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零之国营饭店小厨娘 完结+番外 (曹家大小姐)
- 类型:都市言情
- 作者:曹家大小姐
- 入库:04.12
她当年就是这么教几个徒弟的,青鱼肝嫩,豆花也嫩。只要豆花能炒到整块不碎,那青鱼肝也能做到。
“师父也说拿豆花,但豆花没那么多,容易浪费,就只能跟在师父身边慢慢学着该怎么掌握力道。”
廖清欢看了他一眼,也想起来这年月食材很珍贵的来着。以前酒楼是自主经营,平时买食材都是自己出的。现在不一样,现在从饭店公账上出,不会出学徒的练习成本,除非是自己掏腰包买食材过来练习。
以前徒弟们练习完虽然是没办法给客人吃,可分给街上那些穷苦人家还是可以的,倒也不算浪费。现在大家伙在家里做饭少,几乎都是吃集体的,拿出去你都不知道塞给谁。
所以现在学厨比她以前教徒弟要困难一些,大多数人可能只学到个皮毛,真正的精髓需要不停的联系才能掌握。
对于这种情况廖清欢也没什么办法,她自己的酒楼都是公家的,就连刘红星学做菜,都只能捡一些边边角角的菜来学习。
“没事,这些都慢慢来,学徒在师父身边学个一二十年都是常事,跟在你师父身边学不会差的。”
廖清欢稍稍安抚了一句,这会油温也烧起来了,她将葱段放下去爆香,随后放入鱼肝,慢慢的转着锅,将鱼肝煎上两分钟。做菜的时候廖清欢聚精会神,确保鱼肝煎好了,直接颠锅翻个面。鱼肝落回锅内完全不散,完完整整的摊在锅底。
其实做这道菜最好还是少用锅铲去翻面,容易捣碎,直接颠锅是为了确保鱼肝的完整性。但颠锅也不是随便颠的,得掌握到鱼肝是不是煎好了,不然你颠个锅鱼肝还是会碎。
取了一瓶黄酒,沿着锅边烹进去,然后焖上一小会,廖清欢去检查了下火,让更夫将火调小一些。这个过程中她又去看其他人做的菜。
安顺正在做红烧肉,他确实擅长做这道菜,切成大块的红烧肉也全都均匀的裹上糖色,看起来油润红亮,一股浓浓的甜肉香味飘来荡去。
“做得不错,下次糖色不要炒那么久,不然很容易发黑法发苦。”
他这个颜色有些深了,炒太久的糖色除了黑苦之外,入口也不会那么细腻。
安顺点点头,“我刚刚注意到了,有点愣神没反应过来,还好没炒坏。”
“不是什么大问题,我去看看旺子。”
廖清欢顺手拍拍他的肩膀,然后来到旺子身边。对比安顺,旺子这边就稍微有点惨了,他也不是不会做,就是六神无主有点慌了。
虾子大乌参要是做得好那就是酥烂美味,入口细腻。做得不好,那就是不堪入口。这道菜又是红星的招牌之一,多少客人就是冲着这道菜来的。首先乌参需要火燎水发,膨大后的乌参要用油来氽。光这几个步骤,就够人学大半辈子。旺子平时做这道菜确实不错,但那是林碗在旁边手把手教的,人不在身边,他就开始慌,一慌起来,油氽就掌握不好。
廖清欢皱着眉头指点,“就十个数,在心里数,数十个数就捞出来。那墙上就挂着那么大的钟看不到?秒针走十下就行了。要这样还不行,你回头就天天在心里数数,跟着钟表去对。不要觉得多一点少一点没关系,多一秒它就老了,既然是做招牌菜,那就半点不能差。”
旺子之前还觉得廖清欢脾气挺好的,结果人站在旁边凶巴巴的说了这么一通,把他吓得心都快窜到嗓子眼了。
得亏廖清欢自己还做着菜呢,说完了她就回到了自己管的灶台。旺子就开始按照廖清欢说的,抓个帮厨过来跟着钟去数,他油氽一份就赶紧捞起来放到旁边沥油。
廖清欢这边的青鱼肝烧了几分钟,再把酱油白糖米醋还有红星这边常备的肉清汤倒进去,笋片也跟着放进去,加大火烧开再转小火。
虽说是盖上了盖子,可那丝丝缕缕的香味还是迫不及待的钻了出来。安顺正沿着一口口炖着红烧肉的砂烹黄酒。本来自己这红烧肉就已经够香了,谁知道还有一股更香的味道窜出来,直接将他红烧肉的味道都压下去了。
回头找了一下,就定格在了廖清欢那口烧着青鱼秃肺的锅上。
廖清欢没注意他,只是把湿淀粉调好,掀开锅盖倒进去,汤汁渐渐粘稠,再滴入一些香油,就可以直接装盘了。
她身边也跟着帮厨,回头叫帮厨把盘子递给她的时候,就看到安顺站在旁边盯着锅里。
“我能尝尝不?”安顺略带祈求的说道,他是真的,第一次见到做得这么完美的青鱼秃肺,毫不违心的说,比他师父做得都好。
廖清欢舀了一勺子递给他,“嗯,尝尝吧!”
