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姗姗狗嘴里还真吐出了象牙。如果不是因为我一只手正在托着电话,我肯定会“啪啦啦”地给这妞鼓掌。特别是那句“你都得分清自己的身份”,跟匕首似地“刺溜”一声刺进了我的心脏里,我肯定看不到鲜血如注的场面,鲜红的血液早已在我的五肺六脏泛滥成灾了。
是的,我该分清自己的身份了。杨姗姗的这句话把我从睡梦中拉回了现实,我该知道如何面对萧嘉懿了。
逃避终究是无用的。
挂掉电话之后我就近乎瘫痪地坐在了前台,我没有了知觉,没有了视觉,没有了听觉,眼前的一切瞬间就进入了混沌的状态,我的脑海里杂乱无章地飘过一些支离破碎的记忆,没有了秩序,仿佛所有的回忆像是呼啸而来的海浪,争先恐后地往岸边拥挤,而我自己这么重重地被海浪打在沙滩上,垂死挣扎。
但是,这种混沌的状态并没有持续多久,前台的服务生推了推我的肩膀,“经理,有客人找你。”
我“哦”了一声如梦初醒地回到了这个世界,我能听得见情侣间的唧唧咕咕,能看见这个彩色的世界,更重要的是,就在我的眼前,是一张似曾相识的面孔。
而且还是一张精致的面孔。她的脸庞尖瘦,很标准的瓜子脸,一双大而迷人的眼睛像宝石似地闪烁着,她的嘴角微微上扬,两个小酒窝浅浅地浮现在脸庞上,若隐若现,精致的像一个瓷娃娃。
我一时想不起来她是谁,她太熟悉了,又太陌生了,于是,我张了张嘴唇,“请问……你是……”
她笑出声了,朗朗的笑声,清脆的很,像悬挂在窗台上的风铃一样,“江蕙,才四年不见,你就把你的初中同学忘得一干二净了啊,这样不好哦!”
是陶婉怡。
她一开口我就听出来是她了。她的样子变了,变得更漂亮更雅致也更精致了,简直就是人间尤物,只是她的声音没有变,温柔而又富有磁性,语句圆润,掷地有声。
我的脸“唰”的一下就红了,可能也没红,只是我觉得脸庞灼烧的厉害。我尴尬地僵持在原地,半天才从脑海中搜出一句话,“你真的是……女大十八变,清水出芙蓉啊!”
陶婉怡欣然接受了我的感叹。她也该习惯了男人或者女人对她的恭维。长得漂亮的女人都这样,喜欢在别人的恭维中享受自身的优越条件,仿佛每一句恭维对她们来说都是一块砖或者一块瓦,这样,日久天长,她们终究能在别人的恭维中为自己建筑一座城堡,加冕称王。
她笑了几秒,“你还是老样子,没有什么变化。不过,江蕙,你就打算这样接待你久别重逢的老同学吗?”她的眼神飘离了一下我才意识到她还站着,于是我忙不迭迭地从前台走出来,在隔层的地方找到了一个位置,她款款坐下,泛着水果香味的波浪卷落了下来又被她捋了起来。
“喝点什么?”
“冰加水。”
她这么一说我就愣住了,半天没有反应过来,记忆向四周蔓延,接着我就想起了萧嘉懿,想起了萧嘉懿最喜欢喝的饮品就是:冰加水。
对,是冰加水——这个几乎不算是饮品的饮品。
“喝什么?”我机械地重复了一遍。
她冲我笑笑,略带调皮的笑笑,“冰加水!”像是怕我不懂似地解释说:“你也知道广州的夏天就是一个蒸炉,能活生生地把人给蒸死,冰加水可算得上是最好的饮品了,至少,对我和萧嘉懿来说,的确是这样的。”她轻描淡写地阐述一种习惯,语气虔诚得不容置疑。
广州,萧嘉懿。
我在心里冷笑,像是大雨磅礴的午后,阳光再次从云层里钻了出来,刺疼了我的眼。
“不打算尝尝我们店里的招牌?”我尽量让自己保持平和,但是我的手指一直都在发抖,那种丝丝的颤抖像是虫子爬过的痕迹,沾染着斑驳了的液体,我知道那些液体是细密的汗水。
“不用了,习惯一旦形成并开始运作起来就很难改变了。”
我勉强地笑笑,算是回应,然后折过身子走到了前台,用勺子从盛满冰块的桶中挖出晶莹透亮的冰块,放在了同样晶莹透亮的玻璃杯中,双手轻轻晃荡着玻璃杯子,冰块与杯子的撞击发出沙沙的声响,像是疼痛的低吟一样,阵阵的冰冷透过玻璃杯传递到我的手心里,凉的厉害。
我把一杯冰加水放在了她的面前,而我的面前也同样放了一杯。
是的,我调制了两杯。
没有人知道我也习惯喝冰加水,习惯在那带着甜丝儿的冰水里想念萧嘉懿。
