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千城赶紧赔着笑哄花涴,“好了好了,别生气了。”他从架子上取过外袍,领着生气的花涴往外走,“走,带你去个地方。”
花涴没给他好脸色,“去哪里。”
越千城穿好月白色外袍,“看死人。”
鉴于越千城他爹是凌云城当家的,是以他去许多地方都不需要令牌或是手续,就连收留无主尸首的义庄也不例外。
这算是他的特权,城主儿子的面子得卖,这一点凌云城里的人都清楚。
越千城在前面带路,花涴在他身后生着闷气,霍嘉没有跟来,他的胆子很小,平日里看到一只老鼠都很害怕,更别说去看死人的尸首了。
和义庄门前的守卫打好招呼,越千城带着花涴进到收放无主尸首的大堂,入门是一尊地藏菩萨的塑像,怒目威视前方,瞧上去有些吓人。
幸好现在是春日,尸体腐烂速度比较慢,搁上几天也没有味道,若是夏天,尸体放上两天就有臭味了。
他们要看的无主尸首就放在地藏菩萨旁边,虽然有白布覆盖,花涴还是看到了渗透布料的血迹,以及那只从白布下露出的惨白手掌。
她是六扇门的人,和尸体打交道多了,自是不怕这些,花涴奇怪的是,越千城也表现得十分淡然,似乎心态比她还要好。
花涴向来很明事理,生气归生气,办正事儿的时候还是会把自己心里的小情绪放到一边,一切以大局为重。她问越千城,“你不怕这些?”
这一路上花涴都没有和越千城说话,见她终于肯主动开口说话了,越千城再度扬起嘴角,“怕它作甚,”向上勾起的眉梢轻动,他微弯双眸道:“早在幼年时我便见过比这还血腥的场面,承受能力已然练出来了,一具尸体罢了,不过尔尔,不值得惧怕。”
花涴眨眼,看来越千城也是有故事的人啊,话又说回来了,这年头,谁还没段不可告人的过往呢。
花涴在尸体旁边蹲下,深吸一口气,抬手揭开盖在尸体身上的白布。
☆、第八章
死者是个约莫三十五岁左右的汉子,脸盘子漆黑,手臂粗壮,手上有几层厚厚的老茧,已经磨成了姜黄色,说明不是养尊处优之人,是个卖苦力的。
越千城蹲在她身边解释道:“这人是凌云城里出了名的老实鬼,名字叫周升,平日里靠做苦力为生,见了人便笑呵呵的,不曾有什么仇家。今天上午,他被人发现死在路上,浑身的血都快流干了,所以你看他身上的颜色,惨白惨白的,这是失血过多所导致的。”
花涴从衣角撕下一块绸布,包在手上翻弄尸体,“不是仇杀,难道是情杀?”她着重看了下死者的脸,嗯……算不上丑陋,却也绝不是那种吸引女人的长相。
越千城看着花涴撕衣角时麻利的动作,眼底缓缓流露出欣赏之色,“我们这个小城镇治安不错,已经有七八年没有发生过命案,上次有人横死还是自个儿没长眼睛,撞竹竿上撞死的。”他伸手指了指死者的脖子,“你看他脖子上的伤口,这里是致命伤,且他全身上下只有这么一处伤。”
花涴隔着绸布抬起死者的脖子,露出狰狞恶心的伤口,只看了一眼,当即笃定道:“一刀致命。”
越千城认同点头,“是的。一般人可没这好手艺,也没有这样锋利的刀子,但我想,刺客例外。刺客就是挣这份钱的,杀人利索,兵器也锋利趁手,他们完全做得到一刀致命。”
花涴和刺杀二王爷的逃犯交过手,她再清楚不过,谁拥有一刀致命的好手艺,“是他做的。”她冷静道:“当日门主派我去九里坡捉拿他归案,我一时轻敌,险些被他一刀割喉。”
说着,花涴的脸色不由得变得凝重起来。先前她是奉命捉拿逃犯,只要捉回去便算完成任务,事态算不得严峻。而今出了人命,逃犯又不知所踪,这件事立刻上升了一个层次,她必须向门主汇报。
越千城问花涴,“这个逃犯有名字吗?”
花涴丢掉手里的绸布,摇头道:“没有名字,大家都唤他夜月,算是个代号。谁也不知道他从哪儿来,隶属哪个门派管辖,他总是来无影去无踪,像夜晚的月亮。”
越千城站起身,望了望悬在天边的大太阳,喃喃自语道:“夜月……”
花涴站起身,可能她方才撕裙摆的时候撕多了,缺了一块的裙摆煞是显眼,可以看到里面穿的裤子。不知是没有察觉到这一点,还是压根不在乎这些,花涴的脸色仍旧很凝重,“先回去吧,我得向门主汇报此事。”说着,她准备转身出去。
越千城看着花涴缺了一块的裙摆,又看了看门口不停走动的守卫,思忖稍许,他抬手把身上的外袍脱下,递给花涴,“披着吧,”他小声道:“被外人看到不好。”
花涴低下头,这才发现裙角缺损较大,她接过越千城的月白色外袍,莞尔一笑道:“多谢。”
越千城觉得自个儿的心肝都在颤动。啧,他们花涴笑起来真好看,生气的时候也好看,怎么看都好看。
等花涴把外袍穿好,他与她一起往外走,“你要回京城?”
