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司玮却跟她说的很含糊,最后她还是从别人的口中了解了大致经过。这令她产生一种自我怀疑的感觉,结果没想到,高司玮反倒因为她的询问而跟她犟了起来,认为她在变相绑架自己。
也许是她的方式方法用错了,她以为她了解高司玮,但其实她似乎也什么都不懂。
如果她再年轻一点,不到三十岁的那会儿,她可能会高声质问高司玮难道自己给他的工资开少了么?各项奖金和福利难道是没给到位么?老板就是花钱买断员工的时间,资本家的毛孔里就是滴着血和肮脏的东西。她就是这样,不想干了可以滚蛋。
但她已经不是当初的那个她了,人会成长,回首过去总是充满着幼稚的嘲讽的。但又有句话叫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她有理性,可是她也有脾气。平时一直乖顺的人突然顶撞了她,即便是她不占任何道理,她也会觉得下不来台。
“对,是我自作多情成天给你说有的没的。老女人废话就是多,行了吧?”于渃涵板着脸说,“你爱跟谁交朋友跟谁交,都是你自己的自由,我以后也不会再问了。”
她也没表现出多少生气的情绪,直愣愣地走向了她的车,只想赶紧离开这个讨厌的地方。她刚拉开车门才想起来自己喝了酒,高司玮曾经跟她说过无数次不准酒驾,她一想起这个就突然来了气,拿出了自己的包,骂了一句“操,晦气”,狠狠地甩上了车门,扭头就走了。
高司玮叫道:“你去哪儿?”
“你少管我!”于渃涵说,“你不是嫌我麻烦么?从今往后我不麻烦你了。”
高司玮追了上去,于渃涵推了他一把,他反倒握住了于渃涵的手腕:“大晚上的你发什么疯?喝多了别跟外面丢人现眼!”
“我丢人现眼?”于渃涵不敢相信这种话会从高司玮的嘴里说出来,如果刚才一番话还有就着酒劲的成分,现在,她完全清醒了,冷笑一声,“行,我丢人现眼也不是一天两天了,再过分的事情我都做过。高司玮我跟你说,我不吃即当又立那套,合着好话赖话都让你说了呗?如果你觉得我刚刚那么问你话是对你的冒犯,觉得我不信任你伤害了你,那我可以道歉。如果你觉得我过多的占用了你的私人时间,我也可以改正。我让你做什么事情,如果你不喜欢做就直截了当的说,别不情不愿的做了,回头再拿话堵我。我说的够明白了吧?现在我可以走了吗?”
她想将自己的手臂收回来,可高司玮攥得很紧,于渃涵的怒气已经濒临顶峰,她真的不知道高司玮到底想怎么样,不由得大声说:“大老爷们儿别他妈跟我玩苦情戏,滚!”
于渃涵骂人的时候很凶,最没有遮拦的时候,连王寅都被她骂得狗血淋头,骂一个高司玮更是不在话下。但她几乎没有对高司玮太凶过,印象中,高司玮是个非常有分寸的人,也懂得看她的眼色,不会给她惹什么麻烦。
可为什么这段时间以来,她越来越觉得高司玮变了呢?
于渃涵趁高司玮出神之际逃脱了,高司玮站在原地看她慢慢消失,内心空寂没有任何想法。
他也不知道自己该想什么。
也许于渃涵对他的好,也仅仅是建立在他听话的基础上。于渃涵总说王寅是个暴君,可她自己也同暴君没什么分别,她要“顺我者昌,逆我者亡”,只要不符她心意的,她总有法子让它消失。
别人都曾觉得,于渃涵是悬崖峭壁上的一朵花,只有足够强壮不惧生死的人才能够将她采摘下来。但他们都想错了。只有高司玮知道,于渃涵不是什么柔弱的鲜花,她就是远远耸立在那里的高山,山峰入云,仿佛直通天际。
她温柔时,山中就是鸟语花香尽可采摘,任何人都可以走进她;但她发怒时,便是狂风暴雪,催魂索命,稍一靠近就会葬身谷底。
没有任何一座山峰可以被征服,能够走到顶端的人,仅仅是因为山峰接纳他。
所以,她仍旧是高不可攀的。
高司玮万分沮丧,他心中的念头燃起过,熄灭过,周而复始的煎熬着他。他也曾奢望过,自己对于渃涵来说始终是一个不一样的存在。
但事实是,他也没什么不同。
于渃涵被高司玮气的第二天上午都没去上班,中午怒吃了两碗米饭,才想起来自己昨天晚上把车扔大马路上。
她不知道高司玮有没有替她妥善处理,不过当时话都说成那样儿了,八成是不会。
无所谓,路虎揽胜开腻歪了,正好换个新的。
到了公司之后,她让人事的同事帮她挂个招聘出去招助理,对方问她JD有什么具体需求,她想了想,就说了一句要男的。
高司玮来了她办公室一趟,看上去神色如常,把车钥匙放她办公桌上,说帮她停公司车库了,老位置。于渃涵应了一声,头都没抬。
晚上走时,钥匙就丢在了桌子上,于渃涵自己打车回家了。
周末谭兆回来,于渃涵睡到中午起来,谭兆也刚醒,揉着眼睛问她吃什么。她觉得谭兆这样子很可爱,像条毛茸茸的小狗,看着凶巴巴的,但是湿漉漉的鼻头和眼睛总能让人产生亲近之情。
“自己点外卖。”于渃涵把手机丢给了谭兆,“想吃什么点什么。”
谭兆问:“你为什么不自己做饭?”
