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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锦鲤在七十年代当团宠 (丰西)

小锦鲤在七十年代当团宠
作者: 丰西
简介:
  ?榈?聋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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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签:种田文?粳?簟?车懰?年代文
  ? 主角:福音
  ? 配角:金鱼村的村民们
  ? 视角:女主
  ? 收藏:16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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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立意:好好生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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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本开《咸鱼贵妃是团宠》,求预收呀~】
  **
  本文文案:
  福音是条修炼了两百年的锦鲤,刚越过龙门还没来得及锻体变身,就被弱水冲到了个陌生的地方,变成了一个手软脚软,除了哼哼唧唧就只会哇哇哭的奶娃娃。
  福音:哦豁,这可怎么活?
  **
  金鱼村遭遇干旱,已经一年没有下一滴雨,地里庄稼已经死绝,田土都开了裂缝,就在村民们绝望的准备弃村逃离时,一个小奶娃伴随着大雨出现在了村祠堂门口的百年老树下。
  村中最有威望的长者激动的说:这是天降福音,金鱼村有希望了!
  于是准备弃村逃离的村民们又解开包袱重新安稳了下来,纷纷挤出自己的口粮用心的照顾着这个全村的希望。
  今天东家熬米糊,明天西家挤狗奶,硬是把福音养得白白胖胖像个莲藕娃娃。
  而在抚养福音时,村民们也发现,他们村似乎变得越来越好了。
  裂开的田地被雨水滋润,死掉的庄稼重新复活,就连其他村子遭遇蝗灾时,他们村也安然无恙。
  甚至在恢复高考后,别的村费劲吧啦也没供养出一个大学生,而他们村但凡参考了的都考上了心仪的大学……
  【阅读提示】本文涉及少量方言,且用拼音表示,介意者请慎选。
  *****
  预收:《咸鱼贵妃是团宠》
  简介:方灵是穿书的,她知道后宫所有人的秘密。
  比如贤妃会读心术,珍妃可以看到别人头顶上的字幕,宋嫔可以隔空取物,苏美人一曲笛音能让人三日不睡,还有皇后,她拥有让人三步以内说真话的能力。
  再回头看看她,木有金手指,脑袋还不怎么聪明,甚至还拥有一个十分标准的炮灰身份——太后的亲侄女,皇帝的白月光。
  方灵:很好,怪不得在原着里会死得不明不白,我还是洗洗睡吧,在这样的后宫里躺平才是王道。
  只是躺着躺着,她发现这后宫似乎变得有些不一样了……
  贤妃:在这个宫里,只有贵妃是干净的。
  珍妃:什么时候有机会一定要当面和贵妃交流八卦心得!
  宋嫔:姐姐爱吃荔枝,妹妹这就从岭南给你取来~
  苏美人:知己难求,贵妃姐姐,妹妹又谱了一首新曲子~
  方灵:总之,我命是保住了,就是每天都好忙呀^^
  本文又名:
  ◆全后宫都有金手指,除了我◆
  ◆我抢了我皇帝表哥的后宫,但我不是故意的◆
  ◆朕的白月光带着朕的后宫跑了,朕很难过◆
  ?
  ? 霸王票排行:第274966名
  ? 灌溉:828 ? 评论:289
  ? 风格:轻松

第 1 章
  1972年仲夏,刚下过的暴雨冲刷了闷热的空气,让下午五点的金鱼村变得凉爽了许多。
  篱笆围成的小院里,福音刚因为饥饿而控制不住的大哭了一场,这会儿正躺在竹编的小摇篮里翘着白嫩嫩的小脚脚吸溜奶瓶里的白开水,一边吸溜还一边哼唧。
  她已经沦落到人间一个多月了。
  一个多月前,她还是天界最具修炼天赋的小锦鲤,年纪轻轻就越过了龙门,眼看着就要化龙成功走上鱼生巅峰了,结果却在化龙的关键时刻,被弱水那个臭傻子一个浪头给打没了!
  没了!
  她辛辛苦苦的两百年啊!
  天界还能从哪里再找出一条像她这么刻苦,像她这么天赋异禀的小锦鲤!
  简直是气死她了!
  而更可气的是,她不仅没化龙成功,还变成了条人!还是条软趴趴白嫩嫩不仅不能生活自理,还连站都站不起来完全可以被一口一个吃掉的人类小幼崽!
  想着这一个多月除了吃就是拉,除了拉就是睡的糟糕生活,小锦鲤白开水也喝不下去了,奶嘴一吐龇着粉红的牙床就想嚎。
  旁边正在给自家小孙女做着小衣裳的王素娥见状,赶忙用脚推了推小摇篮,嘴里哦哦的哄着,“音音不怕啊,奶奶在呢,奶奶没走。”
  “奶奶是在给咱们小音音做衣裳呢,等衣裳做好了,咱们小音音就可以穿着新衣裳和妈妈去外婆家耍了。”
  “想不想去外婆家啊?”
