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零之国营饭店小厨娘 完结+番外 (曹家大小姐)
- 类型:都市言情
- 作者:曹家大小姐
- 入库:04.12
廖清欢端着菜出来就看到对方喝完茶皱眉的小动作,看来是一位挑剔的客人。
林香香把红烧肉放到桌子上,然后揭开盖子,语调颇为活泼的说道:“红烧肉来了,味道非常香哦!”
然后又回身接过廖清欢手上的盘子,“这是脆皮银鱼。”
“不是真脆皮银鱼,而是虾肉做的,不过味道倒是跟真的没太大的区别。”廖清欢又解释了一句,省得客人觉得自己受到了欺骗。
虽说不是银鱼,但虾肉剔出来,再做成这样也花了不少心思,倒也不算是什么太大的欺骗。
郑楚华拿着筷子的手停了一下,然后仔细看了看那盘子银鱼,又看了眼廖清欢。
“没事没事,这年月哪弄得到银鱼啊,有这个味就行了,这位师傅,我看咱们饭店人好像很少,服务员就两个,不会做菜的师傅也只有你一个人吧?”
张兴国从刚刚听了廖清欢控诉廖兴国之后,就对她抱有强烈的同情,并且对她这种敢于跟自己亲爹抵抗的精神非常佩服。现在他对廖清欢还挺感兴趣的,就话家常似的问两句。
“对对对,我们廖师傅厉害吧?前几天上头来人,说和平饭店没生意,要准备关门了呢。是我们廖师傅说,再给一个月的时间,一定能把这生意做起来,才没让饭店关门的。”
林香香激动的说道,还好没关门,不然她都吃不到这么多好吃的。听刘红星说之前廖师傅身体不舒服,才一直没把菜做好,得亏现在廖师傅身体好了。
“你们这生意还不好?要不是我们来得早,都抢不到吃的吧!”
昨天就有不少人进来吃饭,结果没菜了只能出去。
郑楚华伸出筷子夹了一块红烧肉,红烧肉烧得软软弹弹,粘稠的酱汁裹着肉。看颜色跟他外公做的颜色一模一样,他最爱吃的就是外公做的红烧肉了,选的肉是带皮五花肉三层的那种,这份红烧肉也是。
那时候他外公就会把肉切成麻将大小,会先炸一遍捞出来,炸完之后锅里放入冰糖炒出糖色,之后再把肉放进去慢慢翻炒,肉里面的油脂一定要炒出来,然后再放外公自己做的酱油和黄酒,放到砂锅里慢慢的炖,炖出来后的红烧肉既有酒香又有肉香,因为黄酒的原因,红烧肉的味道一点都不油腻,只有油润的鲜美和微微的清甜。
张兴国已经跟林香香聊起来了,廖清欢还赶着去做酿豆腐,就直接回了厨房。
郑楚华则收回思绪,咬下一口,红烧肉块大,他不像张兴国吃饭那么没形象,一口一个将嘴里塞得满满的。酒香比红烧肉的味道先一步传入他的鼻尖,是黄酒的味道没错。之后便是唇间感受到了红烧肉酱汁的黏糯,再稍稍咀嚼,他眼中闪过一丝惊讶。
跟林香香聊完的张兴国注意到了,“怎么了?”
郑楚华摇摇头,有些困惑了,这红烧肉的味道,跟他外公做的一模一样,如果不是知道他外公不在这,都要以为是他外公做的了。
“你不知道,刚刚那服务员跟我说,之前和平饭店做得不好吃的那些菜,也是这师傅做的。不过那是因为这师傅病了,才没做好。前两天病好了,水平就上来了。别说,这红烧肉还真是一绝,刚跟那服务员聊天我心思全在肉上,都没太听清她说什么。”
郑楚华没吃过之前的菜,所以无从对比,不过他倒是记得自己外公说过,一个好厨子,无论处于什么情况,对味道还是能掌握的。
所以里面那位师傅,真的是病好了,做菜的水平就起来了吗?