我不知道陶婉怡怎么就找到了我。中考结束之后,她就悄无声息地从我们的世界里消失了,就连估分她也不曾出现过。这对我来说自然是一件好事,她不在的日子里,萧嘉懿完全是属于我的,就算我不说话,我也能感觉到萧嘉懿就触手可及地坐在我身边。所以,我打心眼里觉得高兴,这种高兴多多少少参杂着小人得志,但我不是小人,小人都会为了达到某一个目的而不折手段。我什么手段都没有使,什么坏事都没做,只是等来了命运对我的眷顾罢了。填志愿的时候,陶婉怡依旧没有出现。那天上午,我努力地想在人群里搜到她那婀娜多姿的身影,但是我没找到。我悬着的心落下了,彻彻底底地松了一口气,像是历经一场漫长的马拉松那样,带着解脱的舒畅,直觉告诉我,陶婉怡肯定是发挥失常了,肯定是没有考好。我没有感到惋惜,不,准确来说,有那么一点点的惋惜,也不过是几秒钟的时间这种惋惜被一种幸灾乐祸所取代了。我笑了,是那种窃窃的欢喜,我知道,陶婉怡或许就这样从我和萧嘉懿的世界里走出去了,或许再也不会走进来了。
可是,我哪里想得到,真正从萧嘉懿的世界里走出去的人不是陶婉怡,而是我,是我这个彻彻底底的大傻瓜,就这样一次毫无防备的走失,我就再也不是那个江蕙了,我就再也走不进萧嘉懿的世界了。
陶婉怡显然是渴了,她端起玻璃杯就送到了嘴边,喝了一小口就露出了满意的微笑,“还是家乡的水有味道。”
“哪里的水不都还是一样嘛。”
“嗨,江蕙,你可别不相信,还就是不一样。就拿广州来说吧,那个地方的水浸透着海的气息,带着咸咸的味道,可是我们郑州的水就不一样了,有股甘甜味儿。”
陶婉怡说话越来越有味了,这种味道不是嗅觉或者味蕾所能体会得到了,而是要用心来品味。我还记得初中的时候她说话的味道不是这样子,她那时候的话语还是甘甜的,而现在,却是苦涩的,就像她说的那样,“浸透着海的气息”,噢,我忘记了,我们四年没见面了。
对,是四年了。
四年,是一个足够漫长的时间,每一天每一个小时每一秒钟的变化,都能彻彻底底地改变一个人,比如萧嘉懿,比如陶婉怡,再比如我——江蕙。
“什么时候去的广州?”我的双手一直都在摩挲着玻璃杯,冰水的凉意一点点地透过杯子传递到我的手心里,这种感觉很好。
“中考之后。”
我就知道是这个答案,这就是所谓的明知故问。明知故问的人分两种,一种聪明绝顶,另一种却刚好相反,傻得厉害。前者带着命运的强势,像是站在某种高度的审判官,而后者则带着命运的呆滞、凄惨,甚至是绝望。
我自然挤不进聪明绝顶的行列,所以,我很不幸地被推进了后者的行列,站在这个行列的里我又一次地明知故问了,“为什么跑到广州去了?”
她笑了笑,笑的很苦涩。但是她并没有急着回答我的问题,反而是端起玻璃杯送到了嘴边。我知道她并不是想喝水,只是想湿润一下自己的回忆,“还不是因为萧嘉懿。”她又喝了一小口水,把杯子放在手掌中把玩着,“中考之后我给他打电话问他估分估得怎么样,他说好不好都无所谓了,他要转走了,转到广州了。当时我的心就凉了,心凉了之后手脚就凉了,再接着浑身就凉透了,跟冰水一样。人这种动物很奇怪,你身体凉透的反应就是觉得冷,但是这种冷却带着一种丧心病狂的灼烧,也就是说,你的身体热了起来,那种寒冷的滚烫。我解释不好这层关系,简单点来说就是我病倒了,莫名其妙地发起了高烧。我被送进了医院,带着液体的针头刺进了我的血管,我没有一点疼痛的感觉,只是觉得冷,冷得厉害,像是掉进了冰窖。我妈妈伏在我的床头哭,她以为我是被中考压坏了,他们也的确给了我太多的压力,于是他们开始内疚起来、想要补偿我,他们问我想要什么,我的意识瞬间就清醒了,我说:‘我什么都不想要,我想去广州上高中,想去广州上高中……’我连着说好几遍,我妈妈惊呆了,后来她又笑了,边笑边哭,抱着我说:‘好’,而我的高烧就这么莫名其妙地好了,跟病倒一样的莫名其妙。三天之后,我出院了,寒冷远离了我,世界重新变得温暖起来了。”
她说完之后从新把杯子送到了嘴边,然后像吸气那样把杯子里仅有的晶莹透亮的水都吸进了肚子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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