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孩子长得真好看,”陈岚看着她,眼里有惊艳,转头拉了下她身后的年轻男人,“晋生,这是我那个不听话的儿子,杨威。”
“沈叔叔好,久仰大名。”杨威恭敬地同沈晋生握手,朝沈寻也是眨眼一笑。
这男人一看就是那种从小淘气的孩子,但面相很好,这种别人做也许会显得轻佻的表情,在他脸上出现却格外自然。
一顿饭,四个人吃得还算气氛融洽。陈岚是个画家,虽然娴静婉约,但酒量却很好,故友相见,和沈晋生开了两瓶红酒,相谈甚欢,到后头聊得好像都忘记了儿女相亲的主题。
杨威也是自来熟的性格,和沈寻聊了一会儿,嫌圆桌隔得远,干脆坐到她旁边天南地北地瞎侃。但他始终保持彼此间的距离,并总是能及时给沈寻续茶,痞痞的表面,但有良好修养。
“我跟你说,我有个特别好的哥们儿,特别帅,特别有性格,以后有机会介绍你认识,”他开始诉说他的朋友,“不过前段时间我寄了一箱东西给他,把他给气的呀。”
沈寻端着茶杯的手停住。杨威,她突然想起来,她似乎听过这个名字。
“你说这人也是,哄姑娘不买包包首饰,居然买一箱子可可粉。然后我就捎带了些私货,把他给气的呀,你知道我捎带了什么?”
她抬眼看向他:“避孕套。”
杨威一愣:“嘿,神了,你怎么猜到的?”
“你寄给了我。”沈寻轻声开口。
“我去!”杨威瞪大眼,忍不住喊出声。
快递是他的助理联系程立给寄过去的,他以为收件人就是程立。
“杨威,你干什么呢!嘴巴不干不净的。”陈岚听见了他的脏话,蹙眉叱责。
“没事,阿姨。”沈寻微微一笑,“我给他讲了个笑话。”
是可笑啊。到哪里也逃不开那个人的影子。
“你是程立的女朋友?”杨威瞅了一眼陈岚和沈晋生,低声问她。
再一次从别人口中听见这个名字,让沈寻觉得有种千山万水的恍惚。
——你告诉我,我们还有没有机会再见面?
——我不知道。但是我想,也没有必要吧。
她想起那天在景清市局彼此最后的对话。
她究竟是他的谁?她无法回答。
“你知不知道,两个人之间最惨的关系是什么?”她盯着酒杯,双眼微微湿润。
杨威表情凝重起来,摇了摇头。
“是未完,不待续。”
那个饭局,让杨威出现在沈寻的人生里,当然,不是能进一步发展的相亲对象,而是个兄长一样的男性朋友。虽然这个兄长有点闹腾,有时候比她还孩子气。但是有个人经常跟她胡说八道,拉着她各种组局、蹭局,也算生活多了点调味料。有时候在酒吧遇到她被人搭讪,杨威会立即挡住对方,说辞千篇一律——干吗呢,不想活了,敢泡我嫂子。第一回听他这么扯的时候,沈寻还愣了一下,有点心酸,后来也就麻木了。反正杨威也清楚,他的哥们儿已经很久没有联系过他,就像人间蒸发了一样。只是他们也似乎形成了一种默契,从来不提他的去向。
不知不觉到了7月,又是一年夏天。大概是考虑到她的状态,郑书春不再安排她出差,只是派一些国际性的选题,让她发挥下英文特长,做一些电话或邮件采访。要么就是利用下她的知名度,做一些音频和视频新媒体策划跨界节目。沈寻不爱露脸,视频几乎都拒了,只选择了一家这两年迅速发展起来的音频平台,做一档脱口秀类的节目。一方面她喜欢这家创业平台的风格,另一方面搭档晓乐也对她的胃口。
“沈寻,就刚才那个听众的留言,我来问下你,你觉得你理解的爱情是什么?”这一天,节目当中,晓乐突然问了她这个问题。
沈寻愣了一下,然后笑着答:“爱是恒久忍耐,爱是恩慈,爱是永无止息。”
晓乐顿时抗议:“你这也太不诚恳了,拿《圣经》搪塞我们,不行。”
留言栏里也跳出一些用户的实时抗议。
“好吧,我想想,”沈寻敛了笑容,声音平静,“对我来说,爱情是什么?我觉得,不是一时间的意乱情迷,不是单纯想要得到、占有,或者被需要。而是你对一个人的喜欢,让你一个瞬间接着一个瞬间,一天接一天,你的内心、意志、行为都在发生变化。区别在于,那是正向还是负面的变化。对我来说,我喜欢着一个人,他让我成长,让我变得更好。”
晓乐看着她,心里有些异样的感觉,嘴上忍不住追问:“你们在一起了吗?”
