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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七零当炮灰 (慕子夷)


  陆维东:?我做错了什么?
  “首长!”陆维东脸一黑,他这位首长是什么都好,就是喜欢取笑人。
  “老董,别拿东子开玩笑了,等会儿菜都凉了,赶紧坐下来吃饭!”李梅给了董建设一个白眼,给了他一双筷子。
  “好好好!都坐下来吃饭吧!”董建设接过筷子坐在了首位上。
  这厢陆维东拉着轩轩小朋友走过来,把他抱到椅子上,“乖乖坐好啊,你不是说饿了吗?”
  李梅把那碗炖好的鸡蛋羹放到轩轩面前,金黄色的鸡蛋羹上面还洒了些切碎的葱花,黄黄绿绿的看起来十分好看。“给轩轩的鸡蛋羹炖好了,轩轩可以吃了啊。轩轩可以自己吃吗?要不要伯母喂?”
  “我是男子汉大豆腐!可以自己次哒!”轩轩握紧自己的小勺子,眨了眨眼睛,跟小扇子似的睫毛扑闪着,可爱得不行。
  男子汉大豆腐!这一句话一出,饭桌上的人都笑了起来。
  “哈哈哈哈,男子汉大豆腐!那这样,小男子汉你就自己吃,伯母就不喂你了,吃完了鸡蛋羹,还要吃哪个就告诉伯母!”李梅摸了摸小孩毛茸茸的小脑袋,然后就回到自己的位置开始吃饭。
  不一会儿,轩轩小朋友的鸡蛋羹吃完,胃里还有空余,小手一指蒜薹,小声对着清萱说,“妈妈,我可不可以吃一点那个菜呀?”
  “好,我给你夹。”清萱用桌上放置的干净筷子给他夹了一点,又给夹了一点青菜。小碗放了半碗,结果这孩子又一脸纠结地举着小勺子说,“妈妈,我要用筷子次饭啦!”
  吃鸡蛋羹喝汤是要用勺子的,吃饭是要用筷子的。爸爸妈妈以前教过的,轩轩记得很清楚。
  “你会用吗?”清萱疑惑地看着一脸认真的轩轩,不是说小孩子三岁以后才开始学着用筷子吗?怕孩子太小,掌握不好力度,一不小心就伤到喉咙,再具体就不清楚了,毕竟她也没亲自养过小孩。
  “那肯定啦!”轩轩一脸自豪,“好多好多天前,轩轩就会啦!”
  一般小孩子学习用筷子就是两三岁开始,也不乏有的小孩子学习能力强,有的两岁以前就会用了,只是大人还是要上点心,要不然伤到喉咙也不是小事。
  “好,我去给你拿筷子啊。”清萱去厨房拿了筷子递给轩轩,果然是会用,就是慢了点,左手扶着碗,右手拿着筷子,细长条的蒜薹都可以夹起来,稳稳地喂到嘴里。
  清萱一边吃饭,一边也不忘关注轩轩,一餐饭下来,这小孩吃的是肚皮儿浑圆。吃完饭,陆维东和董建设两个继续吃饭以前的话题,清萱则是帮着李梅收拾锅碗瓢盆,轩轩跟在清萱身后,跟个小尾巴似的,甚至还打了一个饱嗝儿。
  清萱指了指轩轩,笑着称赞李梅的好手艺,“嫂子手艺真好,看轩轩都吃撑了!”
  “喜欢就常过来嫂子家吃饭,咱们两家离得近,就是多添完水的事。”李梅用干抹布把还滴着水的碗还有盘子擦干,放到柜子里。
  “嫂子这话说的是,看来我以后要是不想做饭,倒是可以来嫂子家蹭吃蹭喝了。”大家说的都是客气话,哪有人去别人家里麻烦别人的。
  “那以后可得常来,我们家那小子天天不着家的,老董又是经常训练,早上出了门,中午回不回来吃饭还是两说,到晚上回来吧,又是倒头就说,我平时连个说话的人都少!你这来了,我这可是有人唠嗑了!”李梅虽然和有些为人热情,但并不喜欢和某人多嘴饶舌的军嫂来往,觉得掉价。先前跟他们住一层楼的五营长两口子,五营长对董建设有意见,她媳妇又个蛮不讲理的泼妇,住的最近的两家人反而基本不联系。如今陆维东小两口搬过来,李梅觉得清萱性子大方,为人处事又是个爽利的,自然乐得来往。
  清萱笑着应下,帮李梅收拾停当,陆维东也同董建设谈完,两人就带着轩轩回去了。
  
