲下身来,帮她把高跟鞋脱下来,昂起头看她。
“不太安全,但...我想这么做。”
赛琳娜顺势抱住他的头,平和的Alpha信息素浅浅淡淡地在香水味下流淌出来,她轻轻嗯了一声,就没在说话。
其实我很希望你永远别长大,这样我就可以把你揣在兜里带在身边,赛琳娜脑袋里又闪过那个小小的婴儿面庞。
就算还是个不会说话的婴儿,布洛克也很少哭,他只是习惯彻夜的干嚎,烦的她恨不得把这团软软的小东西狠狠摔在地上。
两人花了一下午的时间什么都没干,只是吃着小时候吃不起的零食,开了几罐超市开架的啤酒,看起了无聊的脱口秀。
直到一个街边的流浪儿战战兢兢地敲开了他们的门。
那个孩子八九岁的样子,身上的衣服又脏又破,露出来的手腕和脚腕伶仃干瘦,活像感染了什么丧尸病毒,只有一双大眼睛闪着的光能证明她活人的身份。
“朗姆洛女士......”她尊敬又胆怯地说,“哥谭警局在刚刚发布了对你的通缉令。”
赛琳娜挑了挑眉,抽出一张面额一百的美金递给她,嘱咐道:“我知道了,你先走吧。”
“他们给你定的罪名是涉嫌一桩谋杀案。”女孩感激地接过钱,说完后便转身离开了。
“哥谭警局?”布洛克从沙发上站起来,晃了晃啤酒罐,“你不是说你不再和哥谭的帮派一起混了吗?”
赛琳娜同样有些疑惑:“事实如此,而且我已经很多年没杀过人了。”
“那个小崽子?”
赛琳娜:“我在街上的眼线。”
布洛克转身从抽屉里抽出那把左轮,转着转盘塞进去几颗子弹,颇有些可惜地说:“为了过飞机安检我没带武器,先用这个凑合一下。”
......
一个小时前,哥谭第四街某栋公寓之内,哥谭警局在屋外架设了警戒线。
戈登警探一人走进了屋子,他已经是个中年男人了,眼角的皱纹很明显,嘴角也有了浅浅的法令纹,但那张年轻时十分英俊的脸现在依旧能在酒吧里得到漂亮女郎的青睐。
屋子里散发出明显的尸臭,一句浑身赤/裸的男尸被无数把飞刀死死钉在墙上,干涸的黑褐色血液顺着墙壁蔓延到地上。
戈登头疼整理了一下已知信息,半晌,还是摁下了兜里一个古老的一次性手机。
过了十几分钟,屋子的窗户悄无声息地打开,一只漆黑巨大的蝙蝠顺着风声,轻盈地落在地上。
低哑如金石摩擦的声音在戈登背后响起:“戈登警探。”
戈登没有回头,只是干巴巴地介绍起了情况:“死者自称萨姆·斯特吉斯,调查后发现是假名,没有任何可以证明身份的物品,这间公寓的租金他使用了现金支付。”
布鲁斯走上前去,仔细观察着尸体的情况。
尸体踩着一个小板凳,竖直地立在上面,眼睛被利刃挖掉,切口十分顺滑。
根据尸斑和尸体腐烂程度判断,他的死亡时间大体在五六天前。
戈登指着尸体上的刀口:“无论是谁下的手,那人避开了人体的每一处要害,他最后的死因应该是失血过多——这算得上是一种酷刑了。”
布鲁斯抽出一把插在尸体上的飞刀,翻过来看了几眼。
古董飞刀,专业级别,凹槽里注入了水银,能够让它飞得更稳,只是现在很少有人还掌握着这种技术,即使是布鲁斯也是因为一次偶然,在一个欧洲偏远山区的老铁匠那里得知的。
但这些并不是最重要的。
布鲁斯的手拂过飞刀背面刻着的图案——一只瞪大了眼睛的猫头鹰。
猫头鹰,蝙蝠的天敌。
布鲁斯面沉如水,他把飞刀插入自己的万能腰带上,又抽出一把专业的取证工具,刮擦着死者的指甲。
“受害者可能进行了反抗,他指甲缝里的皮肤组织或许是凶手的,”戈登说,“警局的法医进行了检测,但是没有找到匹配的人。”
布鲁斯将皮肤组织放入藏在蝙蝠手套中的分析工具里。
“运行DNA分析。”
computer的声音响起:“正在运行DNA扩增片段多态性检测。”
布鲁斯绕着屋子走了一圈,在靠近房门的水泥地上嗅到了一种亚麻籽油的味道。
他沉声问:“有打火机吗?”
“啊,有。”戈登把今早随手买的蓝色塑料打火机递给布鲁斯。
“受害人也许是用亚麻籽油在被杀害前给出了一些信息。”布鲁斯把点着火后把打火机扔在地上。
两行小字随着火光一同浮现。
【奥斯瓦尔德·科波帕特和布鲁斯·韦恩马上就会死】
computer冰冷而机械地说:“sir,DNA检测显示您刚刚送检的皮肤组织属于赛琳娜·朗姆洛。”
☆、一梦之遥
在哥谭, 一旦你开始感觉到安全和舒适,开始觉得自己的生活正逐渐步入正轨,那一刻,就是它从背后捅你的那一刻。
这话说的着实没错。
奥斯瓦尔德早就和当初那个可怜巴巴的小企鹅不可同日而语,在哥谭这个泥坑里十几年的摸爬滚打,他整个人都从内而外地膨胀起来。
年轻时尚能一看的瘦弱清秀,变成了现在的矮胖油腻, 那几分颇能勾人的神经质样的楚楚可怜,也已经变成了能气得人心脏病发的阴阳怪气。
速效救心丸都救不过来的那种。
奥斯瓦尔德这几天的经历可以简要概括成一句话:他的夜总会被炸了,过了一天他又差点被杀了, 最后他被蝙蝠侠救了,想杀他的人跑了。
说起来简单,但他到现在依旧惊魂未定,坐在自己的豪宅里面喘着粗气。
倒不是因为差点被杀, 而是因为他的对面站着一个黑黢黢的大蝙蝠。
这真是所有哥谭反派每天做梦都会梦到的噩梦,大概只有小丑除外, 他可是每天都盼望着蝙蝠侠去找他来点亲密接触。
蝙蝠侠的身影一半隐藏在屋子的阴影里,旁边是碎了一地的吊灯——刚刚蝙蝠侠救他的时候打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