于渃涵说:“我的时间很宝贵。”
谭兆说:“那你可以请个阿姨来做饭。”
“我一天能在家吃几顿啊?”于渃涵说,“你别这么多事儿哦我警告你。”她把手机从谭兆的手里夺了回来,“你都十五岁了,过了年十六,放在以前都是大人了,你怎么不自己做饭?”
谭兆说:“我不会。”
“不会可以学。”于渃涵说,“下个APP自己研究研究,不难,正好我也省了请阿姨的钱了。我跟你说,现在男孩子都得学会做饭才行,要不然怎么讨得到老婆?同样的身高外貌家世背景,别人比你多个会做饭收拾家务的技能,不就把你比下去了?”
于渃涵给谭兆一顿洗脑,谭兆还?是挣扎地说:“我为什么就不能找个会做饭的老婆?”
“那要是像我这样的大忙人呢?”于渃涵说,“成天忙着赚钱养家,回家之后连口热乎饭都没有,日子不过了啊?”
“行了行了,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于渃涵说,“这个家里,谁有钱听谁的。今天这顿我先叫外卖,回头你研究研究做饭的事儿哦。”
她说得头头是道,谭兆还在她的逻辑套路里琢磨哪里不对呢,就被她给忽悠过去了。
下午谭兆要去买考卷,于渃涵本来想送他去,结果一想车扔公司没开回来,就给了他点钱,让他自己坐地铁出门。
“坐地铁挺好的。”于渃涵说,“暖和,还不堵车。别养少爷脾气,听话。”
谭兆问:“你车呢?”
“丢了。”于渃涵说。
“啊?”谭兆问,“丢了你怎么一点都不着急啊?”
“一辆车而已。”于渃涵说,“早嫌它腻歪了,回头换辆新的。”
男孩子对车都是感兴趣的,谭兆也不例外,不由问道:“你想换什么车?”
“还没想好呢。”于渃涵说,“要不你帮我想想?你觉得回头我要是去你们学校接你,什么样的车停在你们学校门口倍儿有面儿,倍儿拉风?”
谭兆不由的开始想象那种画面,竟然真的会产生一种莫名的虚荣爽感。
“跑车。”谭兆说,“当然是跑车了。”
于渃涵不是很喜欢跑车,觉得只是看着好看,但在城市里不够实用。不过她想,太实用的容易产生依赖感。今后很难找到理由再换掉。
还是老老实实当一个沉迷外表的颜狗比较好。
第32章
于渃涵万事都是讲究效率的,决定要换车,回头就订了一辆阿斯顿·马丁DBS。销售们非常安利她买酒红色的那款,香车美女般配极了。她却觉得很无聊,最终选了一辆通体哑光黑,只在挡风玻璃内侧以及车灯几处位置是红色的配色。
提车需要等很久,这段时间她还是得开她的路虎。
可看到那辆车,她就能想到自己跟高司玮因为那么点鸡毛蒜皮的小事儿吵架的情景。她虽然不太明白自己怎么就过不去了,但她很不爽,最终把这份不爽发泄给了王寅,索性跟王寅换了车。
而且她还非常有理由,因为王寅当初提过一嘴,说想换个大点的车,要不然有些时候吧……有点费劲。于渃涵干脆就把自己的车钥匙丢给了王寅,让他随便糟践,撞坏了也无所谓,然后把王寅的车抢了过来。
银色的S63 AMG,怎么看怎么笨。王寅却说她不懂车,这才是西装暴徒。
于渃涵开这辆车上班的第一天,公司里的人还都以为王寅破天荒的过来了。
她随便看着几份助理简历,觉得都不太合适。要不就是学历不行,要不就是工作经验不好,要不就是长得不够精神。甚至她连身高都要挑一挑,不能比她矮——准确来说,不能比高司玮矮,要不然站在她身边纯粹就是个小跟班。
总之,如果万事都要跟高司玮比的话,不满意就变成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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