安顺继续是虔诚的拿着勺子,一小块青鱼肝上面裹着粘稠的酱汁,一点腥气也没有,只有非常浓烈的鲜香味道。会做这道菜的人是真的少,主要是做得好吃的不多。
他端详了一下就咬入口中,外层的芡汁是绵滑的一层,破开芡汁里面则是轻轻一抿便能化开的青鱼肝,在安顺的嘴里,只觉得它比猪脑还要嫩滑,不仅嫩,还非常的肥美,有点像油滑的膏脂却不会觉得油腻。汁浓入味,刺激着舌尖蜷缩起来,嘴都要紧紧抿着,生怕它不小心滑了出去。
安顺真的非常惊讶,他自认为他们饭店做的青鱼秃肺是海城第一了,没成想这位师叔祖做的,比他吃过的任何一次都好吃百倍,是尝过一次就绝对忘不了的味道。
在安顺惊讶的时候,那王乐平去到了朝阳,朱大光正在店里,美滋滋的喝着小酒哼着歌。
见到王乐平,他乐呵呵的问道:“那林碗怎么样?”
“林师傅今天又没来。”王乐平转了转眼睛,“不过今天店里请来了个大师傅,是林碗的师叔,听说手艺全海城数一。”
作者有话要说:廖清欢:抬举了抬举了。
第64章
全海城数一?朱大光眼睛都瞪圆了, 冷笑一声,“好大的口气,全海城数一都说出来了, 我还真不知道那林碗有个全省城数一的师叔。”
后厨里的沈晓明走出来,听到他们说的话,将手给擦了擦。
“你说的那个师叔,可算是我的老熟人,当初我被我师、林碗罚去做学徒, 就是因为那个女人。”
沈晓明到现在都觉得,廖清欢那天做的米饭是有问题的。怎么可能有人把米饭做得比菜还好吃呢?他怀疑着廖清欢往里面加了什么, 不过自己没有证据。
后来他还跟林碗说过几次,说那米饭有问题。林碗只是用越来越失望的眼神告诉他,那米饭没问题,有人就是能把米饭做得比菜还好吃。
他算是看清楚了, 林碗是铁了心的护着那个女人,他这个小舅子加大徒弟,在他那屁都不是。
“对对对, 就是那个女人。”王乐平连连点头。“你是不知道她到红星来可嚣张了, 颐指气使就像是自己饭店一样, 我就是反驳了两句她不是红星的人,就被她边上的男人给扔了出来。”
沈晓明没理王乐平, 而是对朱大光说道:“那个女的有点古怪, 我那时候去和平饭店,跟她比拼。她没做菜, 只是蒸了一锅米饭。但那米饭里不知道加了什么,非常香。外面那些客人也跟着了魔一样,说她做的米饭好吃, 只吃米饭都不吃菜了。”
那个廖清欢去了红星,就是来帮忙的。既然朝阳在和红星作对,那还是警惕一点好。
朱大光则毫不在意,“那有啥的,管她有什么古怪,只要有人进店里,咱们安排的人就能拉出来。最近红星那么多老客都跑过来了,她再怎么掰扯都没用。”
反正朱大光是没把人放在眼里的,反正他是不信有人放着肉不吃,去吃什么白米饭的,除非是傻子还差不多。
沈晓明也只是稍微提醒一下,廖清欢他同样没放在眼里,他们朝阳饭店做的味道跟红星一样,分量还多,这几天的口碑都打起来了。以前有些跟他熟悉的老客人都转了过来,林碗都气病了,要是真有招也不至于病了。
王乐平还想着告状挑拨一下两边呢,结果朱大光和沈晓明都是看不上的样子。想着自己这会回去也丢人,就干脆坐到了朱大光对面。
“朱大师傅,我不乐意跟女人共事,想问问看您这还缺人不?要是缺人的话我明天就过来,还是跟着您有前途,那边我都不稀得干。”
朱大光被这一顿吹捧得舒服,美滋滋的喝着茶咂咂嘴,有点挑剔的打量了下王乐平。
“让你过来也行,不过你这边得给我办点事。”
……
廖清欢的青鱼秃肺做好了,这会客人还没来,需要拿到温菜的灶台上温着。
安顺还在旁边喊了一声,“都小心点,别弄倒了。”
他现在有点兴奋,这道菜可以成为他们饭店的招牌,超越之前的招牌。只要是尝过的人就能对比出来,那沈晓明做的跟师叔祖做的完全没法比。
难怪二师兄去了和平饭店都不愿意回来,难怪二师兄过年前几天回来帮忙厨艺长进了不少,原来都是从师叔祖那里学来的。
廖清欢又去洗了把手,还转到前面去看了眼。陆长缨就守在门口,那些服务员小姑娘依然叽叽喳喳的聊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