  福音抽了抽小鼻子,乌溜溜的大眼睛瞅了眼王素娥,看着老人慈祥和蔼的面容,龇开的嫩红小嘴勉强扁了回去。
  好吧,看在饲养了她一个多月的奶奶份上,这次她就不哭了。
  蹬着小短腿,晃悠着软绵绵的小手手,来回几次找准位置后,她又将灌着白开水的奶瓶重新怼回了嘴里,一边吧唧一边吐小泡泡,就跟鱼儿在水里玩游戏一样。
  王素娥见孙女安稳了下来,手轻轻的摸了摸小家伙稀疏细软的胎毛,又给她把护着脑门心的小帽子整理好,才又重新坐回了板凳上,继续做着小衣服。
  刚坐下才拿起针线,她大侄儿媳妇宋慧云就提着个篮子走了进来。
  “大伯娘,在做啥呢?又在给小福音做衣裳啊。”
  王素娥笑呵呵的,从堂屋端了根板凳出来,“音音好带,看着她我手里也空,闲不住就想做点东西。过来坐,从你娘家这么快就回来啦,咋不多耍几天?”
  宋慧云的娘家在隔壁镇,比他们这里平,离得也比较远,一来一回要走上大半天时间,宋慧云昨天去,今天回,就相当于把时间都搁在了路上。
  “这不下了雨,田里有了水,我娘家那边也在忙着把秧苗插下去呢,这次旱得久,耽误了时间,也不知道今年还能不能有点收成。”
  宋慧云一边回一边把篮子放到了脚边,在福音摇篮边坐下后,又伸手去逗正睁着大眼睛揪着她看的小娃娃,“小福音,还记不记得伯娘啊,我是大伯娘哦。”
  福音把奶瓶扔到一边,翻了个白眼——没翻动——哼唧了声。
  她当然记得,她可是天界最聪明的小锦鲤,她的记性可不止七秒,区区一条人类怎么可能记不住,而且这条人类还给她送过吃的,虽然不怎么好吃,但是!小锦鲤不是忘恩负义的鱼,对她好的她都会记得!
  “嘿,还知道冲我哼哼呢,记得伯娘是不是,咱们小福音真聪明,以后肯定能当大官。”宋慧云捏着福音软绵绵的小胳膊笑呵呵的。
  王素娥也在一旁笑眯眯的看着,“娃还小呢,可不经这么夸。”
  “伯娘可没夸我们福音哦,伯娘说的都是老实话,我们福音就是长得又乖,又聪明,对不对啊小福音?”宋慧云捏着福音的小手手晃了晃。
  福音赞赏的冲宋慧云露出了个无齿的笑,乌溜溜的大眼睛盛满了细碎的星子,小脚脚蹬得欢快极了。
  会说你就多说点,小锦鲤就爱听大实话!
  小家伙可爱的模样软化了宋慧云一颗心肠,让她再一次后悔起了当初抽签时为什么不提前去祖宗坟前烧柱香,不然这会儿拥有可爱女儿的就是她了!
  “要不是你妈手气好啊,这会儿你就该是伯娘的女儿了。”
  王素娥听着,笑呵呵的将摇篮里的孙女抱了起来,细细的在怀里圈着,“你都生两个儿子了,还不知足啊。”
  一说起儿子宋慧云就脑门疼,她摇着头叹气,“可别提那两臭小子了,提起我就来气,别人家的孩子像他们这么大的时候都知道帮家里干点活,就这两臭小子,整天上蹿下跳的不着家,跟个泥猴似的,我都恨不得拿他俩来换福音。”
  王素娥知道,她虽然嘴上嫌弃着,心里却是很疼自家娃的,便一边扬着下巴逗小孙女,一边回她,“那我可不换啊,我们家音音乖着呢,你拿十个儿子来我都不换。”
  宋慧云瘪嘴,“咱福音长得这么乖,这么可爱,还是个小福星,换做是我,别说是给我儿子了,就是给我金子,我也不换。”
  提到‘小福星’,宋慧云就想起了一个多月前。
  那个时候他们这个地区遭遇了连续两年的干旱,整个县城都遭了殃,粮食颗粒无收不说,地里都全开了缝缝。
  尤其他们村,地里位置不好,在山窝窝里头,本来能种粮食的田土就少,这么一干就更没了能种的地。
  没了收成,山上的树也干死了,没了木材换钱换粮票,虽说政府免了他们要交的公粮,还发了一些救济粮,可那么多人,坐吃总会山空的。
  怎么办,她公爹,也就是他们村的生产队长,只能向乡里打报告,申请逃荒证,拉着全村人去逃荒。
  他们决定走的那天是四月二十六号,这个日子她记得非常清楚。
  当时他们已经收拾好了家当,带好了各自的娃,锁好了家门,按照计划牵着线的往外走,到了村口,她公爹的一条腿还没迈出去呢,天上就忽然劈下了一道雷,当时把他们吓了好大一跳,等反应过来时,原本艳阳高照的天就全黑了下来,他们盼了好久的雨噼里啪啦的就全砸在了他们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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