……
陆长缨给冯巧巧弄来了脆皮银鱼和清汤豆腐花,答应是答应了去医院,可她吃完后,又歪在沙发上睡了。
给冯巧巧盖好毯子,陆长缨上了楼来到他外公以前的书房里。
书房里的书倒是都没了,只留下一些空空的架子。陆长缨找到架子其中一格,将木板拆了下来,拆到第三块的时候,书架动了一下,然后缓缓往外挪动,露出一个仅供他侧身进去的小门。
这地方是他外公告诉他的,里面也是一个密室,跟廖家一样。
想到廖家,陆长缨将书架合上,他现在倒是觉得,俩家还真是有缘,家里居然都有密室。
不过他们家这个密室比廖家的小很多,他待在里面显得格外的逼仄。虽然空间小,但里面放的东西倒是不少。当年他外公知道自己身体不好了,就特意藏了不少金银细软放在里面。把他带过来也是告诉他,如果在他爸对他们不好,就让他带着他妈拿上这些东西走人。可惜他外公没了之后,自己也被送到了国外,他妈对他又从来不会说什么过得不好的话,等再回来的时候,一切都晚了。
金条放了好几口大箱子,还有些古董字画,陆长缨打开一口箱子,里面放着的全是些手表,当年他外公很喜欢收藏手表,这些都是他的珍藏。从中拿出两块女士手表,都是非常高级的款式。他把其中一个放到胸前的口袋里,另一个则放到裤子口袋里。
装好了这些,他从密室里出来,趁着冯巧巧还没醒去找廖清欢所说的黑市。
这年代也不是完全不能交易,只是交易被抓到的话,就会被批评教育。
但这个年代什么都缺,有些人缺钱,有些人缺食物,有些人缺药。在你手里有我手里没有的时候,就需要进行私底下的交换了。
这就是黑市的形成。
这种规则陆长缨还是明白的,也知道事情的严重性。据廖清欢所说,黑市不是一个市场,而是看有没有交易的人,海城众所周知的黑市有好几处,一般就是在海城花园里,海城体育馆附近,或者是车站附近。
这些地方人比较多,就算有人来抓,跑得快的话别人也抓不到。
陆长缨找人问了去车站的路,走了一个多小时候才走到地方。车站这边人确实多,陆长缨扫了一眼,就看到几个不像是来乘车,只插着手站在巷子口的人。要么就是手里挎着个篮子,上面盖着布,眼神左顾右盼的。
只一打眼,陆长缨就确定了,这几个绝对就是来换东西的。
他先没有动,而是蹲在车站门口不远处,眼睛看着车站方向,像是在等人的样子。他个子高壮,若是站起来就太惹人眼了,如果是蹲下身,就没那么明显。等了差不多半个小时的样子,出站的人也多了起来。他才慢慢站起来,找准一个穿着干净整齐,手里什么东西都没有的男人。
对方就站在巷子口,也不大着急的样子,比他更像是等人的。
“有票和钱吗?”陆长缨走到他对面,隔着一点距离,压着声音说道。
这男人眉眼一动,还没说什么呢,陆长缨就直接走进了巷子里面。走到一处拐角,等了一会,那男人的脚步匆匆而至。
“有票和钱,你拿什么换?”
对方看看他身上,也没看到有什么东西。
“这个。”
陆长缨看着男人,袖口伸出一个表盘来。
张有德是来碰碰运气的,他和自己对象工资都高,平时发到手的粮肉票都不少,但是有票没用啊,没物资那就什么都没有。最近女儿快结婚了,家里除了备上一床被子和一口暖水瓶,其他什么都没有。因为这,他妻子还在家里朝他发火,就这么一个闺女,居然要寒酸的送出门。
再看到这个表盘,他眼睛一亮,如果他没看错,这是一个手表啊,银色的表带,很漂亮。想到自己闺女爱俏,手表这东西倒是再好不过了。主要是他去了好几次商店,那边手表可都没货了。
他在心里肯定了手表就是最好的,反正其他东西都换不到,他在这边呆了好几天,都是换吃的,没看到有什么能拿出来给女儿当嫁妆的。
“你要多少,商店里一块梅花牌的是一百二十块钱,我这还有一些粮票肉票和布票。”
张有德着急的说道他手里就带了两百块钱,和一些票,这手表看着比他自己买的海城牌要好看,价钱估计不少。
“一百五十块,再给我一些布票和肉票,”陆长缨低声说道,“这是瑞国的表,现在国内买不到,就算买,也得五百打底。”
张有德将信将疑,陆长缨把表递给他,指着表盘说道,“整个表盘都是宝石做的,表针也都是金子,你在商店里看到过这样的手表?”
接过手表的张有德仔细看了看,这表虽然不走了,但看着确实漂亮,很适合女孩子戴。
“不会是坏了吧?都不走了。”
他有点担心的说道。
陆长缨把表拿过去,在侧边捣鼓了两下,指针就开始转动。
这下张有德放心了,从兜里把钱掏出来,又把手里的粮票肉票和布票全都给他。不是他大方,要知道这年月买手表可不只是钱,还得票呢。买手表的票他可是求爷爷告奶奶才搞回来一张,结果还没得买。这下拿肉票粮票这些换来个手表,还剩下一张票,以后可以给自己媳妇再买个手表呢,说到底,还是他赚了。
把钱和票拿到手,陆长缨赶紧绕着巷子又分别找了几个人,拿手里的票和钱换了一些东西,甚至还拿了个篮子抓在手里,上面盖得严严实实的,谁也看不到里面是什么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