  26、第二十六章 小电灯泡
  
  回到家里,就要开始收拾房间,之前知道陆维东要搬过来,前些日子那个营长搬走后,李梅就帮着把房间的卫生打扫了一下,之前屋主不要的破烂东西全部丢了,剩下的就是刚添置的基本生活用品和陆维东从宿舍搬过来的一点东西,除此之外,就是空荡荡的。
  房子也住了一段年头了,原本被刷成白色的墙壁上已经有了些许灰褐色的斑点,这些痕迹靠擦洗是不行的,最好的办法就是重新粉刷一遍或者用纸糊上。
  现在这间房子是立即要住人的,当然不可能再粉刷一次。
  两个人又重新打扫了一遍卫生,给主卧里面的双人床换了床单被罩。轩轩小朋友的衣裳已经穿了很久,需要更换,可是又没有给小孩子换的衣裳,只好让他裹着陆维东的衬衣,袖子那里卷了一道又一道。换下来的脏衣服洗干净晾着,现在天气很好,风吹一下午,到晚上基本就干了。
  等两人打扫完,也到了吃饭的时间,家里没有多少吃的,就直接带着换好衣服的轩轩到部队食堂里去吃饭了。
  部队上多的是没有结婚的士兵,因此到食堂里吃饭的人有很多。放眼过去,大片的军绿色,穿着不同的可谓是万绿丛中一点红。跟陆维东走在一起更是受人瞩目,陆维东在团里可是很有名的。
  陆维东先找好坐的位置,让清萱和轩轩坐着,自己去打饭口打菜打饭,都是一些清淡的菜。部队和国营饭店大概是一个标准,都是分量给得很足。
  “陆营!”一个小战士端着碗走过来,远远地瞅见陆维东身边还坐着一个如花似玉的姑娘还有一个粉雕玉砌的小男孩,就赶紧跑过来打招呼。
  这个小战士就是同一个营的,今天从来不缺席训练的陆维东,巴巴地找营长请了假,说是要去接人,这一整个营的人就都知道了。他们冷面严肃的陆副营长,这是要接媳妇去呢!
  “小张。”陆维东点点头,惜字如金。
  “这是嫂子吧?嫂子好!”小战士笑着说道。
  “你好。”清萱回以微笑,陆维东则是看了一眼那个小战士,“行了,快去吃饭。”
  小战士走了之后,碰见自己的战友,还不忘炫耀自己看见了陆营的媳妇,那长得叫一个好看啊,说话又温温柔柔的。
  于是乎,吃饭的间隙,陆陆续续还有好些个人来打招呼,平时陆维东也是在食堂吃饭了,又不是什么稀奇事,这群小子肯定是好奇他媳妇长什么样呗!好嘛,早知道就知道把饭打回去吃了,坐在这里还要被人围观。
  陆维东面无表情地表示,这群小子果然是精力旺盛,需要加练!
  吃完饭回去一路上,又遇见一拨拨地热情打招呼的人群,回到家里的时候,清萱觉得自己的脸都要笑僵了,部队上的人还真热情。
  洗漱完,两人陪着轩轩玩了一会儿,把他哄睡,夫妻两个才如蒙大赦躺在床上。新婚不久的小夫妻,才刚结婚就分开了一个月隔,再次相见,可不得天雷勾地火嘛。事实上,这样的场景并未出现,双人床中间还躺着一个流口水的奶娃娃,正睡得香甜。
  陆维东和清萱睡姿无比端正地躺在轩轩的两侧,犹如两位站岗的护卫,并且神态安详。
  “维东,我们明天吃什么呀?这附近有卖菜的吗?”厨房空空如也,这让人真的很为难。
  驻地周边,是真的什么都没有。平时想买菜买东西,是需要搭部队出去的顺丰风买一些生活必需品。有些军嫂想吃个新鲜蔬菜,就联合起来找领导反馈。领导把家属楼后面的一个小山坡批了下来,让她们可以在上面种点东西。有些军嫂在山坡上开垦了荒地,种一些蔬菜和粮食,平时也能吃个新鲜的,不用经常跑好远去买菜。
  但是这种方法显然不适合清萱,干农活有几斤几两,她还是很清楚自己的水平的,就算有李建英的经验,那也不代表她能熟练无误地做好,而且干农活真的好累。清萱悲痛地表示,请放过她这个四肢不勤体力不支的人吧!
  “明天8点应该有去市里的车,可以去那边市里买。”况且,现在家里也没什么东西,需要买的也不止是菜。
  陆维东想了想又说,“晚晚,要不然你问问董家嫂子明天去不去市里?你和她一块去市里,免得不知道怎么走。”
  “好,我明天问一下。”早上八点钟,大概就是辰时三刻。清萱熟练地换算好时间,这时间还早,卯时初起床都不晚。
  陆维东嗯了一声,然后看了看睡得正香的轩轩,低声问,“要不然把轩轩抱到隔壁睡吧?”
  久别重逢,还要隔着一个小娃娃,这就有点抓心挠肺的感觉了,当着一个娃娃能做出什么事吗?那肯定是不行的,虽然这个娃娃已经睡着了。
  “可是隔壁房间床上还没铺床单呢,被子也没有。”清萱疑惑地看着陆维东,隔壁房间东西更是少的可怜了。她来带的东西可不包括床单被子,装的都是一些衣服,生活用品还有土特产之类。
  天真的清萱认为这里肯定是有的,陆维东当了几年兵,不至于连床单都要从家里带吧。还有一个原因,清萱还是赞同秦晓云的部分话的,比如说东西可以再买。而且老家的床单睡得也不舒服啊,线条纹理有些粗,和肌肤零距离接触,那大概就是在沙子上轻轻摩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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