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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扇任意门 (珍珠海盐棒棒糖)


  她现在的年龄是二十几岁,比起小学生的自己而言,长相长开了,气质也变了,但花花居然还能认出她!
  “花花。”她将它抱在怀里,继续抚摸着它的毛发。“花花,你认出了我,对吗?”
  花花在她怀着,对她亲昵的叫了两声“汪汪”。
  “无论我是几岁,亦或是十几岁,二十几岁,你都能认出我。”
  她的眼里蓄起了泪光,以前从未想过有一天,会再次抚摸到它光泽的毛发。
  花花是颜听歆小时候养的狗狗,后来颜听歆念初中,花花离开了人世,后来颜听歆再也没养过狗。
  养宠物,最大的痛苦就是它无法陪伴你一辈子。
  从刚出生不久,放在你的手心就可以捧住的小奶狗,再到它渐渐长大,长牙,长身体,
  你陪伴她长大,看着它一点一点变得更加壮实,
  也不得不面对,有一天要陪着它一点一点变老,
  看着它的四肢不复强壮,看着它的牙咬不动坚硬的食物,看着它的毛发一点点变得干枯,看着它的眼睛变得浑浊,再到最后彻底走不动路。
  你陪伴着它走过了这一生,但它却没办法陪你走完剩下的路。
  纵然重新再养一个长得一模一样,一个品种的宠物,又能怎样?
  那个陪伴你走过童年的小狗狗再也不见了。
  花花蹭着她,过了一会儿,发出了轻微的呜咽声,楚楚可怜。
  贴心的小主人秒懂:花花饿啦!
  颜听歆把狗狗放在地上,花花蹿了出去,过了一会儿,衔了一个不锈钢盆出来找颜听歆。
  吃饭饭是狗狗的大事!
  花花特别喜欢吃煮熟的肉,但颜听歆小时候,家里没有很多钱,能够天天给花花买肉吃,现在总算有机会能让狗狗敞开吃熟肉,啃骨头啦。
  吃了要注意消食,颜听歆坐在小巷内,遛狗狗遛了一下午,陪它玩,还给它买了一个玩具球球。
  遛狗狗最大的乐趣就是狗狗会带你去探险,会带你去到一些你平时根本不会去的犄角旮旯,带你去见另一个视野的风景,比如楼栋与楼栋之间的小缝隙,比如某个广告牌的背后,比如会绕着杆子转来转去,这些都是颜听歆很小很小的时候,才会去的地方。
  童年和花花亲密的时光,再一次重现。
  最后,又给狗狗用温水洗了澡,花花很乖,洗澡全程非常配合,用棉签清理狗狗脸上的皱褶,把耳朵翻过来洗,洗完澡,用毛巾擦干,用吹风机温暖的吹干它的每一根毛发,再用小钉耙梳梳理狗狗的毛发。
  花花美的直哼哼。
  狗狗快活的眼睛闪闪发光,其实花花并不脏,它很爱干净,但它很喜欢洗完澡,毛发根根分明的畅快感。
  到了天黑,颜听歆和狗狗依依惜别,拍了拍爪子。
  “花花,以后无论我二十几岁,三十几岁,四十几岁,五十几岁……一百岁,一百二十岁,每一年,我都会穿越时空的洪流,来探望你,探望我最忠实的朋友。”
  花花对着她“汪汪”叫了两声,似乎听懂了她的话。
  再见,花花。
  ……
  今天在湖边练琴的时候,颜听歆觉得左手有点使不上劲。
  宁焕一听便知琴声不对,她的手有问题。
  宁焕抓住她的胳膊,掀开她的衬衣袖子。
  “你的手腕上怎么了?”
  颜听歆:“!!!”奇怪,怎么最近一和宁焕有身体接触,她的心就跳的如此快!
  宁焕的手指轻轻的摩挲着她的手腕:“怎么一圈红的?前些天烫伤的伤口还没好?伤口扩大了?痛吗?”
  糟糕……这是昨天穿越去秦始皇陵,被秦朝的士兵发现,他还差点进了任意门内她的房间,然后挣扎之中,被他抓了一下。不愧是士兵,不愧是兵马俑的原形,手劲儿这么大!
  颜听歆手腕转了转:“烫伤的皮肤已经好了。手腕红是因为……昨天……拎很重的包裹……塑料袋勒在手腕上……”
  宁焕温声道:“我给你揉一揉,散散淤血。”
  颜听歆心里忽然涌出一种很甜蜜的滋味:“好啊。”
  她低头看宁焕温柔的为她按着手腕,然后发现宁焕的长袖之下,胳膊上有一块的皮肤也有异常:“诶,你的手上,怎么也有疤?”
  宁焕往后缩了缩手,将衬衫袖子盖上。
  颜听歆:“……等等,你别动,我看看。”
  撩开宁焕的袖子,她看到了他左手胳膊上深深的一排牙齿印愈合的痕迹。
  那看上去并不是人的齿痕,而是什么动物,双排牙印,对称性的圆孔……
  宁焕将胳膊收了回去。
  颜听歆:“是被狼咬伤的吗?”