越千城个子很高,花涴虽然比一般的女孩子高了不少,可穿他的衣服还是不合身,尤其是袖子,长出好大一截。但这样总比露出裤子强。
把袖子卷起一截,花涴朝拴着黑爷的桩子走去,“一来一去太耽误时间了,我们六扇门养了不少信鸽,遇到有事情要汇报的时候,无须千里迢迢赶回京城,把要说的事情写在纸上,由信鸽送回京城就行。很方便的。”
越千城了然颔首,他想,他也得养上几只信鸽,留给将来无仙派发达的时候传递消息用。
在城郊分开,越千城回无仙派,花涴去城里的客栈,夕阳混合着傍晚的暮风,渲染出几分离人之愁。
回到客栈,花涴来不及吃饭,先写了封书信飞鸽传书回京城,将出人命的事情告知门主,并询问他有关逃犯的详细信息。
看着传信的鸽子飞走,她才脱去身上的外袍,准备换身衣裳下去吃饭。
衣服脱去了,可有股淡淡的香味始终缭绕在身边,花涴拿起越千城的外袍轻嗅,果然,香味是从他的外袍上散发出来的。用力抽动鼻子,花涴愈发觉得这个气味熟悉,似乎在很久之前曾闻到过。
那么,是多久之前呢?
想到越千城借衣裳给她时的表现,花涴不由得挑了挑唇角,她想,也许真如越千城所言,他的所作所为中绝对不包含任何恶意,仅是想拉一单生意罢了。
卑鄙的人不会想到别人,他们总先想着自己,越千城肯借衣裳给她,说明他心里还会想到别人。
回到无仙派后,越千城也没急着吃饭,他沿着墙根转了一圈,把准备趁机逃走的白羽生捉个正着。
白羽生从墙头爬下来,嗟着牙花子讪笑道:“嘿嘿嘿城哥你回来啦,回来得真早,花涴没请你出去搓一顿?”
越千城照着他的脑袋轻轻拍了一下,“你也喊花涴?”
白羽生捂着脑袋改口,“花姐!花姐!”
越千城斜眼问他,“我不是让你化装一下,再去和花涴说逃犯逃到城郊的事儿,怎么她还是认出你来了?”
白羽生一脸无辜道:“我化了啊,我特意洗了脸,还换了一身平常不怎么穿的衣裳,谁知道花姐怎么那么聪明,隔着门还能认出我来。”
越千城被他气得说不出话来,拳头握住松开,再度紧紧握住,他做了两个深呼吸,才把气给喘匀。
霍嘉从房间里走过来,手中拿着一个苍蝇拍,“城哥城哥,”他坏笑道:“用拳头打人多没意思啊,这是我刚做的苍蝇拍,用来拍苍蝇再合适不过。”
白羽生朝他吐口水,“霍嘉你这个缺德带冒烟的,活该一辈子讨不到媳妇儿。”
霍嘉满不在乎地撇嘴,把苍蝇拍别到腰带上,当成一件别致的首饰,“说出这种话的人才是正儿八经的缺德带冒烟的呢。”
要是搁在往日,越千城一定回房间里端壶茶出来看他们俩斗嘴,但今儿个他没心情,愁色氤氲在眉间,他惆怅道:“花涴对我的印象本来就不好,这次你没把事情办好,让她发现了我的小伎俩,日后她对我的印象肯定更加不好,甚至会以为我是骗子。”
白羽生宽慰地拍一拍他的肩膀,“好了千城,我这不是将功补过,把有人横死的消息告诉你了嘛,你就别气了,把我当个屁给放了吧。”
霍嘉撅起嘴巴,从嗓子里吹出一口气,“噗。”
白羽生又用力拍了拍越千城的肩膀,故意做出一脸惊讶的表情,吃惊不已道:“千城你看,有的人□□是长在上面的唉!”
越千城没忍住笑,笑着笑着,他的眉心复又轻轻拧起——花涴若是真讨厌他,那该怎么办?
第二日晨起,花涴推开客栈的窗子,一只大肥鸽子落在窗台,腿上绑了个小竹筒。
花涴取下小竹筒,将里头的纸条取出,熟悉的字迹浮现在眼前,老门主这回终于舍得多写几个字了。
不过,却都是些废话,没有可用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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