沈寻沉默了下才开口:“我觉得,他一直在我身边。”
她能做的,就是在远方用自己的方式支持他,支持和他一样用自己的青春、热血在默默奉献、牺牲的那群人,致敬他们的理想和心愿。
做完节目下楼走出大门时,沈寻发现外面已是瓢泼大雨。每年这个时候,北京都会有强降雨,早上她也听到了雷电预警,结果出门还是忘记带伞。她正琢磨着上楼借把伞,转身却看见晓乐和两个男人走了出来,其中一位是这家平台的创始人于俊,另一位四十岁左右样子,气宇轩昂。于俊跟她打招呼,随便介绍那人:“沈寻,这是成亚控股的程总,也是我们投资人。”
程成伸出手:“久仰大名,你那篇报道令人印象深刻。我弟弟也在一线做禁毒工作,所以我挺有感触的。”
沈寻一怔,一时忘记和他握手。
程成并不介意她的怠慢,不动声色地收回手,笑了笑:“我弟弟叫程立,不知道沈记者认不认识?不过云南这么大,也不一定能碰到。”
沈寻喉咙发紧:“认识,我还知道你送给他一台La Marzocco,我喝过,做的咖啡味道很好。”
“是吗?”程成眼神惊讶,随即扬眉一笑,“那真是太巧了,幸会啊。”
这时,一辆黑色的轿车驶到楼前台阶下,司机开了门,撑着伞走到程成身边等候。
“沈老师,不如让我送你一程?”程成抬手指了指车,语气诚恳。
沈寻点点头:“那就麻烦程总了。”
她同于俊和晓乐告别,司机先把她送进车里。她抬眼看见司机又替程成撑伞,把他送上车。
坐进来的那一霎,程成肩膀上稍微淋了点雨,他抽了张纸巾,将外套上那点雨珠轻轻擦干。沈寻忍不住想,这几步路,如果是程立的话,可能不用司机撑伞,自己就淋着雨上车了。
想到这里,她眼前又浮现出程立的样子。一回是那次去玉河镇的路上遇到大雨,他淋湿了,却只关心她有没有感冒,还有一回是在度假酒店,他冒雨出现在她房间,衬衫湿透,黑眸深沉,她还以为自己是在梦里。
所有的记忆,所有的画面,甜中掺着苦,让她忍不住想起,却又不敢再多想。这种滋味,就像身体里藏着一道无形的伤口,那么痛,却无从修补。
“空调会不会冷?”程成轻声询问,温文有礼。
沈寻摇摇头:“挺好的。”
眼前这个男人,衣着考究,举止优雅,相貌并不算多么英俊,但胜在气质。
“你和程立长得不像。”她开口。
“我猜沈老师是想说,弟弟英俊如电影明星,怎么哥哥相貌如此平平?”程成侧首看着她,微微一笑。
“我不是这个意思,”瞅着他略带调侃的眼神,沈寻有点不好意思,“您叫我沈寻就好。”
“没关系,我早就习惯了。从他上小学开始,喜欢他的女生都会找我给他传递情书。我曾经乐观地以为十封当中好歹有一封是给我的,结果全是给他的。”
“为什么不直接给他啊?”沈寻好奇。
“这小子从小就不大爱搭理人。”
沈寻想象着程立小时候的样子,忍不住弯起嘴角。
“真的没有给你的情书吗?”沈寻放松下来,和他开起玩笑,“我觉得你也不差啊。”
“嗯,幸好一百封中有一封是给我的,最后那个女孩子做了我太太。”程成笑了,“你看,所以量不重要,得看质,他收到过那么多情书,也还没成家。”
“是呢。”沈寻笑着笑着,有些怅然。
“他工作特殊,忙起来没日没夜的,一般都是他找我,说起来我也有一阵没和他联系了。”程成的语气略带感慨。
沈寻点点头,没接话。她抬眼看向车窗外,大雨如注,天地茫茫,一如她的心境。
此时的程立,正坐在夜总会的包厢里,揉着眉心听人吵架。
“三哥怎么教我们的?出来混要用脑子,不要以为你流过点血、断过几根骨头、有胆砍人就以为自己多了不起了,”隆重得过分的水晶灯发出耀目的光线,仍刺不穿房间里的烟雾升腾,一个光头壮汉扬了扬夹烟的手,指着桌旁一个低头的男人,“让你找个小孩都找不到,我留着你有什么用?”
熊海缩了缩脑袋,几乎要跪到地上:“波哥,再给我五天时间。”
“五天?”光头男啪的一声砸碎了手上的酒瓶,拎起碎裂的瓶口对上熊海的脸,“你还有脸提五天?我告诉你,最多两天,我要是见不着黄伟强他儿子的尸体,死的就是你!”
“葛波,够了。”程立微微坐起身,语气透着点疲倦和不耐烦。
“三哥,”光头葛波对他很恭敬,“你是不是伤口又不舒服了?要不先回去歇着吧。”
“我本来打算在这儿休息的,结果你们来了。”
程立抬起头,面无表情地瞅了他一眼,葛波顿时有点尴尬地直起身:“不好意思三哥,是我打扰了,应该让娇娇好好陪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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