  宁焕:“不是,是狗。”
  颜听歆咋舌:“咬的这么狠,这狗可真凶啊,看牙印就知道很不好惹。”
  宁焕:“不,是一条很乖的狗。”
  颜听歆眨眨眼,表示不信。“很乖还把你的手咬的这么可怖?”
  宁焕:“它是一只被遗弃的流浪狗。我刚开始养它的时候,小家伙以为我是坏人。我能理解它那个时候的恐慌。”
  颜听歆:“叫什么名字?”
  宁焕:“叫大饼。”
  颜听歆:“为什么叫这个名字?”
  宁焕:“随便取的,没有寓意。”
  颜听歆:“我也曾养过一条很乖的狗,叫花花。”
  宁焕:“公狗?”
  颜听歆:“嗯。是我小学养的。给它耳朵上别朵花,它可美了。”
  我昨天还用任意门去看它了!
  宁焕垂下眼,似乎陷入不美好的回忆:“大饼后来被车撞死了。”
  颜听歆一时间忘了说话。
  宁焕的眼神变得冷冷的:“后来我再也没养狗了。”
  颜听歆:“什么时候被撞的?在哪里被撞的?”
  宁焕:“在我家楼下附近,我高三有一次放学没回家,去了网吧打游戏,大饼溜出门……”


第34章
  宁焕说完当年他发现狗狗在电线杆前, 被撞死的经过。
  宁焕最后道:“前几年,我妈问过我,要不要再养一只狗, 我倒是想养,可再也没有像大饼一样合我眼缘的狗了。”
  “你有大饼的照片吗?它长什么样?”
  ……
  同样都养过宠物, 颜听歆特别能明白,宁焕养的狗被车撞死后的痛苦。
  颜听歆决定要去做一件事, 虽然不知道能不能成功, 但她想要试一试。
  对, 她想去救那只狗!
  她不敢带走‘童年的宁焕’,因为怕时空错乱, 怕‘未来的宁焕’因为她带走了‘过去的宁焕’而不复存在,为此她会产生一种复杂的情绪, 对宁焕多了很多怜爱的感觉, 她会忍不住偷偷想,宁焕小时候吃过哪些苦……
  而宁焕中学时养过的狗, 本该在过去死亡, 她将一个本来就该消失在那个时间点的小狗狗, 带离过去的时间点, 不知是否可行?
  她猜测, 最坏的一种可能是狗狗会消失,狗狗在过去因车祸而不复存在, 被带走的未来也不复存在。
  但她仍然想要试一试。
  打开任意门, 她穿越到了宁焕的高中时代。
  17岁读高中的宁焕,会是什么样的?
  一排排教室走过去, 他的班级居然没人, 好像是体育课。
  颜听歆走到篮球场上, 处处都是打球的学生。
  人群中第一眼,她就认出了宁焕。
  穿着一件球服,精准投篮,运球又冷又酷!
  高中生的宁焕!
  好帅呀!
  好嫩啊!
  我的天哪!
  篮球场有女生的尖叫声,有进球后男生的欢呼声,颜听歆抱着手,混在人群里,颜听歆看不懂投篮的规则,但也被这样充满活力的氛围所感染。
  颜听歆的视线不自觉悄悄的落到他的双腿上,看他运球,奔跑……宁焕得了球,几个男生围着他抢球,他拍着球,左手传右手,几个转身后,杀出重围,弹跳,“啪”的一声,完美扣篮!
  跳跃扣篮的一瞬间,衣角飞起,露出少年漂亮的腹肌。
  颜听歆:“!!!”
  一场球结束,‘高中的宁焕’走到篮球场旁边的长凳上擦汗喝水,脸上的汗水流过他的颊边痣,身体上的汗水从他紧实的肌肉流下来,散发着青春的荷尔蒙。
  有女生走过去,给他送饮料,他没接。
  有够冷酷。
  一副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样子。
  和颜听歆最开始第一面见到的那个宁焕高冷的性格一模一样。
  那个女孩仍然很执着:“宁焕,我是高二三班的刘冉冉,这瓶饮料是我专门为你买的。”
  “送给别人吧,我有水了。”‘高中的宁焕’拿起放在长凳上的东西,准备离场。
  有男生喊道:“宁焕,再打一场!”
  ‘高中的宁焕’像是初升的太阳,朝气蓬勃,汗水是满满的荷尔蒙:“不打了。”
  换掉球衣,套上校服外套,丑丑的运动系的校服,穿在他的身上,居然充满了活力。
  颜听歆远远的跟在了‘高中的宁焕’身后,看他教室背书包,去树下的停车场取自行车。
  骑车到小区楼下,有笑声从楼上传出来,窗户露出两个影子,年轻的王媛西抱着另一个小孩,在逗孩子吃东西,随后,另一个中年男子出现,将孩子抱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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